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闡微》下篇第25章 疾病:【原注】五行和者,不特全而不缺,生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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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天髓闡微》下篇第25章 疾病

滴天髓闡微

下篇第25章 疾病

五行和者,一世無災。

【原注】五行和者,不特全而不缺,生而不克,只是全者宜全。

缺者宜缺,生者宜生,克者宜克,則和矣。

主一世無災。

【任氏曰】:

五行在天為五氣青、赤、黃、白、黑也;在地為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在人為五臟,肚、心、脾、肺、腎也。

人為萬物之靈,得、五行之全,表於頭面,像天之五敢,裹於臟腑,像地之五行,故為一小天地也,是以臟腑各酏五地之服一陽一而屬焉,凡一髒配一腑,腑皆屬一陽一,故為甲、丙、戊、庚、壬;髒皆屬一陰一,故為乙、丁、己、辛、癸。

或不和,或太過不及,則病有風、熱、濕、燥、寒之症矣。

必得五味調和,亦有可解者。

五味者,酸、苦、甘、辛、鹹也。

酸者屬木,多食傷筋;苦者屬火,多食傷骨;甘者屬土,多食傷肉;辛者屬金,多食傷氣:鹹者屬水,多食傷血,比五味之相剋也。

故曰「五行和者,一世無災」。

不特八字五行宜和,即臟腑五行,亦宜和也。

八字五行之和,以歲運和之;臟腑五行之和,以五味和之。

和者,解之意也。

若五地和,五味調,而災病無矣。

故五行之和,非生而不克,全而不缺為和也,其要貴在洩其旺神,瀉其有餘,有餘之旺神瀉,不足之弱神受益矣,此之謂和也。

若強制旺神,寡不敵眾,觸怒其一性一,旺神不能損,弱神反家傷矣。

是以旺神太過者宜洩,不太過宜克;弱神有根者宜扶,無根者反宜傷之。

凡八字須得一神有力,制化合宜,主一世無災。

非全而不缺為美,生而不克為和也。

癸未 甲寅 戊戌 庚申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戊生寅月,木旺土虛,喜其坐戌通根,足以用金製殺。

況庚金辦坐祿支,力能伐木,所謂不太過者宜克也。

雖年干癸水生殺,得未土製之,使其不能生木,喜者有扶,憎者得去,五行和矣。

且一路運程與體用不背,壽至九旬,耳目聰明,行止自如。

子旺孫多,名利福壽俱全,一世無災無病。

甲寅 庚午 戊寅 甲寅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局中七殺五見,一庚臨午無根,所謂弱神無根,宜去之,旺神太過,宜洩之也。

且午火則和矣。

喜其午火當令,全無水氣,雖運逢金水,不能破局而無疑。

運走木火,名利兩全。

此因神足,一精一氣自生,是以富貴福壽,一世無災,子廣孫多,後嗣濟美。

甲子 丙子 癸亥 乙卯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亥日元,年月坐子,旺可知矣。

最喜卯時洩其菁英,裡發於表,木氣有餘,火虛得用,謂一精一足神旺。

喜其無土金之雜,有土則火洩,不能止水,反與木不和,有金則木損,更助共汪洋。

其一生無災者,緣無土金之混也。

年登耄耋。

而飲啖愈壯,耳目聰明,步履康健,見者疑五十許人,名利兩全,子孫眾多。

血氣亂者,生平多疾。

【原注】血氣亂者,不特火勝水,水克火之類;五氣反逆,上下不通,往來不順,謂之亂,主人多病。

【任氏曰】:

血氣亂者,五行悖而不順之謂也。

五行論水為血,人身論脈即血也。

心胞主血,故通手足厥一陰一經,心屬丁火,心胞主血,膀一胱屬壬水。

丁壬相合,故心能下交於腎,則丁壬化木,而神氣自足,得既濟相生,血泳流通而無疾病矣。

故八字貴乎克處逢生,逆中得順而為美也。

若左右相戰,上下相剋,喜逆逢順,則火旺水涸,火能焚木;水旺土蕩,水能沉金;土旺木折,土能晦火;金旺火虛,金能傷土;木旺金缺,木能滲水。

此五行顛倒相剋之理,犯此者,必多災病。

丙申 乙未 丁未 庚戌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丁生季夏,未戌燥土,不能晦火生金,丙火足以焚木克金,則土愈燥而不一洩。

