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愛臣第四:是以一奸一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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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愛臣第四

韓非子

愛臣第四

一愛一臣太親,必危其身;人臣太貴,必易主位;主妾無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臣聞千乘之君無備,必有百乘之臣在其側,以徒其民而傾其國;萬乘之君無備,必有千乘之家在其側,以徒其威而傾其國。

是以一奸一臣蕃息,主道衰亡。

是故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敗也。

將相之管主而隆家,此君人者所外也。

萬物莫如身之至貴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勢之隆也。

此四美者,不求諸外,不請於人,議之而得之矣。

故曰:人主不能用其富,則終於外也。

此君人者之所識也。

昔者紂之亡,周之卑,皆從諸侯之博大也;晉也分也,齊之奪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

夫燕、宋之所以弒其君者,皆此類也。

故上比之殷周,中比之燕、宋,莫不從此術也。

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盡之以法,質之以備。

故不赦死,不宥刑;赦死宥刑,是謂威一婬一。

社稷將危,國家偏威。

是故大臣之祿雖大,不得藉威城市;一黨一與雖眾,不得臣士卒。

故人臣處國無私朝,居軍無私交,其府軍不得私貸於家。

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

是故不得四從,不載奇兵,非傳非遽,載奇兵革,罪死不赦。

此明君之所以備不虞者也。

譯文:

一寵一臣過於親近,必定危及君身;臣子地位太高,必定取代君位;妻妾不分等級,必定危及嫡子;君主兄弟不服,必定危害國家。

我聽說千乘小國的國君沒有防備,必定有擁有百乘兵車的臣子窺視在側,準備奪取他的百姓,顛覆他的國家;萬乘大國的國君沒有防備,必定有千乘之國的大夫窺視在側,準備奪取他的權勢,顛覆他的國家。

因此一奸一臣勢力擴張,君主權勢就會消亡。

因此諸侯強大是天子的禍害;群臣太富是君主的失敗。

將相控制君主使私家興盛,這是君主應排斥的。

萬事萬物中,沒有比君身更高貴、比君位更尊崇、比君威更強大、比君權更隆盛的。

這四種美好的東西,不借助於外界,不求助於別人,處理恰當就都得到了。

所以說:君主不能使用他的財富,最終將會被排斥在外,這是統治者要牢記的。

過去商紂的滅亡,周朝的衰微,都因諸侯的強大;晉國被三分,齊國被篡權,都因群臣太富有。

燕、宋臣子殺掉國君的原因,都屬這一類。

所以在上對照商、周,中間對照燕、宋,沒有一個不是用的這種方法。

因此高明的君主蓄養他的臣下,完全依照法律辦事,立足於防備,所以不赦免死囚,不寬有罪犯,赦免死囚。

寬宥罪犯,這叫做威勢散失。

國家將危,君權旁落。

因此大臣的俸祿即使很多,也不能憑借城市建立自己的威勢;一黨一羽即使很多,也不能擁有私人武裝。

所以臣子在國內不准有私人朝會,在軍中不准有私人外交,個人的財物不能私自借給私家。

這是明君用來禁止一奸一邪的辦法。

因此大臣出外不准有許多人馬隨從,不准在車上攜帶任何兵器;如果不是傳遞緊急文件,車上帶有一件兵器的,判處死刑,決不赦免。

這是明君用來防備意外的辦法。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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