林公案
第33回 俠丐冰筵悵懷陳跡 賢臣規劃重整漕規
且說沒羽箭郭老么在周同賓兒子喜筵上,多喝了幾杯酒,一時豪興勃發,就把自己的歷史告訴出來。
此時林公早想回船,但是一盜一丐被行主邀到席面上去喝酒,曉得還有奇聞在後面,便命林恩雜在閒人叢中看個明白,林公先行落船。
林恩聽那斷足丐口若懸河,自述當年做強盜的失敗史,比較講評話更為精彩,所以兀立靜聽。
聽那郭老么說到舉甕不起,翻身出外,那廚司卻送上紅燒整鴨,同賓就請老么吃了鴨再說。
老么就舉箸大嚼,眾賓客也大家下箸,老么又一連喝了好幾杯酒,重又說道:「論那夫婦倆的武藝,固然勝我十倍,就是他倆的涵養功夫,也非常人所能及得,被我砍了幾刀,虧他們內功到家,絲毫不曾受傷,若無內功,早已被我砍作數段了!換了沒涵養的,必然要還手將我殺死。
那書生反和顏悅色的舉甕相贈,只怪我自己沒中用,無力搬移,理該遠避。
哪知我一時好奇心生,等到來朝,見夫婦倆駕車東行,我就遠遠跟隨,打算看他倆的究竟。
不料跟了二十多里,書生忽從車上躍下,問我遠遠詰問道:『 昨晚饒了你性命,今天再要一路跟來,難道你活得不耐煩,定要求死嗎?』說時嗔目一叱,只見一道白光,自他口中飛出,快若閃電,我還沒有瞧清楚,白光已及我身, 只覺足上一陣冰冷,我就痛厥倒地。
等到醒來,已在自己老巢之中,原來由同伴將我背馱回來的。
自視失去一足,創口已由一黨一 徒用金槍藥敷裹,臥床 一月,配製一假足,方能行走,就此不敢為盜,改行為丐。
可見天下之大,能人眾多,我所遇見的,那是崑崙派劍俠,當時我得保性命,虧得有同伴將我背轉裹創,否則早已到枉死城中去了。」
郭老么說到這裡,又舉杯一連喝了兩口,接著向施有才說道:「今日不圖與你在此相遇,見你存心不良 ,故與你戲耍一番。
你卻也好眼力,識得我也是響馬,我已改行十六年了。」
施有才聽他說出自己姓名,已經有三分不好意思,又聽他說出那一段故事來,真弄得咋舌無言,便搭訕說道:「你的模樣寒酸固像個乞丐,但你的舉動,卻不脫綠林中的本色,若然你是安分良民,誰願意強出頭和我作對結仇。
故爾決定你也是綠林出身。」
說罷相與大笑。
這席喜筵,直吃到半夜,方才酒闌客散。
同賓深感郭老么俠義,留住不肯放行。
施有才也不敢再圖搶劫,率一黨一 他去,不在話下。
且說林恩回船,把斷足丐自述的過去事實,備述一遍。
林公衄:「斷足丐人極俠義,惜乎壯年誤入歧途,做了綠林豪客,直待遇到劍俠,死裡逃生,方才棄邪歸正,覺悟嫌遲,不能謀正當職業,只好做個乞丐,辜負昂藏七尺,豈不可惜!」林恩說道:「也是他自暴自棄,若然早歸正道,投營效力,像他的武藝和勇敢,何患不出人頭地呢!」談論一回,林公就艙中安歇,林恩在頭艙裡攤鋪睡覺。
等到來朝,林公起身盥漱時,船已開行,逕抵太倉城內停泊。
林公帶著隨員登岸密查。
那太倉田畝,不及常熟之半,並無土豪劣紳包完漕。
吃漕規等種種惡一習一 ;不過每年漕銀實征總額,短絀異常,個中必有流弊,於是向種田與收租的居民詳加密訪,方知是被漕書蘇梅生一手把持,掩盡全州人耳目,而且太倉州里的漕書,好像世襲的,無人敢和他爭奪,他的膽子愈弄愈大,每年定要若干萬納入私囊,方肯開徵。
你道他怎能一手獨攬全州漕權,原來他的祖父做過漕書,把幾個有出息的圖分,都收買為己,本來漕書要想移熟作荒,必先與經造串通舞弊,把熟田糧額移作荒田,一面私造田單板串,向糧戶徵收,以飽私囊。
那蘇梅生把全州的好圖分陸續收買,每圖派一心腹親友頂替,遇到造冊之時,由他僱人授意編造,所以能夠一手壟斷全州漕賦,連帶州官都瞞在鼓裡。
林公查明個中真相,又往各州縣詳細密查,不外乎漕書舞弊、劣紳包漕、刁民抗欠等三弊。
查了兩月有半,方才回轉轅門,馬上選委幹員,署理常、昭兩縣及太倉州,前任知縣知州,調省另候任用。
常熟的蔡、浦兩舉人,被新任縣令逮捕解省,由林公奏革功名,按律重辦;太倉漕書蘇梅生亦然被新任州官拿問解省,微加鞫訊,得供後定以流罪。