申中壬水涸而一精一必枯,故初患痰火。

亥運水不敵火,反能生木助火,正杯水車薪,火勢愈烈,吐血而亡。

壬寅 丁未 丙申 甲午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丙火生於未月午時,年干壬水無根,申金遠隔,本不能生水,又被寅沖午劫,則肺氣愈虧。

兼之丁壬相合化木,從火則心火愈旺,腎水必涸,所以病犯遺洩,又有痰漱。

至戌運全會火局,肺愈絕,腎水燥,吐血而亡。

甲辰 丙寅 丙寅 壬辰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木當令,火逢生,辰本濕土,能蓄水,被丙寅所克,脾胃受傷,肺金自絕,木多滲水,而腎水亦枯。

至庚運,木旺金缺,金水並見,木火金肆逞矣,吐血而亡。

此造木火同心,可順而不可逆,反以壬水為忌,故初逢丁卯、戊辰、己巳等運,反無礙。

忌神入五臟而病凶。

【原注】柱中所忌之神,不制不化,不沖不散,隱伏深固,相剋五臟,則其病凶。

忌木而入土則脾病,忌火而入金則肺病,忌土而入水則腎病,忌金而入木則肝病,忌水而入火則心病。

又看虛實,如木入土,土旺者,則脾自有餘之病,發於四季月;土衰者,則脾有不足之病,以於春冬月。

余皆仿之。

【任氏曰】:

忌神入五臟者,一陰一濁之氣,埋藏於地支也。

一陰一濁深伏,難制難化,為病最凶。

如其為喜,一世無災;如其為忌,生平多病。

土為脾胃,脾喜緩,胃喜和,忌木而入土,則不和緩而病矣。

金為大腸肺,肺宜收,大腸宜暢,忌火而入金,則肺氣上逆,大腸不暢而病矣。

水為膀一胱腎,膀一胱宜潤,腎宜堅,忌土而入水,則賢枯膀一胱燥而病矣。

木為肝膽,肝宜條達膽宜平,忌金而入木,則肝急而生火,膽寒而病矣。

火為不腸心,心宜寬,小腸宜收,忌水而入火,則心不寬,小腸緩而病矣。

又要看有餘不足,如土太旺,木不能入土,是脾胃自有餘之病。

脾本忌濕,胃本忌寒,若土濕而有餘,其病發於春冬,反忌火以燥之;土燥而有餘,其病發於夏秋,反忌水以潤之。

如土虛,弱木足以疏土,若土濕而不足,其病發於夏秋;土燥而不足,其病發於冬春。

蓋虛濕之土,遇夏秋之燥,虛濕之土,逢春冬之濕,使木托根而愈茂,土受其克而愈虛。

若虛濕之土,再逢虛濕這時,虛燥之土,再逢虛燥之時,木必虛浮,不能盤根,土反不畏其克也。

余仿此。

庚寅 己丑 丙子 乙未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火生於季冬,坐下子水,火虛無焰,用神在木。

木本凋柘,雖處兩一陽一,萌芽未動,庚透臨絕,為病甚淺,所嫌者月支丑土,使庚金通根,丑內藏辛,正忌神深入五臟,又己土乃庚金嫡母,晦火生金,足以破寅。

子水為腎,丑合之不能生木,化土反能助金,丑土之為病,不但生金,抑且移累於水,是以病患肚腎兩虧。

至卯運,能破丑土,名列宮牆;乙運庚合,巳丑拱金,虛損之症,不治而亡。

丁亥 辛亥 辛未 午辰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辛金生於孟冬,丁火克去比肩,日主孤立無助,傷官透而當令,竊去命主元神,

用神在土不在火也。

未為木之庫根,辰乃木之餘氣,皆藏乙木之忌;年月兩亥,又是木之生地,亥未拱木,此忌神入五臟歸六腑。

由此論之,謂脾虛腎洩,其病患頭眩遺洩,又更盛於胃腕痛,無十日之安。

至己酉運,日主逢祿,采芹得子,戊運克去壬水補廩;申運壬不逢生,病勢愈重,丁運日主受傷而卒。

觀上兩造,其病症與八字五行之理,顯然應驗,果能深心細究,其壽夭窮通,豈不能預定乎?

