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
難一第三十六
【一】
晉文公將與楚人戰,召舅犯問之,曰:「吾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
舅犯曰:「臣聞之,繁禮君子,不厭忠信;戰陣之間,不厭詐偽。
君其詐之而已矣。」
文公辭舅犯,因召雍季而問之,曰:「我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
雍季對曰:「焚林而田,偷取多獸,後必無獸;以詐遇民,偷取一時,後必無復。」
文公曰:「善。」
辭雍季,以舅犯之謀與楚人戰以敗之。
歸而行爵,先雍季而後舅犯。
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謀也。
夫用其言而後其身,可乎?」
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
夫舅犯言,一時之權也;雍季言,萬世之利也。」
仲尼聞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時之權,又知萬世之利。」
或曰:雍季之對,不當文公之問。
凡對問者,有因問小大緩急而對也。
所問高大,而對以卑狹,則明主弗受也。
今文公問「以少遇眾」,而對曰「後必無復」,此非所以應也。
且文公不不知一時之權,又不知萬世之利。
戰而勝,則國安而身定,兵強而威立,雖有後復,莫大於此,萬世之利奚患不至?戰而不勝,則國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萬世之利?待萬世之利,在今日之勝;今日之勝,在詐於敵;詐敵,萬世之利而已。
故曰:雍季之對,不當文公之問。
且文公不知舅犯之言。
舅犯所謂「不厭詐偽」者,不謂詐其民,謂詐其敵也。
敵者,所伐之國也,後雖無復,何傷哉?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以其功耶?則所以勝楚破軍者,舅犯之謀也;以其善言耶?則雍季乃道其「後之無復」也,此未有善言也。
舅犯則以兼之矣。
舅犯曰「繁禮君子,不厭忠信」者:忠,所以一愛一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
夫既以一愛一而不欺矣,言孰善於此?然必曰「出於詐偽」者,軍旅之計也。
舅犯前有善言,後有戰勝,故舅犯有二功而後論,雍季無一焉而先賞。
「文公之霸,不亦宜乎?」
仲尼不知善賞也。
【二】
歷山之農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
甽畝正。
河濱之漁者爭坻,舜往漁焉,期年而讓長。
東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
仲尼歎曰:「耕、漁與陶,非舜官也,而舜往為之者,所以救敗也。
舜其信仁乎!乃躬藉處苦而民從之。
故曰:「聖人之德化乎!」
或問儒者曰:「方此時也,堯安在?」
其人曰:「堯為天子。」
「然則仲尼之聖堯奈何?聖人明察在上一位,將使天下無一奸一也。
今耕漁不爭,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敗也,則是堯有失也。
賢舜,則去堯之明察;聖堯,則去舜之德化:不可兩得也。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盾之堅,莫能陷也。
'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今堯、舜之不可兩譽,矛盾之說也。
