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公案》第二則 三宄盜屍:甫月餘,有潮民王士毅者,以毒殺弟名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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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公案》第二則 三宄盜屍

藍公案

第二則 三宄盜屍

丁未秋七月十有三日,余赴普寧尹,初學政也。

甫月餘,有潮民王士毅者,以毒殺弟名來告。

云:「從弟阿雄,隨母嫁普民陳天萬為妾。

天萬嫡妻許氏妒,以藥鴆阿雄致斃,十指勾曲,齒唇皆青。」

並具有誣告反坐甘結,蓋情詞似乎可信也。

詰朝詣驗,空壙無一屍一。

士毅利口喋喋,直指天萬懼傷移滅。

天萬舉家相顧,駭愕不能出一語。

余澄心靜氣,鞫知阿雄病痢兩月,並喚當日醫家問訊,灼無可疑。

熟視許氏,腹大如牛,三四人扶掖蹲踞,則九年蠱病,含悲淒惋,亦非復妒悍鴆毒人也。

遍問犯證十餘人,再四窮詰,皆莫知一屍一在何處。

度為王士毅所偷,因呼一屍一母林氏,問:「阿雄夭殤之日,士毅來否?」

曰:「邀之,不來。」

復問:「次日來否?」

曰:「來,不入我家,過其表姊宅即去矣。」

問:「姊有夫、男與否?」

曰:「有子廖阿喜,年可十五六。」

即喚阿喜來,問:「廿八日,王士毅到汝家何事?」

曰:「遇諸塗,未入我室。」

問:「何所言?」

曰:「言『阿雄死,今埋否?』我對曰:『埋。

』士毅問:『埋在何處?,我對曰:『後邊嶺。

』即去矣。」

余拍案厲聲曰:「偷一屍一者,王士毅也。」

夾訊之,果服,供稱系雇乞人乘夜竊發其塚,持之去。

再詰其移匿何處,及指使訟師姓名,皆支吾不以實告。

恐有從旁窺視者,遂將王士毅決杖三十,聲言旋邑枷示。

其陳天萬一家及鄉里牽連人等,概行釋去。

當場觀者數千人,鹹以為果完結也,歡呼震天,羅拜匝地。

旋輿不半里,密呼壯役林才,語之曰:「汝去衣帽,先驅入邑城,疾趨東門旅店,問潮客王士毅投宿幾日,寓何房舍,捨中有一人,縛以來。」

果擒獲訟師王爵亭,舉動從容,若為弗知也者。

謬言與王士毅素不相識,士毅亦不之顧,詞氣斬截,幾於無間可乘。

度代書、認保之處,土毅不能獨行,密喚代書及保家訊問,俱稱:「此人同來則有之。」

爵亭尚不承招,給紙筆,令書供詞,則字跡與原狀若合符節。

因投三木,真情畢吐,供稱:系老訟師陳偉度指畫奇計,偷一屍一越邑,移埋戎水都烏石寨外。

其埋處當問偉度,即士毅亦不能知也。

因復遣役星飛訪緝,弋獲陳偉度前來,則老奸巨猾,較爵亭深沉十倍。

至則切切鳴冤,言:「陳天萬乃我服弟。

此二人全無良心,欲以假命陷弟於死,幸遇青天,燭奸如神。

今陷弟不得,又欲移陷其兄。

非公龍圖再世,我兄弟死不瞑目矣!」

余心然其說,有矜釋之意,見雙睜閃爍,似非善類,偶試之曰:「好訟師也!汝所言有情有理,娓娓動聽,若遇他人,百千亦釋。

今不幸遇我,而汝又知為龍圖再世,則不必復來相欺。

逐一首實,當從原諒。」

偉度愕然,無以應。

王爵亭指之曰:「汝我三人,在烏石寨門樓中商謀此舉,汝援楊令公盜骨故事,教我等偷一屍一越境。

一則不憂檢驗無傷;二則隔屬不愁敗露;三則被告者懼罪滅一屍一似實,陳天萬弟兄妻妾,鄉保鄰里,皆當以次受刑,夾拶糜爛;四則一屍一骸不出,問官亦無了局,我等於快心逞志之後,開門納賂,聽其和息,莫敢不從,致富成家,在此一舉;五則和息之後,仍勿言其所以然,阿雄一屍一終久不出,我等亦無後患。

