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情偶寄原文》詞曲部●結構第一:填詞一道,文人之末技也.然能抑而為此,猶覺愈於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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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情偶寄原文》詞曲部●結構第一

閒情偶寄原文

詞曲部●結構第一

◎結構第一

填詞一道,文人之末技也.然能抑而為此,猶覺愈於馳馬試劍,縱酒呼盧.孔子有言:「不有博弈者乎?為之猶賢乎已。」

博弈雖戲具,猶賢於「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填詞雖小道,不又賢於博弈乎?吾謂技無大小,貴在能一精一;才乏纖洪,利於善用。

能一精一善用,雖寸長尺短,亦可成名.否則才誇八斗,胸號五車,為文僅稱點鬼之談,著書惟洪覆瓿之用,雖多亦奚以為?填詞一道,非特文人工此者足以成名,即前代帝王,亦有以本朝詞曲擅長,遂能不泯其國事者。

請歷言之。

高則誠、王實甫諸人,元之名士也,捨填詞一無表見。

使兩人不撰《琵琶》、《西廂》,則沿至今日,誰復知其姓字?是則誠、實甫之傳,《琵琶》、《西廂》傳之也。

湯若士,明之才人也,詩文尺牘,盡有可觀,而其膾炙人口者,不在盡牘詩文,而在《還魂》一劇。

使若士不草《還魂》,則當日之若士,已雖有而若無,況後代乎?是若士之傳,《還魂》傳之也。

此人以填詞而得名者也。

歷朝文字之盛,其名各有所歸,「漢史」、「唐詩」、「宋文」、「元曲」,此世人口頭語也。

《漢書》、《史記》,千古不磨,尚矣。

唐則詩人濟濟,宋有文士蹌蹌,宜其鼎足文壇,為三代後之三代也。

元有天下,非特政刑禮樂一無可宗,即語言文學之末,圖書翰墨之微,亦少概見。

使非崇尚詞曲,得《琵琶》、《西廂》以及《元人百種》諸書傳於後代,則當日之元,亦與五代、金、遼同其泯滅,焉能附三朝驥尾,而掛學士文人之齒頰哉?此帝王國事,以填詞而得名者也。