且舜救敗,期年已一過,三年已三過。
舜有盡,壽有盡,天下過無已者,有盡逐無已,所止者寡矣。
賞罰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賞,弗中程者誅。
'令朝至暮變,暮至朝變,十日而海內畢矣,奚待期年?舜猶不以此說堯令從己,乃躬親,不亦無術乎?且夫以身為苦而後化民者,堯、舜之所難也;處勢而驕下者,庸主之所易也。
將治天下,釋庸主之所易,道堯、舜之所難,未可與為政也。」
【三】
管仲有病,桓公往問之,曰:「仲父病,不幸卒於大命,將奚以告寡人?」
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將謁之。
願君去豎刁,除易牙,遠衛公子開方。
易牙為君主,惟人肉未嘗,易牙烝其子首而進之。
夫人唯情莫不一愛一其子,今弗一愛一其子,安能一愛一君?君妒而好內,豎刁自宮以治內。
人情莫不一愛一其身,身且不一愛一,安能一愛一君?聞開方事君十五年,齊、衛之間不容數日行,棄其母,久宦不歸。
其母不一愛一,安能一愛一君?臣聞之:「矜偽不長,蓋虛不久。
'願君久去此三子者也。」
管仲卒死,桓公弗行。
及桓公死,蟲出一屍一不葬。
或曰:管仲所以見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
所以去豎刁、易牙者,以不一愛一其身,適君之欲也。
曰:「不一愛一其身,安能一愛一君?」
然則臣有盡死力以為其主者,管仲將弗用也。
曰「不一愛一其死力,安能一愛一君?」
是君去忠臣也。
且以不一愛一其身度其不一愛一其君,是將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糾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
明主之道不然,設民所欲以求其功,故為爵祿以勸之;設民所惡以禁其一奸一,故為刑罰以威之。
慶賞信而刑罰必,故君舉功於臣而一奸一不用於上,雖有豎刁,其奈君何?且臣盡死力以與君市,君垂爵祿以與臣市。
君臣之際,非父子之親也,計數之所出也。
君有道,則臣盡力而一奸一不生;無道,則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
管仲非明此度數於桓公也,使去豎刁,一豎刁又至,非絕一奸一之道也。
且桓公所以身死蟲流一出一屍一不葬者,是臣重也。
臣重之實,擅主也。
有擅主之臣,則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
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間,使善敗不聞,禍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
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賤不待尊貴而進論,大臣不因左右而見;百官修通,群臣輻湊;有賞者君見其功,有罰者君知其罪。
見知不悖於前,賞罰不弊於後,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於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管仲無度矣。
【四】
襄子圍於晉陽中,出圍,賞有功者五人,高赫為賞首。
張孟談曰:「晉陽之事,赫無大功,今為賞首,何也?」
襄子曰:「晉陽之事,寡人國家危,社稷殆矣。
吾群臣無有不驕侮之意者,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禮,是以先之。
