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公案
第十則 閩廣洋盜
洋盜,故惠、潮土產也,其為之若兒戲然。
三五成群,片言投合,奪取小舟,駕出易大,一習一 為固然也久矣。
余以丁未秋蒞普,特嚴弭盜。
甫兩月,境絕穿窬,山溪清廓。
時尚未越俎代潮也。
冬十月,有南澳鎮差員高聰、紀壽、林耀等繼投公檄,移提行劫樟林港大盜林阿相、李阿來。
余以綏靖地方,無分彼此,亦不暇辨阿相等之是否真賊,即依來文喚出移解。
既而思之,海洋行劫,賊徒必多,散一黨一 還家,豈僅寥寥一二輩。
若不多方搜緝,使其根株淨盡,潛藏鄉村,為害匪淺。
不可謂普邑無海疆責任,遂漠然置之也。
因遣役密訪,有李阿才、李阿皆、李阿繒三人蹤跡可疑。
隨差陳拱、陳勇攝訊,則李阿繒乃從前竊豕經余拘責者。
憶其月日,似不宜有出海之事。
屏左右密訊之,阿繒果未同行。
且言林阿相、李阿來皆昔年舊案扳累,非此次在洋行劫之人,惟李阿才、李阿皆出海為匪是實。
余釋阿繒去。
細鞠阿才、阿皆,皆不自掩諱,直供系黃呂璜、耳聾京、林老貨招邀出海。
九月十一晚,在老貨家對面南徑山會齊。
山多林木,眾喜其密茂,遂止宿焉。
老貨遣弟林阿鳳以飯至山餉眾。
次夜,抵桑田之鳳豆山,藏石洞內一日。
又次夜,奪取海船二隻,共駕出海。
十四日,在花嶼洋面,劫奪鄭財源、鄭廣利繒子船二隻,將原海船棄去。
十五日,在福建將軍澳海面,奪坐一紅頭船載鹹魚者。
十七日,在井尾洋面,奪得吳德隆鹽船。
眾人利其寬大,將鹽盡棄下水,群趨坐之。
其紅頭船、繒於船三者皆釋回;惟留繒船中水手杜阿利在鹽船相助駕駛。
九月二十四日,在潮屬廣澳洋面,劫奪林有利等杉木船,亦卸其杉木下水,林老貨等二十二人分而坐之。
阿才、阿皆與黃呂璜等二十一人仍坐鹽船。
是夜風濤大作,兩船不能相顧,遂各飄散。
黃呂璜船上風篷破損,米糧又竭,饑寒迫身,不能久處海面。
於十月初四日,在惠來縣所屬之香員澳沉械入水,棄舟登岸,散一黨一 潛歸。
黃呂璜傾跌坑溝,僵凍而死。
余皆空手乞丐還家。
林老貨等一船,尚不知其蹤跡去向也。
問同一黨一 幾人,曰:「四十三人。」
問誰為首,曰:「赤須大哥、耳聾京、林老貨、黃呂璜皆為首者。
黃呂璜系同縣人,鄉居不遠,是以知其名姓。
余皆混名綽號相呼,必見面乃能識之。」
余意同一黨一 許多,豈有概不識名之理,必系代為隱諱,命刑之。
李阿才叩首曰:「實不知也。
平日所相呼者,有陳二潑、肚猴順、偷食油鼠、上海容、文萊薯、芬筒公、單鞭、皂隸、侯大漢、阿肥、二十三仔、老二猴、蕭大肚、權師,皆不知其姓名。
即赤須大哥、耳聾京,亦不知何姓;林老貨,亦不知何名。
惟億老貨家在潮陽縣之隴頭鄉,有弟林阿鳳。
雖無下海,然往來要約,招伙集械,留阿鳳奔走效勞。
若拘獲一林阿鳳,則諸人名姓可識矣。」
正在設謀訪緝間,復據馬快陳勇稟稱,揭陽縣屬之棉湖寨,有黃阿鳳一名,系出海行劫之賊。
余意此必林阿鳳詭姓也,飛差陳拱、陳勇、余進,繼檄往諭湖口司巡檢方大忠,立擒黃阿鳳以來。
質之,李阿才曰:「陳二潑也。」
問獲者實何姓名,據稱實名黃阿鳳,詭號陳二潑,家居棉湖。
系黃呂璜招邀入伙,與阿才等同坐一船,在香員澳岸散一黨一 者。
