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案
第45回 權奸得賄倒行逆施 公憤難平上疏抗議
且說葛東明攜著七十萬兩巨款,到北京運動,五千金去結識了古董店主,托他代為介紹,昏夜到權相穆彰阿私邸。
東明為防談話漏洩秘密,預先寫就一紙稟辭,大意為懇托相爺顧恤遠人,設法維持英商鴉片貿易,請旨准予列作藥材類輸運入口,願納稅銀等語。
一面早就和古董商人講明報效三十萬白銀。
當下穆奸看罷稟辭,隨手燃火燒去,然後摒退左右,悄悄地向東明說道:「正在厲行煙禁的時候,忽然倡言化私為公,准予鴉片進口,這是很不容易辦到的事,就算在京文武不敢違拗我的主張,還怕各行省將軍督撫聯名上疏抗爭。
你且京中耽擱幾天,再來聽我的回音吧!」東明一面唯唯答應,一邊將二十萬兩的銀票呈上,只說這是各夷商奉送相爺的炭敬,懇求笑納!穆奸假意推讓不過,方才納入衣袋中。
東明曉得肯收運動金,事必有成,就告辭退出,在客寓裡等候消息。
明知這麼一來事情必然成功,只爭遲早罷了。
且說穆奸收受了這筆巨額賄賂,不恤民害,不顧公論,密召大常寺少卿許乃濟到私第,授意他遞出奏疏,若得朱批如議辦理,有三萬兩酬金到手。
乃濟本是穆奸心腹,且由穆奸一手提拔起來的,當然唯命是聽,告辭回寓,草就奏疏,送到軍機處,就由穆奸呈御覽。
原折約有三千多字,說來頭頭是道,頗合時弊,主旨以鴉片貿易為合法,禁煙也屬目前要政,措辭肯稱取巧極,節錄奏折中大意如下:鴉片一名罌粟,原產於印度,為止瀉提神唯一要藥。
本朝康乾時代,列入海關進口藥材類,每擔抽稅五兩四錢。
旋因使用過度,吸食成癮,流毒社會,致干例禁,屢次頒行禁煙法令。
始則擬以枷杖流戍,繼且科以絞刑。
只因情罪不符,酷刑未嘗實行,而吸食販運者,反而有增無減。
其故由於未禁煙時鴉片進口,一則須納稅銀,鴉片進口,只能與輸出之大黃茶葉一交一 換,不作現錢一交一 易。
自厲行煙禁以來,海關煙稅取銷,偷運進口,不必納稅,只須耗費若干私費,便能進口秘密一交一 易,概用現銀,故而在未禁煙前,每年輸入鴉片只有數百箱,禁煙以後,輸入數逐年增加,多至三萬數千箱,現金外溢,銀價因是日昂。
自來法令愈嚴,訐告愈多,官吏因之不能實力奉行,破壞法律之心計亦愈工。
吸食鴉片,有害人身,盡人皆知,嚴禁而不知戒絕,還可稍示姑息,不加聞問,唯救濟社會經濟,整頓進口稅銀,烏可不問?查鴉片本屬藥材,徵收稅銀,早列入進口貿易表,自屬合法貿易,豈可因噎廢食,為吸食鴉片者有害,禁止進口,徒然損失稅銀,鴉片依然偷運,不如仍照舊章,認為合法貿易,准予納稅進口。
唯須以物換物,賣於公行員,不得以現銀一交一 易,一面嚴行禁止官吏、差役、兵卒等不准吸食,犯者加等治罪。
如此則漏卮可塞,銀價可平,偷運可絕,煙害亦可斷絕,一舉而備數善。
謹請乾綱獨斷施行,云云。
此疏雖然別有用心,但寫來卻也絲絲入扣,道光皇帝,耳骨最軟,凡有情理之事,他總肯採納。
當時覽奏動容,即命穆彰阿傳諭廣東總督及海關熟議具復。
穆奸料到粵督一鄧一 廷楨決無反對之理,分明大功告成,三十萬運動金可以安然享有,當下退回相府,一面傳諭廣東總督遵議具復;一面密傳葛東明進見,把上文的經過,細說一遍,吩咐他趕緊回轉廣東,再向粵督衙門運動,那麼鴉片可作合法貿易,裝運進口了。
東明道謝退出,回寓算清宿費,雇坐驢車到天津,仍坐原輪船回轉廣東。
他此行到手了三十九萬五千兩銀子,正是喜出望外。
回到廣東,往見查頓,把入京運動情形細說一遍。
未了說:「穆相叮囑,粵督處還須花金運動,免得功敗垂成,被他力持異議。」
查頓說道:「一客不煩二主,再勞老哥辛苦一趟,你看三四萬兩可以成事麼?前次之款,是由各洋商公攤,但這筆餘款,只好由我一人獨出,勢不能再向他們攤派,這倒要請老兄格外幫忙才好呢?」
東明答道:「京中已經運動成熟,諒粵督也不敢力持異議,送三四萬兩銀子給他,也不算少了。」
查頓馬上同東明到銀行中兌了三萬兩銀票,東明即往總督轅門拜會。
一鄧一 廷楨接入花廳,分賓主坐下。
東明劈口就問道:「大人可曾接到軍機大臣字寄,一交一 議鴉片為合法貿易,准予納稅進口的上諭麼?」
廷楨聽得此問,心中一想,明知話裡有因,若非英商托他入京運動,那軍機處的公事素來秘密異常,誰敢宣洩於外,他哪裡會曉得,這一定是走了內線來的。
他既然出京以後來此求見,不消說總有什麼請托,正可趁此機會,撈他一筆巨款。
打定主意之後,便含笑答道:「此事關係重大,一時未便議復,尚待考慮,此時也不敢擅立主見。」