仲尼聞之曰:「善賞哉!襄子賞一人而天下為人臣者莫敢失禮矣。」
或曰:仲尼不知善賞矣。
夫善賞罰者,百官不敢侵職,群臣不敢失禮。
上設其法,而下無一奸一詐之心。
如此,則可謂善賞罰矣。
使襄子於晉陽也,令不行,禁不止,是襄子無國,晉陽無君也,尚誰與守哉?今襄子於晉陽也,知氏灌之,曰灶生龜,而民無反心,是君臣親也。
襄子有君臣親之澤,一操一令行禁止之法,而猶有驕侮之臣,是襄子失罰也。
為人臣者,乘事而有功則賞。
今赫僅不驕侮,而襄子賞之,是失賞也。
明主賞不加於無功,罰不加於無罪。
今襄子不誅驕侮之臣,而賞無功之赫,安在襄子之善賞也?故曰:「仲尼不知善賞。
【五】
晉平公與群臣飲,飲酣,乃喟然歎曰:「莫樂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違。」
師曠侍坐於前,援琴撞之。
公披衽而避,琴壞於壁。
公曰:「太師誰撞?」
師曠曰:「今者有小人言於側者,故撞之。」
公曰:「寡人也。」
師曠曰:「啞!是非君人者之言也。」
左右請除之,公曰:「釋之,以為寡人戒。」
或曰:平公失君道,師曠失臣禮。
夫非其行而誅其身,君子於臣也;非其行則陳其言,善諫不聽則遠其身者,臣之於君也。
今師曠非平公之行,不陳人臣之諫,而行人主之誅,舉琴而親其體,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禮也。
夫為人臣者,君有過則諫,諫不聽則輕爵祿以待之,此人臣之禮義也。
今師曠非平公之過,舉琴而親其體,雖嚴父不加於子,而師曠行之於君,此大逆之術也。
臣行大逆,平公喜而聽之,是失君道也。
故平公之跡不可明也,使人主過於聽而不悟其失;師曠之行亦不可明也,使一奸一臣襲極諫而飾弒君之道。
不可謂兩明,此為兩過。
故曰:平公失君道,師曠亦失臣禮矣。
【六】
齊桓公時,有處士曰小臣稷,桓公三往而弗得見。
桓公曰:「吾聞布衣之士不輕爵祿,無以易萬乘之主;萬乘之主不好仁義,亦無以下布衣之士。」
於是五往乃得見之。
或曰:桓公不知仁義。
夫仁義者,憂天下之害,趨一國之患,不避卑辱謂之仁義。
故伊尹以中國為亂,道為宰於湯;百里奚以秦為亂,道虜於穆公。
皆憂天下之害,趨一國之患,不辭卑辱,故謂之仁義。
今桓公以萬乘之勢,下匹夫之士,將欲憂齊國,而小臣不行,見小臣之忘民也。
忘民不可謂仁義。
仁義者,不失人臣之禮,不敗君臣之位者也。
是故四封之內,執會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職受事名曰萌。
今小臣在民萌之眾,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謂仁義。
仁義不在焉,桓公又從而禮之。
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隱也,宜刑;若無智能而虛驕矜桓公,是誣也,宜戮。
小臣之行,非刑則戮。
桓公不能領臣主之理而禮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輕上侮君之俗教於齊國也,非所以為治也。
故曰:桓公不知仁義。
【七】
一靡一笄之役,韓獻子將斬人。
卻獻子聞之,駕往救之。
比至,則已斬之矣。
卻子因曰:「胡不以徇?」
其僕曰:「曩不將救之乎?」
卻子曰:「吾敢不分謗乎?」
或曰:「卻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謗也。
韓子之所斬也,若罪人,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敗也,法敗則國亂;若非罪人,則勸之以徇,勸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則國危卻子之言,非危則亂,不可不察也。