迨偷一屍一更埋之後,三人歡欣痛飲,共稱奇計,謂神不知鬼不覺,雖包龍圖復生,不能審出情偽。

今日之事,尚有何言說哉!既遇龍圖,奈何猶不實供,獨使我二人受罪也?」

偉度尚嘵嘵不服。

余複試之曰:「汝雖無同謀,卻蹤跡不謹。

王爵亭、王士毅既為汝弟仇人,汝奈何在東門旅店,與之共坐飲食?」

偉度出不急,遽答曰:「偶然耳。」

余曰:「一飲偶然,連日共飯,亦偶然乎?」

偉度日:「普邑無多飯店,不得不爾。」

余曰:「汝等連日旅店商量,吾已知之。

若果仇人相遇,安有許多言說?」

偉度漫供:「因爵亭等誣害吾弟,我故以好言勸之耳。」

余複試之曰:「汝夜間與之同宿,何也?」

偉度曰:「無之。」

因復密訊王爵亭,竊詰其夜間住宿之處,房室、被帳、器皿位置情形,則又在城中林泰家。

先後呼到林泰父子,隔別嚴訊,則偉度、爵亭在渠家同宿三夜,絲毫不差,其為同謀主使無疑。

爰行夾訊,偉度始供,與天萬因祖屋變價,有睚眥之仇,藉此播害洩忿是實。

其阿雄一屍一,埋在烏石寨外下溪尾,深三四尺,上砍一樹半截為記。

隨將偉度羈禁,差役管押王爵亭,前至其地。

一面關知潮陽令,一面移檄塘邊汛弁,以兵同往。

如言掘地四尺,起草蒲席包,則阿雄一屍一在焉。

舁回普邑,俾林氏、陳天萬認明非偽。

令仵作檢驗,渾身上下,俱無他故。

王士毅低首無言。

陳天萬見偉度而泣曰:「吾兄何為至於此?吾與兄一本之親,無大仇怨。

曩因祖業微嫌,兄言欲害我破家蕩產,不得留一鋤存活,吾以兄為戲耳,不意兄果有此事。

非兄今日自言,吾亦不知禍從何起也。

今者吾事已白,兄自苦奈何?」

偉度歎曰:「我之誤也,不必言矣。」

或勸余將此案通詳,則官聲大震。

余曰:「普邑當連年荒歉之後,吾蒞茲月餘,地方未有起色。

三宄之罪,固不容誅;通詳解省,牽累多人。

吾不忍沽一己之名,使民受解累之苦也。」

因將王士毅、王爵亭、陳偉度各予滿杖,制木牌一方,大書其事,命鄉民傳擎偕行,枷號四鄉周遊示眾。

普人快之。

譯文丁未年秋七月十三日,我到普寧縣任知縣,剛剛開始學習 從政。

剛剛一個多月,就有潮陽縣人王士毅,說有人毒殺他堂弟,前來告狀。

狀子上說:「我的堂弟阿雄,他母親嫁給普寧縣人陳天萬為妾,阿雄隨母親到陳家。

陳天萬之妻許氏妒嫉,用毒一藥給阿雄喝,致其死去。

阿雄死後,十指彎曲,牙和嘴唇都發青。」

還呈上了如果誣告即甘受罰的具結,情真詞切,似乎很可信。

次日一早到現場勘驗,墳坑裡空空如也,一屍一體不見了。

王士毅利口巧言,喋喋不休,指斥陳天萬害怕驗一屍一發現下毒的痕跡,把一屍一體轉移滅跡。

陳天萬全家你看我,我看你,驚慌恐懼,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我平心靜氣地審問了一下,瞭解到阿雄鬧了兩個月痢疾。

