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公案》第一則 五營兵食:徵收不前,則庚癸將呼,非細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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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公案》第一則 五營兵食

藍公案

第一則 五營兵食

潮陽一縣,歲征民米軍屯一萬一千餘石,配給海門、達濠、潮陽、惠來、潮州城守五營兵食,無有存者。

徵收不前,則庚癸將呼,非細故也。

雍正五年丁未,承三載荒歉之餘,米價騰貴。

潮令魏君發支兵米,至五月之半止矣,其半月不能繼。

六七兩月,將離任,又不繼;八月解組,大埔尹白君署潮篆,九月卒於官。

五營軍士半載乏食,懸釜嗷嗷,民間岌焉。

時鎮潮大帥尚公,約兵有法,紀律嚴明。

潮陽、海門諸守將,皆能得士心。

是以諸軍雖極苦,而無敢越念。

大吏以余承乏,代庖茲邑。

冬十月十八日抵任,廩無粒米,倉無遺谷,軍士多鳩形鵠面,有不能終日之勢。

適奉憲檄,借運鎮平、程鄉倉谷三千石,暫給兵餉。

余曰:「噫!美矣。

但募舟轉運,上水下灘,往返須二十日,恐兵丁不能久待。

且夫船運費將何所資?轉盼數月,又有運還程、鎮補倉之費。

可遂雲長策乎?查是歲早禾半收,冬稔八分以上,設法催征,未必不較便捷也。」

吏皆曰:「難甚,潮人素有健逋之癖。

鄉間居民,有糧者少,連阡廣陌,皆郭內世家大族之田。

闔邑鄉紳、舉、員,文武生員,不下七八百人;捐納監生,一千三四百人;院、司、道、府書吏轅役,勢豪大棍,不知幾千百人。

皆威極烜赫,如虎如狼。

持檄催糧之差,孰有過其宅而問者,見之惴惴莫敢仰視,有片言獲戾,則縛入其家,禁閉楚撻;否則追至縣堂,叢毆公庭之上,由來久矣。

而圖差亦遂與和同舞弊,有錢縱釋,毫不以催征為意。

每逢比較,拘亡戶餓殍一二人,代責抵塞,無有確實糧戶得以見官。

且比較輕笞,百不當一。

稍示之以嚴刑,則有前任魏使君故事,各役哄堂一聲,漬然走散,登東山,扎石洞,二三百人,蜂聚弗返,誅之不可勝誅。

使君無如之何,則必款紳衿,邀豪猾,出以好言勸慰,然後下山,供役如常。

自此奄奄不能復振,百事皆掣肘不可為矣。」

余曰:「不然,紳衿獨不畏詳革乎?上司吏役,不畏上司懲治乎?勢豪大棍,吾自有三尺,此無難也。

衙役散堂登山,則系不軌亂民,吾能禽而盡殺之。」

僉曰:「紳衿、憲役,非止百十抗糧,可以詳革,必人人而盡申之,安所得許多楮墨?且日亦不足矣。」

余曰:「噫!天下豈有不可化之人哉?我自有良法處置,非汝等所知也。」

乃下令闔邑人民曰:潮陽之在嶺東,固巍然大縣也。

沃野平田,二百餘里,素號產米之區。

人物蔚興,世家大族,甲於潮郡。

士大夫明禮義而重廉恥,古以海濱鄒魯目之。

邇來西成歉薄,急公者鮮,兵糈貽誤,亦出於無如何。

今冬稔有秋,閭閻不苦乏食,此亦急公奉上,為長史分憂之日也。

五營軍士,自五月至今,未沾升斗之糧。

汝等同鄉共井,非親即故,寧不相知相恤?況設兵衛民,輸賦養兵,古今通義。

汝等藉人之力以安疆土,忍坐視其枵腹顛連,而不一惻然動心歟?

