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錄》卷中 8、萬物皆備於我心:答歐一陽一崇一歐一陽一崇一(公元14961554年),名德,字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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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習錄》卷中 8、萬物皆備於我心

傳習錄

卷中 8、萬物皆備於我心

·萬物皆備於我心·

答歐一陽一崇一

歐一陽一崇一(公元1496——1554年),名德,字崇一,號南野,一江一 西泰和人。

嘉靖二年(1523年)進士,歷任安徽六安知州、翰林院編修、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

王一陽一明在贛州首倡「致良知」時,歐一陽一崇一獨曰:「此正學也」,其識見異於世儒。

常與鄒守益、聶豹、羅洪先等講論,學者甚眾,「稱南野門人者半天下」。

曾在北京靈濟宮講論「致良知」,赴者五千。

其學以「吾惟求諸心,心知其為是,即毅然行之」為宗旨,信守師說,其新見在於以一陽一明「致良知」重新解釋《大學》「格物致知」的義旨。

著有《歐一陽一南野先生文集》。

【原文】

崇一來書云:「師云:「德性之良知,非由於聞見,若曰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則是專求之見聞之末,而已落在第二義。」

竊意良知雖不由見聞而有,然學者之知,未嘗不由見聞而發。

滯於見聞固非,而見聞亦良知之用也。

今曰落在第二義,恐為專以見聞為學者而言,若致其良知而求之見聞,似亦知行合一之功矣。

如何?」

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

故良知不滯於見聞,而亦不離於見聞。

孔子云:「吾有知乎哉?無知也。」

良知之外,別無知矣。

故致良知是學問大頭腦,是聖人教人第一義。

今雲專求之見聞之末,則是失卻頭腦,而已落在第二義矣。

近時同志中,蓋已莫不知有致良知之說,然其工夫尚多鶻突者,正是欠此一問。

大抵學問功夫只要主意頭腦是當。

若主意頭腦專以致良知為事,則凡多聞多見,莫非致良知之功。

蓋日用之間,見聞酬酢,雖千頭萬緒,莫非良知之發用流行。

除卻見聞酬酢,亦無良知可致矣。

故只是一事。

若日致其良知而求之見聞,則語意之間未免為二。

此與專求之見聞之末者雖稍不同,其為未得一精一一之旨,則一而已。

「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

既云「擇」,又云「識」,其良知亦未嘗不行於其間。

但其用意乃專在多聞多見上去擇識,則已失卻頭腦矣。

崇一於此等語見得當已分曉,今日之問,正為發明此學,於同志中極有益。

但處意未瑩,則毫釐千里,亦不容不一精一察之也。

【譯文】

崇一在來信中寫道:「先生說「人的德性良知不倚仗見聞,若說多聞而選擇其中的善依從,多見而認識,那是只在見聞的細枝末節上尋求,這就成為次要的問題了。」

我以為,良知雖不倚仗見聞而存在,然而,學者的知,未曾不是由於見聞引發的。

局限於見聞固然錯誤,但見聞也是良知的作用。

如今,您說見聞是次要的,大概專門是就只以見聞為學問的人而言的,如果已能致良知而在見聞上尋求,這彷彿也是知行合一的工夫。

不知這種理解是否正確?」

良知並不是從見聞上產生的,而見聞都是良知的作用。

因此,良知不局限於見聞,但也離不開見聞。

孔子說:「吾有知乎哉?無知也。」

良知以外,再別無他知。

所以,致良知是做學問的關鍵,是聖人教人誨人的第一要義。

如今說,只在見聞的細枝末節上尋求,那就失去了主宰,尋求的只是次要問題了。

近來,同志們沒有不知道致良知的,但他們的工夫仍有許多糊塗之處,正是因為缺少你的這一疑問。

這一般而言,學問的功夫關鍵是要抓住核心問題。

若專把致良知看成最關鍵的事情,那麼,多聞多見無不為致良知的功夫。

在日常生活中,見聞酬酢,雖千頭萬緒,也無不是良知的作用與流行。

離開了見聞酬酢,也就無法致良知了。

因此,良知與見聞即為一件事。

