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村輟耕錄》卷十三:當月二十九日夜,睡房窗下,似風吹葫蘆聲,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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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村輟耕錄》卷十三

南村輟耕錄

卷十三

◎中書鬼案中書省准陝西行省咨,察罕腦兒宣慰司呈,八匝街禮敬坊王弼告:至正三年九月內,到義利坊平易店,見有算卦王先生,因問來歷致爭。

當月二十九日夜,睡房窗下,似風吹葫蘆聲,不時有之。

請到李法師遣送。

虛空人言:「算卦先生使我來。」

哭聲內稱枉。

弼祝之曰:「爾神爾鬼,明以告我。」

鬼云:「我是豐州黑河村周大親女月惜。

至正二年九月十七日夜,因出後院。

被這王先生將我殺了,做一奴一婢使喚,如今需在你家作怪。」

哭者索要衣服。

抄寫所說,赴官陳告,差盧捕盜等,與社長吳信甫,於王先生房內搜獲木印二顆,黑羅繩二條。

上釘鐵針四個,魘鎮女身小紙人入個,五色采,五色絨,上俱有頭髮相纏。

又小葫蘆一個,上拴紅頭繩一條,內盛琥珀珠二顆,外包五色絨,朱書符命一沓。

又告:十一月初三日,有鬼空中言:「我是奉元路南坊開張機房耿大第二男頑驢。

這先生改名頑童。

我年一十八歲,被那老先生引三個伴當殺了我。」

二十二日,又有鬼空中云:「我是察罕腦兒李帖家兒延一奴一,又名搶灰,那老賊殺了我,改名買賣。

我被殺時,年十四歲。」

勘問得犯人王萬里(即王先生)狀招,年五十一歲,一江一 西省吉安路民,於襄一陽一周先生處一習一 會一陰一陽一課命。

至順二年三月內,到興元府,逢見劉先生,云:「我會使術法迷惑人心,收采生魂,使去人家作禍,廣得財物。

我有收下的,與你一個。」

隨於身畔取出五色采帛,並頭髮相結一塊。

言稱這個小名喚延一奴一。

我課算。

揀性格聰明的童男童女,用符命法水咒語迷惑,活割鼻口唇舌尖耳朵眼睛,咒取活氣,剖腹,掏割心肝各小塊,曬乾,搗羅為末,收裹,及用五色采帛,同生魂頭髮相結,用紙作人形樣,符水咒遣往人家作怪。