茲奉憲檄,借運鎮平、程鄉倉谷三千石,暫給潮餉。

夫鎮平小邑也,程鄉中邑也。

小邑人民尚能急公完糧,以贏餘米粟養活鄰縣,汝以潮陽大邦,而乞食於小邑,不亦可恥甚乎?況鎮、程之粟雖來,汝士民糧米終須完納,何苦自居頑戶抗欠之名,使堂堂大縣黯然無色?其羞其否,願汝等一深思之也。

本縣代庖伊始,專職催科,以濟兵食。

查向來糧米徵收,每石加耗一鬥,乃普天通例。

今本縣特從寬簡,凡納本年糧米,一斗收耗羨五合,每石耗米五升。

納舊年米,一斗收耗羨三合,每石耗米三升。

只僅取足供糧道養廉奏銷之費,本縣毫不濡染焉。

汝等當曲體減耗為民之心,將應納新舊糧米,爭先納完,使十日之內,得以發給兵糈。

後此源源接濟,五營皆慶飽騰之樂,本縣實受汝士民賜矣。

倘汝等不知情理,仍前抗玩不納,則本縣減耗無益,自當照舊加一徵收,惟有嚴刑峻法,以與汝頑民為難。

汝等自度能抗本縣,能抗朝廷之法乎?

縉紳衿監,為民之望,逋糧功令,更加嚴切。

至於勢豪土棍,土司衙役,尤不足道。

本縣不侮鰥寡,不畏強禦,倔強之性,自昔已然。

況分為朝廷法吏,不能搏擊奸豪,伸三尺之典章,無是理也。

紳則詳參,士則申褫,奸棍蠹役,幽囚杖斃;而其名下應完糧米,即至家破身亡,亦終不免於輸納。

彼時雖欲悔之,其何及矣!

