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公案》第二十一則 山門城:而洋烏、戎水等都,尤其甚者。余蒞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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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公案》第二十一則 山門城

藍公案

第二十一則 山門城

潮邑土風素梗,逋租抗糧,負隅拒捕,相沿成一習一 ,恬不知非。

而洋烏、戎水等都,尤其甚者。

余蒞潮,法在必行,雖僻遠、頑抗、極惡、難問之鄉,不盡獲行法不止。

如貴山都之麒麟埔、徑子鄉,戎水都之果隴、一交一 南寨,皆動人眾捕禽之。

元兇劇賊,纍纍就俘。

然後奸匪廓清,令行而罔敢犯。

不謂洋鳥一都,尚有悍然抗法如山門城趙姓者。

趙氏聚族千丁,衣冠之士,濟濟數十,左右鄉村推巨擘焉。

排戶趙麟、趙偕、趙鎬,自康熙六十一年以來,至雍正六年,積欠正供糧銀一百六十九兩,米六十八石有奇。

圖差劉科、張利、劉德催之不應,無可如何。

二月間稟請添差,以陳科、林會、鄭應協同拘比,亦無如何。

三月六日,陳科諸人,偕保正周理等,拘獲戶丁趙德迎一名。

有監生趙佳璧者,聞之大怒,以為失世族體,攘臂奮呼,趙德漢,趙德鸞、趙阿雄等二三十人,制梃追之,擊劉科頭破裂,奪取趙德迎以去。

陳科、周理等未如之何,則又稟請添差。

復以趙金、趙靜,偕附近保正陳儀、周福、劉之嚴、陳淑祿、方東昇、周象華等,協拘緝獲趙佳璧、趙德鸞二名。

又有趙阿武攘臂奮呼,趙德漢、趙阿狀、趙阿俊、趙德風、趙阿維等三四十人追至叢毆。

周理被傷破額,血湧如泉。

諸保正大敗逃歸,差役皆負傷奔竄,佳璧、德鸞又被奪回以去。

再稟拒捕毆差,驗傷纍纍。

余猶未忍即通詳律究也。

一面申知郡太守一胡一 公,一面移檄潮陽營,撥遣弁兵偕縣尉馮君灝,親詣其地,會同拿究。

臨行囑曰:「佳璧等雖身廁衣冠,畢竟鄉愚寡識。

從前過惡,我不深究;但肯悔罪來歸,率其二三頑戶,將積逋糧米急公納完,我則仍善視之。

差役生事,亦不可知,總以此行糧米完欠,定其良匪順逆。

倘二三頑戶,懼罪不敢造邑,則令佳璧代繼以來,統為輸納。

國賦既完,即為良善。

我又以此行佳璧來否,定其良匪順逆也。」

馮尉曰:「明公仁慈至此,敢不體諒?然則弁兵且遲之,先以單騎勸諭,傳茲德意,可乎?」

余曰:「善。」

馮尉至鄉,監生趙佳璧、趙稱侯,武生趙宣侯、趙廷佐等,濟濟皆在。

與之言輸將,稱:「從前無此急迫,我等自祖宗以來,何曾一歲完清?積十數年,率皆逢赦。

未聞縣令衙役敢如此拿辱斯文。

我等且欲控告上司,提彼衙蠹,尚望我納糧哉?」

馮尉曰:「糧米乃朝廷正供,非縣令私為已有。

五營軍士待茲給發糧餉,刻不可緩!非故為急迫也。」

佳璧等言:「前官俱緩,何獨於今不可?我等亦待新官至,始完納耳。」

尉再以好言勸之,不聽。

以禍患惕之,亦不聽。

邀佳璧一人與偕入邑,不聽。

請輸完少許,以示急公未能,非有抗拒之意,亦不聽。

馮尉不得已,旋歸。

越數日,以兵同往。

佳璧等傳呼閉門,遂將寨門緊閉,明示抗拒。

馮尉躬至門前,理諭再三,佳璧等若為弗聞也者。