根隨到伊下處。

至夜,劉先生焚香唸咒燒符,聽得口言,不見影。

問師父:「你教我誰家裹?索甚去?」

劉先生分付李延一奴一:「你與這先生做伴去。」

說罷。

將咒語收禁,萬時與訖鈔七十五兩,買得五色采帛頭髮相結一塊,稱說可改名買賣。

傳教采生、遣使、收禁符命咒水。

又雲,牛狗肉破法,休吃。

續後於房州山地面經過,逢見廣州舊識鄺先生,云:「我亦會遣使鬼魂。

我有收下的生魂,賣與你。」

萬里與訖鈔一錠。

鄺先生取出五色采帛頭髮相結紙人兒一個,雲此名耿頑童,萬里將與李買賣一處遣使,以課處為由。

前到大同路豐州黑河村地面往來。

至正二年八月內,到於周大家課命,將伊女周月惜八字看算,性格聰慧,要將殺害,收采生魂。

至九月十七日夜,於周大住宅後院牆下黑影內潛藏間,見一人往後院內來,認得系是月惜。

在彼出後,萬里密唸咒語,向前拖拽,往東奔走。

將月惜禁止端立,脫下沿身衣服,用元帶魚刀、將其額皮割開,扯下懸蓋眼膽。

及將頭髮割下一縷,用紙人並五色采帛絨線相結作塊,一如人形樣,然後割下鼻口唇舌耳尖眼睛手十指梢腳十趾梢。

卻剖開胸腹,才方倒地氣絕。

又將心肝肺各割一塊,干搗末,裝於小葫蘆內,至正三年九月內,來到察罕腦兒平易店安下,開張卦肆,與王弼相爭挾讎。

令生魂周月惜等三名前往本家作禍。

為買馬肉食,因店內將牛肉作馬肉賣與。

因此不能收禁。

事發到官,及責得李福寶(即李帖)狀結。

生到孩兒延一奴一,常有疾病,於五嶽觀口許出家,落在紙灰內,改名搶灰。

天歷二年二月內。

令其趕牛牧放,不歸。

此時饑荒,想得被人虧害,不曾根尋」。

及行移奉元路咸寧縣,並大同路豐州。

照勘耿頑童、周月惜、致死緣由,相同。

呈乞咨請施行,准此,送據刑部。

擬得王萬里殘忍不道,合令凌遲處死,其妻子遷徙海南安置。

◎鳥寶傳余幼時,嘗見一胡一 石塘先生《玄寶傳》,今不能記其全篇,有人出永嘉高則誠(明)《鳥寶傳》相示,雖曰以文為戲,要亦有關於世教。

傳曰:「鳥寶者,其先出於會稽褚氏。

世尚儒,務詞藻,然皆不甚顯。

至寶厭祖父業,變姓名從墨氏游,盡得其通神之術,由是知名。

初,寶之先有錢氏者,亦以通神之術顯。

迨寶出,而錢氏遂廢。

然其術亦頗相類,故不知者猶以為錢雲。

寶輕薄柔默,外若方正,內實垢污。

善隨時舒捲,常自得人一貫之道,故無入而不自得。

流俗多惑,凡謀於寶,小大輕重,多寡一精一粗,無不曲隨人所求。

自公卿以下,莫不敬愛。

其子姓蕃衍,散處郡國者,皆官給廬舍、而加守護焉。

其有老死者,則官為聚其一屍一而焚之。

蓋知墨之末俗也。

寶之所在,人爭迎取邀致。

苟得至其家,則老稚婢隸無不忻悅。

且重扃邃宇,敬事保愛,惟恐其他適也。

然素趨勢利,其富室執人,每屈輒往。

雖終身服役弗厭。

其窶人貧氓,有傾心願見,終不肯一往,尤不喜儒。

雖有暫相與往來者,亦終不能久留也。

蓋儒墨之素不相合若此。

寶好逸惡勞,愛儉素,疾華侈,常客於弘農田氏,田氏樸且嗇,寶竭誠與一交一 。

田氏沒,其子好奢靡,日以聲色宴游為事。

寶甚厭之。

鄰有商氏者,亦若田氏父之為也,遂挈其族往依焉。

蓋墨之道貴清淨故也。

然其為人也多詐,反覆不常。

凡達官勢人,無不願一交一 ,而率皆不利敗事。

故其廉介自持者,率不與寶一交一 。

自寶之術行,挾詐者往往偽為寶術以售於時,後皆敗死,故寶之術益尊是時,崑崙抱璞公、南海玄珠子、永昌從革生皆能濟人,與世俯仰,曲隨人意。

而三人者亦願為寶一交一 ,苟得寶一往。

則三人亦無不可致,故術譽鹹歸於寶焉。

寶族雖伙,然其狀貌技術亦頗相似。

知與不知、鹹謂之鳥寶雲。」

論曰:鳥氏見於春秋。

世本姓苑。

若存餘枝鳥獲,皆為顯仕,至唐,承恩重,胤始盛,迨寶而益著。

寶裔本褚氏,而自謂烏氏,則變詐亦可知矣。

寶之學雖出於墨,而其害道傷化尤甚。

雖孟軻氏復生,不能辟也。

然使寶生於唐虞三代時,其術未必若是顯。

然則寶之得行其志者,亦其時有以使之。

嗚呼!豈獨寶之罪哉?