由是觀之,填詞非末技,乃與史傳詩文同源而異派者也。

近日雅慕此道,刻欲追蹤元人、配饗若士者盡多,而究意作者寥寥,未聞絕唱。

其故維何?止因詞曲一道,但有前書堪讀,並無成法可宗。

暗室無燈,有眼皆同瞽目,無怪乎覓途不得,問津無人,半途而廢者居多,差毫釐而謬千里者,亦復不少也。

嘗怪天地之間有一種文字,即有一種文字之法脈準繩,載之於書者,不異耳提而命,獨於填詞制曲之事,非但略而未詳,亦且置之不道。

揣摩其故,殆有三焉:一則為此理甚難,非可言傳,止境意會。

想入雲霄之際,作者神魂飛越,如在夢中,不至終篇,不能返魂收魄。

談真則易,說夢為難,非不欲傳,不能傳也。

若是,則誠異誠難,誠為不可道矣。

吾謂此等至理,皆言最上一乘,非填詞之學節節皆如是也,豈可為一精一者難言,而粗者亦置弗道乎?一則為填詞之理變幻不常,言當如是,又有不當如是者。

如填生旦之詞,貴於莊雅,制淨丑之曲,務帶詼諧,此理之常也。

乃忽遇風一流 放佚之生旦,反覺莊雅為非,作迂腐不情之淨丑,轉以詼諧為忌。

諸如此類者,悉難膠柱。

恐以一定之陳言,誤泥古拘方之作者,是以寧為闕疑,不生蛇足。

若是,則此種變幻之理,不獨詞曲為然,帖括持文皆若是也。

豈有執死法為文,而能見賞於人,相傳於後者乎?一則為從來名士以詩賦見重者十之九,以詞曲相傳者猶不及什一,蓋千百人一見者也。

凡有能此者,悉皆剖腹藏珠,務求自秘,謂此法無人授我,我豈獨肯傳人。

使家家制曲,戶戶填詞,則無論《白雪》盈車,《一陽一春》遍世,淘金選玉者未必不使後來居上,而覺糠秕在前。

且使周郎漸出,顧曲者多,攻出瑕疵,令前人無可藏拙,是自為后羿而教出無數逢蒙,環執干戈而害我也,不如仍仿前人,緘口不提之為是。

吾揣摩不傳之故,雖三者並列,竊恐此意居多。

以我論之:文章者,天下之公器,非我之所能私;是非者,千古之定評,豈人之所能倒?不若出我所有,公之於人,收天下後世之名賢,悉為同調。

勝我者,我師之,仍不失為起予之高足;類我者,我友之,亦不愧為攻玉之他山。

持此為心,遂不覺以生平底裡,和盤托出,並前人已傳之書,亦為取長棄短,別出瑕瑜,使人知所從違,而不為誦讀所誤。

知我,罪我,憐我,殺我,悉聽世人,不復能顧其後矣。

但恐我所言者,自以為是而未必果是;人所趨者,我以為非而未必盡非。

但矢一字之公,可謝千秋之罰。

噫,元人可作,當必貰予。

填詞首重音律,而予獨先結構者,以音律有書可考,其理彰明較著。

自《中原音韻》一出,則一陰一陽一平仄畫有塍區,如舟行水中,車推岸上,稍知率由者,雖欲故犯而不能矣。

《嘯余》、《九宮》二譜一出,則葫蘆有樣,粉本昭然。

前人呼制曲為填詞,填者,布也,猶棋枰之中畫有定格,見一格,布一子,止有黑白之分,從無出入之弊,彼用韻而我葉之,彼不用韻而我縱橫流蕩之。

至於引商刻羽,戛玉敲金,雖曰神而明之,匪可言喻,亦由勉強而臻自然,蓋遵守成法之化境也。

至於結構二字,則在引商刻羽之先,拈韻抽毫之始。

如造物之賦形,當其一精一血初凝,胞胎未就,先為制定全形,使點血而具五官百骸之勢。

倘先無成局,而由頂及踵,逐段滋生,則人之一身,當有無數斷續之痕,而血氣為之中阻矣。

工師之建宅亦然。

基址初平,間架未立,先籌何處建廳,何方開一戶,棟需何木,梁用何材,必俟成局瞭然,始可揮斤運斧。

倘造成一架而後再籌一架,則便於前者,不便於後,勢必改而就之,未成先毀,猶之築捨道旁,兼數宅之匠資,不足供一廳一堂之用矣。

故作傳奇者,不宜卒急拈毫,袖手於前,始能疾書於後。

有奇事,方有奇文,未有命題不佳,而能出其錦心,揚為繡口者也。

嘗讀時髦所撰,惜其慘淡經營,用心良苦,而不得被管弦、副優孟者,非審音協律之難,而結構全部規模之未善也。

詞采似屬可緩,而亦置音律之前者,以有才技之分也。

文詞稍勝者,即號才人,音律極一精一者,終為藝士。

