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闡微
下篇第04章 兄弟
兄弟誰廢與誰興,提用財神看重輕。
【原注】敗財比肩羊刃,皆兄弟也。
要在提綱之神,與財神喜神較其重輕,財官弱,三者顯其攘奪之跡,兄弟必強;財官旺,三者出其助主之功,兄弟必美;身與財官平,而三者伏而不出,兄弟必貴;比肩重而傷民財殺亦旺者,兄弟必富。
身弱而幫者不顯,有印而兄弟必多;身旺而三者又顯,無官而兄弟必衰。
任氏日;比肩為兄,敗財為弟,祿刃亦同此論。
如殺旺無食,殺重無印,得敗財合殺,必得弟力;殺旺食輕,印弱逢財,得比肩敵殺,必得兄力;殺旺食輕,印弱逢財,得比肩敵殺,必得兄財輕劫重,印綬制傷,不免司馬之憂;財官失勢,劫刃肆逞,周公之慮。
財生殺一黨一,比劫幫峰,大被可以同一眠;殺重無印,主衰傷伏,鴿原料能無興歎。
殺旺印伏,比肩無氣,弟雖敬而史必衰;官旺印輕,財星得氣,兄雖一愛一而弟無成。
日主雖衰,印旺月提,兄弟成群;身旺逢梟,劫重無官,獨自主持,財輕劫重,食傷化劫,可無斗粟尺布之謠;財輕遇劫。
官得明顯,不作煮豆燃萁之詠。
梟比重逢,財輕殺伏,未免折翎之悲啼;主衰有印,財星逢劫,反許棠棣之競秀。
不論提綱之喜忌,全賃日主之一愛一憎,審察宜一精一,斷。
丁亥 壬寅 丙子 丁酉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丙火生於春初,謂相火有焰,不作旺論。
月干壬水通根,亥子殺旺無制,喜其丁午寅亥合而化印,以雜為恩。
時支財星,生官壞印,以雜為恩。
時支財星,生官壞印,又得丁火蓋頭,使其不能克木,所以同胞七人,皆就書香,而且兄一愛一弟敬。
癸巳 戊午 丙午 庚寅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此造羊刃當權,又逢生旺,更可嫌者,戊癸合而化火,財為眾劫所奪,兄弟六人,皆不成器,遭累不堪。
余造年月日皆同,換一壬辰時,弱殺不能相制,亦有六弟,得力者早亡,其餘皆不肖,以致拖累破家。
總之劫刃太旺,財官無氣,兄弟反少,縱有,不如無也。
然官殺太旺亦傷殘,必須身財並旺,官印通根,可敦友一愛一之情。
分類:易經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