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闡微
上篇第23章 清氣
一清到底有一精一神,管取生平富貴真。
澄濁求清清得去,時來寒谷也回春。
【原注】清者不徒一氣成局之謂也。
如正官格,身旺有財,身弱有印,並無傷官七殺雜之,縱有比肩食神財煞印綬雜之,皆循序得所,有安頓,或作閒神,不來破局,乃為清奇。
又要有一精一神,不為枯弱者佳。
濁非五行並出之謂。
如正官格,身弱混之以煞,混之以財,以食神雜之,不能傷我之官,反與官星不和;以印綬雜之,不能扶我之身,反與財星相戕,俱為濁。
或得一神有力,或行運得所,以掃其濁氣,沖其滯氣,皆為澄濁以求清,皆富貴命矣。
【任氏曰】:
命之最難辨者,清濁兩字也。
此章所重得,「澄濁求清」四字也。
清而有氣,則一精一神貫足 ;清而無氣,則一精一神枯槁。
一精一神枯即邪氣入,邪氣入則清氣散,清氣散則不貧即賤矣。
夫清濁者,八字皆有也,非正官一端而論也。
如正官格,身弱有印,忌財,財星不現,清可知矣。
即使有財,不可便作濁論,須要看其情勢。
如財與官貼,官與印貼,印與日主貼,則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印之源頭更長矣,至行運再助其印綬,自然富貴矣。
即使無財,不可便作清論,亦要看其情勢,或印星無氣,與官星不通,或印星太旺,日主枯弱,不受印星之生;或官星貼日,印星遠隔,日主先受官克,印星不能生化,至行運再逢財官,不貧亦夭矣。
如正官格,身旺喜財,所忌者印綬,傷官其次也。
亦看情勢,如傷官與財貼,財與官貼,官與比肩貼,不特官星無礙,抑且傷官化劫生財,財生官旺,官之源頭更長,至行運再遇財官之地,名利兩全矣。
如傷官與財星遠隔,反與官星緊一貼,財不能為力,至行運再遇傷官之地,不貧亦賤矣。
如傷官在天干,財星在地支,必須天干財運以解之;傷官在地支,財星在天干,必須地支財運以通之。
或財官相貼,而財神被合神絆住,或被閒神劫占,亦須歲運沖其合神,制其閒神,皆為澄濁求清。
雖舉正官而論,八格皆同此論。
總之喜神宜得地逢生,與日主緊一貼者佳;忌神宜失勢臨絕。
與日主遠隔者美。
日主喜印,印星貼身,或坐下印綬,此即日主之一精一神也;官星貼印,或坐下官星,此即印綬之一精一神。
余可類推。
癸酉 甲子 丙寅 乙未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丙生子月,坐下長生,印透根深,弱中之旺。
喜其官星當令,透而生財,所謂「一清到底有一精一神」也;更妙源流不悖,純粹可觀。
金水運中,登科發甲。
名高翰苑;惜中運火土,以致終老於詞林。
甲子 丙寅 己亥 辛未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春土坐亥財官太旺,最喜獨印逢生。
財藏生官,財印綬之元神愈旺;氣貫生時 ,而日主之氣不薄;更妙連珠生化,尤羨運途不悖。
所以恩分雕綿,寵錫金蓮,地近清楚,職居津要。
癸未 甲子 丙寅 丁酉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與前癸酉者,大同小異。
前則官坐財地,此則官坐傷地,兼之子未相貼,不但天干之官受克,即地支之官亦傷。
更嫌劫入財鄉,所謂財劫官傷,縱使芹香早采,仍蹭蹬秋闈。
辛酉庚申運干支皆財,財如放稍春竹,利如蔓草生枝,家業豐裕;一交己未,傷妻克子,遭回祿,家業大破。
可知窮通在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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