東明聽說,明知他要錢,便道:「此事在京中已承穆相爺允許,大致可見諸事實,只議復一事,還求大人格外幫忙。」
說著將一對錦繡荷包送上,口稱這是商人從京中帶來送給大人玩耍的,還望收納。
一鄧一 廷楨一見荷包飽綻異常,明知裡面必是關節,便含笑收下,端茶送客。
東明見他收了此物,知事已成,即行辭出。
一鄧一 廷楨即傳海關道商議具復,表示四項意見,大致承認鴉片為合法貿易,由是鴉片化私為公,納稅進口。
初時販賣開館,尚干禁令,嗣後法律廢弛,兩廣地方煙館林立,人民可以自一由 吸食。
隔了一年,連帶閩、浙、蘇、皖等省,亦然鴉片充斥於市。
粵督為防揭參起見,奏定暫行條例六條,照錄如下:一、輸入之鴉片,概可一交一 換貨物;二、特派巡邏船,防止秘密輸入;三、就嘉慶二十三年之舊規定,無論何船何貨,准輸入品三折為金貨與其攜歸,唯一船取得之總額,不得過五萬先令;四、鴉片可照其他商品賣於護商人;五、每擔輸入稅連附加稅共計三兩三錢八分六厘;六、通商僅限於廣東,未通過廣東稅關之鴉片,一律沒收。
自有此六條規定,一般販土夷商有恃無恐,整千整萬兩的由廣東海關輸入。
海關稅收大旺,粵督還欣欣然有喜色!殊不知流毒各省,貽害民生,不堪設想。
就是楚省,經林公苦心嚴禁以後,也幾乎死灰復燃。
一面出示張貼各屬,勸諭人民已離苦海,斷不可再墮深淵,剴切曉諭,並嚴禁興販入境,總算不曾前功盡棄。
一面函托內閣學士朱樽上疏抗爭鴉片不該准予進口。
大意謂:自厲行煙禁以來,如楚省人民自知改悔,呈繳煙具、煙土,全省煙害,將次肅清。
各省正宜一律嚴禁,以楚省為模範。
而今廣東非但不禁,反視鴉片為合法貿易,准予納稅進口,與禁煙法令大相矛盾。
總之,鴉片有萬害而無一利,英夷以此輸入中國,實欲使我國弱民貧,以遂其擾亂中華之野心。
當此千鈞一髮之際,嚴申煙禁,尚恐難以盡絕,乃復舉禁運功令一律廢除,反許其化私為公,納稅進口,貽害百姓,大禍不堪設想矣。
此項奏疏進呈之後,給事中許球、鴻臚寺正卿黃爵滋等繼續上疏,奏請嚴禁鴉片入口。
許球奏折中大意謂:金銀外溢,年約千萬兩以上,漏卮不塞,十年以後中國將無現銀流通矣。
欲遏此滔滔之勢,勢必鴉片之輸入,與現銀之輸出,一同禁止,始為正當辦法。
若解一省之禁,則他省何以維持其禁令?正本清源,不可不自治本國民始。
檢查外商運土,猶宜認真,令其停泊伶仃島下之食庫船一律返國,並宣示外商,以後再以鴉片誘一惑 華人,通商必至斷絕,居留販土之外商,亦不免受中國刑罰,使外商儆惕,不再有輕蔑我政府之舉動,則肅清庶可望矣。
道光帝覽奏動容,即將原折一交一 軍機大臣妥議奏復。
穆彰阿主張,輸入鴉片充作藥料之用,不能非議。
並且粵海關稅收入賴是頗有起色,一旦禁止輸入,進口稅必然短少,不如寓征於禁,特別加重鴉片進口稅率,並限制進口,後只須以物換物,不准現銀一交一 易,一面通令各省督撫嚴禁開館及吸食,如是則不礙通商,不短稅收,而於百姓也絕無影響,竟照此復奏。
道光帝終覺有些不妥當,但是其言亦頗近理,不能即予批駁。
後來再閱潘世恩、王鼎兩大軍機的復奏,卻又不約而同的反對準許鴉片進口。
罌粟固然可以入藥,但是每天患痢病肝胃病的人,能有多少?所用此項藥材,算來也用不盡許多。
如今每年入口數萬箱,未必完全做藥,無非賣給各省居民熬膏吸食。
縱使加重稅率,稅收固有稍增,無如此項金錢仍舊都取在我國百姓身上,依然得不償失,徒苦我民,將來民窮財盡,國本動搖,危機四伏。
總之,鴉片為唯一害民毒物,苟有人心,皆當痛惡深嫉,斷不能視作合法貿易。
請旨嚴飭廣東總督,勒限外商將現存商館及食庫船上之鴉片,一律載回,永遠不准將鴉片偷運進口。
限滿後查獲鴉片,船貨一併充公,運土外商處死罪。
同時通令各省督撫將軍,厲行煙禁,煙害庶有肅清之望。
道光帝披閱此疏,深以為然,即著潘世恩通令各督撫嚴申煙禁,並令粵督轉飭海關取銷煙稅,不准鴉片進口。
哪知廣東百姓痼疾已深,一時難以戒絕。
且知權奸穆彰阿當國,只要外商攜金入京運動,鴉片依舊可以進口,我們何苦去戒煙呢。
於是大家觀望,表面上雖然奉行故事,暗中依舊秘密吸食,外商非但不肯載煙回國,且夾雜在別種貨物中附帶入口。
對於當地有權干涉的官吏,概用金錢運動,竟是通行無阻。
粵督因為以前曾受外商巨費,目前又按時都有孝敬,只好充耳不聞。
不料激怒了那位愛國愛民的林則徐,竟然挺身而出,要與運土外商大起一交一 涉。
要知後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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