且韓子之所斬若罪人,卻子奚分焉?斬若非罪人,則已斬之矣,而卻子乃至,是韓子之謗已成而卻子且後至也。
夫卻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斬人之謗,而又生徇之謗。
是子言分謗也?昔者紂為炮烙,崇侯、惡來又曰斬涉者之脛也,奚分於紂之謗?且民之望於上也甚矣,韓子弗得,且望卻子之得也;今卻子俱弗得,則民絕望於上矣。
故曰:卻子之言非分謗也,益謗也。
且卻子之往救罪也,以韓子為非也;不道其所以為非,而勸之「以徇」,是使韓子不知其過也。
夫下使民望絕於上,又使韓子不知其失,吾未得卻子之所以分謗者也。
【八】
桓公解管仲之束縛而相之。
管仲曰:「臣有一寵一矣,然而臣卑。」
公曰:「使子立高、國之上。」
管仲曰:「臣貴矣,然而臣貧。」
公曰:「使子有三歸之家。」
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
於是立以為仲父。
霄略曰:「管仲以賤為不可以治國,故請高、國之上;以貧為不可以治富,故請三歸;以疏為不可以治親,故處仲父。
管仲非貪。
以便治也。」
或曰:今使臧獲奉君令詔卿相,莫敢不聽,非卿相卑而臧獲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從也。
今使管仲之治不緣桓公,是無君也,國無君不可以為治。
若負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獲之所以信也,奚待高、國、仲父之尊而後行哉?當世之行一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貴,不就卑賤。
故行之而法者,雖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雖大吏詘乎民萌。
今管仲不務尊主明法,而事增一寵一益爵,是非管仲貪慾富貴,必暗而不知術也。
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過譽。
【九】
韓宣王問於樛留:「吾欲兩用公仲、公叔,其可乎?」
樛留對曰:「昔魏兩用樓、翟而亡西河,楚兩用昭、景而亡鄢、郢。
今君兩用公仲、公叔,此必將爭事而外市,則國必憂矣。」
或曰:「昔者齊桓公兩用管仲、鮑叔,成湯兩用伊尹、仲虺。
夫兩用臣者國之憂,則是桓公不霸,成湯不王也。
湣王一用淖齒,而手死乎東廟;主父一用李兌,減食而死。
主有術,兩用不為患;無術,兩用則爭事而外市,一則專制而劫弒。
今留無術以規上,使其主去兩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憂,則必有身死減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之知言也。
譯文:
【一】
晉文公準備和楚軍作戰,召來舅犯詢問說:「我準備和楚軍作戰,敵眾我寡,怎麼辦?」
舅犯說:「我聽說,講究禮儀的君子,不嫌忠信多;戰場上兵戎相見。
不嫌欺詐多。
您還是使用欺詐手段罷了。」
文公辭退舅犯,又召來雍季問道:「我準備和楚軍作戰,敵眾我寡,怎麼辦?」
雍季回答說:「焚燒樹林來打獵,能暫且多獵取些野獸,以後必定再獵不到野獸;用欺詐的手段對待民眾,暫且能得到一時的利益,以後民眾就不會再上當了。」
文公說:「好。」
辭退了雍季。
文公用舅犯的謀略和楚軍作戰,結果打敗了敵人。
回來後用封爵行賞,先賞雍季而後賞舅犯。
群臣說:「城濮的勝仗,靠的是舅犯的計謀。
採用了他的計謀,卻把他擺在後面,行嗎?」
文公說:「這不是你們能理解的。