◎緣窗遺稿新喻傅汝厲先生(若金)嘗志其妻殯云:君諱淑,字蕙蘭,姓孫氏。

其先汴人,年二十三,歸我於湘中,五月而卒。

君高朗秀惠,生六歲,母卒,父教以書。

稍長。

一習一 女工。

晨起,獨先盥櫛。

適父母所,問安畢,佐諸母具食飲,退治女工。

晡時,觀經史,或鳴琴自休。

既夕,聚家人瞑坐,說古貞女孝婦傳。

燭至,治女工如初。

富貴家多求婚,父不許,及以許余,家人不悅。

一日,有幸余疾者,欲因動之。

君曰:「大人以愛子許人,必慎所擇矣。

即有不諱,命也。

若等謂我且慕世俗富貴而改聘耶,有死而已。」

皆愧謝,不敢復言。

事繼母,盡孝道。

死之日,母大慟。

既瞑目,久,忽徐起止母哭,令自寬。

及母出,私泣告余曰:「妾為父母所偏愛,即死必傷其心,然終必死矣,為將奈何。

君後富貴,幸念之。」

言既,復瞑目。

泰定五年八月廿有一日也。

後三日,寓殯湘中,及序其遺稿雲。

故妻孫氏蕙蘭,早失母,父周卿先生,以《孝經》、《論語》及《凡女誡》之書教之。

詩固未之學也,因其弟受唐詩家法於庭,取而讀之,得其音格,輒能為近體五七言,語皆閑雅可誦,非苟學所能至者。

然不多為。

又恆毀其稿,家人或竊收之,令毀,則曰:「偶適情耳。

女子當治織?組川以致其孝敬,辭翰非所事也。

既卒,家人哭而稱之。

因出其稿,得五言七首,七言十一首,五七言未成章者廿六句,持為編集成帙,題曰綠窗遺稿,序而藏之。

五言詩曰:「窗裹人初起,窗前柳正嬌。

捲簾衝落絮,開鏡見垂條。

坐對分金線,行防拂翹。

流鶯空巧語,倦聽不須調。」

(右一)「「小倔烹香茗,疏簾下玉鉤。

燈光翻出鼎,釵影打沉甌。

婢捧消春困,親嘗散暮愁。

吟詩因坐久,月轉晚妝樓。」

(右二)「燈前催曉妝,把酒向高堂。

但願梅花月,年年映壽觴。」

(右三)「采閣閉朝寒,妝成擬問安。

忽聞春雪下,喚婢捲簾看。」

(右四)「粲粲梅花樹,盈盈似玉人。

甘心對冰雪,不愛艷一陽一春。」

(右五)「小小春羅扇,一團一 一團一 秋月生。

蟠桃花樹裹,繡得董雙成。」

(右六)「自拂雙眉黛,何曾慣得愁。

若教如翠柳,便恐不禁秋。」

(右七)七言詩曰:「樓前楊柳發青枝,樓下春寒病起時。

獨坐小穿無氣力,隔簾風亂海棠絲。」

(右一)「綠窗寂寞掩殘春,繡得羅衣懶上身。

昨日翠帷新病起,滿簾飛絮正愁人。」

(右二)「小妹方才一習一 孝經,可憐嬌怯性偏靈。

自尋女誡窗前讀,嗔道家人不與聽。」

(右三)「幾點梅花發小盆,冰肌玉骨伴黃昏。

隔窗久坐憐清影,閒劃金釵記月痕。」

(右四)「繡被寒多未欲眠,梨花枝上聽春鵑。

明朝又是清明節,愁見人家買紙錢。」

(右五)「春雨隨風濕粉牆,園花滴滴斷人腸。

愁紅怨白知多少,流過長溝水亦香。」

(右六)「春風昨夜碧桃開,正想瑤池月滿台。

欲折一枚寄王母,青鸞飛去幾時來。」

(右七)「空階日晚雨才乾,小婢相隨倚畫闌。

金釵誤掛緋桃落,羅袖愁依翠竹寒。」

(右八)「小窗今夕繡針閒,坐對銀蟾整翠鬟。

凡世何曾到天上,月宮依舊似人間。」

(右九)「乞巧樓前雨乍晴、鸞鸞新月伴雙星。

鄰家小女都相學,斗取金盆看五生。」

(右十)「庭院深深早閉門,停針無語對黃昏。

碧紗窗外初生月,照見梅花欲斷魂。」

(右十一)「未成章詩曰,露下庭梧葉。

風吹月桂花,登樓聞過雁。

開一戶見棲鴉。」

「繡簾當雪卷,銀燭背風然。

雪晴山顯翠,風暖水生紋。

萱草當階綠,櫻桃落地紅。

芍葯開時病,荼蘼落處愁。」

「玉釵簪築茉莉,羅扇繡芙蓉。

窗前垂柳分春一色 ,鏡裹幽蘭對曉妝。」

「花間影過那知燕,柳外聲來不見鶯。

慈親教婢回金剪,驕妹嗔人奪繡針。」

