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闡微
上篇第21章 官殺
官殺混雜來問我,有可有不可。
【原注】殺即官也,同流共派者可混也;官非殺也,各立門牆者,不可混也。
殺重矣,官從之,非混也;官輕矣,殺助之,非混也。
敗財與比肩雙至者,殺可使官混也;比肩與劫財兩遇者,官可使殺混也。
一官而不有生印者,殺助之,非混也;一殺而遇食傷者,官助之,非混也。
勢在於官,官有根,殺之情依乎官;依官之殺,歲助之而混官,不可也。
勢在於殺,殺有權,官之勢依乎殺;依殺之官,歲扶之而混殺,不可也。
藏官露殺,干神助殺,合官留殺,皆成殺氣,勿使官混也;藏殺露官,干神助官,合殺留官,皆從官象,不可使殺混也。
【任氏曰】:
殺即官也,身旺者以殺為官;官即殺也,身弱者以官為殺,日主甚強,雖無制不為殺困;正官相雜,但無根亦隨殺行。
去官不過兩端,用食用傷皆可;合殺總為美事,合來合去宜清。
獨殺乘權,無制伏,職居清要;眾殺有制,主通根,身掌權衡。
殺生印生身,龍墀高步;身任財而財滋殺,雁塔題名。
若殺重而身輕,非貧即夭;苟殺微而制過,雖學無成,在四柱總宜降伏,休雲年逢勿制;以一位取為權貴,何必時上尊稱。
制殺為吉,全憑調劑之工借殺為權,妙有中和之理,但見殺凌衰主,究必傾家,弗謂局得殺神,遂許顯豁。
書支,「格格推詳,以殺為重」,是以究之宜切,用之宜一精一。
殺有可混不可混之理,如天干甲、丙、戊、庚、壬為殺,地支卯、午、丑、未、酉子,乃殺之旺地,非混也;天干乙、丁、己 、辛、癸為官,地支寅、巳、辰、戌、申、亥,乃官之旺地,非混也。
如干甲乙支寅,干丙丁支巳,干戊己支辰戌,干庚辛支申,干壬癸支亥,以官混殺,宜乎去官;如干甲乙支卯,干丙丁支午,干戊己支丑未,干庚辛支酉,干壬癸支子,以殺混官,宜乎去殺,年月兩乾透一殺,年月支中有財,時遇官星無根,此官從殺勢,非混也;年月兩乾透一官,年月支中有財,時遇殺星無根,此殺從官勢,非混也,勢在於官,官得祿,依官之殺,年干助殺,為混也;勢在於殺,殺得祿,依殺之官,年干助官為混也。
敗財合殺,比肩敵殺,官可混也;比肩合官,劫財擋官,殺可混也,一官而印綬重逢,官星洩氣,殺助之,非混也,一殺而食傷並見,制殺太過,官助之,非混也。
若官殺並透無根,四柱劫印重逢,不但喜混,尚宜財星助殺官也。
總之日主旺相可混也,日主休囚不可混也。
今將殺分六等,此余所試驗者,分列詳細於後,以備參考。
一曰財滋弱殺格
己酉 丙寅 庚申 庚辰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此造以俗論之,春金失令,旺財生殺,殺坐長生,必要扶身抑殺,不知春金雖不當令,地支兩逢祿旺,又得辰時印比幫身,弱中變旺,所謂木嫩金堅。
若無丙火,則寅木難存;若無寅木,則丙火無根,必要用財滋殺,木火兩字,缺一不可也。
甲運入泮;子運會水生木,補廩;癸運有己土當頭,無咎;亥運合寅,丙火絕處逢生,棘闈奏捷;壬戌支類西方,木火並傷,一阻雲程,刑耗並見;辛酉劫刃肆逞,不祿,此造惜運走西北金水,若行東南木火,自然科甲聯登,仕路顯赫矣。
丙申 庚寅 庚申 辛巳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此造天干三透庚辛,地支兩坐祿旺,丙火雖掛角得祿,無如庚辛元神透露,非火之祿支,是金之長生,用財滋殺明矣。
辰運木之餘氣,采芹生色;巳運火之祿旺,科甲聯登;甲午乙未,木火並旺,仕至藩臬。
若以八字觀之,此造不及前造,只因前造運行西北,此造運走東南。
富貴雖定於格局,窮通全在運限,所謂命好不如運好?」
,信然也。
二曰殺重用印格
戊子 甲寅 戊午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戊土生寅月寅時,土衰木盛,最喜坐下午火,生拱有情,正謂眾殺橫行,一仁可化。