所有圖分,一律另行委人充任,以外各州縣也有各委員代理查辦。
自經林公一番苦心整頓,一江一 蘇漕賦大有起色。
道光皇帝深知林公公忠體國,御筆親書,著林公升署湖廣總督,迅赴新任。
林公接讀上諭,趕辦移一交一 ,由藩司暫行護理蘇撫,林公挈眷趕赴湖廣接任。
行抵中途,接奉軍機大臣字寄,林公謹敬拆閱,內開:欽奉上諭,有人奏湖北監利縣糧書抗土鬧局。
按監利堤工向系官征民修,每年歲修土方六十餘萬,派征制錢六萬餘串,由該縣簽點董事,發給印單,收取土費。
糧書工書等輒用墨券私收,以致董事被累,不足完工;更有庫總六人,狼狽為奸,被控未結。
前經訥爾經額派員前往,會議章程,設立總局收土,並公舉誠正董事八人及領修數十人,分段趕修,一切事宜,不假手吏胥,居民踴躍赴工;而蠹書等無利可圖,百計把持,不許赴局完工,以致一年所收土費不及三萬串,餘者皆飽入蠹書私囊。
本年四月, 庫總龔紹緒勾通糧書蕭之桐,糾眾抗士鬧局,毆辱董事秦祖恩,該縣不為究辦。
在七月十五日,乘該縣公出,連夜聚眾千餘人,拆毀總局,劫奪冊券,局中衣服銀錢,搶掠一空,並毆傷董事周超伯等多人。
該縣一鄧一 蘭薰,僅拿辦糧書張良佐一名,略加薄懲。
又本年荊一江一 水未大漲,該蠹書等潛往刨毀堤工,潰決二十餘丈,以致淹沒毛老等一百四十三圩,下及沔陽、漢陽等皆受其害等語。
曾著訥爾經額查辦,未據呈報,即行卸事。
著林則徐到任後,迅速查明復奏,云云。
林公捧讀一過,一交一 隨員收好,暗想庫總私收土費,蠢書刨毀堤防,縣令得規徇縱,如果屬實,俱當重辦,只恐所控未必俱屬實清,這卻非委大員到當地確查不可。
打定主意,馳赴湖廣總督衙門接印視事。
第一案就委知府但明倫馳往監利縣,會同前督委任的通判劉萬慶,分別嚴查,出示昭告。
旋據但明倫回轅稟覆,奉委勘明朱三工一江一 堤,離監利縣城七十里,上年七月十五日午刻,一江一 水暴發,該堤滲漏過水,致被沖潰,時在白晝,斷無大膽刨毀之人,並且該處朱家村民居稠密,潰堤時眾皆目堵,如系被人私毀堤防,豈肯甘心受害?並據該村紳耆公具連名切結,證明無人刨毀,自屬可信。
又查縣令與汛員得規徇縱,據各董事稱,監利縣一鄧一 蘭薰每次出勘堤防,夫馬飯食皆系自給,並無派累,而且改歸總局收費,即系該令所主張,更可信其無得規情事。
又查改歸總局收土,始自道光十四年,由該處土民,呈請前督憲,飭委現任監利縣一鄧一 蘭薰在城內設立總局,遴選公正董事八名,發給冊券,由局徵收土費,由總董周超伯呈請,照闔縣糧額派土六十一萬一千八百三十三方,每方折錢一百二十文,倘本年用有盈餘,留作次年修費;又因不知糧戶姓名住址,仍令糧書幫收,龔紹緒由糧書籤點庫總,一身不能兼顧,遂令族弟龔紹琨冒頂糧書,私收土錢六十串未繳,糧書一鄧一 培元亦收土錢四千八百文未繳,糧書收土時發給糧戶收據,名叫墨券。
旋因地方遼闊,總局難以催收,另於各鄉分設散局五處,這是董事添設分局及糧書龔紹緒私收土費等的實在情形。
毛家口散局董事秦祖恩因糧書蕭之桐承催十四年舊欠費錢不繳,命雇工朱正榜,同催工縣役曾祥,將蕭之桐鎖拿到局,逼繳欠費。
之桐之兄之棣,及鄰人黃海兒等不服,趕到局中爭鬧,將朱正榜毆傷。
秦祖恩赴縣控訴,飭提蕭之桐到縣,比催土費,繳清釋放,拿到黃海兒不認毆傷,未曾嚴辦。
這是私擅逮捕及毀局毆人的實在情形。
至於朱三工堤身滲漏,該縣一鄧一 蘭蕉聞信趕往,搶護不及,以致潰決,確實無人私自刨毀堤防,有糧書張良佐、民人李先懷、朱德順等五六人,聲稱田墓被淹,赴總局吵鬧,毆傷董事周超伯及伙夫屈斯文等,並有民人龔經伸、龔經輝等幫同喧嚷,周超伯以毀局搶奪控縣,拿獲張良佐等,因人證未齊,羈押待質,這是潰堤毀局等實在情形。
要知林公如何辦理復奏,且待下回分解。
分類:公案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