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通俗演義
第四十一回 奉使命率軍征交趾 蒙慈恩減罪謫黃州
第四十一回奉使命率軍征交趾蒙慈恩減罪謫黃州
卻說交趾自黎桓篡國,翦滅丁氏世祚,宋廷不遑討罪,竟將錯便錯,封桓為交趾郡王。
應第十五回。
桓死,子龍鉞嗣,龍鉞弟龍廷,殺兄自立,入貢宋廷,宋仍封他為王,且賜名至忠。
不有兄弟,何有君臣?既而交州大校李公蘊,又弒了龍廷,遣使入貢,依然受宋封冊,嗣復晉封南平王。
公蘊傳子德政,德政傳子日尊,均襲南平王原爵。
日尊又傳子乾德,神宗封他為郡王,乾德修貢如故。
適章惇收峒蠻,熊本平瀘夷,王韶又克河州,邊功迭著,恩賞從隆,於是知邕州蕭注,也艷羨起來,居然欲南平交趾,獻策徼功。
及神宗召他入問,他又一味支吾,說不出甚麼方法。
徒知迎一合,有何良策?偏度支判官沈起,大言不慚,竟視南交為囊中物。
硬要來出風頭。
神宗以為有才,便命他出知桂州。
起既抵任,遣使入溪峒募集土丁,編為保伍,令出屯廣南,派設指揮二十員,分督部眾,又在融州強置城寨,殺交人千數。
交趾王乾德,奉表陳訴,神宗也覺無理可說,只好歸咎沈起,把他罷職,另調知處州劉彝,往代起任。
彝到桂州,雖奏罷廣南屯兵,恰仍遣槍杖手,分戍邊隘。
復聽偏校言論,大造戈船,似乎有立平南交的意思。
交人入境互市,被他拒絕,又沿途派置巡邏,不准交趾通表,一蟹不如一蟹。
於是交人一大憤,竟分三道入寇;一自廣府,一自欽州,一自崑崙關,連陷欽、濂二州,殺死土丁八千人。
宋廷接到邊警,把彝除名,並再貶沈起,安置郢州。
初則所用非人,致啟邊釁,繼則後先加罰,益張寇焰,是謂一誤再誤。
交人不肯罷手,竟入一逼一邕州。
知州蘇緘,悉力拒守,一面向各處乞援,哪知附近州吏,統是一班行一屍一走肉的人物,袖手旁觀,坐聽成敗,緘雖日夕抵禦,究竟寡不敵眾,看看糧竭矢窮,料已不能再守,乃命家屬三十六人,先行自盡,一一埋置坎中,然後縱火自一焚。
城中兵民,感緘忠義,無一降寇,至交人攻入,所有城內五萬八千餘人,被交人屠戮殆盡。
這都是沈、劉二人所害。
這一番失敗,非同小可,神宗得了消息,不勝驚悼,有詔贈緘奉國節度使,賜謚忠勇,授天章閣待制趙契為招討使,宦官領嘉州防禦使李憲為副,往討交趾。
契與憲議事不合,因上言:「憲系內侍,不便掌兵,請另行簡命!」神宗乃召契入問道:「李憲既不便偕行,由卿另舉一人便了。」
契對道:「據臣愚見,莫如宣徽使郭逵,他熟識邊情,定能勝任。
臣才不及逵,伏乞命逵為使。
臣願為副!」頗能讓賢。
神宗准奏,改易詔命。
及郭逵陛辭,請調鄜延、河東舊吏士,隨軍南下,亦奉諭照允,並賜宴便殿,特給中軍旗章劍甲,借示威一寵一。
逵申謝即行,與趙契一同前往。
會交人露布,傳達汴都,略言:「中國遂行新法,大擾民生,因特地出兵,來相救濟」等語。
王安石見了很是恚怒,至親草敕牘,極力詆斥,且令郭逵檄諭占城、占臘即真臘國。
二國,夾擊交州。
逵率軍行至長沙,依令馳檄,並遣裨將往攻欽廉,自與契西向進發,將至富良江,接到欽廉捷報,兩州已克復了。
逵乘勢進兵,到了江邊,遙見敵艦紛至,帆檣如林,艦中滿載兵甲,來勢甚銳,倒不禁疑慮起來。
當下與趙契商議道:「南蠻狡悍,鼓銳前來,急切難與爭鋒,看來我軍是不能速渡哩,應如何設法,方可破敵?」
契答道:「不如先造攻具,毀壞蠻船,再出奇兵逆擊,無慮不勝。」
逵欣然道:「就照此辦理罷!請君督行便是。」
契唯唯而出,即分遣將吏,登山伐木,製成機械,運至江濱,用石發機,拋擊如雨。
蠻船未曾預防,遭此一擊,統害得帆折檣摧,七顛八倒。
契已備著大筏,選銳卒萬人,乘筏急攻,交人正慮船破,修補不及,怎禁得宋軍駛至,亂砍亂剁,霎時間各船大亂,紛紛潰散。
偽太子洪真,尚擬勒兵截殺,親登船樓,指揮左右,不料一箭飛來,正中要害,當即墮船斃命。