「妝成寶鏡楊花過,行出珠簾燕子歸。

自傾甕裹春泉水,親灌階前石竹花。」

「海棠帶雨胭脂重,楊柳凝煙翡翠濃。」

先生既喪妻,哀戚之情,多見於詩。

掉亡曰:「驚飆吹羅幕,明月照階虛。

春草忽不芳,秋蘭亦同死。

斯人蘊淑德,夙昔明詩禮。

靈質奄獨化,孤魂將安止。

迢迢湘西山,湛湛一江一 中水。

水深有時極,山高有時已。

憂思何能齊,日月從此始。」

(右一)「皇天平四時,白日一何遽。

勤儉畢婚姻,新人忽復故。

衾裳斂遺襲,棺槨無完具。

送葬出北門,徘徊怛歸路。

玉顏不可恃,況乃紈與素。

纍纍花下墳,鬱鬱塋西樹。

他人亮同此,一胡一 為獨哀慕。」

(右二)「新婚誓偕老,恩義永且深。

旦暮為夫婦,哀戚奄相尋。

涼月燭西樓,悲風鳴北林。

空帷奠巾櫛,中房虛織?。

辭章余婉孌,琴瑟有餘音。

?卷言瞻故物,惻愴內不任。

豈無新人好,焉知諧我心。

掩冗撫長暮,涕下沾衣襟。」

(右三)「人生貴有別,室家各有宜。

貧賤遠結婚,中心兩不移。

前日良宴會,今為死別離。

親戚各在前,臨訣不成辭。

傍人拭我淚,令我要裁悲。

共盡刻人理,誰能心勿思。」

(右四)感獨曰:「幽幽蕙草晚,靡靡蘭芒斷。

皎皎夜泉人,冥冥不復旦。

流塵棲暗壁,涼吹經虛幔。

無論歡意消,日復愁思亂。

魂傷夕方永,氣變秋將晏。

當窗慘斷素,捐篋悲柔翰。

憶初成好合,誓且同憂患。

何言遂長終,獨處增永歎。

寤寢忽如在,展轉驚復散。

念茲何嗟及,哀至聊自判。」

百日曰:「人生悲死別,矧在心相知。

新婚未及久,杳沓遽何之。

昔為連理木,今為斷腸枝。

相去時幾何,百日奄在茲。

虧月有圓夕,逝水無還期。

棄置非人情,何以為我思。」

入室曰:「妝閣閉長夜,幽蘭坐復春。

猶疑挑錦字,不見掩羅巾。

故物空在目,蕭條生網塵。」

(右一)「虛窗明月滿,芒砌綠苔滋。

花間時染翰,尚憶解題詩。

寂寞幽泉下,貞心空自知。」

(右二)追和蕙蘭曰:「小窗開盡碧桃枝,憶得青鸞化去時。

昨夜秋風妒幽怨,夢中吹斷素琴絲。」

(右一)「一江一 上愁時復值春,帶園寬盡不宜身。

階前舊種櫻桃樹,日暮飛花故著人。」

(右二)嗟夫!孫氏之詩,依乎禮義。

先生之詩,哀而不傷。

舉得性情之正,是可傳也已。

◎為將嗜殺王皮者,住鳳翔府城外八九里許。

盛暑中,入城買皮料,歸至中途,噓道傍大樹下,忽有二卒來前,狀貌奇怪,似非凡世間人。

遽問曰:「汝王皮與?」

王竊疑懼,然不敢不以實對,乃曰:「某是已。」

卒曰:「一陰一府攝汝。」

王曰:「某平生無他過惡,望賜矜憐。」

卒不諾,又告曰:「容到家與妻子一別可乎。」

卒乃諾。

將及門,卒力挽之,不能入,王大叫:「救我!救我!比妻子來前,王已仆地氣絕。

既斂,胸間微暖如生。

經宿,未敢蓋棺。

王於冥漠中隨卒至一所,儼若王者之庭,儀衛吏隸,無不備具。

問曰:「汝為秦白起偏將,坑趙降卒四十萬,知其罪否?」

王答曰:「某傭工,平生不曾讀書,不知白起為何人,亦不知降卒為何事。」

於是令王起,凡再歷二庭,問亦如之,答亦如之。

乃反接王一大池邊,取池中泥塗其胸。

寒氣凜冽,洞腹透背。

王即悟曰:「某已記前身事矣,遂解其縛,復引至原問第三庭。」

王告曰:「某曾為白起偏將,其當年殺趙降卒時,某曾力諫,不從,非某之罪。」

頃間,牽一荷鐵校者跪王側,王認得似是白起。

而形骸殼立,又若非似,蓋因久囚故也。

起見王曰:「子來矣,余復何言。」

方招承,庭吏發王還第一庭,檢錄一陽一壽,及閱籍,尚有若干年。

即命原攝卒引至原噓樹下,一推,而王乃在棺中跳躍而起,妻子親鄰既驚且喜,叩問之,備言其故。

有傳之至京師者,差進士?哲篤來鳳翔覆察,果實。