師曠止能審樂,不能作樂;龜年但能度詞,不能制詞。

使之作樂制詞者同堂,吾知必居未席矣。

事有極細而亦不可不嚴者,此類是也。

○戒諷刺

武人之刀,文士之筆,皆殺人之具也。

刀能殺人,人盡知之;筆能殺人,人則未盡知也。

然筆能殺人,猶有或知之者;至筆之殺人較刀之殺人,其快其凶更加百倍,則未有能知之而明言以戒世者。

予請深言其故。

何以知之?知之於刑人之際。

殺之與剮,同是一死,而輕重別焉者。

以殺止一刀,為時不久,頭落而事畢矣;剮必數十百刀,為時必經數刻,死而不死,痛而復痛,求為頭落事畢而不可得者,只在久與暫之分耳。

然則筆之殺人,其為痛也,豈止數刻而已哉!竊怪傳奇一書,昔人以代木鐸,因愚夫愚婦識字知書者少,勸使為善,誡使勿惡,其道無由,故設此種文詞,借優人說法,與大眾齊聽。

謂善由如此收場,不善者如此結果,使人知所趨避,是藥人壽世之方,救苦弭災之具出。

後世刻薄之流,以此意倒行逆施,借此文報仇洩怨。

心之所喜者,處以生旦之位,意之所怒者,變以淨丑之形,且舉千百年未聞之醜行,幻設而加於一人之身,使梨園一習一 而傳之,幾為定案,雖有孝子慈孫,不能改也。

噫,豈千古文章,止為殺人而設?一生誦讀,徒備行兇造孽之需乎?蒼頡造字而鬼夜哭,造物之心,未必非逆料至此也。

凡作傳奇者,先要滌去此種肺腸,務存忠厚之心,勿為殘毒之事。

以之報恩則可,以之報怨則不可;以之勸善懲惡則可,以之欺善作惡則不可。

人謂《琵琶》一書,為譏王四而設。

因其不孝於親,故加以入贅豪門,致親餓死之事。

何以知之?因「琵琶」二字,有四「王」字冒於其上,則其寓意可知也。

噫,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

凡作偉世之文者,必先有可以傳世之心,而後鬼神效靈,予以生花之筆,撰為倒峽之詞,使人人讚美,百世流芳。

傳非文字之傳,一念之正氣使傳也。

《五經》、《四書》、《左》、《國》、《史》、《漢》諸書,與大地山河同其不朽,試問當年作者有一不肖之人、輕薄之子廁於其間乎?但觀《琵琶》得傳至今,則高則誠之為人,必有善行可予,是以天壽其名,使不與身俱沒,豈殘忍刻薄之徒哉!即使當日與王四有隙,故以不孝加之,然則彼與蔡邕未必有隙,何以有隙之人,止暗寓其姓,不明叱其名,而以未必有隙之人,反蒙李代桃僵之實乎?此顯而易見之事,從無一人辯之。

創為是說者,其不學無術可知矣。

予向梓傳奇,嘗埒誓詞於首,其略云:加生旦以美名,原非市恩於有托;抹淨丑以花而,亦屬調笑於無心;凡以點綴詞場,使不岑寂而已。

但慮七情以內,無境不生,六命之中,何所不有。

幻設一事,即有一事之偶同;喬命一名,即有一名之巧合。

焉知不以無基之樓閣,認為有樣之葫蘆?是用瀝血鳴神,剖心告世,倘有一毫所指,甘為三世之暗,即漏顯誅,難逋一陰一罰。

此種血忱,業已沁入梨棗,印政寰中久矣。

而好事之家,猶有不盡相諒者,每觀一劇,必問所指何人。

噫,如其盡有所指,則誓詞之設,已經二十餘年,上帝有赫,實式臨之,一胡一 不降之以罰?茲以身後之事,且置勿論,論其現在者:年將六十,即旦夕就木,不為夭矣。

向憂伯道之憂,今且五其男,二其女,孕而未誕、誕而待孕者,尚不一其人,雖盡屬景升豚犬,然得此以慰桑榆,不憂窮民之無告矣。

年雖邁而筋力未衰,涉水登山,少年場往往追予弗及;貌雖而一精一血未耗,尋花覓柳,兒女事猶然自覺情長。

所患在貧,貧也,非病也;所少在貴,貴豈人人可幸致乎?是造物之憫予,亦云至矣。

非憫其才,非憫其德,憫其方寸之無他也。

生平所著之書,雖無裨於人心世道,若止論等身,幾與曹一交一 食粟之軀等其高下。

使其間稍伏機心,略藏匕首,造物且誅子奪之不暇,肯容自作孽者老而不死,猶得徉狂自肆於筆墨之林哉?吾於發端之始,即以諷刺戒人,且若囂囂自鳴得意者,非敢故作夜郎,竊恐詞人不究立言初意,謬信「琵琶王四」之說,因謬成真。