寒內刀槍林立,鋒芒閃閃,露出牆頭上。

高聲言曰:「我等抗糧細故,毆差奪犯是實。

任汝通詳千萬楮,寨門總是不開。

誰敢環攻而人,與我等決一死戰乎?」

馮尉見其頑凶已甚,無悔罪畏法之心,亦無如何,據情詳報。

餘日:「噫!野哉。

天下有如此生、監乎?再不申褫,不可得也。」

因備敘前後情由,詳通列憲、學使顧公,將趙宣侯、趙廷佐褫革武生。

其監生趙佳璧,等候會咨斥革懲治。

督、撫、藩、臬,俱嚴檄飭拘,照依發遣黑龍一江一 事例。

佳璧等尚不以為意也。

日偕寨內人眾,鳴鼓列陣,執戈揚盾以示必欲拒敵官兵,敢於死鬥之狀,冀縣令聞而中止也。

余曰:「噫!如是益不可中止矣。」

傳令保正劉之嚴等十一人,各率鄉兵,先驅示意,乃奮筆書朱,為檄諭曰:嗟!汝山門城士民,無罪無辜,必欲平空造孽,犯極惡不赦之條,可不為大哀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有田有賦乃古今不易之常。

汝等奄有田園,歲享租粒,名下應完糧米,欲令何人代為輸將?故試為我言之。

天下王侯卿相,以至大小官吏,無敢一人逋負維正之供。

獨汝趙氏山門城,偏同化外,國計兵糈之謂,何可以任汝頑抗哉?屢催屢梗,未見輸納毫釐。

毆差奪犯,至再至三。

本縣矜其愚懵,未忍通詳律究,特委縣尉親臨勸諭,仍敢冥頑弗率,如毛角之不可與言。

及尉嫉同往,復敢閉門不納,挾持槍械,口出不遜之言,如同叛逆之舉,按律定罪,死有餘辜。

本縣雖欲隱忍姑息,而有所不能矣。

然雖通詳之後,猶望悔過來歸,但將糧米納完,亦可網開一面。

不謂汝等凶頑愈肆,全無悔禍之心,日日鳴鼓列陣,執戈揚盾,意欲何為?果敢敵殺官兵,公然自居叛逆乎?揣汝等訟師之計,不過欲以激變鄉民為叛之名,加之本縣,冀本縣怯懦中止。

試思本縣何事可以激變汝民?不過催糧納米耳。

催征乃本縣之職,向來耗羨則減其半,棍蠹包收則拿行法,無一毫虧損汝民。

汝等何所借口以至變叛?況叛之一字,凡屬人類所不忍言,汝等身為朝廷赤子,敢於抗糧拒捕,挾制縣官,自居為叛而不辭。

本縣宰制一方,不能定茲叛亂,何以上報朝廷?睦有檄發營兵,號召鄉壯,一舉撲滅已耳。

汝等自度,強悍孰與台灣土寇?當年逆賊朱一貴倡亂,奄有台郡地方千餘里,賊一黨一 三十萬。

然國家不費一糧,未折一矢,七日之間,誅鋤淨盡。

況汝斗大山門城,老弱丁口不滿一千,即使擊鼓陣戈,亦等嬰兒作戲,何足當本縣剿擒乎?

本縣不過欲汝完糧,原非有所苛求於汝,汝等捨命抗糧,誠不知是何意見。

豈本縣差役需索生事,汝等有所不甘,則此半年之久,何不來一控告?及今陳稟尚亦未遲。

本縣斷不庇護衙役,以辜汝等士民之望。

汝士民以本縣為父母,本縣視汝士民為子。

衙役,奔走僕隸,孰與父子之親?此理甚明,汝等何所畏憚?而不試向本縣一言耶?

豈以本縣鄰邑代庖,不過五日京兆,真無如汝頑抗何哉?本縣一日未去,一日法在必行,矧此有傷國體之事,萬不敢因循姑縱。

即使新令下車,亦必視叛逆如仇,無養成抗拒,為他鄉傚尤之理。

況新令至今尚無影響,欲使本縣縱容叛逆,再遲一年半載,以俟新令,勢亦有所不能。

今遣峽山黃壟,附近洋塢各保正劉之嚴、王振澤、陳儀、周理、周福、周象華、劉振山、楊光玉、陳淑祿、連仁、方東昇等,共率鄉兵三百人,以九月六日會於山門城下,環而守之,不許寨內一人逃出他村,樵蘇、行汲,俱縛以來。

