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情偶寄原文
頤養部●止憂第二
憂可忘乎?不可忘乎?曰:可忘者非憂,憂實不可忘也。
然則憂之未忘,其何能樂?曰:憂不可忘而可止,止即所以忘之也。
如人憂貧而勸之使忘,彼非不欲忘也,啼饑號寒者迫於內,課賦索逋者攻於外,憂能忘乎?欲使貧者忘憂,必先使饑者忘啼,寒者忘號,征且索者忘其逋賦而後可,此必不得之數也。
若是,則「忘憂」二字徒虛語耳。
猶慰下第者以來科必發,慰老而無嗣者以日後必生,迨其不發不生,亦止聽之而已,能歸咎慰我者而責之使償乎?語云:「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
慰人憂貧者,必當授以生財之法;慰人下第者,必先予以必售之方;慰人老而無嗣者,當令蓄姬買妾,止妒息爭,以為多男從出之地。
若是,則為有裨之言,不負一番勸諭。
止憂之法,亦若是也。
憂之途徑雖繁,總不出可備、難防之二種,姑為汗竹,以代樹萱。
○止眼前可備之憂
拂意之境,無人不有,但問其易處不易處,可防不可防。
如易處而可防,則於未至之先,籌一計以待之。
此計一得,即委其事於度外,不必再籌,再籌則惑我者至矣。
賊攻於外而民擾於中,其可防乎?俟其既至,則以前畫之策,取而予之,切勿自動聲色。
聲色動於外,則氣餒於中。
此以靜待動之法,易知亦易行也。
○止身外不測之憂
不測之憂,其未發也,必先有兆。
現乎蓍龜,動乎四體者,猶未必果驗。
其必驗之兆,不在凶信之頻來,而反在吉祥之事之太過。
樂極悲生,否伏於泰,此一定不移之數也。
命薄之人,有奇福,便有奇禍;即厚德載福之人,極祥之內,亦必釀出小災。
蓋天道好還,不敢盡私其人,微示公道於一線耳。
達者如此,無不思患預防,謂此非善境,乃造化必忌之數,而鬼神必?間之秋也。
蕭牆之變,其在是乎?止憂之法有五:一曰謙以省過,二曰勤以礪身,三曰儉以儲費,四曰恕以息爭,五曰寬以彌謗。
率此而行,則憂之大者可小,小者可無;非循環之數,可以竊逃而倖免也。
只因造物予奪之權,不肯為人所測識,料其如此,彼反未必如此,亦造物者顛倒英雄之慣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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