蛇無頭不行,兵無主越亂,大家逃命要緊,除晦氣的蠻兵,殺死溺死,其餘都奔回交州去了。
宋軍奪住戰船數十艘,斬首數千級,各返報軍門,獻功陳績。
契一一記錄,轉達郭逵。
逵飛章告捷,又與契面商道:「此次戰勝,賊應喪膽,正好乘勢入攻,無如我軍遠來,觸犯煙瘴,非死即病,昨由我派吏查核,我軍本有八萬名,現已死亡逾萬,有一半也是病疫,這卻如何是好哩?」
趙契道:「既如此,且緩渡富良江,就在江北略地,借此示威。
若李乾德肯來謝罪,我等就得休便休罷!」逵點首道:「我也這般想呢。」
乃勒兵不渡,只分兵略定廣源州、門州、思一浪一州、蘇茂州及桄榔縣。
李乾德卻也震懼,遣使奉表,詣軍門納款。
郭逵、趙契遂與來使議和,班師還朝。
廷臣又相率稱賀,神宗諭改廣源州為順州,赦乾德罪,復治沈起、劉彝開釁罪狀,安置隨、秀二州。
討好反跌一交,我替二人呼枉。
既而乾德遣使來貢,並歸所掠兵民,廷議以乾德悔罪投誠,賜還順州,尋復還他二州六縣,交趾算不復叛了。
他本無叛意,因激之使成,誰生厲階,枉死若干兵士?
交事就緒,王安石也即罷相。
原來呂惠卿既出知陳州,王雱尚欲傾害,事被惠卿所聞,即上訟安石方命矯令,罔上要君,並及雱構陷情狀。
神宗取示安石,安石為子辯誣,及退歸問雱,雱卻並不抵賴,且言必致死惠卿,方能洩恨。
頓時父子相爭,惹起一場口角。
雱盛年負氣,鬱鬱成疾,背上陡生巨疽,竟爾絕命。
安石又悲不自勝,屢請解職。
御史中丞鄧綰,恐安石一去,自己失勢,力請慰留安石,賜第京師。
神宗心滋不悅,轉語安石。
安石頗揣知上意,即還奏道:「綰為國司直,乃為宰臣乞恩,大傷國體,應聲罪遠斥為是。」
神宗遂責綰論事薦人,不循守分,斥知虢州。
可為逢迎者鑒。
看官!試想鄧綰是安石心腹,安石指斥鄧綰罪狀,明明是嘗試神宗,可巧弄假成真,教安石如何過得下去?當下申請辭職,神宗亦即允奏,以使相判江寧府,尋改集禧觀使。
安石既退處金陵,往往寫「福建子」三字。
福建子是指呂惠卿,或竟直言呂惠卿誤我。
惠卿再訐告安石,附陳安石私書,有無使上知,及勿令齊年知等語。
神宗察知齊年二字,系指馮京一人,京與安石同年,自神宗覽到此書,方以京為賢,召知樞密院事。
復因安石女夫吳充,素來中立,不附安石,特擢為同平章事。
王雱亦由參政同升。
充乃乞召司馬光、呂公著、韓維及薦孫覺、李常、程顥等數十人。
神宗乃召呂公著知樞密院事,復進程顥判武學。
顥自扶溝縣入京,任事數日,即由李定何正臣,劾他學術迂闊,趨向僻異,神宗又疑惑起來,竟命顥仍還原官。
呂公著上疏諫阻,竟不得請。
且擢用御史中丞蔡確為參政,蔡確由安石薦用,得任監察御史,初時很諂事安石,至安石罷相,他即追論安石過失,示不相同,即此一端,已見一陰一險。
並排去知制誥熊本,中丞鄧潤甫,御史上官均,自己遂得代任御史中丞。
神宗反加信任,竟命為參政。
士大夫交口叱罵,確反自喜得計。
吳充欲稍革新法,他又說是蕭規曹隨,宜遵前制,因此各種新法,仍舊履行。
既論王安石,復勸吳充遵行新法,反覆無常,一至於此。
會中丞李定御史舒亶,劾奏知湖州蘇軾怨謗君父,交通戚里,有詔逮軾入都,下付台獄。
看官道蘇軾如何得罪?由小子約略敘明。
軾自杭徙徐,良徐徙湖,平居無事,每藉著吟詠,譏諷朝政,嘗詠青苗云:「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
詠課吏云:「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終無術。」
詠水利云:「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
詠鹽禁云:「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
數詩傳誦一時。
