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公案》第七則 龍湫埔奇貨:適有好事者造其鄉,偵為竊賊王元吉,因謀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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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公案》第七則 龍湫埔奇貨

藍公案

第七則 龍湫埔奇貨

龍湫埔溪畔泥窟之中,有死一屍一焉,莫知其所自來。

適有好事者造其鄉,偵為竊賊王元吉,因謀賊弟王煌立,以為奇貨可居,藉嚇白墓洋楊姓。

久之,無所獲,以活殺賺和來告。

披閱之下,覺多可疑。

煌立情詞激切,當堂具結請驗。

時十一月十二日漏下二鼓也。

余堂事畢,呼煌立至內署。

察其言貌,似樸拙為人所愚。

問誰主使,不以實告。

度鄉民為命案入邑,必有約保左右其間。

因留煌立他室,密遣人至其寓處,出袖中飛簽,立喚同來之貴山都約保。

果有保正許元貴在焉。

元貴大驚,以為事已敗露,誘卸訟師李阿柳。

即簽拘李阿柳。

據差役鄭伯、陳拱稟稱,李阿柳系普邑革退工房書吏,須黎明往普提訊。

余曰:「不然,仍在王煌立寓中,急掩捕之。」

有頃,阿柳至,自稱:「今日死矣!乞免刑,當吐實。」

余曰:「善。」

阿柳欲言不言,似有瞻顧狀。

余恐書役中有與同謀者,授楮筆使書之。

阿柳知不可欺,即據實直書商謀嚇詐情事。

而訟師蕭邦棉、普棍張阿束及案前經承刑書鄭阿二皆與焉。

即令鄭阿二跽下對質。

飛簽拘出蕭邦棉、張阿束,皆頃刻而至。

鞫訊情由,緣李阿柳在普多事,避罪入潮,與蕭邦棉投契。

邦棉往龍湫鄉收租,攜與俱。

有案賊曹阿左至寓齋,言窟中一屍一乃王元吉,數日前曾與楊如傑口角。

白墓洋楊姓頗富饒,藉此詐財,甚不費力。

邦棉遂使阿左招來一屍一弟王煌立;煌立難之,以家貧乏費為詞。

邦棉即給煌立錢二百,阿柳代書提詞,將楊鳴高、楊如傑等十多人羅織詞內。

又使阿左往邀許元貴。

元貴繼詞至白墓洋,稱煌立欲赴縣控,為蕭邦棉、李阿柳所留。

事可和息,須費銀八十兩。

而是時,刑書鄭阿二亦以收租至白墓洋,從中議價,遍向楊家嚇索。

諸楊不依。

煌立、元貴因偽為入邑,至貴嶼,邦棉、阿柳又偽為留回。

越兩日,會余旋普,因又偽赴普邑,宿林惠山、張阿束之家。

阿束又為講和,與鄭阿二、李阿柳等極力嚇索。

自八十兩降而四十、二十,以及十兩。

而楊如傑之母吳氏,終以並無毆打王元吉事情,且系貧寡,無可措應。

遂出而以藉一屍一勒酷具控,而王煌立亦有活殺賺和之鳴。

則此案之興,實由此一班訟師、宄棍、奸保、蠹書傍風生事所為。

乃漏下尚未四鼓,而網羅盡皆弋獲,所謂恢恢不漏者乎!