本縣謬叨民牧,有風俗人心之責,所最與士民痛癢相關、休戚相共,欲代謀安居樂業,遂生復性之計,不知凡幾。

此區區急公完糧,分內當為之事,非有所苛求於汝。

汝等豈皆木石心胸,不肯稍聽本縣一言耶?試於清夜平日,反覆靜思,必有以慰本縣之望,本縣將憑軾而觀之。

是時,十三都士民以此舉為異事,歡欣趨納者甚眾。

而一二頑梗衿監,且笑其愚。

余密遣差役捕致之。

每日必有一二登堂者,計新舊積欠纍纍,總列一單,問之曰:「若肯完乎?」

多浮詞支飾。

余曰:「噫!汝莫不可化之士矣。

今欲詳革汝貢、監,則功名可惜,吾不忍也。

請暫入獄中少坐,不論今日明日,今夜明夜,但糧米全完,即出汝矣。」

而圖差復漸有弊,不肯攝衿監到官。

余思潮人好訟,每三日一放告,收詞狀一二千楮,即當極少之日,亦一千二三百楮以上。

於當堂點唱之時,見系貢、監諸生,必呼而問之曰:「若完糧否?」

召產房吏書繼比薄堆積案頭,立查完逋。

完則獎以數語,揖之退;逋則開列欠單,置之獄,俟完乃出。

由是輸納者益多,而詞訟亦稍減其半。

計開徵甫十日,積米盈倉,遂給發五六月兵食。

先潮陽一營,次海門,次達濠,次潮州城守營,又次惠來營。

輪流一周,復給七八月兵食。

果爾源源接濟,前者方去,後者復來。

九月、十月、十一、十二等月,皆支領足數。

至臘月二十八日而告厥成功,不復有懸欠升斗矣。

五營軍士騰歡感激,不可名狀。

潮陽營游府劉公、海門營參府許公皆曰:「我等平心自揣,苟得支給一半,或止少兩月,則已喜出望外,不圖征發之神之至於斯也。」

自是,新歲兵食按月支給,終余署任,無有遲者。

方立法嚴比之初,諸圖差弊竇驟塞,頗有慍言。

復以拘到人民,不加刑責,糧完即釋安業。

又逋賦止問本人,雖父兄子弟,已分析異居,不許波累。

圖差平日枝蔓牽連,妄拘索詐之術,至是俱無所施其巧,而笞杖刑法與凡民一例,不得獨輕,久欲行歷任時挾制、哄堂故事,而余屹不為動也。

忽一日,完糧甚稀。

余正在待給兵食甚切,恐催征不前,有辜軍士之望,重杖嚴比。

時更漏初下,猝聞亭外人眾哄然一聲,差役擁擠,向東角門走出。

書吏稟請退堂,曰:「圖差散矣。」

余曰:「欲上東山耶?」

吏曰:「大抵然耳。」

余曰:「恐城門已閉,不得出,待我遣人赴營中,請啟鑰,大開城門縱之去。」

眾差聞余語怪異,皆佇立聳聽,其去者亦稍稍潛集。

三班頭役二十餘人,跪下稟曰:「我等願往擒之。」

余曰:「勿擒也。

人眾至二三百,汝等數人何能為?且眾差此行,乃我明日立功之會,何攔阻哉?昇平世界,而差役敢於散堂,是叛也。

其所以叛之故,縣令催科嚴也。

兵食孔亟,催科不嚴,則縣令有罪;既已嚴矣,則無罪而有功。

是眾差之叛,非叛縣令,叛朝廷也。

既為朝廷之叛民,則縣令明日耀武揚威,率營兵、民壯搗東山,一鼓剿擒之。

定亂之勳,與軍功一體議敘。

其有逃匿在家,必籍搜捕,窮治新鄰,不盡獲正法不止。

所慮昆岡炎火,玉石無分,不以此時查點清白,恐守法不散之差,亦與叛人同罪。

枉累非辜,情所不忍。

汝等高聲傳令:堂下差役,願走者速走,不走者靜聽點名。」

吏白作何點法。

余曰:「仍照糧簿喚比,不到者記名,便可知是誰為叛矣。

各圖各甲,以次唱名,完多者記賞,完少者重杖。」

至四鼓雞鳴而畢,無敢有一名不到者。

余笑曰:「汝等皆在,誰為上東山耶?我昔在軍中,視三十萬賊如草芥,況東山一卷石,直用靴尖踢平耳。

暮夜不知尋死者為誰,我亦不記前過。

汝等自今以後,各深自愧恥,勉為守法奉公焉可也。」

由是,諸役皆股慄,紳士豪強輸將恐後,是以兩月之間,能辦五營半載以上之兵食。

而鎮平、程鄉三千谷,省往來轉運之勞費。

人心既定,頑梗既訓,役膽既破,從此催科,不復費力也。

譯文潮陽縣每年從民間徵糧一萬一千多石,但僅夠供海門、達濠、潮陽、惠來和潮州的五個軍營士兵食用,沒有多餘的存糧。

如果當年完不成徵糧任務,五營士兵的食用軍糧就無法保證。

這可不是小事情啊!

