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四經
《十大經》篇 本伐
原文
諸庫臧(藏)兵之國,皆有兵道。
世兵道三,有為利者,有為義者,有為忿者。
所胃(謂)為利者,見□□□饑,國家不暇,上下不當,舉兵而□之,唯(雖)無大利,亦無大害焉。
所胃(謂)為義者,伐亂禁暴,起賢廢不宵。
所胃(謂)義也,□者,眾之所死也。
是故以一國?(攻)天下,萬乘(之)主□□希自此時始,鮮能冬(終)之,非心之恆也,窮而反矣。
所胃(謂)行忿者,心唯忿,不能徒怒。
怒必有為也,成功而無以求也,即兼始逆矣。
非道也,道之行也,由不得巳。
由不得巳,則無窮。
故□者,?也。
禁者,使者也。
是以方行不留。
譯文
蓄兵征戰的國家,都有自己不同的用兵原則。
這些用兵的原則歸納起來有三類:有為謀利而征戰的,有為道義而征戰的,有為逞洩憤怒而征戰的。
所謂為了謀圖利益而征戰的,是指在別的國家正逢荒年,國家不安定,君臣上下又不和睦的情況下,而乘機發兵去誅伐。
這種原則指導下的用兵結果,雖然並不能獲得什麼大的利益,然而也不會有什麼大的災害。
所謂為正議而征戰的含義,便是為討伐他國的叛亂和禁止君主的暴行而出兵,這是正義之戰。
為正義而戰,人們都會為之獻身的。
因此以一國的力量去功伐天下的叛亂和暴虐,超級大國的君主在兼併他國時最初都是打著正義的旗號,但很少有能把為了正義而征戰的原則貫徹到底的;如果沒有持之以恆的決心去為正義而戰,就會最終得到相反的結果。
所謂為了逞洩私憤而發動戰爭的,說的是內心如果懷有憤怒,就不會僅僅是憤怒而已,它一定會由內心之怒而外化為戰爭。
這種戰爭不會取得成功,這是因為這種兼併戰爭一開始就是違背常理的,這是不符合用兵之道的。
用兵之道,是出於不得已。
因為出於不得已,所以用兵就會成功而不會有困窮的時候。
因此用兵的具體策略優勢就應該採用通過退卻讓地而更好地進攻奪取;通過對軍隊的刑罰立禁而更好地以慶賞促使其立功。
做到了這些,揮師出征,就可以暢行無阻。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