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
《十大經》篇 姓爭
原文
高一陽一問力黑曰:天地□成,黔首乃生。
莫循天德,謀相復(覆)頃(傾),吾甚患之,為之若何?力黑對曰:勿憂勿患,天制固然。
天地已定,規?僥(蟯)畢掙(爭)。
作爭者凶,不爭亦毋(無)以成功,順天者昌,逆天者亡。
母逆天道,則不失所守。
天地已成,黔首乃生。
姓生已定,敵者早生爭。
不諶必定,凡諶之極,在刑與德。
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當。
望失其當,環視其央。
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繆(穆)繆(穆)天刑,非德必頃(傾)。
刑德相養,逆順乃成。
刑晦而德明,刑一陰一而德一陽一,刑微而德章。
其明者以為法,而微道是刑。
明明至微,時反以為幾(機)。
天道環(還)於人,反為之客,爭(靜)作德時,天地與之。
靜不衰,時靜不靜,國家不定。
可作不作,天稽環周,人反為之(客)。
靜作得時,天地與之。
靜作失時,天地奪之。
夫天地之道,寒涅(熱)燥濕,不能並立。
剛柔一陰一陽一,固不兩行。
兩相養,時相成,居則有法,動作循名,其事若易成,若夫人事則無常。
過極失當,變故易常,德則無有。
昔(措)刑不當。
居則無法,動作爽名。
是以戮受其刑。
譯文
高一陽一問力黑說:天地已經形成,百姓也因此產生。
很多人都不遵循天道,而且一陰一謀相互顛覆,我對此十分憂慮,這怎麼辦呢?力嘿回答說:不需憂慮,也不必擔心,天道自有其本然的法則。
天地的格局已定,連各色的動物都在紛紛爭鬥,妄肆爭鬥者有凶殃,然而一昧不爭的也無成功可言。
自然社會的規律便是:順隨天道的就能興昌,違逆天道的就會敗亡。
不違背天道,就不會失去自己所固有持守的東西。
天地已經形成,人民隨之產生。
氏族部落已經形成,敵對的部落之間也就隨之出現爭鬥,不予以伐正這種爭端就不會平息。
而伐正的準則,便是刑罰和德賞並行。
刑罰與德賞昭著顯明,兼行並舉,配合恰當。
如果配合失當,上天會反過來降災的。
天德平正,但沒有刑罰的配合是無法實行的;天刑威嚴,但沒有德賞作依托也必然傾毀。
刑罰與德賞相輔相成,逆與順也便因此而定。
刑罰屬一陰一的範疇,因此具有微晦的特質;德賞屬一陽一的範疇,因此具有明彰的特質。
所以,秉執法度要彰明,施行道術要隱晦。
明瞭通曉德賞、刑罰的內涵以及二者之間的關係,就要抓住天道運行的規律來把握採取行動的契機。
這樣的話,人就能在天道運行當中反客為主。
如果一味地爭競,該靜時不靜,國家就無法安定治理。
相反的,該動時不動,那麼在天道運行當中,人就會重新處於被動地位。
因此說,動靜合時,就會得到天地的佑助;而如果動靜不合時宜,就會失去天地的佑助。
天地間的自然規律是,寒與熱、燥與濕,是不能夠同時並立的;而剛與柔、一陰一與一陽一,也是不能同時並行的。
它們之間是相互涵養、相輔相成的對立統一關係。
靜時則有法則,動時則遵循名分,所以事情容易成功,至於人事規律則是變化不定的,如果超過天道所規定的準度,擅自改變常規,那麼德賞就談不上,刑罰也就不會得體。
人們靜時沒有法則可依,動時也不遵循名分,那麼結局便是被戮受刑。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