舅犯的主張是權宜之計,雍季的主張才是符合長遠利益的。」
孔子聽到後說:「晉文公稱霸是完全應該的啊!他既懂得權宜之計,又懂得長遠利益。」
有人說:雍季的回答沒有針對文公的提問。
凡是回答問題,要根據問題的大小緩急而作相應的回答。
提的問題博大。
卻用狹小事理去回答,明君是不能接受的。
現在文公問的是「以少敵眾」,回答卻是「以後一定不再上當」,這不是針對問題作出的回答。
再說,文公也不懂得權宜之計,又不懂得長遠利益。
打仗如果取勝,就會國家安全,君位穩定,兵力強盛,威勢確立,即使以後能出現同樣情況,也不會比這次勝利獲益更大的了,還擔心什麼長遠利益不來呢?打仗如果不勝,就會國家危亡,兵力削弱,君主身死名滅,想免除眼前的災難都來不及,哪有時間去等待長遠利益呢?期待長遠利益,在於今日戰勝敵軍;今日的勝利,在於對敵人使用欺詐手段;欺詐敵人,不過是為了長遠利益罷了。
所以說,雍季的回答沒有針對文公的提問。
再說文公又沒有理解舅犯的話。
舅犯所說「不嫌欺詐多」的話,不是指欺詐民眾,而是指欺詐敵人。
敵人,是要討伐的國家,以後即使不再上當,又有什麼損害呢?文公之所以先賞雍季,是因為他有功嗎?然而用來戰勝楚國打敗楚軍的,卻是舅犯的計謀。
是因為雍季說得好嗎?然而雍季說「以後不再上當」,這表明他並沒有講出什麼正確意見。
舅犯則已經兼有功勞和正確的意見。
舅犯說:「講究禮儀的君子,不嫌忠信多。」
忠誠,是用來一愛一護下屬的;信義,是用來不欺騙民眾的。
已經注意到既一愛一護下屬又不欺騙民眾,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話呢?但他之所以一定主張採用欺詐手段,因為這是戰爭汁謀。
舅犯前有正確的言論,後有戰勝的功勞,結果,舅犯兼有二功卻排在雍季後面,雍季沒有一點功勞卻排在前面受賞。
「文公稱霸不也是很應該的嗎?」
正表明孔子是不懂得正確行賞的。
【二】
歷山一帶的農民相互侵佔田界,舜到那裡種田。
一年後,各自的田界都恢復了正常。
黃河邊的漁夫相互爭奪水中高地,舜到那裡打魚,一年後,大家都禮讓年長的人。
東夷的陶工製出的陶器質量粗劣,舜到那裡制陶,一年後,大家製出的陶器很牢固。
孔子讚歎說:「種田、打魚和制陶,都不是舜的職責,而舜前去幹這些活,是為了糾正敗壞的風氣。
舜確實仁厚啊!競能親自吃苦一操一勞而使民眾都聽從他。
所以說,聖人的道德能感化人啊:」
有人問儒者說:「當此之時,堯在哪裡?」
儒者說:「堯在做天子。」
「既然這樣,孔子說堯是聖人又該如何解釋呢?聖人處在君位上,明察一切,會使天下沒有壞風氣。
如果種田的、打魚的沒有爭執,陶器也不粗劣,舜又何必用道 德去感化他們呢?舜去糾正敗壞的風氣,又證明堯有過失。
認為舜賢,就是否定堯的明察;認為堯聖,就是否定舜的德化:不可能二者都對。
楚國有個賣矛和盾的人,誇他的盾說;「我的盾最堅固,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刺穿它。」
又誇他的矛說;「我的矛最銳利,沒有什麼東西刺不穿的。」
有人說:「拿你的矛來刺你的盾,會怎麼樣呢?」
賣矛和盾的人就無法回答了。
不能被刺穿的盾和沒有什麼刺不穿的矛,是不可能同時存在的。
現在堯和舜不能同時稱讚,是同上面講到的矛和盾不能同時存在有著同樣道理的。
再說舜糾正敗壞的風氣,一年糾正一個過錯,三年糾正三個過錯。
像舜一樣的人為數有限,人的壽命有限,而天下的過錯卻沒有休止;以有限的壽命對待沒有休止的錯誤,能糾正的就很少了。
賞罰能使天下人必須遵行,命令說:「符合條令的賞,不符合條令的罰。」
法令早上下達,過錯傍晚就糾正了,法令傍晚下達,過錯第二天早上就糾正了;十天之後,全國都可以糾正完畢,何苦要等上一年?舜還不據此說服堯讓天下人聽從自己,卻要親自一操一勞,不也是沒有統治辦法嗎?況且那種自身受苦感化民眾的做法,是堯、舜也難以做到的;據有勢位而糾正臣民的做法,是庸君也容易做到的。