李定舒亶,因借端進讒,坐他誹謗不敬的罪名,竟欲置諸死地。
適太皇太后不豫,由神宗入問慈安,太皇太后道:「蘇軾兄弟,初入制科,仁宗皇帝嘗欣慰道,吾為子孫得兩宰相。
今聞逮軾下獄,莫非由仇人中傷麼?且文人詠詩,本是恆情,若必一毛一舉細故,羅織成罪,亦非人君慎獄憐才的道理,應熟察為是。」
神宗聞言,總算唯唯受教。
及退,復得吳充奏章,為軾力辯,乃不忍加軾死罪,擬從末減。
既而同修起居注王安禮,復從旁入諫道:「自古以來,寬仁大度的主子,不以言語罪人,軾具有文才,自謂爵祿可以立致,今碌碌如此,不無怨望,所以托為諷詠,自寫牢一騷一,一旦逮獄加罪,恐後世謂陛下不能容才呢!」神宗道:「朕固不欲深譴,當為卿貰他罪名。
但軾已激成眾怒,恐卿為軾辯,他人反欲害卿,願卿勿漏言,朕即有後命。」
生殺大權,一操一諸君相之手,何憚何忌,乃戒他勿洩耶?同平章事王雱,聞神宗有赦軾意,又舉軾詠檜詩,有「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二語,遂說他確係不臣,非嚴譴不足示懲。
神宗道:「軾自詠檜,何預朕事?卿等勿再吹一毛一索瘢哩。」
文字不謹,禍足殺身,幸神宗尚有一隙之明,軾乃得僥倖不死。
舒亶又奏稱駙馬都尉王詵輩,與軾交通聲氣,居然朋比。
還有司馬光、張方平、范鎮、陳襄、劉摯等,托名老成正士,實與軾等同一舉動,隱相聯絡,均非嚴懲不可。
神宗不從,但謫軾為黃州一團一練副使,本州安置。
軾弟轍及王詵,皆連坐落職。
張方平、司馬光、范鎮等二十二人懼罰銅。
先是軾被逮入都,親朋皆與軾絕交,未聞過視。
至道出廣陵,獨有知揚州鮮於侁,親自往見。
台吏不許通問,侁乃歎息而去。
揚州屬吏,勸侁道:「公與軾相知有素,所有往來文字書牘,宜悉毀勿留,否則恐遭延累,後且得罪。」
侁慨然道:「欺君負友,侁不忍為,若因忠義獲譴,後世自有定評,侁亦未嘗畏怯呢。」
至是侁竟坐貶,黜令主管西京御史台。
軾出獄赴黃州,豪曠不異往日,嘗手執竹杖,足踏芒鞋,與田父野老,優遊山水間。
且就東坡築室自居,因自號東坡居士。
每有宴集,笑談不倦,或且醉墨淋一漓,隨吟隨書。
人有所乞,絕無吝色。
就是供侍的營一妓一,索題索書,無不立應,因此文名益盛。
神宗以軾多才,擬再起用,終為王珪等所阻。
一日視朝,語王珪、蔡確道:「國史關係,至為重大,應一召蘇軾入京,令他纂成,方見潤色。」
珪答道:「軾有重罪,不宜再召。」
神宗道:「軾不宜召,且用曾鞏。」
乃命鞏充史館修撰。
鞏進太祖總論,神宗意尚未愜,遂手詔移軾汝州。
詔中有「蘇軾黜居思咎,閱歲滋深,人才實難,不忍終棄」等語。
軾受詔後,上書自陳貧士饑寒,惟有薄田數畝,坐落常州,乞恩准徙常,賜臣餘年云云。
神宗即日報可,軾乃至常州居住。
這是後話。
且說神宗在位十年,俱號熙寧,至十一年間,改為元豐元年。
蘇軾被謫,乃是元豐二年間事。
補敘歲序。
未幾,宮中即遇大喪,太皇太后曹氏,升遐而去,有司援劉後故例,擬定尊謚,乃是慈聖光獻四字。
神宗素具孝思,服事太皇太后,無不曲意承歡,太皇太后亦慈一愛一性一成,聞退朝稍晚,必親至屏扆間候矚,或且持膳餉帝,因此始終歡洽,毫無間言。
舊例外家男子,不得入謁,太皇太后有弟曹佾,曾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神宗常入白太皇太后,可使入見。
太皇太后道:「我朝宗法,怎敢有違?且我弟得躋貴顯,已屬逾分,所有國政,不應令他干涉,亦不准令他入宮。」
密示防閒,確是良法。
神宗受教而退。
及太皇太后違豫,乃由神宗申稟,得引佾入謁,談未數語,神宗先起,擬暫行退出,俾佾得略跡言情。
不意太皇太后已語佾道:「此處非汝所得久留,應隨帝出去!」這兩語不但使佾伸舌,連神宗聽著,也為竦然。
至太皇太后病劇,神宗侍疾寢門,衣不解一帶,竟至匝旬。
太皇太后崩,神宗哀慕逾恆,幾至毀瘠。