時南澳鎮差員高聰、陳申、紀壽、林耀等,聞縣令獲賊,皆來問姓名,乞將三賊賞與差員報功,可得把總之職。
余曰:「噫!此亦善。
但賊徒尚多,欲一一緝獲,必須有人質對,然後無枉無縱,不累善良。
且遲數日,待我獲有多賊,則賞汝矣。」
高聰等不能待,將李阿才三人姓名星夜飛報鎮帥。
鎮帥以為莫大奇功,星夜飛報閩、廣兩省總督、提督,內有「差員獲賊李阿才、李阿皆、黃阿鳳三名,被普寧縣借去」之語。
余笑曰:「借衣可穿,借銀可用,借賊何為乎?」
余初不知武弁獲賊,如許勳勞,以為猶夫文員,分內尋常之事,是以未與之耳。
彼遂強冒為己功,一至此耶。
幕友不能平,勸申文與之辯,謂:「花嶼、廣澳地方,皆鎮帥轅轄之下,何獨吝一槍一刀,讓大功而不建,反以漁舟、商艘盡借與賊?今欲向縣獄之中分捕快縛來之匪一黨一 ,以為封建大臣銘鍾勒鼎之殊勳,不亦羞弁韜而貽盜賊之笑乎?」
余曰:「如此,非文武和衷之誼,不如讓之。
我等焦心勞思,無非綏靖地方起見。
若以此為名為功,則三尺童兒齒冷矣。」
其李阿才所供知賊之林阿鳳,時即乘夜飛差往緝。
一面移知潮陽縣差役協擒。
次日回報,隴頭鄉並無其人。
余未以為信也。
密令李阿才乘婦人輿,壯役陳拱隨其後,潛聽阿才指揮,舁入隴頭鄉,直至林老貨門前。
陳拱見其家有婦人,遽問日:「汝老貨在否?」
婦人曰:「乞丐死矣。」
陳拱復問:「小叔阿鳳在否?」
婦人曰:「久不來也。」
於是陳拱喚鄉長、保正協拘,而婦人忽改口,言不識老貨、阿鳳為何人。
擁之入縣,庭訊之。
婦人堅稱不識老貨,亦無林阿鳳。
問鄉長,鄉長亦言:「村中並無此二人名姓。」
余思陳拱造門一問,婦人不意一答,真情已經畢露,豈有鄉中全無此人之理?
命曳下鄉長夾訊之。
鄉長大呼曰:「有也。」
但以目視二保正而不言。
余思二人必有弊,命出門外候呼喚。
鄉長乃言:「村中向有林阿任,混號老貨。
自九月他出,在外作賊未歸。
近有傳其已死者,不知真偽。
此婦實老貨之妻,日出丐食。
林阿鳳即老貨之弟,今亦逃匿他處。
保正恐難拘貽累,令我固稱無有。
我是以不敢言也。」
因將保正蘇贊卿嚴加刑夾,楊新重杖三十,俱置獄中,謂曰:「阿任、阿鳳獲到則釋,不然,囚之一世。」
越數日,差役陳拱等多方訪緝,果獲林阿鳳以來。
自稱並無下海,止奔走往來,招邀蘇阿佑、洪美玉、李阿才、李阿皆、鄭旭卿、姚阿祿、黃阿德、鄭阿順,及九月十一夜 饋飯餉眾之事,言之歷歷。
洪伯豐、黃呂璜購置軍械槍刀牌棍、大炮火藥、鉤鐮槍、竹篙槍之類,皆鑿鑿有據。
「飯後因器械不足,有南徑羅朝權,遣弟羅朝學攜來籐牌、糧米,送與眾人。
他事我不知也。」
復攝到羅朝權、羅朝學,供稱:「昇平世界,不意眾人有下海為匪之事。
林阿鳳、洪美玉平日相識,彼稱欲包蔭洋田,來借牌刀,防守盜稻,不敢不與。
實因不知而誤借之,非同一黨一 也。」
是時,余兼攝潮篆,有兩邑地方之責。
且群賊多系潮人,桑田出海,廣澳劫奪,皆潮陽一縣之事。
雖疏防非我任內,而弭盜不可不清。
會海門、達濠各營將弁,皆以捕賊為急,俱遣目兵,會同緝捕。
余差周拔、鄭川,偕目兵劉智明、周瑞等,拘獲蘇阿佑,即者七一名。
鞫訊之,始知耳聾京即蔡阿京,系湖邑和平寨人也。
普役陳拱等復拘到洪美玉一名,供在潮陽鳳豆出海,行劫閩、粵各船,及香員澳散一黨一 登岸之處,俱相符合。
