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闡微》下篇第13章 化象:【原注】如甲日主生於四季,單遇一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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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天髓闡微》下篇第13章 化象

滴天髓闡微

下篇第13章 化象

化得真者只論化,化神還有幾般話。

【原注】如甲日主生於四季,單遇一位已土,在月時上合遇壬、癸、甲、乙、戊,而有一辰字,乃為化得真。

又如丙辛生於冬月,戊癸生於夏月,乙庚生於秋月,丁壬生於春月,獨自相合,又得龍以運之,此為真化矣。

既化矣,又論化神。

如甲己化土,土一陰一寒,要火氣昌旺;土太旺,又要取水為財,木為官,金為食神。

隨其所向,論其喜忌,再見甲乙,亦不作爭合妒合論。

蓋真化矣,如烈女不更二夫,歲運遇之皆閒神也。

【任氏曰】:

合化之原,昔黃帝禮天於圜邱,天降十干,一愛一命大撓作十二支以配之。

故日干曰天干,其所由,合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義。

依數推之,則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也。

如「洛書」以五居中,一得五為六,故甲與己合;二得五為七,故乙與庚合;三得五為八,故丙與辛合;四得五為九,故丁與壬合;五得五為十,故戊與癸合。

合則化,化亦必得五土而後成,五土者辰也。

辰土居春,時在三一陽一,生物之體,氣辟而動,動則變,變則化矣。

且十干之合,而至五辰之位,則化氣之元神發露。

故甲己起甲子,至五位逢戊辰而化土;乙庚到丙子,至五位逢庚辰而化金;丙辛起戊子,至五位逢壬辰而化水;丁壬起庚子,至五位逢甲辰而化木;戊癸起壬子,至五位逢丙辰而化火。

此相合相化之真源,近世得傳者少,只知逢龍而化,不知逢五而化,辰龍之說,供引之意,如果辰為真龍。

則辰年生人為龍,可行雨,而寅年生人為虎,必傷人矣。

至於化象作用,亦有喜忌配合之理,所以「化神還有幾般話」也。

非化斯神,喜見斯神,執一而論也,是化象亦要究其衰旺,審其虛實,察其喜忌,則吉凶有驗,否泰了然矣。

如化神旺而有餘,宜洩化神之神為用;化神衰而不足,宜生助化神之神為用。

如甲己化土,生於未戌月,土燥而旺,乾透丙丁,支藏巳午。

謂之有餘,再行火土之運,必太過而不吉也。

須從其意向,柱中有水,要行金運;柱中有金,要行水運;無金無水,土勢太旺,秘要金洩之;火土過燥,要帶水之金運以潤之。

生於丑辰月,土濕為弱,火雖有虛,水木無而實,或干支雜其金水,謂之不足,亦須從其意向。

柱中有金,要行火運;柱中有水,要行土運;金水並見,過於虛濕,要帶火之土運以實之,助起化神為吉也。

至於爭合妒合之說,乃謬論也,既合而化,如貞婦配義夫,從一而終,不生二心,見戊己是彼之同類,遇甲乙是我之本氣,有相讓之誼。

合而不化,勉強之意,必非佳偶。

見戊己多而起爭妒之風,遇甲乙眾而更強弱之一性一。

甲己之合如此,余可類推。

乙丑 甲申 甲辰 己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年月兩干之甲乙,得當令之申金、丑內之辛金製化,不起爭妒之風。

時干己土臨旺,與日主親切而合,合神真實,乃謂真化。

但秋金當令,化神洩氣不足。

至午運助化神,中鄉榜;辛巳金火土並旺,癸黃甲,宴瓊林,入翰苑,仕黃堂,庚辰合乙制化比劫,仕至藩臬。

戊辰 壬戌 甲辰 己巳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甲木生於季秋,土旺乘權,克去壬水,又無比劫,合神更真,化氣有餘。

惜運走東北水木之地,功名仕路,不及前造,至丑運丁酉年,暗會金局,洩化神而吐秀,登科;戊戌年發甲,仕至州牧。

己卯 丁卯 壬午 甲辰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壬水生於仲春,化象斯真。

最喜甲木元神透露,化氣有餘。

余則宜洩,斯化神吐秀,喜其坐下午,午生辰土,秀氣流行。

少年科甲,翰苑名高,惜乎中運水旺之地,未能顯秩,終於縣宰。

己卯 丁卯 壬午 癸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此與前造只換一卯字,化象更真,化神更有餘。

嫌其癸劫爭財,年干己土,透隔無根,不能去其癸水。

午火未能流行。

此癸水,真乃奪標之客也。

雖中鄉榜,終不能出仕。

丙戌 戊戌 癸巳 壬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癸水生於季秋,丙火透而通根,化火斯真。

嫌其時透壬水克丙,只中鄉榜,直至卯運,壬水絕地,挑知縣,歷三任而不升,亦壬水奪財之故也。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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