但王元吉作何,身死之處尚未明晰。

次日詣驗,重傷遍體,且腰間竹篾二條,確係他處移來者。

當場訊問,皆莫能知。

心疑此偷兒被殺行徑,曹阿左案賊必知之,而阿左不到。

因呼許元貴謂曰:「人命至重。

今一屍一在曠野,未知兇手為誰,但案內有名,臨審不到者,即是矣。

曹阿左不到,必系真兇。

汝星夜拘出赴訊。

如賄縱不出,則汝代抵償焉。」

薄暮旋輿,過石埠潭鄉,鄉老幼數十人羅拜於道。

問何為者,皆曰:「我等篤實農民,非有他事。

因鄉居孱弱,十數年為賊所苦。

幸公蒞止,始安生業。

今田稻得收,園蔬無恙。

喜公而來,迎公欲見公一面耳。

束薪為炬,以送行。」

余一一慰勞之,且曰:「汝等皆安居樂業,守法奉公,尊君親上,則我受賜多矣。

明月在天,蟲沙畢照,此炬可以不勞。」

耆老子弟皆夾道而趨,辭之不去。

中有一老者將傾跌,余遣人扶掖請回。

老者昂首言曰:「吾年六十有九,未嘗見此好官。

今宵雖跌死,亦快活也。」

余因令輿夫徐行,從容問所疾苦,則搖首曰:「今無矣。」

問鄉間尚有穿窬否,則曰:「吾鄉無有,前途十數鄉亦無有。

惟龍湫埔未盡絕,我不敢言。」

余曰:「吁!無害。」

老人乃附耳言:「彼處惡賊五人,竊劫無忌,今已死其一,即所驗之一屍一是已。

余四人,曹阿左、鍾阿表、黃近啟、羅阿錢,皆飛天手段難捕之賊也。」

余心識之,越兩日,許元貴果獲曹阿左以來。

將夾訊,阿左奮然吐實,侃侃而談。

供稱與王元吉、鍾阿表、羅阿錢、黃阿瑞,共以竊奪為生。

十月廿二夜,欲作穿窬。

因無所獲,適楊如傑之弟楊阿印,獨宿園寮,看守地瓜。

元吉潛入其寮,偷所蓋棉被,為阿印所覺,呼其名詈之。

元吉欺印年幼,搶奪而去,售與黃奕隆,得錢八十文。

阿印歸訴其兄,而如傑病起初羸,亦未如之何也。

元吉又於二十四夜,偕阿左等四人同至鄭厝寮行竊,復為事主覺,喊鄉人齊出捉賊,棍棒一交一 加,拒捕逃脫。

阿左、阿表等四人,皆壯盛先奔,獨元吉餓悴行遲,受傷特重。

以黃麻布褲纏裹頭顱,鮮血進透。

二十五,遇阿印、如傑於鬼墓寮途中。

阿印恃有兄同行,向元吉索被。

互相爭角,當為鄉眾勸息,途之人所共知也。

乃元吉夜宿於黃奕隆瓦窯內,數日殞身。

奕隆恐有干連,偕其弟奕茂及黃阿瑞等,將一屍一移置曠野埔窟中。

而元吉叔父亦知而不問,蓋以其身為匪類,不足矜憐,恐控出真情,反為門戶之辱也。

因拘到鍾阿表、羅阿錢、黃阿瑞,俱供元吉伙盜及鄭厝寮拒捕受傷是實。

黃奕隆繳出所買贓被,亦與阿左、阿表等供招相符。

而黃阿瑞,即系黃近啟。

蓋石埠潭老人所屈指而數群盜,入網羅,亦無一疏漏雲。

擬欲通詳律究,因念荒歉後,解累艱難,將蕭邦棉、李阿柳、鄭阿二,張阿束、許元貴,及案賊曹阿左、鍾阿表、黃近啟、羅阿錢、買贓移一屍一之黃奕隆、聽唆誣告之王煌立,分別杖責枷刺,各蔽厥辜。

