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公案》第九則 賊輕再醮人:一日,過鄯門,見數牧章在河畔偶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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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公案》第九則 賊輕再醮人

藍公案

第九則 賊輕再醮人

余既兼潮篆,車塵僕僕兩邑間。

一日,過鄯門,見數牧章在河畔偶語。

中一童曰:「橫逆哉!剝婦人至赤身,可殺也。」

又一童曰:「新婚遇此,慘甚矣。

以輿夫敝褲為新婦嬌裝,當日如何下車,如何人室?恐是夜合巹,乃夫不能無疑也。」

又一童曰:「疑亦將如之何?乃夫尚畏懼,不敢控告,奚怪彼梟梟者哉!」

余聞大駭,停車詢之,諸童皆笑而走。

命牽一童臂以來,乃言:「烏黃隴與惠邑一交一 界之區,惡賊十數輩,橫行無憚。

此月二十日,要行嫁者於途,拉新人出自輿中,摩頂放踵,皆剝奪以去。

乞留一下衣蔽體,亦不從。

且環而睇審其不可名言之處。

及賊去,輿夫憐之,解敝褲與之週身。」

余曰:「噫!而言過矣。

行嫁則迎親多人,豈能袖手旁觀?

多人則衣衫可讓,何至用輿夫敝褲?且為之夫者,又肯默不告官,無是理也。」

牧童曰:「貧家無多人親迎。

告官不能致之死,非徒無益,且反禍焉。

彼窮凶極惡之流賊,殺人放火,靡不敢為。

誰復以身試虎口耶!」問娶妻者姓名,曰:「不知。」

問諸賊各何姓名,曰:「尤不知也。」

余心識之,歸而遣人密訪,未能得其詳。

先是,十八日,余方抵潮署事。

十九日黎明,有以白晝搶劫來告者陳日耀、陳日光、林嘉升云:「於是月望日,在雙山遇賊十餘。

刀梃一交一 下,三人皆仆地,裂顱劃足,銅錢衣被劫奪一空。

熟識三賊,鄭阿載、鄭阿惜、劉阿訟,皆溜天極惡,無人不知,無人敢告,無人能捕之賊也。

時以公未蒞任,稟明縣尉驗傷,今未平復。」

余笑曰:「既無人能捕,何告為?」

日耀等泣曰:「某言其平日耳。

幸公蒞止,可仍聽道路荊棘,貿易不得安生平?」

余飛差星夜往緝,遂於二十二日弋獲劉阿訟以來,召日耀等三人與之對質。

阿訟昂然曰:「是也,奪其錢六千,衣衫裘被之類凡有七,尚存蔡阿繼家中,未分散。」

問:「同一黨一 幾人?」

曰:「鄭阿載、鄭阿惜、蔡阿繼、張阿祿、莊阿泛、廖開揚、馬克道,與我共八人耳。」

問:「汝等諸人,聚居何所?」

曰:「我輩皆不敢回家,在山中閃爍往來,草棲巖宿。

惟蔡阿繼、廖開揚二人在家,窩接物件。」

問:「平日行劫幾處?」

曰:「多矣,難記憶也。」

問:「下海劫船與否?」

曰:「此則無之。」

因設法購緝,復於二十六日擒獲鄭阿載、鄭阿惜、張阿祿;莊阿泛、蔡阿繼、廖開揚以來。

皆不待刑訊,與劉阿訟所言若合符節。

余見鄭阿載、阿惜尤奇凶,心惡之。

問平素劫奪幾何,亦云久而忘記。

止近此數日內,言之歷歷,則雙山行嫁一婦人預焉。

問所劫婦人何贓。

阿載言:「貧人無他長物,止銀簪、耳環、戒指、衣裙,寥寥數件而已。」

問:「同劫幾人?是誰下手?」

曰:「同劫仍此八人,下手加功,則我與阿惜、阿訟、馬克道四人耳。」

問:「行嫁則迎親多人,汝等敢突出橫劫,非百十人不可,言八人、四人者,妄也。」

命夾之,則大呼曰:「再醮之婦耳,焉有許多人迎之?我等實止八人。

