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情偶寄原文
頤養部●調飲啜第三 節色慾第四
《食物本草》一書,養生家必需之物。
然翻閱一過,即當置之。
若留匕箸之旁,日備考核,宜食之物則食之,否則相戒勿用,吾恐所好非所食,所食非所好,曾?睹羊棗而不得咽,曹劌鄙肉食而偏與謀,則飲食之事亦太苦矣。
嘗有性不宜食而口偏嗜之,因惑《本草》之言,遂以疑慮致疾者。
弓蛇之為崇,豈僅在形似之間哉!食色,性也,欲藉飲食養生,則以不離乎性者近是。
○愛食者多食
生平愛食之物,即可養身,不必再查《本草》。
春秋之時,並無《本草》,孔子性嗜姜,即不撤姜食,性嗜醬,即不得其醬不食,皆隨性之所好,非有考據而然。
孔子於姜、醬二物,每食不離,未聞以多致疾。
可見性好之物,多食不為崇也。
但亦有調劑君臣之法,不可不知。
「肉雖多,不使勝食氣。」
此即調劑君臣之法。
肉與食較,則食為君而肉為臣;姜、醬與肉較,則又肉為君而姜、醬為臣矣。
雖有好不好之分,然君臣之位不可亂也。
他物類是。
○怕食者少食
凡食一物而凝滯胸膛,不能克化者,即是病根,急宜消導。
世間只有瞑眩之藥,豈有瞑眩之食乎?喜食之物,必無是患,強半皆所惡也。
故性惡之物即當少食,不食更宜。
○太饑勿飽
欲調飲食,先勻饑飽。
大約饑至七分而得食,斯為酌中之度,先時則早,過時則遲。
然七分之饑,亦當予以七分之飽,如田疇之水,務與禾苗相稱,所需幾何,則灌注幾何,太多反能傷稼,此平時養生之火候也。
有時迫於繁冗,饑過七分而不得食,遂至九分十分者,是謂太饑。
其為食也,寧失之少,勿犯於多。
多則饑飽相搏而脾氣受傷,數月之調和,不敵一朝之紊亂矣。
○太飽勿饑
饑飽之度,不得過於七分是已。
然又豈無饕餮太甚,其腹果然之時?是則失之太飽。
其調饑之法,亦復如前,寧豐勿嗇。
若謂逾時不久,積食難消,以養鷹之法處之,故使飢腸欲絕,則似大熟之後,忽遇奇荒。
貧民之饑可耐也,富民之饑不可耐也,疾病之生多由於此。
從來善養生者,必不以身為戲。
○怒時哀時勿食
喜怒哀樂之始發,均非進食之時。
然在喜樂猶可,在哀怒則必不可。
怒時食物易下而難消,哀時食物難消亦難下,俱宜暫過一時,候其勢之稍殺。
飲食無論遲早,總以入腸消化之時為度。
早食而不消,不若遲食而即消。
不消即為患,消則可免一餐之憂矣。
○倦時悶時勿食
倦時勿食,防瞌睡也。
瞌睡則食停於中,而不得下。
煩悶時勿食,避噁心也。
噁心則非特不下,而嘔逆隨之。
食一物,務得一物之用。
得其用則受益,不得其用,豈止不受益而已哉!
行樂之地,首數房中。
而世人不善處之,往往啟妒釀爭,翻為禍人之具。
即有善御者,又未免溺之過度,因以傷身,一精一耗血枯,命隨之絕。
是善處不善處,其為無益於人者一也。
至於養生之家,又有近奼遠色之二種,各持一見,水火其詞。
噫,天既生男,何復生女,使人遠之不得,近之不得,功罪難予,竟作千古不決之疑案哉!予請為息爭止謗,立一公評,則謂一陰一陽一之不可相無,憂天地之不可使半也。
天苟去地,非止無地,亦並無天。
一江一 河湖海之不存,則日月奚自而藏?雨露憑何而洩?人但知藏日月者地也,不知生日月者亦地也;人但知洩雨露者地也,不知生雨露者亦地也。
地能藏天之一精一,洩天之液,而不為天之害,反為天之助者,其故何居?則以天能用地,而不為地所用耳。
天使地晦,則地不敢不晦;迨欲其明,則又不敢不明。
水藏於地,而不假天之風,則波濤無據而起;土附於地,而不逢天之候,則草木何自而生?是天也者,用地之物也;猶男為一家之主,司出納吐茹之權者也。
地也者,聽天之物也;猶女備一人之用,執飲食寢處之勞者也。
果若是,則房中之樂,何可一日無之?但顧其人之能用與否,我能用彼,則利莫大焉。
參苓芪術皆死藥也,以死藥療生人,猶以枯木接活樹,求其氣脈之貫,未易得也。
黃婆奼女皆活藥也,以活藥治活人,猶以雌雞抱雄卵,冀其血脈之通,不更易乎?凡借女色養身而反受其害者,皆是男為女用,反地為天者耳。