雍正五年,因為連續三年遭災歉收,米價昂貴。

當時,潮陽魏知縣支發的軍糧只能吃到五月中旬,五月下半月沒有支撥糧食。

六、七兩個月,魏知縣因將離任,又沒有繼續支撥軍糧。

八月份魏知縣正式離任,大埔縣白知縣代理潮陽縣知縣,誰知九月竟死在任上。

五座城市守城的官兵半年多沒有領到軍糧,無米下鍋,嗷嗷而叫,當時的形勢很緊張。

當時,潮州駐軍統帥尚鎮台治兵有方,紀律嚴明;潮陽、海門等處守將也很得軍心,因此,雖然各營官兵生活極其艱苦,但卻沒有人產生違法的念頭。

當時上司一下找不到合適的人選,就讓我兼代潮陽知縣。

十月十八日我去上任,當時倉庫中既沒有一粒米,也沒有一顆谷。

士兵因長時間挨餓,瘦得鳩形鵠面,真有些像一天也過不下去的樣子。

正在這時,接到上級文書,說可以借運鎮平、程鄉兩縣庫存的糧食三千石,暫充軍餉。

我說:「哎,好是好,但籌集船隻運送,上水下灘,往返要二十天,這樣恐怕士兵等不及。

況且,船費從哪裡出呢?過幾個月,又得把糧食送還程鄉、鎮平,這又要花一筆錢。

難道這是長遠的辦法嗎?我看今年早稻半收,晚稻年成在八成以上,如能設法催征,不一定不比借運鎮平、程鄉兩縣的米糧方便。」

縣衙書吏們聽了,都說:「這太難了。

潮州人一向有善於鑽巧拖欠錢糧的毛病。

且鄉間居民有糧食的很少。

大片大片良田,都是城內大戶人家的土地。

全城鄉紳、舉人、貢生,文武秀才,不下七八百人;捐錢納糧買來功名的監生,多至一千三四百人;總督巡撫、藩台臬司、道台、知府各級衙門的書吏差役,土豪惡棍,還不知有幾千人哩。

他們都氣勢盛極,如虎似狼。

即使帶著文書催繳錢糧,差役哪敢到這些人家催問呢!差役見著這些人就心驚膽戰,不敢抬頭看上一眼。

如有一句話得罪,他們就把差役綁進家中,關起來拷打,弄不好還追到縣衙大堂,在公堂之上群毆。

這種情況,由來已久。

差役們也就和這些人通同作一弊 ,有錢就放縱開釋,絲毫不以催繳錢糧為意。

上司追逼,就抓一兩個餓得連動都不能動的人搪塞,而不去抓那些確實有糧的大戶。

差役未完成任務,責打也極輕,百不當一。

如果稍微向他們顯示一下嚴刑,就要發生前任魏知縣在時那樣的事,眾差役哄然一聲,紛亂走散,登上東山,駐紮石洞。

二三百人亂蜂一樣聚在一起,不肯回來,你想懲罰也沒法全懲罰。

知縣對他們沒法,就得請士紳及豪猾之人出面,用好話勸慰,差役才肯下山服役。

這樣一來,知縣就再沒有權威了,凡事都被人掣肘而沒法辦了。」

我說:「不然,士大夫難道不怕呈文參革嗎?上司衙門書吏差役不怕上司懲治嗎?至於豪強惡棍,我自有法律對付,這沒什麼難的。

衙役哄堂而散,登上東山,就是不法亂民,我可以把他們全捉住殺掉。」

眾人說:「士大夫、上司衙門差役抗一交一 錢糧的不下百十人,一個一個呈文參革,得花多少紙墨?而且時間也不夠。」

我說:「咳!天下哪有不可教化的人呢?我自有妙法處置,這不是你們所能瞭解的。」

於是,我向全縣人民頒發佈告說:潮陽在嶺東一帶,本來是有名的大縣。

有肥沃的良田二百餘里,素稱產米之區。

人才薈萃,世家大族,全潮州堪稱第一。

士大夫深明禮義,注重廉恥,古時把它當作海濱的孔孟之鄉看待。

近來,由於秋糧歉收,把公事放在心上的人少了,軍糧被貽誤,實出於無可奈何。

今年冬天收成較好,居民不致缺食,這也是急公奉上,為官長分憂的日子。

五營官兵,從五月到現在沒得到一升一斗的糧食。

你們和官兵同鄉共井,不是親戚,就是朋友,難道不互相瞭解、不應互相體恤嗎?何況設置軍隊衛民,繳納賦稅養兵,古今如此。

你們憑借他們的力量得以安樂疆土,怎能忍心坐視人家餓著肚皮,困苦不堪,一點也不動惻隱之心呢?