今日諸事皆直言不諱,獨何為以此相欺?今即言百人千人,亦不過一死而已,寧能於死之外別加我罪乎?」

余拍案數之曰:「汝等不為善良,甘心作賊。

昇平世界,白日行劫,得財傷人,罪當死,一也。

男女授受不親,奈何橫加剝厚?且不顧新婚,使人夫婦一生抱痛,罪當死,二也。

汝剝奪新婦,一絲不留,且分持其體而聚觀,如此厚人,乃天地鬼神所共痛憤之事,罪不容以不死,三也。」

阿載、阿惜皆曰:「我等作賊,為貧所驅。

劫害多人,死亦無怨。

至於剝辱,乃再醮之婦,何新婚之足雲?彼自家不存羞恥,則其體亦盡人可觀,未必衣服之去留,遂為關係也。

彼其丈夫尚不敢出來控告,則此事亦可不必深究矣!」

余笑曰:「噫!婦人之不可再醮也,如是夫。

雖盜賊,猶將輕之,況讀書明理言節義者乎?此事亦姑置勿論。

但積凶行劫已多,法不可活。

就剝殺陳日耀等一案,治罪有餘。

惟是通詳每多漏網,而無辜牽累,餓殍途中,殊堪憫側。

俟枷號滿日再議,可也。」

即令廖開揚起出銅錢、衣衫裘被等物,付陳日耀、陳日光、林嘉升,當堂領回。

馬克道候獲日按法懲治,余皆痛杖大枷,發四城門示眾。

阿訟,阿載、阿惜為邑人所痛恨尤深,環觀者千百,皆嚼齒指罵,或擊以泥沙,燔以草火。

而彼婦之丈夫,亦從人群中潛錐其股,灼巨艾灸之。

阿惜咬舌而死,阿載等不數日皆後先畢命。

潮人相舉於加額稱大快。

阿祿、阿繼其後亦皆病斃。

惟莊阿泛以頭觸庭階,自稱能改過,從寬杖責,與之小枷。

阿泛竟帶枷逃脫。

未及兩月,又以謀財劫殺郭君芳命案獲出,按問如律。

譯文我兼任潮陽知縣以後,風塵僕僕,乘車來往奔忙於普寧、潮陽兩縣之間。

一天,經過鄯門,看見有幾個牧童在河邊閒聊。

其中一個小孩說:「太強暴了!竟然把人家婦女扒光,真該殺。」

又一個小孩說:「新婚的時候遇到這種事,慘透了。

拿轎夫的破褲,子來給新娘做新婚的衣服,當時怎麼下車,怎麼進屋?恐怕當天晚上入洞房,他丈夫也不能不懷疑。」

又一個小孩說:「懷疑又能怎麼樣?丈夫害怕,不敢控告,那些強盜毫無人性也就不奇怪了。」

我聽到後,極為吃驚,停下車問他們。

幾個小孩都邊笨著邊跑開了。

我就讓差役抓住一個小孩胳膊拉了過來。

這個小孩就說:「在烏黃隴和惠來縣一交一 界那一帶,有十幾個兇惡的盜賊,橫行無忌。

這個月二十那天,這些傢伙在路上劫住一夥送親的,把新娘從轎裡拉出來,把新娘穿的服飾,從頭頂到腳跟全扒了下來。

新娘哀求留下一件下衣遮身子,也不答應。

這些傢伙還圍著仔細觀看那女人不可說出的地方。

等到賊人離開了,轎夫可憐她,脫下自己的破褲子送給她遮下身。」

我說:「哎!你說的不對。

送親會有許多人迎親,怎能袖手旁觀?人多,就有許多衣服可讓給新娘,哪裡用得上轎夫的破褲子呢?而且作為她的丈夫,竟然不向官府告狀,不會有這種道理。」

牧童說:「窮人家沒多少迎親的。

向官府告狀,又不能把這些人處死,不但沒有好處,反倒要招來禍害。

那些傢伙是窮凶極惡的草寇,殺人放火,沒有什麼不敢作。

誰又願意把自己身子往老虎嘴裡送呢!」問他娶親的人姓名字,他說:「不知道。」

我又問他賊人都叫什麼名,他說:「更不知道了。」

我心中記下這事,回去後派人秘密查訪,但沒有能瞭解到詳情。

在這之前,十八那天我剛到潮陽上任辦公,十九一早,就有因白晝被搶劫來告狀的陳日耀、陳日光、林嘉升說:「這個月十五那天,在雙山碰上十幾個賊人,刀棒一交一 加,我們三人都被打倒在地,連頭帶腳都被打破了,錢和衣物被劫奪一空。

