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經法》篇 道法: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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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四經》《經法》篇 道法

黃帝四經

《經法》篇 道法

原文

道生法。

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

口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

法立而弗敢廢?(也)。

□能自引以繩,然後見知天下,而不惑矣。

虛無(刑)形,其?冥冥,萬物之所從生。

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

生必動,動有害,曰不時,曰時而□。

動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稱,不知所為用。

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誣,曰虛誇,以不足為有餘。

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敗,或以成。

禍福同道,莫知其所從生。

見知之道,唯虛無有。

虛無有,秋稿(毫)成之,必有形名。

形名立,則黑白之分已。

故執道者之觀於天下?(也),無執?(也),無處也,無為?(也),無私?(也)。

是故天下有事,無不自為刑(形)名聲號矣。

刑(形)名已立,聲號已建,則無所逃跡匿正矣。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

至正者靜,至靜者聖。

無私者知(智),至知(智)者為天下稽。

稱以權衡,參以天當。

天下有事,必有巧驗。

事如直木,多如倉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陳,則無所逃其神。

度量已具,則治而制之矣。

絕而復屬,亡而復存,孰知其神。

死而復生,以禍為福,執知其極,反索之無刑(形),故知禍福之所從生,應化之道,平衡而止。

輕重不稱,是(胃)謂失道。

天地有恆常,萬民有恆事,貴賤有恆位,畜臣有恆道,使民有恆度。

天地之恆常,四時、晦明、生殺、?(柔)剛。

萬民之恆事,男農,女工。

貴賤之恆立(位),賢不宵(肖)不相放(妨)。

畜臣之恆道,任能毋過其所長。

使民之恆度,去私而立公。

變恆過度,以奇相御。

正、奇有立(位),而名口弗去。

凡事無大小,物自為捨。

逆順死生,物自為名。

名刑(形)已定,物自為正。

故唯執(道)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半,當密察於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為主。

故能至素至一精一,?(浩)彌無刑(形),然後可以為天下正。

譯文

作為宇宙本原的道產生了各項法度,法就像繩墨辨明曲直一樣決定著事物的成敗得失。

因此既然制定了各項法度就不可違犯,法度一旦設立便不可廢弛。

所以說如果能夠以繩墨法度自正,然後就可以識天下萬物之理而不會迷惑。

道體虛空無形,寂靜深遠,萬物賴之以生。

人一降生便有患害隨之,這是因為人的本性中存在著欲一望 且這種欲一望 永無止境。

人生則好妄動,妄動必有患害。

具體表現在不能相識而動,甚至還逆時而動。

妄動必然妄舉事,舉事則患害隨之,具體表現在行事違逆事理或舉事不量力而行,甚至行事不知功用何在。

凡人舉事必有言說,有言說即有患害,具體表現在言無征而爽信或口出大言不知尊敬他人,或者明明做不到的事卻稱能做到,或言過其實浮誇,或力所不及卻揚言力量大有餘。

宇宙萬物萬事都生於道,其死生成敗都是由道決定的。

禍福同出一門,人們卻不知道它們產生的原因。

要想明白死生、成敗、禍福的道理,只有依靠道了。

依靠道,就能把握所出現的細微事物的形和名,形和名的觀念一旦確立,那麼是非黑白的分界也是隨之確定了。

所以懂得大道的人示範天下的便是變通而不固執,功成而不依賴它,順時而動不妄為,處事公正不以私意。

因此天下之事便可以在形名確立、名實相符的情況下自然而然地得到治理。

各項法令制度都已確立,官職都已建置,那麼天下萬物就都在正道中了。

心胸廣闊,能包容一切的人是精明的,最為精明的人總能建立功業。

遵循正道的人總能達到因時而靜的最高境界(至靜),至靜的人就是聖人。

大公無私的人總是睿智的,至智的人可以成為天下所取法的榜樣。

如果用法度來審定是非,並且參照自然、社會的必然規律,那麼天下之事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證驗了。

事物繁多,多得如同倉中的粟米,然而法律制度一一設置具備了,那麼再隱秘微妙的東西也無法逃脫。

所以說法度已經具備了,所有事都可以得到有效的監督和治理。

斷絕了的世祀會重新接續,滅亡了的國家會重新出現,誰能知道其中的奧秘呢?衰敗的國家又變得興盛了,禍事又變成了福事,誰能知道其中的究竟呢?只要反求於道,便可以懂得上述禍福、死生、存亡等產生的原因了。

應付事物變化的方法在於掌握平衡和適度,輕重不當,便是失道。

天地之間存在著永恆的規律,天下百姓各自從事著自己的本職,貴賤高低也都有它們確定的位置,使用下臣有確定的方法,統治百姓有既定的守則。

四季更迭、晝夜一交一 替,榮枯變換、柔剛轉化便是天地間所存在的固有規律。

男耕女織便是老百姓所從事的固定工作。

有才德和無才德的人不能處於同等的地位,就是貴賤都有它們確立的位置。

選任官吏時,職位的高低要與他們的能力相符,這便是使用下臣的確定方法。

去私門而行公道,這是統治人民的既定守則。

如果一旦出現了不正常或超越了常規的事情,就要相應地採取非常規的手段加以控制。

而治理國家所使用的常規和特殊方法是因事而施的,明白了這一點,那麼判定事物時也就不會發生偏頗了。

事物無論鉅細大小都有它們各自存在的理由,而逆順死生等一切情況的發生都是由事物本身的性質決定的;根據性質就可以準確界定事物的名稱和概念了,因而也就可以對該事物做出正確處理。

聖人不但能體悟自然運行的規律,還能瞭解君道和臣道所應存在的分界,又能詳察萬物發生及終結的內在原因,然而卻從不以天地萬物的主宰自居,所以他能深遠廣泛的體悟萬事萬物,並成為天下的楷模。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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