復會同達壕營,拿獲鄭阿順一名,乃惠來神泉人,即混名肚猴順者,供有姚阿祿、許阿光、侯阿舜、鄭阿鳳諸人而普役陳拱等已拿獲鄭阿鳳至矣。
據稱:廣澳行劫杉木船被風飄散之後,與洪伯豐、林阿任等同坐一船。
於十月初十日,在惠州金嶼洋面,奪得安興利繒子船二隻,始將杉木船放回,而繒子船亦釋去其一。
十五日,在海豐下湖東洋面,劫奪陳元魁糖船一隻。
二十五日,在碣石地方與官兵哨船相遇。
拒捕對敵,被炮火傷死者六人赤須大哥、芬筒公、單鞭、皂隸、二十三仔、老二猴。
其赤須大哥,即洪伯豐也。
林阿任、蔡阿京共議,舟中無棺斂,將所獲布匹纏裹六一屍一投之海,駕船飛遁。
二十八日,米糧乏絕,遂在大鵬山地方將器械沉水,散伙登岸。
其繒船水手杜阿利,先於十月初六日在金嶼山邊取水,乘間逃回去矣。
復據達濠營把總翁耀拿獲許阿光一名,移解前來,即混名上海客,亦號偷食油鼠者也。
而差役鄭川、翁馗、鄭應等,多方訪緝,弋獲林老貨,即林阿任一名。
據供:因家貧米貴,九月初七日往麒麟埔墟買米,遇洪伯豐、蔡阿京、黃呂璜,商謀出海行劫米船。
系伯豐起意為首,周伙四十三人。
除眾人所供之外,尚有李阿元尾、李阿完、高阿童、高阿權、蕭旭友、王阿貴、陳烏卞、蔡阿發、孫阿尾、黃阿九、吳大英、楊阿勇、陳阿楊、莊阿耀、劉阿應、盧阿利、李武臣、王阿熊,及呂璜所誘之頑童鄭阿尊等。
其自出海行劫閩、粵各船以及散伙分贓之處,與眾人不謀而合也。
而蔡阿京一賊,亦被差役鄭川、翁馗、標光、林潔、陳萬科等,購得眼線,尾其行蹤,擒獲以來。
復檄行普邑署典史張天祐,帶同本縣干役,按照所供住址,拘獲權師,即高阿權一名;李十二,即李阿完一名;高阿童,侯阿朝即阿肥,及鄭阿尊等三名。
復關移惠來縣,拘獲劉阿應一名。
而高阿權先於十月初六日,在惠來鄉間薯園被鄉保緝獲。
惠尉嚴刑不承,惠令刑夾四次,亦不以實告。
羈獄久之,因病醫調,乘隙逃歸。
十一月二十八日,方回到捨,而初一日已就縛矣。
初猶支吾抵飾,及見同一黨一 齊集,眾證明確,亦自直認不辭,不待刑法之及也。
復關移海陽縣,獲到吳陳盛一名。
達濠營千總陳安瑞,在錢崗拿獲袁阿仁一名。
復據差兵陳武、吳萬,在青洋山拿獲姚阿祿一名。
皆質訊無異。
則此案大盜,已拘獲十八九人矣。
而王阿貴就獲於羊蹄嶺;鄭阿清,即鄭旭清就獲於葵潭;黃阿九、孫阿尾、陳烏卞、蔡阿發、李阿元尾就獲於海豐。
皆碣石鎮所遣營弁目兵,在各處訪緝弋獲看也。
潮州鎮差兵林捷先,在揭陽深浦山下,拿獲楊阿勇,即文萊薯一名。
而盧阿利、李武臣、王阿熊、陳阿揚、莊阿耀、吳阿來、吳大英、侯阿舜即侯大漢,皆就獲於南澳。
南澳鎮咨解福建水師提督,總督尋以粵省之案較重,將盧阿利等解回,一交一 發潮陽縣承審。
計此案盜伙,惟林阿鳳未經下海;鄭阿尊被欺為龍陽,雖同在舟中,不分贓物,不知行劫為何事。
此外,實賊四十三人。
今緝獲三十四人,碣石鎮官兵殺死六人,惠來登岸跌死之黃呂璜一人,則四十有一人矣。
未獲者蕭旭友、黃阿德耳。
然各賊皆稱,旭友即蕭大肚也,炮傷深重,散一黨一 之時不能行走,必死在大鵬山中。
止黃阿德一人未知去向,釜底遊魂,終無所逃於天地之外,徐以俟之可耳。
當堂鞫訊,則船戶鄭財源、鄭廣利、林有利、杜阿利等,與群盜俱皆熟識,語言笑貌,不啻故人。