自是,潮邑訟師、土棍、衙蠹、猾保、奸宄、盜賊,皆人人震恐。

地方大治。

譯文龍湫埔河邊泥坑中,出現了一具死一屍一,沒有人知道這是從哪裡來的。

正趕上有好事的人到龍湫埔鄉,瞭解到死者是小偷王元吉,於是找到這個小偷的弟弟王煌立,說這是奇貨可居,可用來嚇唬白墓洋的楊家,訛詐錢財。

但很長時間沒訛到錢財,他們便以殺人後用錢騙取和解的罪名來縣裡告狀。

我看了狀紙後,覺得有很多可疑之處。

但王煌立情緒激昂,當堂出具甘結,請求驗一屍一。

這時是十一月十二日二更天,我辦公完畢,把王煌立叫進裡面,看他的語言相貌,老實笨拙,像是被別人愚弄。

問他告狀的主使人是誰,他不肯把實際情形告訴我。

我想,鄉下百姓因為人命案進縣城,一定有約長、保長一類的人在其左右。

於是,我把王煌立留在屋內,飛簽秘密派人到他的住處,把和王煌立同來的貴山都約長、保長叫來。

果然,保長許元貴在那裡。

許元貴大吃一驚,以為事情敗露,把責任推卸到訟師李阿柳身上。

我又立即發籤去捉拿李阿柳。

據差役鄭伯、陳拱說,李阿柳原是普寧縣衙門工房書辦,已被革除,要等天亮後去普寧去提拿。

我說:「不是這樣,他仍然在王煌立住處,趕快去立刻把他捉住。」

不多時,李阿柳被抓來,自己說:「今天我有死而已!求老爺免於用刑,我一定說實話。」

我說:「好。」

李阿柳要說不說,好像有點瞻前顧後的樣子。

我怕書辦、差役中有和他同謀的人,就給他紙筆,讓他寫下來。

李阿柳知道再沒法欺騙,就按照事實原原本本寫出了他策劃恐嚇詐騙的經過。

訟師蕭邦棉,普寧縣光棍張阿束,以及當時在案前的、潮陽縣衙辦理刑事的書辦鄭阿二,都參與了這樁事。

我就讓鄭阿二跪下對質,又飛速出簽拘捕蕭邦棉、張阿束,一會就抓來了。

我詳細審問了事情緣由。

原來李阿柳在普寧幹了不少壞事,為了避罪躲到潮陽,和蕭邦棉臭味相投。

蕭邦棉去龍湫鄉收租,帶他一起去。

有個賊人曹阿左到他們住所,說河邊坑中死一屍一是王元吉,幾天前曾經和楊如傑吵嘴。

白墓洋楊家很有錢,可以借此事詐些錢財,不會費什麼力氣。

蕭邦棉就讓曹阿左叫來王元吉弟弟王煌立。

王煌立對此感到為難,用家窮缺少費用為借口推脫。

蕭邦棉就給了王煌立二百文錢,李阿柳替他寫了狀詞,把楊鳴高、楊如傑等十多個人牽扯到狀詞內。

他們又打發曹阿左去請來許元貴。

許元貴帶著狀詞到白墓洋,說王煌立要上縣城控告,被蕭邦棉、李阿柳攔住,可以將此事平息,但需要楊家出八十兩銀子。

這時,普寧縣刑事書辦鄭阿二也因為收租到白墓洋,居中議價,並向楊家諸人恐嚇要錢。

楊家諸人均不答應。

王煌立、許元貴於是假作去縣城,走到貴嶼,蕭邦棍、李阿柳又假作把他們攔了回來。

兩天後,正好我回普寧,他們又到普寧縣城,住在林惠山、張阿束家裡。

張阿束又為雙方講和,同鄭阿二、李阿柳等對楊家極力恐嚇,勒索銀錢,從八十兩降到四十兩、二十兩,最後到十兩。

可是楊如傑的母親吳氏,以未毆打王元吉為由,而且家中不富,不肯答應。

楊家提出控告,說這些人借一屍一首勒索錢財。

王煌立也鳴冤說,楊家人活活打死他哥哥,又出錢引誘騙他和解。

這一案件的形成,實在是由那些訟師、惡棍、刁猾的保長、蠹蟲一樣的書辦從旁煽風,無中生有造成的。

還不到四更天,我便把他們一網打盡,全都抓獲,這大概就是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吧!