現在收到上面文書,借運鎮平、程鄉兩縣倉中糧食三千石,暫充潮州軍餉。

鎮平是小縣,程鄉是中等縣。

小縣人民還能急於公事,納完錢糧,用多餘的糧米養活鄯縣,你們潮陽大邦,卻向小縣討吃,不也太可恥了嗎?就算鎮平、程鄉的糧食運來,你們欠的錢糧終究要繳納,何苦弄個頑固抗拒、拖欠錢糧之名,使堂堂大縣黯然失色?這種事羞恥與否,請你們深思。

本縣代任伊始,專職催征錢糧,以供兵食。

查向來的糧米徵收,每石糧加收損耗一鬥,為普天之下的通例。

現在本縣特地放寬,凡繳納本年的錢糧,一斗只加收損耗五合,每石只加收五升。

繳納往年錢糧,一斗收損耗三合,每石收三升。

這種收取用來供一應糧道養廉及各種費用,本縣絲毫不沾。

你們應當曲意體諒降低損耗率的為民之心,將應當繳納的新舊錢糧,爭先一交一 完,使本縣能在十天之內,發給軍糧。

且以後源源不斷,五營官兵都能歡享飽食之樂,本縣就算受到你們的恩賜了。

如果你們仍不知情理,像從前一樣抗拒玩忽,不納錢糧,那時本縣降低損耗辦法不再起作用,照舊加一徵收,只有用這嚴刑峻法,與你們這些頑民為難。

你們自認能抗拒本縣,但能抗拒朝廷的法度嗎?

士大夫、生員為百姓所仰望,有關拖欠錢糧的法律,十分嚴厲。

至於那些土豪惡棍,各上級衙門的差役,更不值一談。

本縣素不欺侮鰥寡孤獨之人,但不怕強暴有勢力之人。

倔強的性格,過去就是這樣。

現在任朝廷之官,如不能打擊奸邪豪惡,申張法律,絕無這個道理。

凡不完納錢糧的人,鄉紳就呈文參劾;士人就申報革去功名;惡棍奸差,關進監牢,當堂打死,他名下所欠錢糧,即使家破身亡,也終究不免要繳納的。

那時即使後悔,已來不及了!