又叫來當日給阿雄治病的大夫訊問,確鑿無疑。

我仔細看了看許氏,她肚子脹得像牛一樣,三四個人扶著才能蹲下,已得了九年水腫病,哀傷悲淒,根本不像凶狠嫉妒、下毒害人的人。

我遍審被告和證人十多名,刨根問底,都不知道阿雄一屍一體在哪裡。

我估計一屍一體被王士毅偷走,於是叫來阿雄母親林氏,問她說:「阿雄死的那天,王士毅來過沒有?」

她說:「請了他,他不來。」

我又問:「第二天他來了沒有?」

她回答說:「來過,沒進我們家,到他表姐家去一下就離開了。」

我接著問:「王士毅表姐有沒有丈夫和男孩?」

她說:「她有個兒子,叫廖阿喜,十五六歲。」

我就派人叫來廖阿喜,問他說:「二十八那天,王士毅到你家去做什麼?」

他回答說:「在路上遇到他,他沒到我們家去。」

我又問:「你們說了些什麼?」

廖阿喜說:「他問我:『阿雄死了,現在埋沒埋?』我回答說:『埋了。

』王士毅問:『埋在什麼地方?』我說埋在後邊嶺上。

他就離開了。」

我拍了一下驚堂木,厲聲喝道:「偷一屍一之人,就是王士毅!」

給他上了夾棍,審問之後,他果然承認了,招供說是雇乞丐趁夜裡偷偷挖開墳,抬著阿雄的一屍一體離開了。

再追問他轉移隱藏到什麼地方,指使他的訟師姓甚名誰,他卻支支吾吾不肯說出實情,好像害怕有人在旁邊偷偷窺視。

我便將王土毅判打三十棍,宣佈帶回縣城上枷示眾。

陳天萬一家以及牽連到的左鄰右舍,全部釋放。

當場觀看的有數千餘人,全都以為案子真地完結了,歡聲震天,跪下下拜的人遍地都是。

回轎走不到半里,我悄悄叫住差役林才,告訴他說:「你換去當差的衣帽,快馬跑入縣城裡,趕快奔向東門旅店,問潮陽客人王士毅投宿幾天,住在哪一間房舍,房中如有人,即把他綁上帶來。」

林才在客店中果然擒獲一個人,是訟師王爵亭;其人舉止從容,好像對這個案件根本不知道的樣子。

王爵亭謊稱和王士毅素不相識,王士毅也不看他,二人口氣斬釘截鐵,幾乎沒有什麼空隙可乘。

我考慮,請人寫狀子、取保人的時候,王士毅不會一個人辦,便秘密喚來代寫狀子的人和保人進行訊問,他們都說:「王爵亭這人與王士毅同來,是有這麼回事。」

王爵亭還不肯招認。

我讓人給他紙筆,讓他書寫供詞,字跡和原來狀子上的字完全符合。

因此,給他上了刑具,他才完全吐露了真情,供認說,是老訟師陳偉度出謀畫策,設此奇計,偷去一屍一首到外縣,轉到潮陽縣戎水都烏石寨外埋起來。

埋的具體地方得問陳偉度,王士毅也不知道。

於是,我又派差役飛快尋訪緝拿,終於抓獲了陳偉度。

這陳偉度看起來就老奸巨猾,比王爵亭深沉十倍。

陳偉度一到大堂,便情詞切切,叫屈鳴冤說:「陳天萬乃是我沒出五服的弟弟。

這兩個傢伙一點良心沒有,想要用假命案把我弟弟陷害死,幸而遇上您這青天大老爺,洞察奸邪如同神明。

現在他們陷害我弟弟不成,又要轉害哥哥。

不是老爺如包龍圖再世,我們兄弟必然含冤受害,死不瞑目了。」

我心中初以為他說得有理,有哀憐開釋的打算,但見他雙目凶光閃爍,不像好人,就隨便試探地說:「好一位訟師!你所說的有情有理,娓娓動聽,如果遇上別人問案,一百個、一千個也放了。

可是現在竟遇上我,你又誇說我是包龍圖再世,那你就不要再欺騙我了,逐一從實招認,我會從寬發落。」

陳偉度聽了驚愕非常,找不出什麼話回答。

這時,王爵亭指著陳偉度說:「你我三人,在烏石寨門樓中商議這件事,你援引楊令公盜骨殖的故事,教我們偷一屍一越過縣境,一則不用怕檢驗一屍一首發現有毒害傷痕;二則隔縣不用擔心事情敗露;三則被告的人怕獲罪而毀滅一屍一體好像真的,陳天萬弟兄妻妾,以及村裡保正、左鄰右舍,都應當一個接一個受刑,上夾棍拶手指,皮肉爛壞;四則一屍一骸找不到,審問的官吏也設辦法了結,我們在心情大快、計謀實現之後,開門接受賄賂,任我們提出和解條件,沒有誰敢不接受,發家致富,在此一舉;五則和解之後,還不說這事前因後果,阿雄一屍一體終究找不出來,我們也沒有後患。

