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
《經法》篇 亡論
原文
論凡犯禁絕理,天誅必至。
一國而服(備)六危者滅。
一國而服(備)三不辜者死。
廢令者亡。
一國之君而服(備)三壅者,亡地更君。
一國而服(備)三凶者,禍反(自及)也。
上洫(溢)者死,下洫(溢)者刑。
德溥(簿)而功厚者隋(隳),名禁而不王者死。
抹(昧)利,襦傳,達刑,為亂首,為怨媒,此五者,禍皆反自及也。
守國而侍(恃)其他險者削,用國而侍(恃)其強者弱,興兵失理,所伐不當,天降二央(殃),逆節不成,是胃(謂)得天。
逆節果成,天將不盈其命而重其刑。
贏極不靜,動舉不正。
贏極而不靜,動舉而不正,(是)胃(謂)後命。
大殺服民,戮降人,刑無罪,過(禍)皆反自及也。
所伐當罪,其禍五之。
所伐不當,其禍什之。
國受兵而不知固守,不邪恆以地界為私者□救人而弗能存,反為禍門,是胃(謂)危根。
聲華實寡,危國亡土。
夏起大土功,命曰絕理。
犯禁絕理,天誅必至。
六危:一曰適(嫡)之父。
二曰大臣主。
三曰謀臣□其志。
四曰聽諸侯之所廢置。
五曰左右比周以雍(壅)塞。
六曰父兄一黨一 以?。
危不勝,禍及於身。
(三)不辜:一曰妄殺賢,二曰殺服民,三曰刑無罪。
此三不辜。
三雍(壅):內立(位)勝胃(謂)之塞,外立(位)勝胃(謂)之?,內外皆勝則君孤直(特)。
以此有國,守不固,單(戰)不克。
此胃(謂)一雍(壅)。
從中今外胃(謂)之惑,從外今中胃(謂)之□,外內遂諍(爭),則危都國。
此胃(謂)二雍(壅)。
一人擅主,命曰蔽光。
從中外周,此胃(謂)重雍(壅)。
外內為一。
國乃更。
此胃(謂)三雍(壅)。
三凶:一曰好凶器。
二曰行逆德。
三曰縱心欲。
此胃(謂)(三凶)。
□(昧)天(下之)利,受天下之患。
抹(昧)一國之利者,受一國之禍。
約而倍之,胃(謂)之襦傳。
伐當罪,則利而反,胃(謂)之達利。
上殺父兄,下走子弟,胃(謂)之亂首。
外約不信,胃(謂)之怨媒。
有國將亡,當□□昌。
譯文
凡是做了不該做的事情,違反了天理的人或國家,必然受到上天的懲罰。
一個國家具備了因六種悖逆的現象而形成的六種危險和危害,這個國家就會滅亡。
一個國家出現了肆意懲罰殺戮三種無罪的人的情形,這個國家就會瀕於死地,這是因為廢弛法令的國家必然滅亡無疑。
一個國家出現了三個方面者壅塞不通的情況,就會喪失國土,更換君主。
一個國家的君主具有三種惡德的話,就會自己招來禍殃。
君主驕溢,必被戮而死;臣下驕奢,必有就刑之殃。
只重武功而輕視文德的國家會受到極大的損害,各種等級制度和法令條文不能正定的話會導致國家滅亡。
覬覦貪圖別國的土地資財,輕易地改變主意背棄盟約,不恭行天意對於有罪之國予以懲罰征討,扮演禍亂的肇始者,充當引起怨恨的媒介,上述五種情況,都是自取禍患的作法。
防守一方如果僅僅憑藉地勢險要,城郭牢固勢必有被侵削之危,進攻一方倘若完全依仗軍事上的強大必定會由強變弱。
出兵不講事理,征伐不合天道,上天就會降大禍。
舉動不違天道,就會得到天助。
舉動確實違反了天道,國家的命數也就不長了,還會受到上天的重罰。
當事物運行變化到極點時,人們就必須安靜下來,動靜進退必須符合適度。
而事物已發展到極點人們卻還不能靜息下來,這就會失去天助。
動靜進退不合適度,這是違背天命的。
人已歸降還要殺戮,人有賢德反被殺害,人無罪過卻施刑罰,上述作法,都是自己取禍。
討伐征敵如果符合天道,就會得到五倍的福助;討伐出征如果不符合天道,就會受到十倍的懲罰。
國家受到侵犯,君主不專心如何堅固防守,屬下也只是隨意劃分管界但求自保。
援救他國卻不能使之免於危難,反而給自己招來禍患。
上述三種情況是使國家招致危險的根源。
不具實力反而虛張聲勢地去進攻別國,結果是國家危險,土地喪失。
農忙季節卻大興土木,這是違背天理農令的。
做了不該作的事情,違反了天理必然會受到上天的懲罰。
所謂「六危」:一是太子行使君父的權力。
二是大臣行使君主的權力。
三是謀臣懷有外心。
四是本國君主和官吏的任免聽任諸侯的意願。
五是群臣勾結蒙蔽君主。
六是君主的伯叔兄弟各自結一黨一 ,擴展勢力,以違抗君命。
上述國家存在的六種危險因素不能克服,必然會自取其禍的。
所謂「三不辜」:一是肆意殺害賢良,二是殺戮已經歸降的人,三是對無罪之人濫施刑罰,這就是「三不辜」。
以后妃為代表的外戚勢力過大,這就叫閉塞不通。
朝官的權威過大就稱為逆上;外戚和朝官權威都過於強大,君主就會勢單力薄。
在這種情況下統治國家,防守不會牢固,攻戰不會取勝,這就是「一壅」。
外戚權臣們假藉中央的名義來命令地方就會使地方迷惑,以地方勢力來挾制中央就稱為亂臣賊子。
地方與中央分爭權力,國家就會受到損害。
這就是「二壅」。
后妃一人控制君主,就比喻為遮蔽日光。
后妃為首的外戚勢力以及朝官勢力兩方面對君主實行封鎖,這就形成了嚴懲的壅蔽態勢。
一旦權臣勢力與后妃為首的外戚勢力勾結在一起,那麼國家也就要更換君主了,這就是「三壅」。
所謂「三凶」,一是恃勇好戰,專嗜殺伐。
二是倒行逆施,妄殺賢良。
三是無視法紀隨心所欲,這便是「三凶」。
貪圖整個天下的財利,就會承受天下的災患;貪圖一國的財利,就會承受一國的禍患。
與別國簽訂了盟約中途背叛了人家,這就叫作反覆善變。
討伐有罪之國,見到利益便中途而返,退出盟國不再與其討伐,這就叫作不恭行天罰。
殺戮迫害自己的親屬,這就叫做肇始禍亂的罪魁。
與臣下有約定卻不守信義,這就叫充當引起怨恨的媒介,會導致本國滅亡,本已衰敗了的敵國也會因此重新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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