汝寨中有循理守法之生、監,已經完糧之良戶,當念昆岡炎火,不免玉石俱焚,急須會同密議,各保身家。

將為首頑梗之趙佳璧等一二十人,偕眾擒縛,送出寨外,一交一 各保正解赴本縣,追糧審擬。

庶幾汝等善良得以免於禍難。

倘遲至三日不出,則縣尉營弁大眾至矣。

本縣已經移營,再委大弁,多帶兵丁,縣尉統領三班人役、丁壯二三百人,前往圍搜擒捕。

保正鄉兵,奮勇先登,不知汝等何以待之?汝等敢出拒敵,直令官兵鄉壯徑行誅殺,本縣援引罪人拒捕,格殺無論之條,以隨其後。

汝等肝腦塗地,如雞豚狗彘之不若耳。

倘汝等殺一兵役,則以叛逆定罪。

竿首亭街,禍及妻子。

汝等早夜以思,其可抗拒否耶?

若汝止以閉寨不出為高,謂可負隅久延,則本縣傳令約保,喚出力作、農民以鐵鋤三百,掘倒寨牆,去汝保障,然後沿門搜捉,以次擒縛。

汝等復能飛出九霄雲外乎?

本縣念汝寨內無辜之人,何苦以奉公守法之身家,為十數兇徒波累敗滅,故不忍不諄諄告誡等。

能聽與否?則關係汝祖宗積累殃慶、門戶興衰,非本縣所能代謀也。

三日不決,乃汝自誤,尚慎旃哉!

