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闡微
下篇第13章 化象
化得真者只論化,化神還有幾般話。
【原注】如甲日主生於四季,單遇一位已土,在月時上合遇壬、癸、甲、乙、戊,而有一辰字,乃為化得真。
又如丙辛生於冬月,戊癸生於夏月,乙庚生於秋月,丁壬生於春月,獨自相合,又得龍以運之,此為真化矣。
既化矣,又論化神。
如甲己化土,土一陰一寒,要火氣昌旺;土太旺,又要取水為財,木為官,金為食神。
隨其所向,論其喜忌,再見甲乙,亦不作爭合妒合論。
蓋真化矣,如烈女不更二夫,歲運遇之皆閒神也。
【任氏曰】:
合化之原,昔黃帝禮天於圜邱,天降十干,一愛一命大撓作十二支以配之。
故日干曰天干,其所由,合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義。
依數推之,則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也。
如「洛書」以五居中,一得五為六,故甲與己合;二得五為七,故乙與庚合;三得五為八,故丙與辛合;四得五為九,故丁與壬合;五得五為十,故戊與癸合。
合則化,化亦必得五土而後成,五土者辰也。
辰土居春,時在三一陽一,生物之體,氣辟而動,動則變,變則化矣。
且十干之合,而至五辰之位,則化氣之元神發露。
故甲己起甲子,至五位逢戊辰而化土;乙庚到丙子,至五位逢庚辰而化金;丙辛起戊子,至五位逢壬辰而化水;丁壬起庚子,至五位逢甲辰而化木;戊癸起壬子,至五位逢丙辰而化火。
此相合相化之真源,近世得傳者少,只知逢龍而化,不知逢五而化,辰龍之說,供引之意,如果辰為真龍。
則辰年生人為龍,可行雨,而寅年生人為虎,必傷人矣。
至於化象作用,亦有喜忌配合之理,所以「化神還有幾般話」也。
非化斯神,喜見斯神,執一而論也,是化象亦要究其衰旺,審其虛實,察其喜忌,則吉凶有驗,否泰了然矣。
如化神旺而有餘,宜洩化神之神為用;化神衰而不足,宜生助化神之神為用。
如甲己化土,生於未戌月,土燥而旺,乾透丙丁,支藏巳午。
謂之有餘,再行火土之運,必太過而不吉也。
須從其意向,柱中有水,要行金運;柱中有金,要行水運;無金無水,土勢太旺,秘要金洩之;火土過燥,要帶水之金運以潤之。
生於丑辰月,土濕為弱,火雖有虛,水木無而實,或干支雜其金水,謂之不足,亦須從其意向。
柱中有金,要行火運;柱中有水,要行土運;金水並見,過於虛濕,要帶火之土運以實之,助起化神為吉也。
至於爭合妒合之說,乃謬論也,既合而化,如貞婦配義夫,從一而終,不生二心,見戊己是彼之同類,遇甲乙是我之本氣,有相讓之誼。
合而不化,勉強之意,必非佳偶。
見戊己多而起爭妒之風,遇甲乙眾而更強弱之一性一。
甲己之合如此,余可類推。
乙丑 甲申 甲辰 己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年月兩干之甲乙,得當令之申金、丑內之辛金製化,不起爭妒之風。
時干己土臨旺,與日主親切而合,合神真實,乃謂真化。
但秋金當令,化神洩氣不足。
至午運助化神,中鄉榜;辛巳金火土並旺,癸黃甲,宴瓊林,入翰苑,仕黃堂,庚辰合乙制化比劫,仕至藩臬。
戊辰 壬戌 甲辰 己巳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甲木生於季秋,土旺乘權,克去壬水,又無比劫,合神更真,化氣有餘。
惜運走東北水木之地,功名仕路,不及前造,至丑運丁酉年,暗會金局,洩化神而吐秀,登科;戊戌年發甲,仕至州牧。
己卯 丁卯 壬午 甲辰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壬水生於仲春,化象斯真。
最喜甲木元神透露,化氣有餘。
余則宜洩,斯化神吐秀,喜其坐下午,午生辰土,秀氣流行。
少年科甲,翰苑名高,惜乎中運水旺之地,未能顯秩,終於縣宰。
己卯 丁卯 壬午 癸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此與前造只換一卯字,化象更真,化神更有餘。
嫌其癸劫爭財,年干己土,透隔無根,不能去其癸水。
午火未能流行。
此癸水,真乃奪標之客也。
雖中鄉榜,終不能出仕。
丙戌 戊戌 癸巳 壬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癸水生於季秋,丙火透而通根,化火斯真。
嫌其時透壬水克丙,只中鄉榜,直至卯運,壬水絕地,挑知縣,歷三任而不升,亦壬水奪財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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