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闡微》下篇第18章 戰局:【原注】干頭遇庚乙辛謂之天戰,而得地支順者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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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天髓闡微》下篇第18章 戰局

滴天髓闡微

下篇第18章 戰局

天戰猶自可,地戰急如火。

【原注】干頭遇庚乙辛謂之天戰,而得地支順者無害;地支寅申卯酉,謂之地戰,則天幹不能為力。

其勢速凶,蓋天主動,地主靜故也。

皆見謂之天地交戰,必凶無疑,遇歲運合之會之,視其勝負,亦有可存可發者。

其有一衝兩沖者,只得一個合神有力,或無庫神貴神,以收其動氣,息其爭氣,亦有佳者。

至於喜神伏藏死絕者,又要衝動引用生發之氣。

【任氏曰】:

天干氣專,而得地支安靜,易於制化,故「天戰猶自可」也;地支氣雜,天干雖順靜,難於制化,故「地戰急如火」也。

且天干宜動不宜靜,動則有用;靜則愈專;地支宜靜不宜動,靜則有用,動則根拔。

必得合神有力,會神成局,息其動氣,或庫神收其動神,安其靜神,謂動中助靜,以凶化吉。

如甲寅、庚申、乙卯、辛酉、丙寅、壬申、丁卯、癸酉之類,天地交戰,雖有合神會神,亦不息其動氣,其勢速凶。

如謂兩不沖一,此謬言也。

兩寅一申,衝去一寅,存一寅也;如兩申逢一寅,縱使不沖,金多木少,亦能克盡矣。

故天干論克。

地支言沖,沖即克也,顯然之理,又何疑耶?至於用神伏藏或用神被合,柱中無引用之神,反宜沖而動之,方能發用。

故合有宜不宜,沖亦有且不宜也,須深究之。

癸酉 乙卯 丁未 辛亥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李都司造。

丁火生於仲春,支全木局,癸坐酉支,似乎財滋弱殺,殺印相生。

不知卯酉逢沖,破其印局;天干乙辛交戰,又傷印之元神,則財剎肆逞。

至辛過壬子年,又逢財殺,犯法遭刑。

癸酉 辛酉 乙卯 己卯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天干乙辛己癸,地支兩卯兩酉,金銳木凋,天地交戰。

金當令,反有己土之生,木休囚,癸水不能生扶。

中運南方,火運制殺,異路出身,升知縣,至辰運生金助煞,遂罹國法。

壬申 壬寅 壬午 甲辰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壬水生於寅月,年月兩透比肩,坐申逢生,水勢通源。

且春初木嫩,逢沖似乎不美,喜其坐下午火,能解春寒,木得發生,金亦有制。

更妙時干甲木,元神發露,天干之水,亦有所歸,運行木地,有生化之情,無爭戰之患矣。

是以棘圍奏捷,出宰名區,至申運兩沖寅木,不祿。

壬申 壬寅 壬申 辛丑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天干三壬,地支兩申,春實木嫩,難當兩申夾沖,五行無火,少制化之情,更嫌丑濕土生金,謂氣濁神枯之象。

初運癸卯甲辰,助其木之不足,蔭庇有餘;乙巳刑沖並見,刑喪破敗;丙午群比爭財,天干無木之化,家破一身亡。

乙亥 辛巳 戊申 甲寅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天干乙辛甲戊,地支寅申巳亥,天地交戰,似乎不美。

然喜天干乙辛去官星之混殺,地支寅申,制殺之肆逞。

巳亥逢沖,壞印本屬不喜,喜在立夏後十天,戊土司令,則亥水受制而巳火不傷。

中年運途,木火助印扶身,聯登甲第,仕至郡守;至子運,扶起亥水,生煞壞印,不祿。

乙亥 辛巳 甲子 庚午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天干甲乙庚辛,地支巳亥子午天地交戰,局中火旺水衰,印綬未嘗不喜官殺之生。

不知庚辛在巳午之上,與亥子茫無關切,正謂克洩交加;兼之運途不逢水地,刑耗異常,克三妻四子。

至丁丑運合去子水,晦火生金,一事無成而亡。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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