檄諭到鄉之後,各保正扼守隘口,聲言縣尉營弁大眾且至。

趙姓有識者,皆懼累,密為縛獻之謀。

於是佳璧等知不能免,乃偕趙宣侯、趙廷佐、趙阿武、趙德望、趙德漢、德鸞、德迎、德風、阿狀、阿俊、阿飯、阿雄、阿維、阿福、光茂、光慶等十七人詣縣。

余曰:「噫!汝等既來,吾亦不忍杖殺也。

昇平世界,焉有顛倒謬戾之人,如汝等所為哉?吾恨不早縛汝曹,盡一屍一諸市。

所以姑容至今,慮汝有冤情耳。

今日有冤,宜即申說,並所以抗拒之故,一一為我言之。」

趙佳璧等皆叩首曰:「我等實無冤情,亦不敢抗拒,止鄉愚無知,積一習一 固然。

其初視若兒戲,其後畏罪日深,莫敢向邇。

是以遷延自誤,至於此極。

今已知罪當死,但悔不可追,望垂寬恩,留一生路。」

余曰:「汝等罪名大矣!酷虐吹求,我不忍;寬宥廢法,我亦不能。

今姑暫置之獄,俟將積逋糧米補納全完,方行審擬。

可乎?」

未幾,余因公赴省,冬臘始回,遭意外解組。

趙佳璧等延至明年三四月,積逋始清。

署令從寬審擬,枷號一二人,余皆薄責。

佳璧量罰贖鍰,免革監生。

制府孔公以佳璧罪魁戎首,不可不褫革儆眾。

他皆如所議焉。

譯文潮陽一帶民風素來強悍且頑固,逃租抗糧,依靠險要的地勢頑抗拒捕,已經相沿成一習一 ,滿不在乎,不以為錯。

洋烏、湖水各都的這種風一習一 尤為嚴重。

我到潮陽上任後,決心繩之以法,即使地處偏遠、一向頑抗、極惡難管的鄉村,也要推行法制,不達目的決不罷休。

如貴山都管轄的麒麟埔、徑子鄉,濁水都管轄的果隴、一交一 南寨,都動用人力進行拘捕。

元兇首犯,大盜巨賊,連連被俘。

奸匪肅清,法令得以推行,無人敢於違犯。

不料洋烏都中還有人悍然抗拒法令,如山門城趙家就是一例。

趙氏家族聚集著千餘男丁,數十名士大夫、官紳,在左右鄰近中,這個村可推逃糧抗租的頭子。

趙麟、趙伯、趙鎬,從康熙六十一年以來,到雍正六年,累計欠法定的錢糧銀子一百六十九兩,米六十八石有餘。

圖差劉科、張利、劉德等人去催,沒有回應,無可奈何。

二月間,他們稟請增加差役,我讓陳科、林會、鄭應協同拘捕、追繳,也無法辦到。

三月六日,陳科等人偕同保長周理等,逮住戶丁趙德迎一人。

監生趙佳璧聽說後極為生氣,以為有損趙氏家族體面,振臂奮呼,趙德漢、趙德鸞、趙阿雄等二三十人群起響應,持棍追擊,將劉科的頭打破,奪回了趙德迎。

陳科、周理等沒有辦法,又稟請增加差役。

我再派趙金、趙靜,偕同附近保長陳儀、周福、劉之嚴、陳淑祿、方東昇、周象華等人,一同去拘捕趙佳璧、趙德鸞兩人。

這時又有趙阿武振臂奮呼,趙德漢、趙阿狀、趙阿俊、趙德風、趙阿維等三四十人追來,聚在一起打成一一團一 。

周理被打傷額頭,血湧如泉。

各保長抵擋不住,大敗逃回,縣裡差役們全都負傷跑散。

佳璧、德鸞二人又被奪回趙家。

保長、差役們再向我稟報趙家拒捕,毆打差役等經過。

前去檢驗,果然許多人傷痕纍纍。

我仍未忍心對他們向上呈文通報按律追究,便一面申報府裡一胡一 知府,一面向潮陽兵營發去公文,請他們撥遣官兵協同縣尉馮灝,親赴其地,會同捉拿追究。

臨行囑咐他們說:「趙佳璧等雖然身為士大夫,畢竟是鄉下愚民,見識甚少。

從前過錯,我不深究;只要肯承認罪過,表示悔改,帶領那兩三個頑固的人家,把積欠的錢糧繳納完畢,我仍然好好對待他們。

差役生事,也不可知。

總之,要根據這次錢糧一交一 納情況,來判定他是安分守己的良民還是行為不端的叛逆。

如果那兩三戶頑固的人家畏罪不敢來縣,就讓趙佳璧代替他們將所欠糧米帶來,一起一交一 納。

一交一 完皇糧,即為良善百姓。

我要根據趙佳璧是否前來,來判定他是安分守己的良民,還是行為不端的叛逆。」

馮縣尉說:「大人如此仁慈,敢不體諒嗎?既然如此,官兵暫緩一步,我先單騎而往,傳達您的仁德之心,勸說一番。

不知是否可行?」

我說:「好!」

馮縣尉到了山門城,監生趙佳璧、趙稱侯,武生趙宣候、趙廷佐等都在。

和他們談起送錢糧的事,他們說:「從前從沒有如此急迫催繳。

自祖宗以來,我等何曾有一年按時完清錢糧?等積欠十多年,就會全赦免了。

設聽說縣令和衙役竟敢如此侮辱斯文。

我等正想向上司控告,捉拿那些奸邪衙役呢!還指望我們一交一 納錢糧呀?」

馮縣尉說:「錢糧是朝廷法定的,並不是縣令據為已有。

五營軍士等待給養,發糧餉刻不容緩。

不是故意急迫催逼。」

佳璧等人又說:「前任的縣令俱都緩徵,為什麼今天獨獨不可?我等且等新官來到再一交一 。」

馮縣尉再三好言相勸,他們就是不聽。

用抗拒將帶來禍患提醒告誡他們,也不聽。

邀佳璧一人同來縣裡,更不聽。

勸他們先一交一 納少許以表示沒有能力急國家之所需,並非有意抗拒納糧,還是不聽。

馮縣尉不得已,只好返回。

過了幾天,馮縣尉帶兵同去。

佳璧等傳話閉門,遂將寨門緊閉,明確表示抗拒。

馮縣尉親自來到門前,再三講明道理,佳璧等好像沒有聽見一樣。

寨內刀槍林立,鋒芒閃閃,露出牆頭之上。

他們高聲喊道:「我等抗糧不過小事一樁,毆打差役、奪取犯人均是事實。

任憑你上報呈文寫上一千張一萬張,寨門就是不開。

誰有膽子圍攻闖入,和我們決一死戰嗎?」

馮縣尉見他們頑凶已極,毫無悔罪畏法之心,也沒有辦法,只好據實呈報。

我說:「唉!太野蠻了!天下竟有這樣的監生、秀才!如再不申報革除,就沒法辦了。」

因此將前後情形呈文上報各級上司,以及顧學政,請求將趙宣侯、趙廷佐革去武生。

監生趙佳璧,等候會同商議斥革懲治。

總督、巡撫、藩台、臬台俱都嚴詞命令,將其拘捕,依照慣例遣送黑龍一江一 。

趙佳璧等還是不當回事,每天和寨裡面的人,擊鼓列陣,揚槍舉盾,擺出一定要抗拒官兵、決一死戰的架子,幻想縣令見到此情後屈服中止。

我說:「唉!越是這樣就越不可中止了!」傳令保長劉之嚴等十一人,各率鄉兵,先行示意,同時用硃筆疾書,寫出檄文,曉諭說:唉!你們這些山門城的士民,本來無罪無辜,偏偏要憑空造孽,犯下極惡不赦的律條,這難道不是太可悲了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種田納糧,乃是古今如一的常理。