子水之財,生寅木不沖午火,其情協,其關通。
尤羨運走南方火土,所以早登黃甲,出仕馳名。
己亥 丙寅 戊子 甲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此造觀格局似勝前造,此財印坐長生,前則印逢財沖。
不知前則坐下印綬,七殺皆來生拱,而日主堅固,此則財坐日下,反去生殺,助紂為虐。
兼之運走西北,戊午年中鄉榜,己丑中進士,此兩年比劫幫身,衝去財星之妙也。
壬運劫丙壞印;丁運外艱,遭回祿;戌過拱印雖稍有生色,亦是春月秋花。
將來辛酉運中,木多金缺,洩土生水,合去丙火,災禍豈能免耶?
戊辰 庚申 甲子 甲子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此造木凋金銳,厚土生金,原可畏也,然喜支全水局,化其肅殺之氣,生化有情。
至癸亥運,科甲連登,早蒙仕路之光;丙寅丁卯,制化皆宜。
仕路封疆,官途平坦,生平履險如夷。
戊午 丙辰 庚寅 丙戌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此造乾透兩殺,支全殺局,所喜戊土原神透出,是以化殺;寅木本要破甲印,尤喜會火,反培土之根源,巧借栽培。
至己未運中,科甲連登;庚申辛酉,幫身有情,馳名宦海,裕後光前也。
癸亥 癸亥 丁卯 癸卯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此造乾透三癸,支逢兩亥,乘權秉令。
喜其無金,兩印拱局,生化不悖,情而純粹,辛酉庚申運中,蹭蹬功名,刑耗並見,已未交運,干制殺,支會印,功名層疊而上;接行戊午、丁巳、丙運,仕至觀察,名利雙輝。
三曰食神制殺格
戊辰 戊午 壬辰 甲辰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此造四柱皆殺,喜支坐三辰,通根身庫,妙在無金,時透食神制殺。
辰乃木之餘氣,正謂一將當關,群凶自敗。
至癸亥運,食神逢生,日主得祿,科甲連登;甲運仕縣令;子運衰神沖旺,不祿。
庚申 庚辰 甲戌 丙寅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此造甲木生辰,雖有餘氣,但庚金並透,通根斫伐,最喜寅時祿旺,更妙丙火獨透,制殺扶身。
午運暗會火局,中鄉榜;甲申乙酉殺逢祿旺,刑耗多端;直至丙戌運,選知縣。
壬子 壬子 丙戌 戊戌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此造年月兩逢壬子,殺勢猖狂。
喜其日時坐戌,通根身庫,更妙戊土透出,足以砥定汪洋,尤羨運走東南,扶身抑殺。
至乙卯運中,水臨絕,火逢生,鹿鳴宴罷瓊林宴,桂花香過杏花香,仕至郡守。
壬申 丙午 庚午 丙戌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造兩殺當權臨旺,原可畏也。
喜賴年干壬水臨申,足以制殺;更妙無木,則水不一洩,火無助。
申運金水得助,發軔宮牆;酉運支類西方,早充觀國之光,高豫南宮之選;後運金水,體用皆宜,由署郎出為郡守。
四曰合官留殺格
癸丑 戊午 丙午 壬辰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此造火長夏天,旺之極矣。
戊癸合而化為忌,還喜壬水通根身庫;更妙年支坐丑,足以晦火養金而蓄水,則癸水仍得根,雖合而不化也。
不化反喜其合,則不抗呼壬水矣。
是以乙卯甲寅運,克土衛水,雲程直上;至癸丑運,由琴堂而遷州牧;及壬子運,由治中而履黃堂,名利裕如也。