誰無恩怨?誰乏牢一騷一?悉以填詞洩憤,是此一書者,非闡明詞學之書,乃教人行險播惡之書也。

上帝討無禮,予其首誅乎?現身說法,蓋為此耳。

○立主腦

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腦。

主腦非也,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

傳奇亦然。

一本戲中,有無數人名,究竟俱屬陪賓,原其初心,止為一人而設。

即此一人之身,自始至終,離合悲歡,中具無限情由,無究關目,究竟俱屬衍文,原其初心,又止為一事而設。

此一人一事,即作傳奇之主腦也。

然必此一人一事果然奇特,實在可傳而後傳之,則不愧傳奇之目,而其人其事與作者姓名皆千古矣。

如一部《琵琶》,止為蔡伯喈一人,而蔡伯喈一人又止為「重婚牛府」一事,其餘技節皆從此一事而生。

二親之遭凶,五娘之盡孝,拐兒之騙財匿書,張大公之疏財仗義,皆由於此。

是「重婚牛府」四字,即作《琵琶記》之主腦也。

一部《西廂》,止為張君瑞一人,而張君瑞一人,又止為「白馬解圍」一事,其餘枝節皆從此一事而生。

夫子之許婚,張生之望配,紅娘之勇於作合,鶯鶯之敢於失一身 ,與鄭恆之力爭原配而不得,皆由於此。

是「白馬解圍」四字,即作《西廂記》之主腦也。

余劇皆然,不能悉指。

後人作傳奇,但知為一人而作,不知為一事而作。

盡此一人所行之事,逐節鋪陳,有如散金碎玉,以作零出則可,謂之全本,則為斷線之珠,無梁之屋。

作者茫然無緒,觀者寂然無聲,又怪乎有識梨園,望之而卻走也。

此語未經提破,故犯者孔多,而今而後,吾知鮮矣。

○脫窠臼

「人惟求舊,物惟求新。」

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稱也。

而文章一道,較之他物,尤加倍焉。

戛戛乎陳言務去,求新之謂也。

至於填詞一道,較之詩賦古文,又加倍焉。

非特前人所作,於今為舊,即出我一人之手,今之視昨,亦有問焉。

昨已見而今未見也,知未見之為新,即知已見之為舊矣。

古人呼劇本為「傳奇」者,因其事甚奇特,未經人見而傳之,是以得名,可見非奇不傳。

「新」即「奇」之別名也。

若此等情節業已見之戲場,則千人共見,萬人共見,絕無奇矣,焉用傳之?是以填詞之家,務解「傳奇」二字。

欲為此劇,先問古今院本中,曾有此等情節與否,如其未有,則急急傳之,否則枉費辛勤,徒作效顰之婦。

東施之貌未必丑於西施,止為效顰於人,遂蒙千古之誚。

使當日逆料至此,即勸之捧心,知不屑矣。

吾謂填詞之難,莫難於洗滌窠臼,而填詞之陋,亦莫陋於盜襲窠臼。

吾觀近日之新劇,非新劇也,皆老僧碎補之衲衣,醫士合成之湯藥。

即眾劇之所有,彼割一段,此割一段,合而成之,即是一種「傳奇」。

但有耳所未聞之姓名,從無目不經見之事實。

語云「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以此贊時人新劇,可謂定評。

但不知前人所作,又從何處集來?豈《西廂》以前,別有跳牆之張珙?《琵琶》以上,另有剪髮之趙五娘乎?若是,則何以原本不傳,而傳其抄本也?窠臼不脫,難語填詞,凡我同心,急宜參酌。

○密針線

編戲有如縫衣,其初則以完全者剪碎,其後又以剪碎者湊成。

剪碎易,湊成難,湊成之工,全在針線緊密。

一節偶疏,全篇之破綻出矣。

每編一折,必須前顧數折,後顧數折。

顧前者,欲其照映,顧後者,便於埋伏。

照映埋伏,不止照映一人、埋伏一事,凡是此劇中有名之人、關涉之事,與前此後此所說之話,節節俱要想到,寧使想到而不用,勿使有用而忽之。

吾觀今日之傳奇,事事皆遜元人,獨於埋伏照映處,勝彼一籌。

非今人之太工,以元人所長全不在此也。

若以針線論,元曲之最疏者,莫過於《琵琶》。

無論大關節目背謬甚多,如子中狀元三載,而家人不知;身贅相府,享盡榮華,不能自遣一僕,而附家報於路人;趙五娘千里尋夫,隻身無伴,未審果能全節與否,其誰證之?諸如此類,皆背理妨倫之甚者。