你們擁有田園,年年都有收穫,各人名下理應一交一 納錢糧,還想要叫什麼人代為繳納嗎?姑且試著聽我把道理說一下。

天下王侯卿相,以至大小官吏,沒有一個人敢拖欠正常的錢糧。

唯獨你們趙氏山門城是教化不到的野蠻之地?

關係到國計民生、軍隊糧餉之事,怎能任憑你們頑抗?再三催促,總是抗拒,不見送一交一 毫釐。

還毆打差役,奪取犯人,一而再,再而三。

本縣憐憫你們愚昧懵懂,不忍心通報追究,特委派縣尉親臨勸說,你們仍然敢這樣冥頑不化,如同披毛帶角的獸類一樣,沒法說話。

等到縣尉帶兵同去,你們竟敢閉門不納,持械示威,出言不遜,大放厥詞,如同造反一樣。

如按照法律定罪,你們將死有餘辜。

本縣雖想隱忍姑息,現在也辦不到了。

然而,雖然已經通報,但仍望你們能夠悔改過來,只要將錢糧如數繳納,還可網開一面。

想不到你們凶頑更甚,全無悔改之心,天天鳴鼓佈陣,執戈揚盾。

你們究竟想幹什麼?果真想殺害官兵,把自己擺到叛逆的位置上嗎?揣摸你們的訟師的計謀,不過是想把激變鄉民造反的罪名加在本縣頭上,使本縣怯懦懼怕而中止。

但請仔細想想,本縣有什麼事可以激怒你們百姓?不過是催促納糧而已。

而催徵糧餉乃是本縣的職責,過去為彌補損耗而在正額錢糧外都減免一半,無賴惡徒包攬徵收,就對他繩之以法,未曾虧損你們絲毫。

你們有什麼借口以至於造反?況且,叛逆二字,那是良民百姓所不能容忍的,你等身為朝廷的子民,竟敢抗糧拒捕,要挾縣官,以叛逆而自居。

本縣掌管一方,不能平定這次造反,何以上報朝廷?只有調撥管兵,號召鄉壯,一舉撲滅而已。

你們自己考慮考慮,你們比台灣土寇還要強悍嗎?當年逆賊朱一貴造反,佔有台灣地方千餘里,賊一黨一 多達三十萬。

然國家不費一粒糧,未折一支箭,七天之內,就將他們誅除乾淨。

更何況你斗大個山門城,老弱人丁不滿一千,即使你等擊鼓揚戈,也不過如同嬰兒戲耍,哪夠本縣抄剿擒拿呢?

本縣不過是讓你們如數一交一 納錢糧,本來並沒有對你們有所苛求,你等卻捨命抗糧,不知是什麼用心?莫非是本縣差役滋生事端,你等於心不甘?然而此事已有半年之久,為何不來控告?就是到了今天,再來稟告也還不晚。

本縣絕不袒護衙役,辜負你們士民的期望。

你們士民把本縣當作父母官,本縣視你們為子民。

衙役不過是跑腿的僕人,哪如父母官與子民關係親密?這道理很明白,你們有什麼可畏懼的?為什麼不問本縣一句?

