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三百十九回 探寡媳老婦哭監奉來文賢令押解
卻說顏太太聽罷道:「你卻是一番憐一愛一媳婦的好意,我可不能自主。
是否能令你前去,須要問老爺。
你在這裡等一會兒。
我叫人去與老爺說。」
因即喊了一個僕婦,使他去顏縣令那裡告知。
那知顏縣令早已藏在附近處所,聽得清楚。
僕婦走到顏縣令面前,就將顏太太使他前來的話,說了一遍。
顏縣令也是允許。
那僕婦來說明,王氏便千恩萬謝,告退出去。
這裡顏縣令與顏太太又議論一番。
顏縣令又道:「吳氏這身孕,據王氏所說,雖然的確無疑;惟恐案結之後,吳氏分娩之時,楊氏族中不免又有一番議論。
必得想個法兒,此時代他預先留下地步,以杜將來人之多言才好。
且待我慢慢想來,再作計議便了。」
顏太太在旁也極稱是。
不表顏縣令處處留心,矜孤恤寡。
且說王氏出了縣衙,先去會著楊士興,將以上的話告訴一遍,楊士興也無話說。
王氏便往押所而來,到了門口,並無阻擋。
原來顏縣令已著人招呼過了。
王氏一直進去,見了媳婦,便想起兒子,好不悲慘。
又見媳婦那種情形,更加傷感不已。
吳氏一見婆婆進來,止不住抱頭痛哭,道:「一娘一呀!莫非是與你不孝媳婦,夢中相見吧!你媳婦累得你兒子送了一性一命,我是百身莫贖。
但是你老人家偌大年紀,將來依靠何人早晚侍奉?媳婦已是不孝,還累及我的親一娘一到此看我,你媳婦更加有罪了。」
自己說了一遍。
王氏見他如此,本來有一肚皮話,要與媳婦談談,因此反而一句說不出來,只是相對而哭。
姑媳二人正在哭得難解難分,忽然走進一禁卒,向王氏喝道:「你這老太婆好不知進退!你雖然是奉了太爺之命,到此看你媳婦,可知道這是什麼地方,怎容得你兩個人這樣地哭起來?你進來時候兒也久了,還不給我快些兒出去嗎?」
一疊連聲趕王氏出去。
王氏被禁卒這一陣大喝,更是有話不能說了。
還是吳氏在旁,帶著哭向禁卒哀告道:「公差爺!且不必動怒,讓我婆婆與奴家稍談片刻,隨當請我婆婆送些茶錢敬與公差爺笑納便了。」
那禁卒聽了這番話,因故意說道:「不因為你婆媳兩個這般苦惱,那裡容得你進來?既是如此相商,你們有什麼話,可趕緊兒講完了出去。」
王氏連連答應道:「多謝公差爺,我說完了話便出去的。」
那禁卒說著,也就走了出去。
王氏才搶進一步,向吳氏耳畔低聲問道:「為一娘一的昨日被縣令太太喊進去告訴我,說是你近日嘔吐時作,不思飲食。
此間看管的人,報與縣太爺知道。
縣太爺即命醫生代你診治。
後來據醫生說,你不是病,是恭喜了,才有一個多月。
因此縣太爺便疑惑起來,使縣令太太將我喊進去問。
為一娘一的已代你說明白了。
我聽見這句話,所以不放心,好容易求了太太,轉求縣太爺,才准我到此看你。
我的兒,為一娘一的記得你那月事,不是我大富回來的前三日嗎?我兒你可實告訴了我,好使我放心。」
吳氏聽了這句話,不覺面紅過耳,羞愧難勝。
因道:「這總是你媳婦作的孽,你老人家還問它作什麼呢?無論是與否,好在你媳婦打定主意,只等縣太爺判明你兒子如何中毒身死,我便隨你兒子去了。
只不過可憐一娘一日後無人侍奉,亦說不得這句話了。
何必生在世間,被人家恥笑,連父母翁姑都不能兼顧,問什麼別的事呢?」
王氏聽了這番話,卻是一悲一喜。
喜的是兒子雖死,現在媳婦已有身孕。
將來還可生個遺腹子孤兒,傳宗接代;悲的是媳婦負屈含冤,口口聲聲皆是要死,因此又不免流了許多眼淚。
因道:「我兒,你的心我已明白,聽說縣太爺已詳報出去。
好在縣太爺是個最清不過的青天,將來不致使你含冤負屈。
就是為一娘一的,現在已深自懊悔,大不該聽信人言。
為今之計,我兒既有了身孕,更見我兒子死得苦。
可憐為一娘一的,將來無人侍奉。
能得托祖宗保佑,你日後生個遺腹子,一來為我家傳宗接代,二來為一娘一的,也可有人侍奉。
我的兒,你切切不可存那尋死的心。
我兒子已死,這已是挽回不來的了;你若再死去,使為一娘一的尚有什麼指望呢?勸你好好地保養,不要糟踏了身一子,等事結之後,就可回家,雖說不能如兒子在日一家一團一聚,到底也算骨肉重圓。
我的兒,聽為一娘一的話是不錯的。
我也不能與你多談了,過兩日再進來看你吧!」王氏說了這番話,吳氏也無他言,只說了一句:「一娘一呀!怎怪得你老人家?這皆是你不孝的媳婦命苦,帶累了楊氏一家。
你老人家也可早些出去吧,免得那班人再囉嗦。」
說著,又催了兩次。
王氏無奈,只得別了媳婦,含一著兩眼的淚,悻悻而去。
吳氏見婆婆已去,自己又暗恨了一回,哭泣了一回,暫且按下。
再說顏縣令這日接到施公來文,令他將楊懷仁控告侄孫媳謀害親夫一案,即率原、被告,人證、一屍一屬、一屍一親,及犯婦母家人等,一併解往淮安,聽候親提訊問。
當下顏縣令即刻備了申文,報起解日期,交來人帶回呈繳。
一面將原、被告,一屍一親,以及吳氏之父吳有德,一併傳齊,即日押解前往。
當下顏縣令又封了兩隻船,一隻是自己坐的,一隻是給原、被告人等及差役坐的。
這日押解動身,開船而去。
卻好順風,不過一日時光,已抵淮安城下,將船停泊。
當即飭差先將楊吳氏、楊懷仁押解進城,分別寄交山陽縣寓羈禁;其一屍一屬人等,亦著來差妥為看管,聽候提訊。
顏縣令這才上岸,坐轎進城,先到漕督衙門稟見。
當有漕轅巡捕官稟報進去。
施公聞說原、被告、人證,俱已由阜寧縣解來,現在轅門候示,當即傳見。
巡捕官傳諭出來,顏縣令即便趨進。
一見了施公,請安已畢,站立一旁。
施公命他坐下,有人獻了茶。
顏縣令稟道:「卑職自奉大人親提的公事,已將楊懷仁、楊吳氏原、被告,人證,俱已解到,現在寄交山陽縣,分別羈押聽大人明斷!」施公道:「據貴縣來文詳訴各節,足見貴縣慎重民命,欽佩之至。
現已解到,候本部堂明日午堂親訊便了。」
欲知如何審出實情,且看下回分解。
分類:古典俠義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