時王元吉為本府照磨,元吉能備言其詳,且有抄錄公文。

此一事然雖若幻誕,端可為為將而嗜殺人之戒,故略節大概如上。

◎釋怨結姻揚州泰興縣馬駝沙農夫司大者,其裡中富人陳氏之佃家也。

家貧,不能出租以輸主,乃將以所佃田轉質於他姓。

陳氏田傍有李慶四者,亦業佃種,潛賂主家兒,約能奪田與我而不以與陳氏者,以所酬錢十倍之一分之。

家兒素用事,因以利徐其主,主聽奪田歸李氏,司固無可奈何。

既以谷田不相侔,輕其十之一。

司愈不平,會歸,而李興嘗所用力及為立券者,殺雞飲酒。

司因隨所之,李欲卻司,輒取先將一卮酒飲之。

司忿恨去。

對妻語所以與李怨仇之故,妻苦口諫曰:「吾之窮命也,奈何仇人哉。」

不聽,夜持炬火往燒其家。

忽聞得內有人娩,司竊念:「吾所讎者,其家公也,何故殺其母子。」

遂棄火溝中而歸。

司無以為養生計,即所償錢為豆乳釀酒,貨賣以給食。

久之,不復乏絕,更自有餘。

而李日益貧。

更十年。

李復出所佃田質陳氏,司還用李計復其田。

過種之錢比前又損其一。

為券悉值前。

人相視驚歎,司紀為李所辱時,今幸可一報復。

遂具雞酒,飲亦如之。

李忘前過,不自責,反怨薄己,怒甚,歸積膏火破盎中,夜抵司家。

司妻方就蓐,李猶豫間,聞人啟戶,懼事覺,遺火亟走。

而司家實不有人。

旦,得火器場中,驗器底有李字,因悟昔我焚彼家,以其家人產子,不欲焚。

今彼焚我家,而我之妻亦產子,而不被焚。

此天也,非人也。

持錢五千往李,曰:「昨日小人無狀,失禮義,不得共飲,茲願少伸謝意,幸毋督過。」

李疑,紿以疾,臥不起。

強請不已,遂同之酒家,邀酤兒與飲。

酒半,自起酌酒,勸李曰:子之孫某年月日夜子時生,而吾子亦夜者子時生。

怨仇之事,慎勿復為。」

具白前所仇事,瀝酒為誓,語酤兒曰:「子識之,試用此警世間人,不善慎勿為也。」

劇飲盡歡,乃更約為婚姻。

自是李亦不貧,家至今豐給。

此在至正初元間。

吾謂司氏婦之極諫,與司氏之易慮時,天固以監之,所以李不復可加害也。

向使司氏決快所欲,未必能復田。

縱復田,未必其無禍。

一念之善,從而兩家子孫皆蒙其利澤。

《書》曰:「天道福善禍一婬一。」

又曰:「惟上帝不常。

作善,降之百祥。

作不善,降之百殃。」

鳴呼!天豈遠人哉?天豈遠人哉?

◎杜荀鶴詩嘗讀杜荀鶴詩。

其《亂後逢村叟》曰:「經亂衰翁居破村,村中何事不傷魂。

因供寨木無桑柘,為著鄉兵絕子孫。

還似平寧徵賦稅,未嘗州縣略安存。

至於雞犬皆星散,日落前山獨倚門。」

《山中寡一婦 》曰:「夫因兵死守蓬茅,麻苧衣衫鬟發焦。

桑柘廢來猶納稅,田園荒後尚征苗。

時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帶葉燒。

任爾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征徭。」

《旅泊遇郡中亂》曰:「握手相看誰敢言,軍家刀劍在要邊。

偏搜寶貨無藏處,亂殺平人不怕天。

古寺拆為修寨木,荒墳掘作?城磚。

郡侯逐去渾閒事,正是鑾輿幸蜀年。」

然方之今日,始信其非寓言也。

◎太公今人謂曾祖父曰太公,此蓋相承之謬,當稱祖父為是。

後漢李固之父?為司空,固女當固伏誅日,曰太公以來雲。

注。

太公,謂祖父卻也。

◎剛介御史台准陝西行台咨、監察御史烏古孫良禎呈狀聞:「綱常者,天之所以經天下者也,天子所以為天守綱常者也。

臣而不忠,子而不孝,凡觸罪於綱常者,不容於死,又烏可處以相位,俾之重任乎?謹按遼一陽一行省丞相答失帖木兒,(即駙馬丞相也)心懷一陰一險,行畜奸邪,敗壞彝倫,反側不道,通天之罪,無所容。