一慈一孝,也可算作宋史的光榮了。
特筆從長。
嗣復推恩曹氏,進佾中書令,官家屬四十餘人,其間不無過濫,但為報本起見,不必苛議。
力重孝字。
況且曹佾有官無權,終身不聞侈汰,這也由曹氏一門猶知秉禮,所以除賢後外,尚有這賢子弟呢。
極褒曹氏。
元豐三年,神宗擬改定官制,飭中書置局修訂,命翰林學士張璪,樞密副承旨張誠一,主領局事。
先是宋初官制,多承唐舊,但亦間有異同。
三師太師、太傅、太保。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不常置,以同平章事為宰相,另置參知政事為副,中書門下,並列於外。
別在禁中設置中書,與樞密院對持文武二一柄一,號為二府。
天下財賦,悉隸三司。
所有糾彈等事,仍屬御史台掌管。
他如三省、尚書令、侍中、中書令。
六部、吏、戶、禮、兵、刑、工。
九寺、太常、宗正、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大府。
六監國子、少府、將作、軍器、都水、司天。
等,往往由他官兼攝,不設專官。
草詔屬知制誥及翰林學士兩職。
知制誥掌外制,翰林學士掌內制,號為兩制。
修史屬三館,便是昭文館、史館、集賢院。
首相嘗充昭文館大學士,次相或充集賢院大學士。
有時設置三相,即分領三館。
館中各員,多稱學士,必試而後命。
一經此職,遂號名流。
又有殿閣等官,亦分大學士及學士名稱,惟概無定員,大半由他官兼領虛名。
前文未嘗敘明官制,此段原不可少。
自經兩張改訂後,凡舊有虛銜,一律罷去,雜取唐、宋成規,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將仕郎,分二十四階,如領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等名,改為開府儀同三司,領左右僕射,改為特進,以下遞易有差。
換湯不換藥,濟甚麼事?神宗以新官制將行,砍兼用新舊二派,嘗語輔臣道:「御史大夫一職,非用司馬光不可。」
時吳充已罷,惟王珪、蔡確兩人,相顧失色。
原來神宗時代,朝右分新舊兩一黨一,新一黨一以王安石為首領,珪與確等,統傳安石衣缽,與舊一黨一積不相容。
舊一黨一便是富弼、文彥博等一班老成,司馬光亦居要領,還有研究道學諸儒,也是主張守舊,與司馬光等政論相同。
道學一派,由胡瑗、周敦頤開宗。
胡瑗,泰州人,字翼之,湛深經學,范仲淹曾聘為蘇州教授,令諸子從學,知湖州滕宗諒,亦聘為教授,嘗立經義治事二齋,注重實學。
嘉祐中,擢為太子中允,與孫復同為國子監直講。
嗣因老疾致仕,還家旋歿,世稱孫復為泰山先生,胡瑗為安定先生。
周敦頤,濂溪人,字茂叔,歷任縣令州佐,所至有治績,平素一愛一蓮,因居蓮花峰下。
南安通判程珦,與瑗交好,令二子顥、頤受業,顥嘗謂吾見濂溪先生,得吟風弄月以歸,幾有吾與點也的樂趣,熙寧六年病歿。
同時有河南人邵雍,字堯夫,苦學成名,尤一精一易理,宋廷屢征不至。
程顥曾與雍議論數日,歎為內聖外王的學問。
但一性一甘恬退,自名居室曰「安樂窩」。
熙寧十年逝世,後來追諡康節。
至若橫渠先生張載,字子厚,前文亦已提及,一出為官,見新法不善,即托疾歸家,著有《正蒙》、《西銘》等書,廣談一性一理,與邵雍同歲病終。
這數人多反對新一黨一,所以屏跡終身。
二程兄弟,實得真傳,敘入此段,志道學諸儒之緣起。
且與司馬光友善。
王珪恐司馬光起用,舊派將連類同升,故與蔡確同一驚惶。
及退朝後,珪尚怏怏不樂,那蔡確默籌一番,竟不禁大笑道:「有了有了!」一奸一狀如繪。
正是:
畢竟儉人多譎智,全憑巧計作安排。
欲知蔡確的妙策,請看下回便知。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