我們認識三名歹徒叫鄭阿載、鄭阿惜、劉阿訟,他們罪惡滔天,無人不知,但沒人敢告,也沒人能逮捕他們這些惡賊。

當時老爺還沒上任,我們向縣尉稟明,驗了傷;到今天傷口還未平復。」

我笑著說:「既然沒人能逮捕這些賊人,你們為什麼又來告狀呢?」

陳日耀等人哭著說:「我們說的是以往。

現在幸虧老爺到任,還能仍舊讓路上行人不安寧,往來貿易擔驚受怕嗎?」

我派出差役連夜出去捉拿,終於在二十二這天捕獲到劉阿訟來。

叫陳日耀三人和他公堂對質,劉阿訟供認說:「是的,搶了他們銅錢六千文,衣裳、棉被之類共七件,還存在蔡阿繼家裡,沒有分散。」

我又問:「你們同一黨一 一共幾人?」

他說:「鄭阿載、鄭阿惜、蔡阿繼、張阿祿、莊阿泛、廖開揚、馬克道,連我一共八個人。」

我又問:「你們這些人,聚集在什麼地方?」

他說:「我們都不敢回家,在山中躲躲藏藏,來來往往,呆在草中,住在山洞。

只有蔡阿繼、廖開揚二人在家,接受、窩藏東西。」

我又追問:「一向你們劫了多少地方?」

他說:「那多了,設法記住。」

我又問:「你們下海劫船沒有?」

他說:「這倒沒有。」

於是,我派人設法緝捕,又在二十六擒捉了鄭阿載、鄭阿惜、張阿祿、莊阿泛、蔡阿繼、廖開揚。

還沒上刑他們就招供了,和劉阿訟所說的完全符合。

我看鄭阿載、鄭阿惜尤其兇惡,心中很討厭這兩個傢伙。

問他們平常劫奪了多少人,他倆也說時間長忘記了,只有最近一些日子的事記得清楚,包括劫奪雙山出嫁婦女衣飾的經過。

問他們從這個婦女身上搶去了哪些東西,鄭阿載說:「窮人無什麼多餘的東西,止有銀簪、耳環、戒指、衣裙寥寥幾樣罷了。」

我追問說:「參與搶劫的有幾個人,是誰直接動手的?」

他說:「參與搶劫的還是我們八人。

直接下手的,那是我和阿惜、阿訟、馬克道四個人。」

我又問:「出嫁有許多人迎親,你們敢突然橫加搶劫,沒有百十來人不行,說八個人、四個人,那是胡說八道。」

我下令把他夾起來。

他就大叫道:「那是再嫁的女人罷了,哪裡有許多人迎親?我們實實在在就八個人。

今天各種事我都直說不加隱瞞,為什麼用這欺騙老爺?我就說一百人、一千人,也不過一死罷了,難道能在死罪以外另給我加些罪嗎?」

我拍案指斥他們的罪惡說:「你們不幹好事,甘心作賊,清平世界,白日搶劫,劫財傷人,犯罪應該處死,這是一。

男女授受不親,為什麼對婦女橫加侮辱,剝去衣裳,不顧人家新婚,使人家夫婦抱憾終生,犯這種大罪應該處死,這是二。

你們奪取新娘的衣服,一絲不留,圍著觀看,像這樣侮厚人,實在是天地鬼神所共同痛恨的事,犯這樣的罪不能不處死,這是三。」

鄭阿載、鄭阿惜都說:「我們這些人作賊,是被窮困逼的。

搶劫殘害多人,死了也沒什麼怨恨的。

至於那天被我們扒下衣服侮辱的,是一個再嫁的女人,哪裡說得上什麼新婚呢?

那女人自己再嫁,不存羞恥,那麼她的身體也就誰都可以看了,這同衣服扒不扒掉有什麼關係呢?她丈夫也不敢出來控告,這件事可以不必探究了。」

我笑笑說:「唉!婦女不可改嫁,就是這樣呵。

即使是盜賊,也還對這種人看不起,何況知書識理、講究節義的人呢!

這事先放下不去管它。

但你們這些惡人一貫凶狠殘暴,屢屢搶劫,法律已不允許你們再活下去。

僅僅就搶劫傷害陳日耀等人這一案件,對你們治罪已經綽綽有餘。

只是通報呈文經常有漏網的,而且會牽累許多無辜的人,致使有人餓死在路上,讓人憐憫哀傷。

等你們戴上枷示眾期滿的時候再說。」

我就命令廖開揚拿出銅錢、衣服、被子等東西,一交一 給陳日耀、陳日光、林嘉升當堂領回。

馬克道等抓獲那天再按著法律懲辦;其餘的罪犯痛打一頓,帶上大枷,分發到四面城門示眾。

劉阿訟、鄭阿載、鄭阿惜三名賊人,尤其為縣裡人所痛恨,圍觀的人成百上千,都咬牙切齒指著他們怒罵,有的人還用泥沙打他們,用草點著火燒他們。

那個被他們侮辱的婦女的丈夫,也在人群裡偷偷用錐子刺他們的大腿,點上大蒿子燒他們的皮肉。

鄭阿惜忍受不住,咬碎舌頭自一殺;鄭阿載等人,不幾天也先後一命嗚呼。

潮陽縣百姓舉起手放在額頭上,連稱大快。

張阿祿、蔡阿繼以後也都病死了。

只有莊阿泛用腦袋碰著院子裡的台階發誓,自稱一定能改過自新。

我便對他從寬處治,打板子較少,還只給他戴一面小枷。

不料,他竟然帶著枷脫逃。

但不到兩個月,他因為謀財劫殺郭君芳性命一案被抓獲,接著按律被審問、懲辦了。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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