如果說致良知,並且從見聞上尋求,那麼,在語義上把良知見聞看成兩件事也就在所難免了。

這雖然與只在見聞的細枝末節上尋求良知的人稍有不同,但他們都不理解惟一精一惟一的宗旨都是類似的。

「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

多見而識之」,既然說了「擇」與「識」,可見良知也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

只是其用意還是在多聞多見上選擇、認識,將最關鍵的東西給失去了。

崇一,想必你對這些問題已經知道了,今天的問題,正是為了闡明良知學,相信對同志們有很大的裨益。

只是意思表達的不夠清楚,為了以防出現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的情況,也不能不作認真仔細的鑒察。

〔評析〕

「致良知」,其實只是王一陽一明將《大學》的「致知」與《孟子》的「良知」兩個觀點結合而來的新命題。

在《大學》裡,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話被演繹為「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的修養活動,而「格物」是身心修養的首要環節,這與這一時期王一陽一明初步形成的「心即理」、「知行合一」思想有矛盾。

為了解決這一矛盾,他便採取了正名的做法,對「格物」進行了新的解釋。

他認為《大學》「格物」的格只能當「正」字解,而「物」是心的附屬品,不是獨立外在的東西,因此格物只是在身心上做,身、心、意、知、物便成了以心為基礎的統一體,「致知在格物」便成了「致知在誠意」。

在此基礎上,一陽一明先生又認為孟子的「良知」是心之本體,是先天固有的,良知與物無時,人們如果能夠使它完全顯現出來,便完成了對宇宙的認識,達到了道德修養的至高境界。

因此,王一陽一明在「格物」的基礎上,又進一步倡揚發用人心固有的良知,這就是「致良知」。

良知在內,不來源於外,這也是無可非議的。

「良知」發自於心,計算亦在心中進行,所謂的計算亦可稱之為「心算」。

聖人的心算即以良知為根本,以天理為準則。

【原文】

來書云:「師云:「《系》言何思何慮,是言所思所慮只是天理,更無別思別慮耳,非謂無思無慮也。

心之本體即是天理,有何可思慮得?學者用功,雖千思萬慮,只是要復他本體,不是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出來。

若安排思索,便是自私用智矣。」

學者之蔽,大率非沈空守寂,則安排思索。

德辛壬之歲著前一病,近又著後一病。

但思索亦是良知發用,並與私意安排者何所取別?恐認賊作子,惑而不知也。」

「思曰睿,睿作聖。」

「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思其可少乎?沈空守寂,與安排思索,正是自私用智,其為喪失良知一也。

良智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發用。

若是良知發用之思,則所思莫非天理矣。

良知發用之思,自然明白簡易,良知亦自能知得。

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紛紜勞擾,良知亦自會分別得。

蓋思之是非邪正,良知無有不自知者。

所以認賊作子,正為致知之學不明,不知在良知上體認之耳。

【譯文】

來信寫道:「先生,您認為《易傳·系辭》中講的何思何慮,它是指所思慮的僅是天理,此外別無他慮,並不是說無思無慮。

心的本體即天理,還有什麼可思慮的?學者的功夫雖千思萬慮,也只是要恢復他的本體,並不是靠私意去安排思考一個什麼出來。

若去安排思考,也就是自私弄智了。」

學者的弊病,多數不是死守空寂,就是去安排思考。

我在辛已到壬午期間(明·正德十六年到嘉靖元年,即1521—1522年)犯有前一種毛病,最近又犯有後一種毛病。

但是,思考也是良知的作用,它與憑私意去安排的情況有什麼區分呢?我憂慮自己認賊作子,因受迷惑而不知道其間的區別。」

「思曰睿,睿作聖」,「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可見,思怎麼會沒有呢?死守空寂與安排思考,正是自私弄智,它們同樣都丟棄了良知。