要想治理天下,放棄庸君都容易成功的方法,遵行堯、舜都難以實行的辦法,是不能說他懂得治國之道的。」
【三】
管仲有病,齊桓公前去探望,詢問說:「您病了,萬一不幸壽終死去,有什麼話準備告訴我?」
管仲說:「您就是不問我,我本來也要告訴您的。
希望您趕走豎刁,除去易牙,遠離衛公子開方。
易牙為您主管伙食,您只有人肉沒吃過,易牙就把自己兒子的頭蒸了獻給您。
人之常情沒有不喜一愛一自己兒子的,現在易牙不一愛一自己兒子,又怎麼能一愛一您呢?您本一性一好妒而喜歡女色,豎刁就自己施行宮刑,以便管理宮女。
人之常情沒有不喜一愛一自己身一體的,豎刁連自己身一體都不一愛一,又怎麼能一愛一您呢?衛公子開方侍奉您十五年,齊國和衛國之間要不了幾天的行程,開方丟下自己母親,做官很久也不回家,他連自己母親都不一愛一,又怎麼能一愛一您呢?我聽說:「弄虛作假的不會長久,掩蓋虛假的不能持久。」
希望您能遠離這三個人。」
管仲已死,桓公不按他的話去做。
等到桓公死後,蛆蟲爬出門外也得不到埋葬。
有人說:管仲用來面告桓公的話,不是懂法度的人所說的話。
要除去豎刁、易牙的理由,是因為他們不看重自身,而去迎一合君主的欲一望。
管仲說「不一愛一自身,又怎麼能一愛一君主」,那麼臣下有拚死出力來為君主的人,管仲就不會任用了。
他會說「不一愛一惜自身而拚死出力的人,怎麼能一愛一君主」。
這是要君主去掉忠臣啊。
況且用不一愛一自身來推斷他不一愛一君主,這就可以用管仲不能為公子糾而死來推斷管仲不能為桓公而死,這樣管仲也在應當除去的範圍之內了。
明君的原則不是這樣,他會設置臣民所希望的東西來求得他們立功,所以制定爵祿而鼓勵他們;設置臣民所厭惡的東西來禁止一奸一邪行為,所以建立刑罰來威懾他們。
獎賞守信而刑罰堅決,所以君主在臣子中選拔有功的人而一奸一人不會被任用,即使有豎刁一類的人,又能把君主怎麼樣呢?況且臣下盡死力來換取君主的爵祿,君主設置爵祿來換取臣下的死力。
君臣之間,不是父子那樣的親屬關係,而是從計算利害出發的。
君主有正確的治國原則,臣下就會盡力,一奸一邪也不會產生;君主沒有正確的治國原則,臣下就會對上蒙蔽君主而在下謀取私利。
管仲對桓公沒有闡明這種法術。
他讓桓公趕走豎刁,另一個豎刁又會出現,這不是杜絕一奸一邪的方法。
再說桓公死後蛆蟲爬出門外還不得埋葬的原因,是臣下的權力過大。
臣下權力過大的結果,就是挾持君主。
有了挾持君主的一奸一臣,君主的命令就無法下達,群臣的情況也不能上通。
一個人的力量能隔斷君臣之間的聯繫,使君主聽不到好壞,不瞭解禍福,所以有死後不葬的禍患。
明君的治國原則:一人不兼任他職,一職不兼管他事;地位低的人不必等待地位高的人來推薦,大臣不必通過君主近侍來引見;百官都能逐級上通,群臣好像車幅聚集到中心一樣歸附君主;受賞的人君主能瞭解他的功勞,受罰的人君主能知道他的罪過。
君主事先對群臣的功過瞭解得清楚,然後進行賞罰,就不會受蒙蔽,怎麼會有死後不葬的禍患呢?管仲不對桓公講明這個道理,只是讓他趕走三個人,所以說管仲不懂法度。
【四】
趙襄子被圍在晉陽城中,晉陽解圍後,他獎賞有功的五個人,高赫是受賞的首位。
張孟談說:「晉陽的戰事,高赫並沒有大功,現在成了第一個受賞的,為什麼?」
趙襄子說:「晉陽的戰事,我的國家危急,宗廟快完了。
我的群臣沒有一個不對我表現出驕傲輕慢樣子的,只有高赫不失君臣之禮,因此先獎賞他。」
孔子聽到後說:「善於獎賞啊!襄子獎賞一個人,能使天下做臣子的沒有一個敢失禮了。」
有人說:孔子不懂得何為善於獎賞。
善於賞罰的人,百官不敢越權,群臣不敢失禮。
君主設置法令,臣下沒有一奸一詐之心。
這樣的話,就可以算是善於賞罰了。