再取小節論之,如五娘之剪髮,乃作者自為之,當日必無其事。

以有疏財仗義之張大公在,受人之托,必能終人之事,未有坐視不顧,而致其剪髮者也。

然不剪髮,不足以見五娘之孝。

以我作《琵琶》,《剪髮》一折亦必不能少,但須回護張大公,使之自留地步。

吾讀《剪髮》之曲,並無一字照管大公,且若有心譏刺者。

據五娘云:「前日婆婆沒了,虧大公周濟。

如今公公又死,無錢資送,不好再去求他,只得剪髮」云云。

若是,則剪髮一事乃自願為之,非時勢迫之使然也,奈何曲中云:「非一奴一苦要孝名傳,只為上山擒虎易,開口告人難。」

此二語雖屬恆言,人人可道,獨不宜出五娘之口。

彼自不肯告人,何以言其難也?觀此二語,不似懟怨大公之詞乎?然此猶屬背後私言,或可免於照顧。

迨其哭倒在地,大公見之,許送錢米相資,以備衣衾棺槨,則感之頌之,當有不啻口出者矣,奈何曲中又云:「只恐一奴一身死也,兀自沒人埋,誰還你恩債?」

試問公死而埋者何人?姑死而埋者何人?對埋殮公姑之人而自言暴露,將置大公於何地乎?且大公之相資,尚義也,非圖利也,「誰還恩債」一語,不幾抹倒大公,將一版熱腸付之冷水乎?此等詞曲,幸而出自元人,若出我輩,則群口訕之,不識置身何地矣。

予非敢於仇古,既為詞曲立言,必使人知取法,若扭於世俗之見,謂事事當法元人,吾恐未得其瑜,先有其瑕。

人或非之,即舉元人借口,烏知聖人千慮,必有一失;聖人之事,猶有不可盡法者,況其他乎?《琵琶》之可法者原多,請舉所長以蓋短。

如《中秋賞月》一折,同一月也,出於牛氏之口者,言言歡悅;出於伯喈之口者,字字淒涼。

一座兩情,兩情一事,此其針線之最密者。

瑕不掩瑜,何妨並舉其略。

然傳奇一事也,其中義理分為三項:曲也,白也,穿插聯絡之關目也。

元人所長者止居其一,曲是也,白與關目皆其所短。

吾於元人,但守其詞中繩墨而已矣。

○減頭緒

頭緒繁多,傳奇之大病也。

《荊》、《劉》、《拜》、《殺》(《荊釵記》、《劉知遠》、《拜月亭》、《殺狗記》)之得傳於後,止為一線到底,並無旁見側出之情。

三尺童子觀演此劇,皆能了了於心,便便於口,以其始終無二事,貫串只一人也。

後來作者不講根源,單籌枝節,謂多一人可謂一人之事。

事多則關目亦多,令觀場者如入山一陰一道中,人人應接不暇。

殊不知戲場腳色,止此數人,便換千百個姓名,也只此數人裝扮,止在上場之勤不勤,不在姓名之換不換。

與其忽張忽李,令人莫識從來,何如只扮數人,使之頻上頻下,易其事而不易其人,使觀者各暢懷來,如逢故物之為愈乎?作傳奇者,能以「頭緒忌繁」四字,刻刻關心,則思路不分,文情專一,其為詞也,如孤桐勁竹,直上無枝,雖難保其必傳,然已有《荊》、《劉》、《拜》、《殺》之勢矣。

○戒荒唐

昔人云:「畫鬼魅易,畫狗馬難。」

以鬼魅無形,畫之不似,難於稽考。

狗馬為人所一習一 見,一筆稍乖,是人得以指摘。

可見事涉荒唐,即文人藏拙之具也。

而近日傳奇,獨工於為此。

噫,活人見鬼,其兆不祥,矧有吉事之家,動出魑魅魍魎為壽乎?移風易俗,當自此始。

吾謂劇本非他,即三代以後之《韶》、《?》也。

殷俗尚鬼,猶不聞以怪誕不經之事被諸聲樂,奏於廟堂,矧闢謬崇真之盛世乎?王道本乎人情,凡作傳奇,只當求於耳目之前,不當索諸聞見之外。

無論詞曲,古今文字皆然。

凡說人情物理者,千古相傳;凡涉荒唐怪異者,當日即朽。

《五經》、《四書》、《左》、《國》、《史》、《漢》,以及唐宋諸大家,何一不說人情?何一不關物理?及今家傳戶頌,有怪其平易而廢之者乎?《齊諧》,志怪之書也,當日僅存其名,後世未見其實。