客神遊六經而災小

【原注】客神比忌神為輕,不能理沒,遊行六道,則必有災。

如木游於土之地而胃災。

火游於金之地而大腸災,土行水地膀一胱災,金行木地膽災。

水行火地上腸災。

【任氏曰】:

客神遊六經者,一陽一虛之所,浮於天干也。

一陽一而虛露,易制易化,為災必小,猶病之在表,外感易於發散,不至大患,故為小也。

究其病源,仍從五行一陰一陽一,以分臟腑,而五臟論法,亦勿以天干為客神論虛,地支為忌神論實。

必須究其虛中有關,實處反虛之理,其災祥了然有驗矣。

壬辰 甲辰 庚午 丙戌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庚午日元,生於辰月戌時,春金殺旺,用神在土。

月干甲木,本是客神,得兩土,所以脾胃無病,然熬水煉金,而患弱症。

至戊申運,土金並旺,局以木為病,木主風,金能克木;接連己酉庚與三十載,發財十餘萬,辛亥運金不通根,木得長生,忽患風疾而卒。

癸丑 戊午 壬寅 庚戌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壬寅日元,生於五月戌時,殺旺又逢財局,殺愈肆逞,所以客神不在午火,反在寅木,助其火勢;客神又化忌神,戊癸化火,則金水相傷。

運至乙卯,金水臨絕,得肺腎兩虧之症,聲啞而嗽,於甲戌年正月木火並旺而卒。

乙亥 庚辰 丙子 庚寅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丙子日元,生於季春,濕土司令,蓄水養木,用神在木,得亥之生,辰之餘,寅之助。

乙木雖與庚金合而不化,庚金浮露天干為客神,不能深入臟腑,而游六經也。

水為一精一,亥子兩見,辰又拱而蓄之,木余為氣,春令有餘,寅亥生合火為旺神,時在五一陽一進氣,通根年月,氣貫生時,一精一氣神三者俱足,則邪氣無從而入。

行運又不背,一生無疾,名利裕如。

惟土虛濕,又金以洩之,所以脾胃虛寒,不免洩瀉之病耳。

木不受水者血病。

【原注】水東流而木逢沖,或虛脫,皆不受水也,必主血病。

蓋肝屬木,緘而不納則病。

【任氏曰】:

春木不受水者,喜火之溫暖也;冬木不受水者,喜火之解凍也。

夏木之有根而受水者,去火之烈,潤地之燥也;秋木得地而受水者,洩金之銳,化殺之頑也。

春冬生旺之木,要其衰而受水;夏秋休囚之木,要其旺而受水。

反此則不受,不受則血不流行,故致血病矣。

丁亥 丁未 乙亥 己卯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乙木生於未月,休囚之位,年月兩透丁火,洩氣太過。

最喜時祿通根,則受亥水之生,潤其燥烈之土;更妙會局幫身,通輝之象。

至甲辰運,虎榜居首,科甲連登,格取食神用印也。

丙戌 乙未 乙巳 丁亥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乙木生於未月,乾透丙丁,通根巳戌,發洩太過,不受水生,反以亥水為病,格成順局從兒。

初交丙申丁酉,得丙丁蓋頭,平順之境;戊戌運克盡亥水,名利兩得;至己亥水地,病患膨一脹。

只因四柱火旺又逢燥土,水無所歸,故得此病而亡。

土不受火者氣傷。

【原注】土逢沖而虛脫,則不受火,必主氣病,蓋脾屬土而容火,不容則病矣。

【任氏曰】:

燥實之土不受火者,喜水之潤也;虛濕之土不受火者,忌水之克也;春土有根而受火者,解天之凍,去地之濕也;秋土得地而受火者,制金之有餘,補土之洩氣也。

過燥則地不潤,過濕則天不和,是以火不受,木不容。

過燥必氣虧,過濕必脾虛,不受則病矣。

己巳 辛未 戊戌 己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戊土生於未月,重疊厚土,喜其天干無火,辛金透出,謂裡發於表,其一精一華皆在辛金。

運走己巳戊辰,生金有情,名利裕如。

丁卯運辛金受傷,地支火土並旺,不能疏土,反從火勢,則土愈旺,辛屬肺,肺受傷,血脈不能流通,病患氣血兩虧兩亡。

庚辰 己丑 己亥 壬申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己亥日元,生於丑月虛濕之地,辰丑蓄水藏金,庚壬透而通根,只得任其虛濕之氣,反以水為用而從財也。

初運庚寅辛卯,天干逢金生水,地支遇水克土,蔭疪有餘;壬辰癸巳,不但財業日增,抑且名列宮牆;巳運克妻破財。

此造四柱無火,得申時壬水逢生,格成假從財,故遺業豐厚,讀書入學,妻子兩全,若一見火,為財多身弱,一事無成。

至甲午運,木無根而從火,己巳年火土並旺,氣血必傷,病患腸胃血症而亡。

金水傷官,寒則冷嗽,熱則痰火;火土印綬,熱則風痰,燥則皮癢。

論痰多木火,生毒鬱火金,金水枯傷而腎經虛,水木相勝而脾胃洩。

【原注】凡此皆五行不和之病,而知其病,知其人,則可以斷其吉凶。

如木之病何如,又看木是日主之何神,若木是財而能發土病,則斷其財之衰旺,妻之美惡,父之興衰。

亦不必顯驗,然有可應則六親與事體又不相符者,殆以病而免其咎者也。

【任氏曰】:

金水傷官,過於寒者,其氣辛涼,真氣有虧,必主冷嗽;過於熱者,水不勝火,火必克金。

水不勝火者,心腎不交也;火能克金者,肺家受傷也。

冬令虛火上炎,故主痰火。

火土印綬,過於熱者,木從火旺也。

火旺焚木,木屬風,故主風痰;過於燥者,火炎土焦也。

土潤則血脈流行,而營衛調和。

皮屬土,土喜暖,暖即潤也,所以過燥則皮癢,過濕則生瘡。

夏土宜濕,冬土宜燥,在人則無病,在物則發生。

總之火多主痰,水一多主嗽。

木火多痰者,火旺逢木,木從火勢,則金不能克木,水不能勝火,火必克金而傷肺,不能下生腎水,木又洩水氣,腎水必燥,一陰一虛火炎,痰則生矣。

生毒鬱火金者,火烈水涸,火必焚木;木被火焚,土必焦燥;燥土能脆金,金鬱於內,脆金逢火,肺氣上逆;肺氣逆財肝腎兩虧,肝腎虧財血脈不行,加以七情憂鬱而生毒矣。

土燥不能生金,火烈自能枯水,腎經必虛;土虛不能制水,木旺自能克土,脾胃必傷。

凡此五行不和之病,細究之必驗也。

然與人事可相通也,不可專執而論,如病不相符,可究其六親之吉凶,事體之否泰,必有應驗者。

如日主是金,木是財星,局中火旺,日主不能任其財,必生火而助殺,反為日主之忌神,既或有水,水仍生木,則金氣愈虛;金為大腸肺,肺傷大腸不暢,不能下生腎水,木洩水而生火,必主腎肺兩傷之病。

然亦有無此者,必財多破耗,衣食不敷,是其咎也。

然亦有無病而財源旺者,其妻必陋惡,子必不肖也。

斷斷必有一驗,其中亦有妻腎子肖而無病,且財源旺者,歲運一路土金之妙也。

然亦有局中金水,與木火停勻,而得肺腎之病者,或財多破耗,或妻陋子劣者,亦因歲運一路木火,而金水受傷之故也。

宜仔細推詳,不可執一而論也。

壬辰 壬子 辛酉 己丑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辛金生於仲冬,金水傷官,局中全無火氣,金寒水冷,土濕而凍,初患冷漱。