癸巳 戊午 丙午 壬辰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此鐵樵自造(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十八日辰時),亦長夏天,與前造只換一丑字,天淵之隔矣。
夫丑乃北方之濕土,能晦丙火之烈,能收午火之焰,又能蓄水藏金。
巳乃南方之火,癸臨絕地,杯水車薪,喜其混也。
不喜其清也。
彼則戊癸合而不化,此則戊癸合而必化,不但不能助殺,抑且化火為劫,反助一陽一刃猖狂。
巳中庚金,無從引助,壬水雖通根身庫,總之無金滋助,清枯之象,兼之運走四十載木火,生助劫刃之地,所以上不能繼父志以成名,下不能守田園而創業,骨肉六親,直同畫餅,半生事業,亦似浮雲。
至卯運,壬水絕地,一陽一刃逢生,遭骨肉之變,以致傾家蕩產。
猶憶未學命時,請人推算,一味虛褒,以為名利自如,後竟一毫不驗。
豈不痛哉!且予賦一性一偏拙,喜誠實不喜虛浮,無諂態,多傲慢,交遊往來,每落落難合,所凜凜者,吾祖吾父,忠厚之訓,不敢失墜耳。
先嚴逝後,家業凋零,潛心學命,為餬口之計。
夫六尺之軀,非無遠圖之志,徒以末技見哂,自思命運不濟,無益於事,所以涸轍之鮒,僅邀升斗之水。
限於地,困於時,嗟乎!莫非命也!順受其正云爾!
戊申 癸亥 丙午 壬辰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此造日主雖坐旺刃,生於亥月,究竟休囚;五行無木,壬癸並透,支逢生旺,各立門戶。
喜其合去癸水,不致混也;更妙運走東南木火,鄉榜出身,寵賜傳來紫闥,承宣協佐黃堂。
戊午 癸亥 丙戌 壬辰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丙戌日元,生於辰時,衝去庫根,壬癸並透。
喜其戊合,去官留殺;更喜年逢刃助,火虛有焰;更妙無金,稍勝前造。
科甲出身,宿映台垣,重藉旬宣之職,猷分禹服,特隆鎖鑰之權。
壬申 丁未 丁未 癸卯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此造日月皆丁未,時殺無根,喜其壬水官星助殺,不宜合也。
幸而壬水坐申,合而不化,申金為用,更妙運走西北金水,助起官殺,鄉榜出身,仕榜連登,由縣令而遷司馬,位躋黃堂。
甲辰 己巳 戊辰 乙卯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戊土生於巳月,日主未嘗不旺,然地支兩辰,木之餘氣亦足。
喜其合殺留官,官星坐祿,更妙運途生化不悖。
所以早登雲路,掌典籍而知制誥,陪侍從而應傳宣也。
丙辰 辛卯 庚申 丁丑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此造春金雖不當令,喜其坐祿逢印,弱中變旺;丙辛一合,丁火獨清,不但去殺,而且去劫,財無劫奪,官有生扶。
尤妙運走東南木火,所以早遂青錢之選,兆人鏡之芙蓉,作春官之桃李也。
丙辰 辛卯 乙亥 庚辰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乙亥日元,坐下逢生,又月令建祿歸垣,足以用財。
喜丙辛金弱,而去乙庚,木旺不從。
鄉榜出身,至丙申丁酉,火蓋天干,未能顯秩;究竟方金地,亦足以琴堂解慍,花院征歌也。
癸亥 戊午 壬午 己酉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此造旺殺逢財,喜其合也。
妙在癸水臨旺,合而不化,則有情戊土,不抗壬水也。
合而化,則無情化火,仍生土也。
由此以推,運走東方木地,早遂青雲之志;運走北方水地,去財護印,翔步天衢,置身日捨也。
五曰官殺混雜格