本縣雖謬任地方官,有教化民心的責任,和士民痛癢相關、休戚與共,為了士民謀劃安居樂業、恢復善良品德,這樣的事不知有多少。

為公家催繳錢糧僅是區區小事,分內當辦,不是苛求於你們,你們難道都心如木石,不肯稍微聽本縣一句話嗎?請你們於深夜清晨,反覆思量,一定不會辜負本縣期望的。

本縣將翹首以待。

這時,全縣十三都的士民看了佈告,歡欣鼓舞趕來繳納錢糧的人極多。

可是,極少數頑固士紳監生,卻笑這些人愚蠢。

我秘派差役把他們抓來。

每天都有一二個帶到大堂上,統計他新舊積欠的錢糧,總計開列一單,勸他們說:「你能繳納嗎?」

這些人多用不實之詞支吾掩飾。

我說:「咳!你真正頑固不化。

現在我想呈文革除你的功名,而功名可惜,我於心不忍。

那就請你暫時到獄中稍待,不論今日明日,今夜明夜,只要錢糧繳納完畢,就放你出去。」

差役們又開始作一弊 ,不肯捉士紳生員到官。

我考慮潮州人好打官司,衙門每三天一放告,收狀紙一二千張,就是極少的日子,也在一千二三百張以上。

在審案點名之時,見是貢生、監生等人,必定問他:「你繳完錢糧沒有?」

召戶房書吏,把錢糧簿子堆在案頭,查他是已納完還是拖欠。

納完的誇獎幾句,請他退下;拖欠的就開列欠單,將其安置在獄中,等繳完才放出。

這樣,繳納的人越來越多,而打官司的也漸漸減少一半。

累計開徵才十天,收繳的糧食滿倉,就給兵營發了五、六兩月軍糧。

先發潮陽,接著發海門、達濠、潮州城守營,最後發惠來軍營。

輪流一遍,又發給七、八兩月軍糧。

果然源源不斷,前面的剛走,後面的又來。

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等月,軍糧都足數支領。

到臘月二十八日而大功告成,不再有一升一斗的拖欠。

五營官兵歡騰雀躍,感慨激昂,難以形容。

潮陽軍營劉游擊、海門軍營許參將都說:「我們本來考慮,如果能支給一半,或至少兩月,就已經喜出望外了。

不料征發速度之神奇竟達到這種境地。」

從這起,新年軍糧按月支給,一直到我代任完畢,沒有一次拖延過。

當立法嚴追開始時,作一弊 的漏洞突然堵塞,眾差役很有怨言。

但抓到的人不加刑罰,錢糧納完就釋放,安於本行職業。

再者,拖欠賦稅只問本人,即使父子兄弟,已經分家不住在一起的,就不許牽累。

差役平日究及牽連,隨意抓人索賄詐財的伎倆,這時也不敢再施展了,而對他們鞭打杖責的刑法和普通百姓一樣,不准輕量。

他們就想用過去的那種挾制、哄堂而散的故技進行抵制,可是我堅定地不為所動。

忽然有一天,繳糧甚少。

我正在急切地等待支給兵食,害怕徵糧不力,辜負官兵的希望,便用重杖的方法嚴厲追比。

這天剛剛起更時,突然聽見亭外人群哄然一聲,差役擁擠著向東角門走出。

書吏請求退堂,說:「差役散了。」

我說:「要上東山嗎?」

書吏說:「大概是這樣吧。」

我說:「恐怕城門已關,不能出城,等我派人到軍營中,拿到鑰匙,大開城門放他們出去。」

眾差役聽我的話怪異,都久立驚聽,那些離開的人又偷偷聚在一起。

三班頭役二十餘人,跪下向我稟告說:「我們願去捉他們。」

我說:「不要捉。

他們有二三百,你們幾個人起什麼作用?況且眾差役這一走,就是我明天立功的機會,何必阻攔呢?當今昇平世界,而差役竟敢鬧散縣堂,這是叛亂。

他們所以叛亂的原因,由於縣令催征嚴厲。

軍糧甚急,催征不嚴,縣令就有罪;既然已經嚴催,那就無罪而有功。

這樣看,眾差役叛亂,不僅是背叛縣令,而是背叛朝廷了。

這些人已經成了朝廷的叛亂分子,那麼縣令明天耀武揚威,率領軍兵、丁壯直搗東山,一鼓作氣,剿滅擒拿。

平定叛亂的功勳,和戰功同等議敘。

有逃走隱藏在家的,一定按名冊搜捕,追查親朋鄰里,不全拿獲正法不停止。

我所考慮的是怕像古代故事一樣,昆山起火,玉石俱焚,不在這時查點明白,恐遵守法紀沒有散去的差役,也和叛亂之人同樣受到懲罰,連累無罪之人,於情理有所不忍。

現在你們高聲傳令:堂下差役願走的快走,不走的靜聽點名。」

書吏問如何點法。

我說:「還照錢糧簿冊點喚追查,不到的記下名字,就可以知道是誰進行叛亂了。

各圖各甲,依次唱名,所管圖、甲,納完錢糧多的記賞,納完錢糧少的重杖行刑。」

到四更天雞叫時點完,竟沒有一名差役不到的。

我笑著說:「你們都在,誰上東山?我從前在軍隊中,面對三十萬賊兵,看得如同草芥一樣,何況東山一片石,只須用靴尖一踢就完事了。

不管夜裡尋釁鬧事的是誰,我也不記他們的過錯。

你們從今之後,應各自深深感到羞愧可恥,努力奉公守法。」

從這以後,差役們都戰戰兢兢,士紳豪強繳納錢糧唯恐落後,因此僅兩月之間,即能置辦五座軍營半年以上的軍糧。

而鎮平、程鄉三千石糧食,省了來往轉運的耗費。

人心已經安定,冥頑之人已受教訓,差役為惡之膽已嚇破,從此催征錢糧,不再費力了。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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