然傷官佩印,格局純清,讀書過目成誦,早年入泮。

甲寅乙卯,洩水之氣,家業大增;至丙辰運,水火相剋而得疾,丙寅年火金旺,水愈激,竟成弱症而亡。

己丑 丙子 辛酉 壬辰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金水傷官,丙火透露,去其寒凝,故無冷嗽之病;癸酉入學補廩,而舉於鄉,問曰:金水傷官喜官星,何以癸酉水之運而得功名?余曰:金水傷官喜火,不過要其暖局,非取以為用也。

取火為用者,十無一二,取水為用者十有八九;取火者必要木火齊來,又要日元旺相,此造日元雖旺,局中少木,虛火無根,必以水為用神也。

壬申運由教習得知縣,辛未支丁丑年,火土並旺,合取壬水,子水亦傷,得疾而亡。

甲戌 丙子 庚子 丙戌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庚金生於子,丙火並透,地支兩戌燥土,乃丙這庫根,又得甲木生丙,過於熱也。

運至戊寅己卯,而患

談火之症;庚辰經肩幫身,支逢濕土,其病勿藥而愈,加捐出仕辛巳長生之地,名利兩全。

其不用火者,身衰之故也。

凡金水傷官用火,必要身旺逢財,中和用水,衰弱有土也。

己巳 庚午 己亥 丙寅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己土生於仲夏,火土印綬,已本濕土,又坐下亥水,丙火透而逢生,年月又逢祿旺,此之謂熱,非燥也。

寅亥化生火,夏日可畏;兼之運走東南木地,風屬木,故患風疾。

且巳亥本一陰一用一陽一也,得午助,心與小腸愈旺,亥逢寅洩,庚金不能下生,腎氣愈虧,又患遣洩之症,幸善調養,而病勢無增,至乙丑運轉北方,前病皆愈甲子癸亥水地,老而益壯,又納妾生子,發財數萬。

辛未 戊戌 戊戌 丁巳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戊土生於戌月,未戌皆帶火燥土,時逢丁巳,火土印綬,戌本燥土,又助其凶,時在季秋,此之謂燥,非熱也。

年干辛金,丁火劫之,辛屬肺,燥土不能生金。

初患痰症,肺家受傷之故也。

其不致不害者,運走丙申丁酉,西方金地。

至乙未甲午,木火相生,土愈燥,竟得蛇皮瘋,所謂皮癢也。

癸巳運水無根,不能克火及激其焰,其疾卒以亡身。

此火土一逼一干癸水,腎家絕也。

己丑 丁丑 己亥 乙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己土生於季冬,支逢三丑,日主本旺,過於寒濕,丁火無根,不能去其寒濕之氣。

乙木凋枯,置之不用,書香難就;己土屬脾,寒而且濕,故幼多瘡毒。

癸酉壬申運,財雖大旺,兩腳寒濕瘡。

數十年不愈,又中氣大虧,亦乙木凋柘之意也。

丙戌 己亥 甲戌 庚午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甲木生於亥月,印雖當令,四柱土多克水,天干庚金無根,又與亥水遠隔,戌中辛金郁而一愛一驦,午丙引出戌中丁火,亥水被戌土製定,不能克火,所謂鬱火金也。

庚為大腸,丙火克之;辛為肺,午火攻之;壬為膀一胱,戌土傷之,謂火毒攻內。

甲辰運木又生火,沖戌中辛金,被午克之,生肺疽而亡。

庚寅 癸未 甲午 甲戌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木火傷官用印,得庚金貼身,生癸水之印,純粹可觀,讀書過目不忘。

惜庚癸兩字,地支不載,又嫌戌時會起火局,不例題

金不柘傷,而且火能熱木,命主元神洩盡。

幼成弱症,肺腎兩虧,至丙戌運,一逼一水克金而夭。

癸酉 乙卯 庚戌 戊寅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春木當權,卯酉雖沖,木旺金缺,土亦受傷;更嫌卯戌寅砘拱合化殺,木主脾虛肺傷疾,然竟一生無病。

便酉弱卯強,妻雖不克,而中深難言。

生二子,皆不肖卒,為匪類,故免其病,財亦旺也。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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