難道你們以為本縣不過是在鄰縣代理縣令,如「五日京兆」一樣,時間長不了?真不知你們為何這樣頑固?本縣一日不走,就要執法一天,何況像這樣有傷國體的大事,萬萬不敢因循、姑息、縱容。

即使新縣令上任,也必然是視叛逆造反如仇敵,不會聽其發展,成為他鄉傚尤的對象。

再說,新縣令至今尚無消息,要讓本縣縱容叛逆行為,再這樣推遲一年半載而等候新縣令,恐怕此種情勢也難以維持下去。

現在,我派遣峽山、黃壟附近洋塢等地各保長劉之嚴、王振澤、陳儀、周理、周福、周象華、劉振山、楊光玉、陳淑祿、連仁、方東昇等,共率鄉兵三百人,於九月六日會集於山門城下,包圍起來,不許寨內一人逃往別的村子。

即使砍柴割草、出外打水的的也將全部捆一綁來。

你們寨中那些循理守法的監生、已經一交一 完錢糧的良民,應當想一想火燒昆崗、難免玉石俱焚的後果,趕快集合起來秘密商量,保護各自身家。

將為首頑固抗拒的趙佳璧等一二十人,一塊擒拿捆一綁,送出寨外,一交一 各保長解赴本縣,追繳錢糧,審訊判決。

那樣,你們良民或許能夠免除禍難。

如果過了三天還不出來,縣尉、營兵就都趕到了。

本縣已經行文兵營,再委派官吏,多帶兵丁,縣尉統領三班差役丁壯,共二三百人,前去圍捕搜擒。

保長鄉兵奮勇先行,不知你們將怎樣對付?你們如果敢於出寨抵抗,惹得官兵鄉勇任意誅殺,本縣將援引罪人拒捕,格殺勿論的律條。

那時,你等雖肝腦塗地,也無處申訴,連雞犬豬狗都不如了。

倘若你等殺一兵役,就要以叛逆定罪,將你們頭顱掛在長街示眾,並且要禍及妻兒。

你們好好想想,是否抗拒得了?

如果你們把閉寨不出作為上策,以為可以負隅頑抗,拖延時間,那麼本縣就傳令各約長、保長,召集苦力、農民,用三百鐵鋤,掘倒寨牆,毀掉你們的保障,然後挨門挨戶地搜查捉拿。

你們還能飛出九霄雲外去嗎?

本縣考慮到寨內無辜之人,不致使自己奉公守法的身家性命,被十幾個兇徒連累而遭害,所以才進行這番諄諄告誡。

聽與不聽,關係到你們祖宗積德殃慶,門戶的興衰禍福。

但這不是本縣所能代替你們謀劃的。

三天之內如仍不決斷,乃是你們自己耽誤。

望慎重從事!

檄文公告送到山門城之後,各保長嚴密把守關口,聲言縣尉、營兵大隊將要開來。

趙家有頭腦的人都害怕連累,偷偷地商量準備將頑抗的首領綁獻縣衙。

在這種情況下,趙佳璧等知道難以逃脫,就和趙宣侯、趙廷佐、趙阿武、趙德望、趙德漢、趙德鸞、趙德迎、趙德風、趙阿狀、趙阿俊、趙阿飯、趙阿雄、趙阿維、趙阿福、趙光茂、趙光慶等十七人來到縣裡。

我說:「唉!你等既然來了,我也不忍心用板子打死。

昇平世界,怎麼還有像你們這樣一胡一 作非為、顛倒、荒謬、乖戾的人呢?我只恨沒有早早下手,將你們捉拿,全部陳一屍一於市上。

之所以容忍至今,是怕你們有冤情啊。

如若有冤,現在就說。

還有為什麼抗拒的原因,一一為我說清楚。」

趙佳璧等人一齊叩頭說:「我等確實沒有冤情,也不敢抗拒,只因鄉愚無知,養成習慣,從來如此。

當初還覺得如同兒戲;後來畏罪之心越來越深,不敢接近,就這樣拖延下來,自己耽誤了自己,以至於發展到今天這種地步。

現在已經知罪,理應處死。

但過去的事無法挽回,望大人寬恕恩典,留給一條生路。」

我說:「你們的罪名太大了!冷酷對待,吹毛求疵,我不忍心;但過分寬大原諒,違反法律,我也不能。

現在將你們姑且暫時投入獄中,等你們將長期積累拖欠的錢糧補一交一 完畢,再進行審理。

可以嗎?」

不久,我因公務到省裡,直到冬盡臘殘返回,卻意外被革除官職。

趙佳璧等拖延到第二年三四月,才將積累拖欠的錢糧還清。

代理知縣從寬審理,將其中一兩人上刑,其餘從輕處罰。

趙佳璧納銀贖罪,免於革去監生。

但後來總督孔大人認為趙佳璧是罪魁禍首,必須革除監生以警告眾人。

其他都保持原定審理意見。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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