倒持干戈,授人以柄,是被戮之人之過,與殺人者何尤?人問:執子之見,則老氏「不見可欲,使心不亂」之說,不幾謬乎?予曰:正從此說參來,但為下一轉語:不見可欲,使心不亂,常見可欲,亦能使心不亂。
何也?人能摒絕嗜欲,使聲色貨利不至於前,則誘我者不至,我自不為人誘,苟非入山逃俗,能若是乎?使終日不見可欲而遇之一旦,其心之亂也,十倍於常見可欲之人。
不如日在可欲之中,與若輩一習一 處,則是「司空見慣渾閒事」矣,心之不亂,不大異於不見可欲而忽見可欲之人哉?老子之學,避世無為之學而忽見可欲之人哉?老子之學,避世無為之學也;笠翁之學,家居有事之學也。
二說並存,則游於方之內外,無適不可。
○節快樂過情之欲
樂中行樂,樂莫大焉。
使男子至樂,而為婦人者尚有他事縈心,則其為樂也,可無過情之慮。
使男婦並處極樂之境,其為地也,又無一人一物攪挫其歡,此危道也。
決盡提防之患,當刻刻慮之。
然而但能行樂之人,即非能慮患之人;但能慮患之人,即是可以不必行樂之人。
此論徒虛設耳。
必須此等憂慮歷過一遭,親嘗其苦,然後能行此樂。
噫,求為三折肱之良醫,則囊中妙藥存者鮮矣,不若早留餘地之為善。
○節憂患傷情之欲
憂愁困苦之際,無事娛情,即念房中之樂。
此非自好,時勢迫之使然也。
然憂中行樂,較之平時,其耗一精一損神也加倍。
何也?體雖一交一 而心不一交一 ,一精一未洩而氣已洩。
試強愁人以歡笑,其歡笑之苦更甚於愁,則知憂中行樂之可已。
雖然,我能言之,不能行之,但較平時稍節則可耳。
○節饑飽方殷之欲
饑、寒、醉、飽四時,皆非取樂之候。
然使情不能禁,必欲遂之,則寒可為也,饑不可為也;醉可為也,飽不可為也。
以寒之為苦在外,饑之為苦在中,醉有酒力之可憑,飽無輕身之足據。
總之,一交一 一媾者,戰也,枵腹者不可使戰;並處者,眠也,果腹者不可與眠。
饑不在腸而飽不在腹,是為行樂之時矣。
○節勞苦初停之欲
勞極思逸,人之情也,而非所論於耽酒嗜色之人。
世有喘息未定,即赴一溫一 柔鄉者,是欲使五官百骸、精神氣血,以及骨中之髓、腎內之一精一,無一不勞而後已。
此殺身之道也。
疾發之遲緩雖不可知,總無不胎病於內者。
節之之法有緩急二種:能緩者,必過一夕二夕;不能緩者,則酣眠一覺以代一夕,酣眠二覺以代二夕。
惟睡可以息勞,飲食居處皆不若也。
○節新婚乍御之欲
新婚燕爾,不必定在初娶,凡婦人未經御而乍御者,即是新婚。
無論是妻是妾,是婢是妓,其為燕爾之情則一也。
樂莫樂於新相知,但觀此一夕之為歡,可抵尋常之數夕,即知此一夕之所耗,亦可抵尋常之數夕。
能保此夕不受燕爾之傷,始可以道新婚之樂。
不則開荒辟昧,既以身任奇勞,獻媚要功,又復躬承異瘁。
終身不二色者,何難作背城一戰;後宮多嬖侍者,豈能為不敗孤軍?危哉!危哉!當籌所以善此矣。
善此當用何法?曰:「靜之以心,雖曰燕爾新婚,只當行其故事。
「說大人,則藐之」,御新人,則舊之。
仍以尋常女子相視,而大致大動其心。
過此一夕二夕之後,反以新人視之,則可謂駕馭有方,而張弛合道者矣。
○節隆冬盛暑之欲
最宜節欲者隆冬,而最難節欲者亦是隆冬;最忌行樂者盛暑,而最便行樂者又是盛暑。
何也?冬夜非人不曖,貼身惟恐不密,倚翠偎紅之際,慾念所由生也。
三時苦於能戴,九夏獨喜輕便,袒裼裸裎之時,春心所由蕩也。
當此二時,勸人節欲,似乎人情,然反此即非保身之道。
節之為言,明有度也;有度則寒暑不為災,無度則一溫一 和亦致戾。
節之為言,示能守也;能守則日與周旋而神旺,無守則略經點綴而魂搖。
由有度而馴至能守,由能守而馴至自然,則無時不堪暱玉,有暇即可憐香。
將鄙是集為可焚,而怪湖上笠翁之多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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