壬辰 壬子 丙寅 癸巳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此造壬癸當權,殺官重疊,最喜日坐長生,寅能納水,化殺生身,時歸祿旺,足以敵官;更妙無金,印星得用,煞勢雖強,不足畏也。
至丙運幫身,又逢己巳流年,去官之混,捷報南宮,出宰名區。
甲子 乙亥 己巳 丁卯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此造官遇長生,殺逢祿旺,巳亥雖衝破印,喜印木仍能生火,寅運合亥,化木生印,連登甲榜。
庚辰辛巳制官服煞,失幡皂蓋,出守大郡,名利兩優。
丙辰 丁酉 庚午 戊寅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此造殺逢生,官得祿,喜其秋金秉令,更妙辰土洩火生金,不失中和之象;尤喜運走北方水地。
庚子運衝去官根,鹿鳴方宴飲,雁塔又題名;辛丑壬寅運,橫琴而歌解慍,游刃而賦烹鮮。
戊午 己未 壬申 辛亥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此造官殺並旺當令,喜日坐長生,時逢祿旺,足以敵官擋殺。
坐下印綬 ,引通財殺之氣,運走西北金水之鄉。
所以少年科甲,裕經綸於管庫,人推黼黻之工,乘撫宇於催科,世讓文章之煥。
【任氏曰】:
官殺混雜者,富貴甚多。
總之殺官當令者,必要坐下印綬,則其殺官之氣流通,生化有情:或氣貫生時,亦足以扶身敵殺。
若不氣貫生時,又不坐下印綬,不貧亦賤。
如殺官不當令者,不作此論也。
六曰制殺太過格
辛卯 戊戌 丙辰 己亥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時逢獨殺,四食相制,年支卯木被辛金蓋頭,況秋木本不足疏土,所賴亥中甲木衛殺,至乙未運暗會木局,捷報南宮,名高翰苑:甲午運木死於午,合已化土,丁外艱:已巳年又衝去亥水,不祿。
辛卯 戊戌 丙辰 壬辰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此亦一殺逢四制,所不及前造者,無亥卯之會也。
雖早采芹香,以致蹭蹬秋闈納捐矚,仁路亦不能通達。
喜時殺透露,行甲午運,無化土之患,然猶刑耗多端,而己身無咎。
壬辰 丙午 丙午 壬辰
丁未 戊申 乙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殺逢四制,柱中印雖不見,喜其殺透食藏, 通根身庫。
總之夏火當權,水無金滋。
至酉運,合去辰土,財星滋殺,發甲點中書;庚運仁版連登,入參軍機;戌運,燥土衝動壬水之根,又逢戊土透出,緊制壬水,不祿。
甲寅 戊辰 壬辰 壬寅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此造五殺逢五制,土雖當權,木亦雄壯,幸日主兩坐庫根,又得比肩匡扶。
壬申運,日主逢生,衝去寅木,名登桂籍,雁塔高標;接連癸酉二十年,由縣令履黃堂。
名利裕如。
庚申 戊寅 戊寅 庚申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此兩殺逢四制,幸春木得時乘令,克不盡絕。
至午運,補土之不足,去金之有餘,登科擢縣令:至甲申支,又逢食制,死於軍功。
【任氏曰】:
與其制殺太過,不若官殺混雜之美也。
何也?蓋制殺太過,殺既傷殘,再行制煞之運,九死一生。
官殺混雜,只要日主坐旺,印綬不傷,運程安頓,未有不富貴者也。
如日主休囚,財星壞印,即使獨殺純清,一官不混,往往憂多樂少,屈志難伸。
學者宜審焉。
分類:易經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