假使襄子被圍晉陽時,不能做到令行禁止,這就等於襄子失掉了國家,晉陽沒有了主子,還有誰替他守城呢?現在襄子在晉陽被圍,智伯引水灌城,石臼、鍋灶進水,成了烏龜出沒場所,而百姓沒有背叛,證明君臣關係密切。
襄子有君臣關係密切的恩澤,掌握著令行禁止的法令,這樣也還有驕傲輕慢的臣子,證明襄子失於懲罰。
做臣子的,謀事有功就賞。
現在高赫僅僅是不驕傲輕慢,襄子卻賞他,這是失於獎賞。
明君賞賜不授給無功的人,懲罰不施於無罪的人。
現在襄子不責罰驕傲輕慢的臣子,而獎賞沒有功勞的高赫,哪裡看得出襄子是善於獎賞的呢?所以說,孔子不懂得何為善於獎賞。
【五】
晉平公和群臣一起喝酒。
喝得痛快了,於是感概地說:「沒有誰比做君主更快樂的了,只有他的話沒人敢於違背。」
師曠在前面陪坐,拿,起琴撞了過去。
平公拉開衣襟躲避,琴在牆上撞壞了。
平公說:「太師撞誰?」
師曠說:「現在邊上有個小人說話,所以撞他。」
平公說:「是我呀。」
師曠說:「呀!這不是做君主的人該講的話。」
近侍要求處罰師曠,平公說:「免了,把這作為我的鑒戒。」
有人說: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則,師曠失去了做臣子的禮節。
認為對方行為不對,就給予懲罰,這是君主對臣下應有的做法;認為對方行為不對,就陳述自己的意見,如果善意勸告仍然不聽,就離開他,這是臣下對君主應取的態度。
現在師曠認為平公的行為不對,不去陳述臣子的忠告,而用君主才能使用的懲罰,拿琴去撞平公的身一體,這是顛倒了君臣的位置,因而失掉了臣下的禮節。
做臣子的,君主有過失就規勸,規勸不聽就放棄爵祿,來等待君主的省悟,這是臣下應有的禮義。
現在師曠認為平公的行為不對,就拿琴去撞平公身一體,即使嚴厲的父親也不會這樣對待兒子,但師曠卻用來對待君主,這是大逆不道的做法。
臣下做了大逆不道的事,平公反而高興地聽從,這是失掉了做君主的原則。
所以平公的言行是不能張揚的,它會使君主在聽勸上犯錯誤而覺察不到錯誤;師曠的行為也不能張揚,它會使一奸一臣襲用極諫的美名來掩飾殺君的行徑。
這兩種做法都是不能張揚的,也就是雙方都犯了錯誤。
所以說:平公失掉了做君主的原則,師曠失掉了當臣子的禮節。
【六】
齊桓公時,有個沒做官的讀書人名叫小臣稷,桓公去了三次也沒能見到他。
桓公說;「我聽說布衣之士不看輕爵祿,就沒有輕視大國君主的資本;大國君主不一愛一好仁義,也就沒有謙卑地對待布衣之士的肚量。」
於是去了五次才見到小臣稷。
有人說:「桓公不懂得仁義。
所謂仁義,就是為了憂慮天下的災害,奔赴國家的禍患,而不顧及個人卑賤的地位和屈辱的待遇,才叫仁義。
所以伊尹認為中原國家混亂,通過做廚師向成湯獻策求得任用;百里莫認為秦國混亂,通過做俘虜向秦穆公獻策求得任用。
他們都是憂慮天下的災害,奔赴國家的禍患,因而不顧及卑賤的地位和屈辱的待遇,所以叫做仁義。
現在桓公以大國君主的勢位,謙卑地去見一個普通的讀書人,打算是憂慮齊國的政事,而小臣稷不願出來做官,足見小臣程忘記了民眾。
忘記民眾不能叫做仁義。
所謂仁義,是不失掉當臣子的禮節,不顛倒君臣之間的位置。
因此國境之內,拿著鳥獸朝見君主的,叫做臣;臣子的下屬官吏按不同職務掌理政事的,叫做萌。
現在小臣稷在民萌之列,又違背國君的願望,因而不能叫做仁義;仁義不在小臣程處,桓公卻又跟著禮遇他。
假使小臣稷有智慧才能而躲避桓公,則是躲避,應當對他用刑;假使小臣稷沒有智慧才能而平白無故地在桓公面前倨傲逞強,則是欺騙,應當把他殺掉。
小臣稷的行為,不是該罰就是該殺。
桓公不能整治君臣關係而去禮遇該罰該殺的人,這是桓公用輕視和侮慢君主的風氣來教化齊國,是不能用來作為治國之道的。
所以說;桓公不懂得仁義。
【七】
晉齊一靡一笄之戰,晉中軍司馬韓厥將斬人。
主帥郤克聽說後,駕車前去救人。
等他趕到,人卻已給斬了。
郤克就說:「為什麼不用他巡行示眾?」