自桑田鳳豆出海之後,花嶼、將軍澳、井尾、廣澳所劫各船,四十三人之所同也。
其自十月初四以後,所劫安興利、陳元魁等船,則洪伯豐、林阿任、蔡阿京、許阿光、姚阿祿、侯阿舜、李阿完、高阿童、鄭阿清、鄭阿鳳、王阿貴、蔡阿發、李阿元尾、陳烏卞、芬筒公、單鞭、皂隸、二十三仔、老二猴、吳阿來、蕭旭友、黃阿德等二十二人之所獨也。
李阿才、蘇阿佑等二十一人,雖少劫二船,無拒敵官兵之罪,然游奕海面非止一日,剽掠閩、廣,非止一船。
得贓有多寡,按法無輕重,稿街之律,均不能寬,亦不必分首從也。
林阿鳳永徙邊陲。
鄭阿尊年幼無知,與羅朝權、羅朝學並行責釋。
被棄下水之杉木、魚、鹽,及所搶衣服、銀、布,俱於各盜名下變產追賠給主。
其兩船所用軍器,既經沉沒海中,亦不必深求矣。
余於此案大盜,設謀購緝,晝夜焦勞。
差役奔趨於四境,而鄰邑同寅不以為忌。
羽檄縱橫於遠近,而文武將弁協心宣力,不以為嫌。
始以旁觀之熱腸,為鄰封驅除稂莠,繼以攝篆棉疆,身在當局,有承審之責任。
為兩省永莫安瀾,其獲之也勞,則審之也逸,覺向日之為人者,今皆所以為己也。
可見綏靖地方,不必存此疆彼界之念。
文武和衷,公忠為國,天下焉有難處之事哉!
林阿相、李阿來二名,澳鎮知其非賊,發回保釋。
粵省督、撫、臬司行查誣良為盜官役職名。
余曰:「噫!南澳鎮營之功不可沒也,因假而得真,阿相、阿來何吝焉!」乃以林阿相為普邑馬快役,專司捕盜,李阿來以老歸農。
從茲閩、粵海疆二三千里,波濤不動,商賈晏然。
亦官斯土者之一快也夫。
譯文海盜,是惠州、潮州一帶的特殊產物。
這裡的人對這種事,好像兒戲一樣,三五個人結成一夥,一句話說妥了,就搶奪小船,駕到大海上再換大船。
一習一 以為常,已經很久了。
我丁未年秋天到普寧上任後,特別注意嚴厲打擊盜匪。
僅兩個月,境內已沒有小偷,山河清淨。
這時,我還沒有兼任潮陽知十月,南澳總兵屬下差人高聰、紀壽、林耀等帶著公文來我這裡,提拿在樟林港搶劫的大盜林阿相、李阿來。
我認為,為了地方安寧,不應分彼此,還沒來得及辨別一下林阿相等二人是否真是賊人,就依照來文叫來兩人,押送到南澳去了。
後來我考慮,在海洋中搶劫的賊一黨一 一定很多,散伙回家,不會僅僅一二個人?如果不想方設法各處搜捕,把他們連根帶梢全除掉,他們潛藏在鄉下;將來定會為害不小。
不能因為普寧縣沒有管理海疆的責任,就對這件事漠然置之。
於是我派公差秘密察訪,發現有李阿才、李阿皆、李阿繒三人行跡可疑。
就讓公差陳拱、陳勇把他們抓來審訊,李阿繒過去偷過豬,被我抓來責打過。
根據過去的情況,似乎他不會出海搶劫。
我讓左右退下,對他秘密審問,他果然沒有和海盜一起下海。
他還說,林阿相、李阿來都是因往年舊案牽連,這次洋面上參加搶劫的是李阿才、李阿皆,他們真下海當了盜匪。
我把李阿繒釋放了。
我對李阿才、李阿皆細加審問,他們都不遮掩迴避,供認是黃呂璜、耳聾京、林老貨招他們出海的。
九月十一日晚間,在林老貨家對面南徑山會齊。
山上樹木很多,大家喜歡這裡草木茂密,就住在這裡。
林老貨派弟弟林阿鳳,把飯送到山上給大家吃。
第二天夜裡,他們到了桑田的鳳豆山,藏在石洞中呆了一天。
又過了一晚上,搶奪到海邊的小船二隻,一起駕著出海了。
