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二百四十二回 風捲麻裙含冤待白塵埋繡履抱屈難申
話說王殿臣、郭起鳳奉了施公密諭,尾隨那風捲麻裙露出紅褲的少一婦,一直跟出東門。
又行二三里,那婦人到了新墳前面,將紙錁焚化,席地而坐,掩著面嗚嗚咽咽哭了起來。
王、郭細聽哭聲,雖然嗚咽,毫無哀痛。
正在那裡兩相私議,忽然又見一陣狂風,先將紙錁灰吹得四散,復將那少一婦麻裙前後裙門,一齊吹開,露出一條大紅褲子。
王、郭二人再仔細一看,見那褲子,乃是新的,心中更加疑惑。
又見那少一婦等旋風過去,在新墳上叩祝不已,臉上顏色,頗為驚恐。
王、郭二人知道中間必有緣故。
不一會,那少一婦站起來,將身上灰塵撲了撲,即向原路回來。
王、郭二人即閃入樹林。
卻好那少一婦從樹林前經過,他二人仍然尾隨在後,重複跟入東門,直至獅子巷,看著那婦人進門後,才向附近覓了一家茶店。
二人進了茶店,對坐下來,叫店小二泡了一壺茶。
那店小二將茶泡上,王殿臣便問道:「你叫什麼?」
那小二道:「小人姓王名叫小二。」
王殿臣又問道:「你這店開了幾時了?」
王二道:「小人這店從前年就開了。」
郭起鳳道:「你在這裡多少工錢一個月?」
王二道:「這店是小人父親開的。」
王殿臣道:「你原來不是夥計,還是小老闆呢!」郭起鳳道:「離你這店南首第五個門,那一家死了個什麼人?我看他家門首掛著重孝,還有個少一婦穿著一身麻衣,才從門外走丁進去,那是他家的什麼人?還是媳婦,還是女兒呢?」
王二道:「他家姓吳,死的這人名叫其仁,今年才二十四歲。
那戴孝的婦人,就是吳其仁的老婆。」
郭起鳳道:「這小小年紀,把這樣個年輕的老婆拋下來了,叫他在那裡守寡,實也可憐!但這吳其仁是什麼病死的呢?他還有父母兄弟沒有?」
王二道:「他無父母,又無兄弟,只有他一人。
平日家道也還過得去,薄薄的也有些田房產業。
就是這吳其仁年紀雖輕,身材相貌,卻生得頗為醜陋。
聽說還有個暗病,終年地委委頓頓。
若問他什麼病死的,在死的前一日,我們還看見他在外面行走。
到了第二天早上,忽然他家裡人出來說,半夜時忽得了一個急病,施救不及,等到四更就死了。
未及半日,經吳其仁老婆一娘一家的人來了幾個,就收殮起來,在家停了七天,就抬出去葬了。」
王殿臣道:「這吳其仁丈人家姓什麼呢?」
王二道:「聽說姓何,住在北門大街,家內開著雜貨店,家道也過得去。」
王殿臣道:「吳其仁既死,也就算了。
只可憐他的老婆,這種青年,便叫他做個寡一婦,又無兒女撫養,如何度日呢?」
王二聞言,笑而不答。
王殿臣、郭起鳳亦心知有異,不便再問。
遂將茶錢付訖,出門而去。
又在附近一帶,訪問了一回。
有說那少一婦不甚端的,有說死者身死不明的,人言嘖嘖,莫衷一是。
直到天晚,王殿臣、郭起鳳才回衙門,將以上所見所聞,一一稟知施公,一一夜無話。
次日一早,施公即傳山陽縣到署諭話。
山陽縣奉傳,隨即稟到。
見了施公,請安已畢,坐在一旁。
施公說道:「本部堂奉請貴縣,並無他事。
只因昨早往河神廟拈香回來,途中見一少一婦,身穿麻衣,手持紙錁。
忽遇旋風,見少一婦麻裙捲起,中露紅褲。
本部堂心頗滋疑,即刻密令差官偵探。
後據差官稟覆,謂那少一婦系祭掃新墳。
從旁微窺,該少一婦既焚紙錁,哭而不哀。
忽旋風吹其紙錢四散,又將麻裙捲起,那紅褲露了出來;及風過處,該少一婦仍然穿著麻裙。
又見該少一婦當旋風吹散紙錢時,形色倉皇,叩祝不已,頗有愧對驚惶之色。