此非平易可久、怪誕不傳之明驗歟?人謂家常日用之事,已被前人做盡,究微極穩,纖芥無遺,非好奇也,求為平而不可得也。

予曰:不然。

世間奇事無多,常事為多,物理易盡,人情難盡。

有一日之君臣父子,即有一日之忠孝節義。

性之所發,愈出愈奇,盡有前人未作之事,留之以待後人,後人猛發之心,較之勝於先輩者。

即就婦人女子言之,女德莫過於貞,婦愆無甚於妒。

古來貞女守節之事,自剪髮、斷臂、刺面、毀身,以至刎頸而止矣。

近日失貞之婦,竟有?腸剖腹,自塗肝腦於貴人之庭以鳴不屈者;又有不持利器,談笑而終其身,若老衲高僧之坐化者。

豈非五倫以內,自有變化不窮之事乎?古來妒婦制夫之條,自罰跪、戒眠、捧燈、戴水,以至撲臀而止矣。

近日妒悍之流,竟有鎖門絕食,遷怒於人,使族一黨一 避禍難前,坐視其死而莫之救者;又有鞭撲不加,囹圄不設,寬仁大度,若有刑措之風,而其夫攝於不怒之威,自遣其妾而歸化者。

豈非閨閫以內,便有日異月新之事乎?此類繁多,不能枚舉。

此言前人未見之事,後人見之,可備填詞制曲之用者也。

即前人已見之事,盡有摹寫未盡之情,描畫不全之態。

若能設身處地,伐隱攻微,彼泉下之人,自能效靈於我,授以生花之筆,假以蘊繡之腸,制為雜劇,使人但賞極新極艷之詞,而意忘其為極腐極陳之事者。

此為最上一乘,予有志焉,而未之逮也。

○審虛實

傳奇所用之事,或古或今,有虛有實,隨人拈取。

古者,書籍所載,古人現成之事也;今者,耳目傳聞,當時僅見之事也;實者,就事敷陳,不假造作,有根有據之謂也;虛者,空中樓閣,隨意構成,無影無形之謂也。

人謂古事實多,近事多虛。

予曰:不然。

傳奇無實,大半皆寓言耳。

欲勸人為孝,則舉一孝子出名,但有一行可紀,則不必盡有其事。

凡屬孝親所應有者,悉取而回之,亦猶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一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其餘表忠表節,與種種勸人為善之劇,率同於此。

若謂古事皆實,則《西廂》、《琵琶》推出曲中之祖,鶯鶯果嫁君瑞乎?蔡邕之餓莩其親,五娘之干蠱其夫,見於何書?果有實據乎?孟子云:「盡信書,不如無書。」

蓋指《武成》而言也。

經史且然,矧雜劇乎?凡閱傳奇而必考其事從何來、人居何地者,皆說夢之癡人,可以不答者也。

然作者秉筆,又不宜盡作是觀。

若紀目前之事,無所考究,則非特事跡可以幻生,並其人之姓名亦可以憑空捏造,是謂虛則虛到底也。

若用往事為題,以一古人出名,則滿場腳色皆用古人,捏一姓名不得;其人所行之事,又必本於載籍,班班可考,創一事實不得。

非用古人姓字為難,使與滿場腳色同時共事之為難也;非查古人事實為難,使與本等情由貫串合一之為難也。

予即謂傳奇無實,大半寓言,何以又雲姓名事實必須有本?要知古人填古事易,今人填古事難。

古人填古事,猶之今人填今事,非其不慮不考,無可考也。

傳至於今,則其人其事,觀者爛熟於胸中,欺之不得,罔之不能,所以必求可據,是謂實則實到底也。

若用一二古人作主,因無陪客,幻設姓名以代之,則虛不似虛,實不成實,詞家之醜態也,切忌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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