十四那天,在花嶼海面上,攔劫奪取了鄭財源、鄭廣利繒子船二隻,把原來那二隻小船扔掉了。
十五那天,在福建將軍澳海面,搶奪到一艘裝鹹魚的紅頭船。
十七那天,在井尾海面,搶到吳德隆的鹽船,眾人喜歡這條船寬大,便把鹽都扔進水裡,全上到這條船來坐。
把紅頭船、繒子船都放回,只留下繒子船上的水手杜阿利在鹽船上幫助駕駛。
九月二十四日,在潮陽縣屬廣澳海面上,搶劫了林有利等人運杉木的船,把杉木卸下,扔進水裡,林老貨等二十二人分別上了這條船。
李阿才、李阿皆和黃呂璜等二十一個人,還坐著鹽船。
這天夜裡風濤大作,兩條船沒法互相照顧,就各自飄散了。
黃呂璜船上帆篷損壞,糧食也光了,饑寒一交一 加,不能再呆在海上,就在十月初四,在惠來縣所屬的香員澳,把武器沉下水,船上岸,散伙偷偷回來。
黃呂璜下船後跌進深溝裡,凍僵而死。
其餘的人兩手空空,只好乞討著回家。
林老貨等人坐的那條船,到現在還不知道去向。
問他們有同一黨一 多少人,他倆說:「四十三人。」
又問誰是首領,他們說:「赤須大哥、耳聾京、林老貨、黃呂璜,都是為首的人。
黃呂璜是同縣人,住得不遠,因此知道他的名姓。
其餘的都是叫綽號,得見面時才能認識。」
我認為,海盜同夥人很多;哪裡有一概不知名姓的道理?
一定是代為隱諱,就命令給二人上刑。
李阿才磕頭說:「真的不知道。
平日叫綽號的有:陳二潑、肚猴順、偷食油鼠、上海客、文萊薯、芬筒公、單鞭、皂隸、侯大漢、阿肥、二十三仔、老二猴、蕭大肚、權師,都不知他們姓甚名誰。
就是赤須大哥、耳聾京,也不知道姓什麼。
林老貨,也不知道叫什麼名,只記得林老貨家住在潮陽縣隴頭鄉,有個弟弟叫林阿鳳。
林阿鳳雖然沒有下海,但往來叫人,招集同夥,聚積武器,都是他奔走出力。
如果能抓獲到這個林阿鳳,各人的姓名就都知道了。」
正在設法察訪捉拿這些人的時候,馬快陳勇稟報,揭陽縣管轄下的棉湖寨有一個叫黃阿鳳的人,是出海搶劫的強盜。
我猜想這一定是林阿鳳變換假姓,馬上派公差陳拱、陳勇、余進帶著文書向湖口司巡檢方大忠傳令,把黃阿鳳擒拿來,同李阿才等人對質。
李阿才一見,說:「這是陳二潑呀!」我追問這個被捕的人真名實姓,他自己說的確名叫黃阿鳳,綽號陳二潑,家住在棉湖。
是黃呂璜把他招入盜伙的,和李阿才等人同乘一條船,在香員澳登岸後散伙回家。
這時,南澳總兵的差人高聰、陳申、紀壽、林耀等人,聽說縣令捉到海盜,都來打聽姓名,請求我把三名賊人賞給他們回去報功,說是可以得到把總的官職。
我說:「呵!這也好。
只是海盜賊一黨一 還很多,想一個一個把他們抓到,必須有人對質,然後才能做到不冤枉好人,不放掉壞人,不至牽連到善良百姓。
你們暫時等些日子,等我多抓些賊人時,再賞給你們帶回。」
高聰等人等不及了,就把李阿才三人的姓名,連夜飛報總兵。
總兵以為這是莫大奇功,連夜飛報福建、廣東兩省總督、提督,呈文裡有「派遣手下捕獲到海盜李阿才、李阿皆、黃阿鳳三名,被普寧縣借去」的話。
我說:「借衣服可以穿,借銀子可以花,借賊人幹什麼用呢?」
我想不到武官抓獲到賊人,功勞竟這樣大,以為像文官一樣,僅是職務內的平常事,所以沒給他們。
想不到他們就冒認為自己的功勞。