良知是天理的昭明靈覺所在,因此,良知就是天理,思是良知的作用。

如果思是從良知上產生的,那麼,所思的也不過是天理。

從良知上產生的思,自然簡易明白。

良知自然也就能夠知道。

如果憑私意安排的思,自然是紛紜繁擾,良知自然能夠分辨。

因而思的是非正邪,良知沒有不知道的。

之所以會認賊作子,正是由於還不理解致良知的學問,不懂得從良知上去體認、觀察。

〔評析〕

「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是《孟子·告子上》中的話,意思是說,心的職能是思維,思維就能獲得。

荀子也說:心,是形體的統帥,是精神的主宰;它是發佈命令的機關;它是自我限制,自我指使;自我裁奪,自我求取;自我主動,自我休止。

它認為是的就接納,它認為非的就拒絕。

它對於事物的選擇是不受限制的,對於事物的認識是無限博雜的。

所以如此,正是由於心能思維,能思維就能明辨,就能「致良知」,就能一精一於「聖算」。

【原文】

來書又云:「師云:「為學終身只是一事,不論有事無事,只是這一件。

若說寧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卻是分為兩事也。」

竊意覺一精一力衰弱,不足以終事者,良知也。

寧不了事,且加體養,致知也。

如何卻為兩事?若事變之來,有事勢不容不了,而一精一力雖衰,稍鼓舞亦能支持。

則持志以帥氣可矣。

然言動終無氣力,畢事則困憊已甚,不幾於暴其氣已乎?此其輕重緩急,良知固未嘗不知,然或迫於事勢,安能顧一精一力?或困於一精一力,安能顧事勢?如之何則可?」

寧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之意,且與初學如此說亦不為無益。

但作兩事看了,便有病痛。

在孟子言「必有事焉」,則君子之學終身只是「集義」一事。

義者,宜也,心得其宜之謂義。

能致良知則心得其宜矣,故集義亦只是致良知,君子之酬酢萬變,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當生則生,當死則死,斟酌調停,無非是致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

故「君子素其位而行」,「思不出其位」。

凡謀其力之所不及,而強其知之所不能者,皆不得為致良知。

而凡「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動心忍性以增益其所不能」者,皆所以致其良知也。

若雲寧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者,亦是先有功利之心,計較成敗利鈍而愛憎取捨於其間,是以將了事自作一事,而培養又別作一事,此便有是內非外之意,便是自私用智,便是義外,便有「不得於心,勿求於氣」之病,便不是致良知以求自慊之功矣。