等偷一屍一重埋之後,我們三個人歡喜非常,大吃大喝,共稱奇計,說神不知鬼不覺,即使包公再生,也不能審出真假。

今天的事,還有什麼話說呢?既然遇上了包公,你為什麼還不實供,只讓我們二人受罪呢?」

陳偉度還嘀咕分辯,不肯供認。

我又試探他說:「你即使沒有同謀,可是行動卻不謹慎。

王爵亭、王士毅既然是你弟弟仇人,你為什麼在東門旅店和他們坐在一起又吃又喝?」

陳偉度出乎意外,匆忙回答說:「偶然罷了。」

我說:「吃一頓飯可能偶然,連日一起吃飯,也是偶然嗎?」

陳偉度說:「普寧城沒有多少飯店,不得不這樣。」

我說:「你們連日在旅店中商量,我已經瞭解了。

如果真是仇人相遇,哪有許多話說?」

陳偉度扯謊供道:「因為王爵亭等人陷害我弟弟,我所以用好話勸解他們。」

我又試探他說:「你夜間和他們住在一起,是怎麼回事呢?」

陳偉度說:「沒有這事。」

於是,我又秘密審訊王爵亭,刨根問底問他夜間住宿的地方,以及房間、被褥床 帳、器物安設的情形。

他供出是住在城裡林泰家。

我先後叫來林泰父子,分開嚴加審訊,果然陳偉度、王爵亭在他家一起住了三夜,和王爵亭所說絲毫不差。

我斷定陳偉度是這樁案件的同謀、主使人,就給他上了夾棍審訊。

這時陳偉度才供認,他和陳天萬因變賣祖產的價格上有一點小仇怨,便要借此事陷害陳天萬。

那阿雄的一屍一首,埋在烏石寨外下溪邊上,深三四尺,上面將一棵樹砍了半截作記號。

隨即將陳偉度監禁,派差役押著王爵亭,到陳偉度所說的埋一屍一地點。

同時一面行文照會潮陽知縣,一面送文書給塘邊兵營軍官,請派兵前去。

到了那個地方,按陳偉度說的向地下挖了四尺,起出一個蒲席包,阿雄的一屍一體就在包裡。

然後把一屍一體抬回普寧縣城,讓林氏、陳天萬看明白不是假的。

又讓仵作檢驗一屍一首,揮身上下,全沒有特異情形。

王士毅低頭無話可說。

陳天萬見到陳偉度,哭著說:「我的哥哥,你為什麼走到這一步?我和哥哥是同根同源的親人,沒什麼大仇怨。

從前因為變賣祖產的一點小摩擦,哥哥說要害得我傾家蕩產,不能留下一把鋤頭,我還以為哥哥是說笑話罷了,不料想哥哥真有這種事。

不是哥哥今天自己說,我始終也沒法知道大禍從何而起。

現在我的事已經清楚了,哥哥自討苦吃怎麼辦呢?」

陳偉度歎了一口氣,說:「我自己的錯,不必多說了。」

有人勸我把這一案例通報呈文,這樣一定會官名大振。

我說:「普寧縣連年災荒歉收,我到這地方一個多月,地方上沒有什麼起色。

三個奸徒的罪惡,的確是罪不容誅,但通報呈文,押解他們到省裡,會牽累許多人。

我不忍心為了沽取個人的名聲,讓老百姓遭受因押解犯人進省而受到牽累的痛苦。」

這樣,我將王士毅、王爵亭、陳偉度三人各打了一百大板,又做了一塊木牌,詳書其罪惡;讓百姓舉著,同戴上重枷的三個人,四面八方游鄉示眾。

對這件事普寧人民個個大快人心。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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