衙門中我的幕僚們都憤憤不平,勸我向上呈文,進行辯駁,說:「花嶼、廣澳地方,都是總兵大人管轄之處,為什麼鄙吝刀槍去捉拿海盜建樹大功,反而把漁舟、商船借給賊人呢?現在卻要從普寧縣監獄裡分去捕快抓來的賊人,用作封疆大吏銘鍾刻鼎的殊勳,這不僅羞對官服,而且也讓盜賊笑話嗎!」我說:「這麼辦,不是文官武將和衷共濟的道理,不如讓給他們。
我們費心勞神,無非是為了讓地方上安寧,如果因此求名求功,三尺童子也會對我們冷笑了。」
李阿才供出的賊人林阿鳳,這時連夜派公差去抓,一面發文書到潮陽縣,請求派公差協助捉拿。
第二天,公差回來報告,隴頭鄉並沒有這個人。
我認為這不是真的,就秘密讓李阿才坐一乘婦女坐的小轎,公差陳拱跟在他的後面,悄悄探聽。
李阿才指點眾人,把轎子抬到隴頭,直到林老貨家門前。
陳拱看他家有婦女,突然問道:「你們家林老貨在不在?」
那個婦女回答說:「這個要飯花子死了!」陳拱又問道:「你小叔子林阿鳳在不在?」
女人說:「好久不來了。」
這時,陳拱叫來鄉長、保長一起抓人,那女人卻忽然改口了,說不認識林老貨和林阿鳳。
眾人把那女人帶到普寧縣,我當堂審問。
女人堅持說不認識林老貨,也沒有林阿鳳這個人。
我又問鄉長,鄉長也說:「村子裡並沒有這麼兩個人的名姓。」
我想,陳拱到門口一問,女人無意之中一答,真情已經全部露出,鄉里哪會沒有這二人之理?我就讓把鄉長拉下,夾起來審問。
鄉長大叫說:「有啊!」但用眼睛看著兩名保長而不說話。
我想,這兩名保長一定有鬼,就命令他們到門外去,等候呼喚。
這時鄉長才說:「村子裡本來有個叫林阿任的人,混名老貨。
從九月出去,在外面作賊沒回來。
近來有人傳說他已經死了,不知真假。
這女人其實是林老貨的老婆,每天外出討飯。
林阿鳳是林老貨的弟弟,現在也逃到別處去了。
保長恐怕難以抓獲而受到牽累,讓我堅持說沒有,我因此不敢說。」
我於是把保長蘇贊卿上了夾棍,楊新重打三十大板,然後都關進獄中,對他們說:「哪天把林阿任、林阿鳳抓到了,就把你們放了。
不然的話,關你們一輩子。」
過了幾天,公差陳拱等人經多方尋訪緝拿,果然把林阿鳳抓來了。
林阿鳳說自己並未下海,只不過奔走往來,招集了蘇阿佑、洪美玉、李阿才、李阿皆、鄭旭卿、姚阿祿、黃阿德、鄭阿順等人,以及九月十一夜 裡送飯給眾人吃的事,一五一十地說了,還講了洪伯豐、黃呂璜購置武器,刀槍牌棍、大炮火藥、鉤鐮槍、竹篙槍等等東西。
他最後說:「吃飯以後,因為武器、用品不足,南徑的羅朝權,派他弟弟羅朝學帶來籐牌、糧食送給大家。
別的事我不知道。」
後又拘捕到羅朝權、羅朝學。
二人供說:「現在是太平世界,想不到這些人會有下海當強盜的事。
林阿鳳、洪美玉平素相識,他們說包下了蔭洋田地,來借籐牌和刀,防備有人偷稻穀,我不能不借給他們。
真是因為不瞭解情況誤借,我們兄弟不屬這些人的同夥。」
這時,我兼任了潮陽知縣,有管理兩縣的責任。
而且,這群海盜多是潮陽人,在桑田奪船出海,廣澳搶劫,也都是潮陽縣內的事。
儘管疏於防守並不是發生在我任內,但消滅盜匪不可不徹底。
正好海門、達濠各軍營的官兵都以捕捉海盜為當務之急,派了兵丁,和我一同緝捕。
我派周拔、鄭川和營兵劉智明、周端等人,抓到了蘇阿佑,也就是那個老七。
審問之後,我才知道,耳聾京就是蔡阿京,是潮陽縣和平寨人。
普寧縣公差陳拱等人又抓到了洪美玉,洪供認在潮陽縣鳳豆山出海,搶劫福建、廣東等地船隻,以及在香員澳散伙登岸的地方,和以前其他賊人所供的完全符合。