昔在晉邸,擢登首相,居百僚之上,極一品之榮,受任托孤,躬承顧命,君臣分義,至重且深。

及乎大事之時,干戈之際,盡領北土之兵,以救顛危。

本官一陰一畜二心,坐觀成敗。

南至紅橋,逗留不進。

致於敗亡,不能死義。

許面入降,大虧臣節,反以藉口,矜為己功。

天下義士聞之,莫不為恥。

昔丁揩為項王一將耳,嘗二心於漢,及天下定,高帝誅之,後世稱其明斷。

方楚之與漢,敵國之勢未分,尚以大義責之,以示垂戒,今答失帖木兒之於晉邸,爵祿之一寵一 已崇,君臣之分素定,較之丁揩,不忠之罪,又有甚焉。

況天歷之初,營充樞密知院,御史已嘗料言,又復賄賂權臣,出為一江一 西行省丞相,兩居一江一 浙。

至與房鄰拜降都運,賄賂一交一 通,壞亂鹽法,至今官民皆被其害。

中間徇私敗政,不可枚舉。

所至之處,流毒一方。

今則移置遼一陽一,遼一陽一民奚罪焉。

原其本官、昔既不忠,今豈盡節?又兼遼一陽一即系東方重鎮,反覆之人,豈宜處此?脫有邊釁,關係非輕,似此賣國賣臣之罪,使其人已死,猶當追貶;今既未死,得以幸逭天誅,設居相位,是國法不行,邪正不辯,愚恐奸臣賊子接跡倣傚,甚非國家之福。

伏望聞奏,為天下正綱常之義,將答失帖木兒流竄遐荒,追奪累受宣命,庶幾人臣分嚴。

罪於綱常者,死有餘辜。

以為不忠不道之勸,其於治道不為小補,天下幸甚。

公論幸甚,至正元年八月十二日。」

別理怯不花怯薛。

第一日,忽魯禿、納缽裹,有時分,雲都赤、汪家一奴一,殿中伯撒裡、大夫亦憐真班、經歷藏吉、蒙古必?赤朵朵等奏。

台官備著西台文書。

俺商量來行與省家文書,將他見行的勾當黜罷丁呵,怎生奏呵,奉聖旨,那般者,欽此。

初,良禎之父一江一 東建康道肅政廉訪使潤甫公(澤)年五十,未有子。

夫人杜氏深以為憂,屢請公再聘,公不允。

仕西廣時,聞寡居王安人者,美而宜子,夫人自為公謀聘之。

既歸,執婦禮甚恭長夫人數歲,夫人推讓正寢以居之,相處雍睦,宛若姊娣,飲食起居,罔有不同。

公獨內不自安。

越明年,夫人生良禎。

一日,王氏告公曰:「君自有婦,所以再娶妾者,為嗣續計耳。

今夫人既生子,妾又何事焉?」

既出道家冠服一襲以示,曰:「妾之志決矣,請從此辭。」

夫人固留不得,公因謂夫人曰:「向吾再娶,懼無後也。

若不改圖,人其以我為汰乎?」

乃聽王氏去,奩貲萬金悉返之。

自是出居一女道庵,戒行嚴謹人未嘗能見其面。

而夫人歲時問遺彌至。

後良禎貴顯,迎以歸,事之如親母。

嗟夫,自古求忠臣於孝子之門,今良禎外有嚴君,內有賢母,教誨造就之道,有過人者,宜乎在家為孝子而在朝為忠臣也,然其<?>歷台省,秉性剛介,不畏疆御,事無不言,言必有中。

如駙馬丞相、恃居國戚,莫敢孰何,乃必發其底裹,直使去位而後已,推此一節,則凡忠君之事,類可知矣。

後至中書左丞而卒。

◎發墓至元間釋氏豪橫,改宮觀為寺,削道士為髡,且各處陵墓發掘殆盡。

孤山林和靖處士墓,一屍一骨皆空,惟遺一玉簪。

時有人作詩以悼之曰:「生前不系黃金帶,身後空餘白玉簪。」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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