所云鼓舞支持,畢事則困憊已甚,又雲迫於事勢,困於一精一力,皆是把作兩事做了,所以有此。

凡學問之功,一則誠,二則偽。

凡此皆是致良知之意,欠誠一真切之故。

《大學》言「誠其意者,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慊。」

曾見有惡惡臭,好好色,而須鼓舞支持者乎?曾見畢事則困憊已甚者乎?曾有迫於事勢,困於一精一力者乎?此可以知其受病之所從來矣。

【譯文】

來信接著寫道:「先生,您曾說「為學終身只是一件事,不論有事無事,也只是一件事。

若說寧可不處理事情,也不可不培養本源,這就分開成為兩件事了。」

我以為,當感到全身一精一疲力竭,不能將事情處理完的,就是良知。

寧可不處理事情也要去培養本源,這是致知。

寧可不處理事情也要去培養本源,這是致知。

又怎麼成了兩件事呢?若碰到從天而降的不能處理的事情,即便一精一疲力竭,只要略加勉勵也能堅持下去。

由此可知,意志還是統領著氣力的。

但是,此時的言行舉止畢競是軟弱無力,待處理完事情後會過度衰竭困乏,這不和濫用一精一力差不多嗎?此間的重輕急緩,良知固然不會知道。

然而,有時被事勢所逼,豈能顧及一精一力?有時一精一力疲憊不堪,又豈能顧及事勢?這究竟怎麼辦呢?」

寧可不去處理事情,也不可不去培養本源,這句話對初學者來說也不無裨益。

然而,把這看成兩件事就有了問題。

孟子說:「必有事焉」,那麼,「集義」就成為君子做學問一生的事情了。

義,即為宜,心做到它應當做的叫做義。

能夠致良知,那麼心就能做它該做的事。

所以,集義就是致良知。

君子酬酢萬變,應該做的就去做,應該停的就停下,應該生的就生存,應該死的就死去,如此調停斟酌,只不過是致良知藉以自我滿足罷了。

因此,「君子素其位而行」,「思不出其位」。

大凡謀求力所不及的事,勉強做智力不能完成的事,都不為致良知。

只要是「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動心忍性以增益其所不能」的,均是為了致良知。

如果說寧可不去處理事情也不可不去培養本源,這也是因為先有一個功利心,去計較其中的利弊成敗,爾後再作出愛憎取捨的選擇。

因此,把處理事情當成一件事,又把培養本源當成一件事,這就是有了看重培養本源而蔑視處理事情的心態,這就是自私弄智,把義看成外在的,這便有了「不得於心,不求於氣」的弊病,就不是致良知以求自我滿足的功夫。

你說的略加鼓勵也能堅持下去,處理完事情後就會極度困乏疲憊,並且你說,為事勢所迫,受一精一力的限制,這些都是因為把處理事情和培養本源當成兩件事看待了,因此才有這樣的結果。

所有做學問的功夫,只要始終如一就會真誠,一分為二就會虛偽。

你所談及的情況均是由於致良知的心意缺乏誠信、一精一一、真切。

《大學》中認為「誠其意者,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慊。」

你見過在討厭惡臭,迷戀美色時,還要勉勵才能堅持下去的人嗎?會有事情過後而人極度困乏疲憊的情況嗎?會有被事勢所逼而一精一力不夠用的人嗎?從這幾點你就會尋找出病根到底在哪兒存在了。

〔評析〕

《詩經》說:「我採卷耳菜,總采不滿淺筐,我沉默地思念我的親人,就把淺筐放在道彎上(產野菜的地方)。」

淺筐,是容易盛滿的籃子。

卷耳,是容易採取的野菜,然而她對道彎留連忘返,對親人不生二心。

這首詩告訴我們:心生分歧,就不能分辨;心思偏頗,就不能認準天理。

只有明智的人才能始終做到專一於「道」,端正意志,美色不能使之迷惑,事務不能使之疲憊,經世事不能使之失算。

【原文】

來書又有云:「人情機詐百出,御之以不疑,往往為所欺。

覺則自入於逆、臆。

夫逆詐,即詐也。

臆不信,即非信也。

為人欺,又非覺也。

不逆不臆,而常先覺,其惟良知瑩徹乎。

然而出入毫忽之間,背覺合詐者多矣。」

不逆不臆而先覺,此孔子因當時人專以逆詐、臆不信為心,而自陷於詐與不信。

又有不逆、不臆者,然不知致良知之功,而往往又為人所欺詐,故有是言。

非教人以是存心,而專欲先覺人之詐與不信也。

以是存心,即是後世猜忌險薄者之事。

而只此一念,已不可與入堯、舜之道矣。

不逆、不臆而為人所欺者,尚亦不失為善。

但不如能致其良知,而自然先覺者之尤為賢耳。

崇一謂其惟良知瑩徹者,蓋已得其旨矣。

然亦穎悟所及,恐未實際也。

蓋良知之在人心,亙萬古、塞宇宙而無不同。

「不慮而知」,「恆易以知險」,「不學而能」,「恆簡以知阻」,「先天而天不違,天且不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夫謂背覺合詐者,是雖不逆人,而或未能無自欺也。