又會同達壕軍營,拿到鄭阿順。
他是惠來縣神泉人,也就是混名叫肚猴順的那傢伙。
他供出的同夥有姚阿祿、許阿光、侯阿順、鄭阿鳳等人。
其實此時普寧縣公差陳拱等人已經把鄭阿鳳抓來了。
據他說:在廣澳搶劫的杉木船被大風吹走之後,他和洪伯豐、林阿任等人同坐在這條船上。
十月初十那天,在惠州金嶼海面上,搶到安興利繒子船二條,才把杉木船放回,而繒子船也放了一條。
十五那天,在海豐縣下湖東海面上,又搶了陳元魁的糖船。
二十五那天,在碣石和官兵巡邏船相遇。
因為拒捕作戰,被炮火打死六個人:赤須大哥、芬筒公、單鞭、皂隸、二十三仔、老二猴。
赤須大哥,就是洪伯豐。
林阿任、蔡阿京一起商議,船裡沒有棺材收殮一屍一首,就用搶到的布把六具一屍一首纏裹好,扔到大海裡,然後駕著船飛快逃走了。
到了二十八,糧食沒了,就在大鵬山海面把武器扔進水裡,丟下船上岸。
那個繒子船上的水手杜阿利,早在十月初六到金嶼山邊取水時,就趁機逃走了。
接著,達濠軍營的把總翁耀,拿住了許阿光,行文押送到潮陽來;這人就是混名上海客的,也叫偷食油鼠的那傢伙。
公差鄭川、翁馗、鄭應等人,多方察訪緝拿,終於抓到了林老貨,也就是林阿任。
他供認:由於家裡窮,當地米價貴,九月初七那天,他去麒麟埔集市上買米,遇上了洪伯豐、蔡阿京、黃呂璜等人,謀劃出海搶劫運糧船。
洪伯豐出主意確定首領,同夥一共有四十三個人。
除了以前眾人已經供出的之外,還有李阿元尾、李阿完、高阿童、高阿權、蕭旭友、王阿貴、陳烏卞、蔡阿發、孫阿尾、黃阿九、吳大英、楊阿勇、陳阿楊、莊阿耀、劉阿應、盧阿利、李武臣、王阿熊,以及黃呂璜誘騙去的小孩鄭阿尊等人。
他們從出海起,搶劫福建、廣東兩省船隻,以及散伙分贓的地方等等事情,供認的和前面各人說的完全一致。
蔡阿京這名賊人,也被公差鄭川、翁馗、林光、林潔、陳萬科等人買到線索,跟蹤追查,抓獲過來。
我又發公文給普寧縣代理典史張天祐,帶領本縣能幹捕快,按照賊人們所供的住址,抓獲了權師,也就是高阿權;李十二,也就是李阿完;高阿童;侯阿朝,也就是阿肥;以及鄭阿尊等。
我又發文書到惠來縣,抓到了劉阿應。
而那個高阿權,十月初六那天,在惠來鄉下蕃薯園,被鄉兵抓到。
惠來縣尉對他嚴刑拷打,他不承認罪名。
惠來縣令給他上了四次夾棍,他也不肯把實際情形講出來。
關在監獄裡時間長了,因為有病請醫生,他趁機逃跑了。
十一月二十八,他才回家,而到了十二月初一,就又被抓住了。
到潮陽縣衙後,他開始還支支吾吾,掩飾抵賴,等到看見許多同夥都被抓住,眾人的證詞十分明確,也就供認不諱,不等刑罰加到身上。
我又發文書到海陽縣,抓到了吳陳盛。
達濠軍營千總陳安瑞,在錢崗拿獲了袁阿仁。
公差陳武、吳萬在青洋山拿獲了姚阿祿。
對質、審問,毫無差錯。
此時,這一案中的大盜已經拘捕到了十八九個人。
接著,王阿貴在羊蹄嶺被捉;鄭阿清,也就是鄭旭卿,在葵潭被捉;黃阿九、孫阿尾、陳烏卞、蔡阿發、李阿元等等幾個人,在海豐被捉。
這些都是碣石總兵所派官兵在各處訪查抓獲到的。
潮州總兵屬下差人林捷先,在揭陽縣深浦山下,拿到了楊阿勇,也就是文萊薯。
而盧阿利、李武臣、王阿熊、陳阿陽、莊阿耀、吳阿來、吳大英、侯阿舜也就是侯大漢,都在南澳被捕。