郤克的侍僕說:「先前您不是要救他嗎?」
郤克說:「我怎敢不為韓厥分擔別人的非議呢?」
有人說:「郤克的話,不能不加考察,它不是分擔非議的。
韓厥要斬的如果是罪人,就不能去救;救有罪的人,是法令敗壞的原因;法令敗壞,國家就混亂了。
如果不是罪人,郤克就不能勸韓厥把一屍一體巡行示眾;勸韓厥把一屍一體巡行示眾,這就便無辜的人更加冤枉;雙重冤枉,正是民眾產生怨恨的原因;民眾有怨恨,國家就危險了。
部克的話,不是危險就是混亂,不能不明察。
況且韓厥要斬的若是罪人,谷克要分招什麼非議呢?要斬的如果不是罪人,那麼已經斬殺了,郤克才到,這是韓厥的非議已經構成而郤克後來方才趕到。
郤克說把一屍一體巡行示眾,不足以分擔斬人的非議,而又產生巡一屍一的非議,這就是郤克所謂的分擔非議。
過去商約造出炮格之刑,崇侯、惡來又說斬涉水者的小腿,哪裡就分擔了對紂的非議?況且民眾對亡面按法辦事的希望是很強烈的,假使韓質沒能做到,民眾就會希望郤克做到;現在郤克一樣沒有做到,那麼民眾對上面就絕望了。
所以說:郤克的話不是分擔別人對韓厥的非議,而是增加了非議。
再說部克前去救人,是認為韓厥錯了;不講清他做錯的原因,而勸他拿一屍一體巡行示眾,這是使韓厥不知道自己的過錯。
使下而的民眾對上面絕望,又使韓厥不知道自己的過失,我不知道郤克是怎樣來分擔非議的。
【八】
齊桓公解了管仲的捆一綁而任他為相。
管仲說:「我已經得一寵一了,但我地位低下。」
桓公說:「把你的地位提到高、國兩大貴族之上。」
管仲說:「我地位尊貴了,但我還貧窮。」
桓公說:「讓你享有俸祿豐厚的家業。」
管仲說:「我富裕了,但我和您的關係還疏遠。」
於是桓公把他立為仲父。
霄略說:「管仲認為地位低下的人不能治理地位尊貴的人,所以要求位在高、國兩大貴族之上;認為貧窮的人不能治理富裕的人,所以請求有俸祿豐厚的家業;認為和君主關係疏遠的人不能治理和君主關係親密的人,所以得到了仲父的稱號。
管仲並非貪心不足,而是為了便於治理。」
有人說:假使讓奴僕奉君命去告知卿相,沒誰敢於不聽,這不是因為卿相地位低下而奴僕地位尊貴,而是因為君命下達,沒有人敢於不從。
假使管仲治理國家而不遵循桓公的旨意,即是沒有君主,國家沒有君主就不能進行治理。
如果憑借桓公的威勢,下達桓公的命令,這是奴僕都可以取信於人的條件,何必要等待像高、國、仲父之類的高貴地位,然後才能行一事呢?當今行一事、都巫這些小官下達徵兵徵稅的命令。
不迴避尊貴的人,不欺侮卑賤的人。
所以,如果依法辦事,即使宦官也可使卿相信從;不依法辦事的話,即使大官也會在民眾面前感到理虧。
現在管仲不致力於尊敬君主、彰明法度,而幹著增加一寵一信和爵祿的事情,這要不是管仲貪心富貴,就一定是他糊塗而不懂得法術。
所以說:管仲有錯誤的行為,霄略有錯誤的讚美。
【九】
韓宣王向樛留詢問:「我想同時重用公仲和公叔,可以嗎?」樛留回答說:「過去魏國同時重用樓鼻、翟強而喪失了黃河以西的領土,楚國同時重用昭、景兩大姓而喪失了鄢、郢兩地。
現在您要同時重用公仲、公叔,他們必將內爭權勢而外通敵國,國家就一定要有憂患了。」
有人說:過去齊桓公同時重用管仲、鮑叔,成湯同時重用伊尹、仲虺。
如果同時重用兩個大臣是國家的憂患,那麼桓公就不能稱霸,成湯就不能稱王。
齊湣王只重用一個淖齒,結果自己被淖齒殺死在東廟;趙武靈王只重用一個李兌,結果自己被李兌圍困餓死。
君主有術,同時重用兩個人也不構成憂患;君主無術,同時重用兩個人就會導致內爭權勢而外通敵國,重用一個人就會導致大臣專權而劫殺君主。
現在樛留不能用術去勸說君主,卻叫他的君主不同時重用兩個人而只重用一個人。
這種做法,若沒有喪失西河、鄢、郢的憂患,就定有殺身餓死的禍害。
即是說,樛留沒有好見解向君主恰當進言。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