雖不臆人,而或未能果自信也。

是或常有先覺之心,而未能常自覺也。

常有求先覺之心,即已流於逆、臆,而足以自蔽其良知矣。

此背覺合詐之所以未免也。

君子學以為己,未嘗虞人之欺己也,恆不自欺其良知而已。

是故不欺則良知無所偽而誠,誠則明矣。

自信則良知無所惑而明,明則誠矣。

明、誠相生,是故良知常覺、常照。

常覺、常照則如明鏡之懸,而物之來者自不能遁其妍媸矣。

何者?不欺而誠,則無所容其欺,苟有欺焉而覺矣。

自信而明,則無所容其不信,苟不信焉而覺矣。

是謂「易以知險」,「簡以知阻」,子思所謂「至誠如神,可以前知」者也。

然子思謂「如神」,謂「可以前知」,猶二而言之,是蓋推言思誠者之功效,是猶為不能先覺者說也。

若就至誠而言,則至誠之妙用,即謂之「神」,不必言「如神」。

至誠則無知而無不知,不必言「可以前知」矣。

【譯文】

來信又寫道:「人情詭詐,層出不窮,如果用誠信來防禦它,往往受到它的欺騙。

要想覺察人情的詭詐,自己就會事先猜度別人會欺詐我,就會臆想別人不相信我。

逆詐就是欺詐,臆不信就是不誠信。

被別人欺騙了,又不能覺察到。

能夠不事先懷疑別人欺詐,不無故臆想別人不相信,而又常常能預先覺知一切的,唯有光明純潔的良知才做得到。

但是,其間的差別十分微妙,常常是背離知覺而暗合欺詐的事情發生。」

不逆詐、不臆不信,但是做到先知先覺,這是孔子就當時的社會情況而言的。

其時,許多人一門心思想著去逆詐、去臆不信,反而使自己陷於欺詐和不誠信。

同時也有人雖不逆詐、不臆不信,但不懂得致良知的功夫,往往又受人欺騙,因此孔子有感而發,說了這番話。

孔子的話並不是教人以此存心而一味去發現別人的欺詐和不誠信。

存心去發現別人的欺詐和不誠信,正是後世猜忌險薄的人所做的事。

只要存有這個念頭,就不能進入堯舜之道。

不臆不信卻被人欺騙的人,尚且還不失為善。

但還比不上那些能致其良知,自然能預先覺知的人更加賢明。

你認為只有良知光明純潔的人才能這樣,可知你已領悟了孔子的宗旨了。

但是,這只是你所領悟的,並不能落實到實踐之中去。

良知在人的心中,恆通萬古,充盈宇宙,無不雷同。

此正是古人所謂的「不慮而知」、「恆易以知險」、「不學無能」、「恆簡以知阻」、「先天而天不違,天且不違,而況人乎?況於鬼神乎?」

你所說的背離知覺而暗合欺詐的人,他雖能不逆詐,但他或許不能真的自信。

他或許常常有先覺的念頭,但他卻不能常有自覺。

常常希望能夠先覺,這樣就已陷入了逆詐和不臆信,已足能蒙蔽他的良知了。

這正是他不免背離知覺而暗合欺詐的原因。

君子修學是為了自己,不曾憂慮被別人欺騙,只是永遠不欺騙自己的良知罷了。

所以,君子不欺騙,良知就沒有虛假而能真誠,良知真誠就能光明。

君子自信,良知沒有疑慮而能光明,良知光明就能真誠。

明和誠彼此促進,因此良知能常覺、常照。

常覺、常照就彷彿明鏡高懸,任何事物在明鏡前不能隱藏其美醜。

什麼原因呢?因為良知沒有欺騙而誠信,也就不能寬待別人的欺騙,若有欺騙就能覺察。

良知自信而光明,也就不能容忍不誠信,如果有不誠信存在就能覺察。

此亦稱為「易以知險」,「簡以知阻」,也就是子思講的「至誠如神,可以前知」。

但是,子思說「如神」、「可以前知」,還是當兩件事看待了,因為這是從思、誠的功效上論斷的,仍然是給不能事先覺知的人講的。

若從至誠上來說,那麼,至誠的妙用即為「神」,而不必說「如神」了。

至誠就能無知但又無所不知,也就不用說「可以前知」了。

〔評析〕

《詩經》有詩云:「形貌敬順,志氣高昂,本身潔白如玉,名聲到處傳揚,這樣和樂的君子,將成為四方的紀綱。」

何為「紀綱」?就是「至誠如神」:可以同時審聽兩種聲音,聰明而不驕傲;可以同時庇護雙方的利益,真誠而不誇耀。

聽從他人時,符合天理;和人爭辯時,以理服人。

如同牽引著繩墨保持曲直,所以,邪說不能攪亂正道,眾口不能使之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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