不過,王元吉因何身死,死在哪裡,還沒有弄清楚。

第二天去勘驗,一屍一身重傷遍體,而且腰下有兩條竹篾,的確是從別的地方搬來的。

當場問這個問那個,可誰都不知道。

我心裡想,這個小偷被殺的情形,案犯曹阿左一定知道,可是曹阿左沒有抓到。

我就叫來許元貴,對他說:「人命至關重大。

現在一屍一體在曠野,不知道兇手是誰。

不過,案內有名,審問時沒到的就是。

曹阿左沒到,一定是真正兇手。

你連夜去把他抓來赴審,如果接受賄賂,放他逃跑,就由你代他償命。」

天快黑時,我坐轎回縣城,經過石埠潭鄉的時候,鄉里老老少少幾十人圍著我在道上下拜。

我問他們這是作什麼。

他們都說:「我們是老老實實的農民,沒有別的事。

因為住在鄉間,為人軟弱膽小,十多年來被賊人害苦了。

幸虧老爺到這裡上任,我們才能安居樂業。

現在地裡稻穀收成好,園子裡蔬菜長得也不錯。

歡迎老爺來這裡,想見上老爺一面。

點上束柴作為火炬,為老爺送行。」

我對他們一一慰勞,並且說:「你們都能安居樂業,奉公守法,尊崇皇上,親近官長,那我受你們的恩惠就很多了。

明月高掛天空,地上的小蟲、細沙全都照得清清楚楚,這火炬就不勞各位了。」

這時,老人和青年都夾道奔跑迎送,怎麼辭謝,他們也不離去。

人群中有一位老人將要跌倒,我派人扶著他,請他回去。

老人昂著頭說:「我今年六十九了,從未見過這樣的好官。

今天晚上就是摔死,也是快活的。」

我於是讓轎夫慢慢走,從容問他有什麼苦惱的事情。

他搖搖頭說:「現在沒有了。」

我又問他鄉里還有沒有偷東西的人。

他說:「我們鄉沒有,前面路上十幾個鄉也沒有。

只有龍湫埔鄉沒乾淨,但我不敢說。」

我說:「咳!說沒關係。」

老人就貼近我的耳邊說:「那個地方有五個兇惡的賊人,偷盜、搶劫毫無顧忌,現在已經死了一個,今天檢驗的一屍一首就是。

剩下的四個人曹阿左、鍾阿表、黃近啟、羅阿錢,都是有飛簷走壁手段難以抓獲的賊人。」

我心中記了下來。

兩天之後,許元貴果然把曹阿左抓來了。

正準備夾起來審問,曹阿左即口吐實情,一一說了出來,供認和王元吉、鍾阿表、羅阿錢、黃阿瑞一起以盜竊、搶劫為生。

十月二十二夜裡,想要偷東西。

因為沒偷到什麼,又正趕上楊如傑的弟弟楊阿印獨自睡在園中茅屋裡看守地裡的瓜菜。

王元吉悄悄進入屋裡,偷楊阿印蓋的被子,被阿印發覺,叫著名罵他。

王元吉欺負楊阿印年幼,搶了被子跑開了;隨後把被賣給黃奕隆,得到八十文錢。

楊阿印回家向哥哥訴說,但楊如傑有病剛好,瘦弱無力,也沒對王元吉怎麼樣。

二十四日夜裡,王元吉又和曹阿左等四人一同到鄭厝寮偷東西,後被主人發覺,召呼村中人一齊跑出來抓賊,棍棒一交一 加,這些人拒捕逃跑。

曹阿左、鍾阿表等四個人年輕力壯先跑了,只有王元吉飢餓勞累,行動遲緩,挨打後受傷極重。

但用黃麻布褲子把腦袋包起來,鮮血濺得到處都是。

二十五那天,王元吉在鬼墓寮路上遇到楊如傑、楊阿印。

楊阿印仗著有哥哥同行,向王元吉要棉被,互相吵起來,當時被眾鄉人勸開了,路上的人都見到了。

王元吉當夜就住在黃奕隆的瓦窯裡,誰知幾天就死了。

黃奕隆恐怕受到牽連,和他弟弟黃奕茂及黃阿瑞等一起,把王元吉一屍一首扔到野外坑裡。

王元吉的叔叔雖然知道,但也不聞不問,認為王元吉是賊人,不值得同情可憐,恐怕報官問出真情,反倒給家族帶來羞辱。

我於是拘來鍾阿表、羅阿錢、黃阿瑞等人,他們都供認和王元吉結伙盜竊及在鄭厝寮拒捕受傷屬實。

黃奕隆一交一 出了他買的作為贓物的被子,也和曹阿左、羅阿表等人招供相符。

而黃阿瑞,也就是黃近啟。

就這樣,那天晚上石埠潭鄉那位老人提到的群盜,全都入了天羅地網,沒有一個漏掉。

我原打算呈文上報,按法律究治,因考慮在連年災荒歉收之後,押解犯人往上送,牽連太廣,會造成百姓困苦,就將蕭邦棉、李阿柳、鄭阿二、張阿束、許元貴,以及作案賊人曹阿左、鍾阿表、黃近啟、羅阿錢,收買贓物又擅自轉移死一屍一的黃奕隆,聽別人唆使、誣告良民的王煌立,分別輕重,各打了板子,帶上枷,以抵償各自的罪惡。

從這以後,潮陽縣的訟師、惡棍、壞衙役、奸猾保長以及邪惡之徒、盜賊,個個震驚害怕,地方上也從此就太平無事了。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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