南澳總兵呈文押解到福建水師提督那裡。
不久,福建總督因為覺得廣東方面案情較重,就將盧阿利等人重新押送回來,一交一 潮陽縣進行審問。
總計這一案子中的群盜,只有林阿鳳不曾下海;鄭阿尊被欺騙上船,當了龍陽,雖然和群盜同在船上,但不分贓物,也不明白什麼是搶劫。
此外,真正賊人有四十三名。
現在抓到三十四人,碣石總兵屬下官兵殺死六人,惠來上岸之時,跌死了黃呂璜,總算起來,已經抓到四十一個。
沒有抓到的,只剩蕭旭友、黃阿德了。
不過,各賊人都說,蕭旭友就是蕭大肚,炮傷很重,散伙的時候不能行走,一定死在大鵬山裡了。
那樣,就只剩下黃阿德一人不知去向。
不過,他已成釜底游魚一樣的孤魂野鬼,料想他也逃不到天地之外,只待時日抓到就行了。
於是我升堂開審。
那些被劫的船戶,鄭財源、鄭廣利、林有利、杜阿利等人,和這群海盜全都熟識,音容笑貌,就和老朋友差不多。
這些海盜自打由桑田的鳳豆山出海以後,在花嶼、將罕澳、井尾、廣澳等處搶劫船隻,是四十三個人一起幹的。
從十月初四以後,搶劫安興利、陳元魁等人船隻,是洪伯豐、林阿任、蔡阿京、許阿光、姚阿祿、侯阿舜、李阿完、高阿童、鄭阿清、鄭阿鳳、王阿貴、蔡阿發、李阿元尾、陳烏卞、芬筒公、單鞭、皂隸、二十三仔、老二猴、吳阿來、蕭旭友、黃阿德等二十二人幹的。
李阿才、蘇阿佑等二十一人,雖然少劫兩條船,也沒有拒敵官兵,不過,遊蕩在海面上不止一天,搶劫福建、廣東,也不止一條船。
分得的贓物有多有少,按法律治罪難以分出輕重,懸首長街的結局,哪個也不能免掉,也就沒有必要分為首從了。
林阿鳳,永遠流放到邊境地區。
鄭阿尊年幼無知,和羅朝權、羅朝學一起責打一頓後釋放。
被扔下海裡的杉木、魚、鹽,以及所搶的衣服、銀子、布匹,都由各海盜變賣產業追賠,給還原主。
那兩條船上的兵器,既然已經沉沒海裡;也不必深究了。
為了這一案件中這些大盜,我想方設法抓獲,日夜焦急勞頓。
差役們奔走四方,鄰縣的同寅們毫不忌諱。
公文來來往往遠近各個地方,文武官員們同心協力,不以此為煩。
開始,我還是處於旁觀地位,憑一片熱心為鄰境除掉壞人,不想接下來卻兼任了潮陽知縣,身在局內,有了承審這一重大案件的責任。
為了讓福建、廣東兩省海上永遠安寧,我為抓到這些賊人,費盡了心力。
但在審判之時,又覺得極為輕鬆,意識到從前為別人出力,現在都成了為自己了。
可見剪除壞人以使地方安寧;不必要存這疆那界的心理。
文官武將和衷共濟,一片忠心為國家,天下哪會有難辦的事情呢!
對林阿相、李阿來二人,南澳總兵衙門知道他們不是賊人,發回我這裡一交一 保釋放。
兩廣總督、廣東巡撫、臬台各衙門行文要查辦誣良為盜的官員和差役。
我說:「唉!南澳總兵軍營的功勞不可埋沒,由假強盜而抓到真強盜,對阿相、阿來又何必那麼苛求呢!」於是,我就用林阿相為普寧縣衙門馬快,專管捕捉強盜的事;李阿來因為年老,叫其歸家務農。
從此,福建、廣東沿海二三千里的地方,風平浪靜,來往商人平安無事。
這也是我在這一帶地方作官的一大快樂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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