及跟隨進城,至該少一婦家附近訪察,知死者為婦之夫,無病暴卒,卒後遂殮,殮之後遂葬,殊見草率。
且該少一婦頗有丑聲。
本部堂想其中必有冤枉,因此請貴縣,務即訪察明白,俾死者不致含冤,生者難逃法網。
今具限三日,貴縣即行詳復,毋得含混宕延!」山陽縣聞說,口內道是,心內卻暗想道:「途中少一婦,風捲麻裙,與他何涉?即有冤枉,也未據報,盡可不問。
他偏閒得沒事,尋件事出來做做,好博得他清正的名聲。
他又不肯自辦,委我去訪。
你道這樣無影無形的案件,從那裡辦起?」
無可奈何,只得答應出來,且回本署,再作計議。
山陽縣才告退出去。
未及一刻,忽聽大堂上鼓聲打得亂響,如山崩地裂一般,施公即令施安去問何事。
施安這才至二堂,已有值日差官,傳報進來,施安忙問何事。
值日的道:「是個老頭子擊鼓,代兒子喊冤,求大人申雪。」
施安道:「他有狀詞嗎?」
值日的道:「沒有。」
施安道:「叫他候著,等回明大人再說。」
施安說罷,當即進內稟明一切。
施公聽罷,吩咐坐堂。
差役齊立兩旁。
施公命帶原告。
差役答應,頃刻從頭門外,將原告帶到,至公案前跪下。
施公在上,往下看去,見那老頭年紀約六十歲光景,鬢髮業已全白,生得頗為良善。
因喝道「你姓甚名誰?有何冤枉?不向縣裡告去,卻向本部院上控!你可知越控的罪嗎?」
那老頭兒道:「小的姓朱,叫朱四。
只因有個侄女嫁與王家,已經六年。
小的侄女婿叫王三郎,家住南門外河邊口,向來撐船,在江湖上貿易。
他夫婦兩人,頗為和一愛一。
小的兒子叫朱槐,也是撐船,在江湖上貿易,多在外少在家。
前月二十四日夜晚,從外面回來,因與他堂姐姐二年不見,順便到王家探看,將船泊在岸邊。
不意到了王家,見他家後門雖開著,卻無一人,喊了兩聲,卻無人答應。
小的兒子見沒人在家,也就回船。
當時覺得腳上穿的鞋子濕了,便脫一下來,在火上焙乾,吃了晚飯也就睡了。
不料次日一早,小的侄女婿王三郎即帶了多人到小的兒子船上,望著兒子罵道:『我同你無仇無隙,何得殺死吾妻?』小的兒子大驚,不知所措。
王三郎又不分皂白,即將小的兒子捆縛在家,先打了一頓,隨即送往山陽縣。
當蒙縣太爺問王三郎道:『你妻子被殺,怎麼知是被爾妻弟殺的呢?』王三郎口稱:『二十三日,我往附近賣貨,當日未回。
至二十四日晚回家,推開大門,走進裡面,喊妻子不應。
即點了火,向房內照去,又不見人。
正在疑慮,將火各處去照,行至後門口,見地下殺死一人,血流滿地。
再一細看,正是妻子。
又見腳下所穿的鞋子,又不在腳上。
當即喊叫起來。
左右鄰舍皆說可隨著血跡找去。
次早即邀約鄰舍跟著血跡,找至河岸,直至朱槐船上,都有血跡。
並在泊船那岸畔,拾得女鞋一隻,卻是妻子所穿。
因此方知妻子是朱槐所殺。
』當時縣太爺臨場相驗,實系被刀戳傷咽喉,因而身死。
縣太爺因向小的兒子說道;『真實憑據,你尚有何狡賴?』小的兒子雖欲辯駁,奈縣太爺不問情由,即將小的兒子屈打成招,現在收禁監內。
青天大人的明鑒:王三郎之妻是小的侄女,小的兒子便是王三郎妻弟,豈有堂弟去殺堂姐之理?即使王三郎之妻,為小的兒子所殺,亦斷無將死者所穿的鞋子帶去一隻,拋在岸畔,做個殺人的實據。
總要求大人給小的兒子並侄女申雪。」
說罷,連連叩頭。
施公聽罷,覺得老頭兒說的話頗有理,遂命帶下,候明日傳齊一屍一親,再行復訊。
朱老兒出去,施公即命人將一屍一親王三郎,限即日傳到,晚堂質訊。
欲知是何妙計,且看下回分解。
分類:古典俠義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