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三百零一回 訊家屬追究行蹤緝強梁購覓眼線
話說胡縣令見溫球逃脫,不知去向,急得沒法,只得將他的家小一併拿入縣衙,莊房封鎖起來,候緝到正凶,再行發落。
次日即提出梁世和一家四口,又將梁玉貞並捉拿的原差,由桃源縣親身押解淮安,聽候審問。
不日已到,將一干人犯,先行寄入山陽縣監。
然後,計全、何路通見了施公,將上項的事稟了一遍。
施公點頭。
接著桃源縣胡維世也來稟見。
施公當即傳見。
胡維世給施公行了禮,站立一旁。
施公命他坐下。
當下問道:「溫球控告梁世和通同大盜一案,貴縣可曾訪查明白,究竟有無證據呢?」
胡縣令道:「卑職該死。
總是卑職一時糊塗,致屈好人下獄。」
施公道:「貴縣即為朝廷命官,本縣境內出此等強徒惡霸,應該早為懲辦,除暴安良。
即使力有未逮,也應該申詳大府,併力合拿才是道理。
為什麼通同作一弊,誣害良民,但聽一面之詞,便陷害他一家五口。
這是有人告到本部堂這裡;倘若無人出首,這梁氏一家五口,就屈死貴縣手裡了。
現在溫球又復逃脫,貴縣一定知他的蹤跡。
仍煩貴縣十日內,將溫球獲到,本部堂或看貴縣一官非易,從輕懲處。
倘再怙惡不悛,袒護惡霸,本部堂斷不輕恕。
那時,貴縣可不要怨本部堂鐵面無私!姑候明日訊明原、被告人等,貴縣便請回衙,趕緊緝獲溫球到案。」
胡縣令聽了這話,哪敢強辯?只得請了安,告退出去。
次日施公升堂,先傳原告陳仁壽問了一遍,即將梁世和夫婦父子提來。
梁世和夫婦跪在下面,又將前情申訴了一遍。
施公又命將梁玉貞帶上。
玉貞跪下,先磕了一個頭。
施公問道:「陳仁壽是你何人?」
玉貞道:「是小女子表兄。
自幼經父母憑媒說合許字,尚未過門。」
施公道:「溫球將你搶去,你曾被一逼一過嗎?」
玉貞道:「小女子也曾被一逼一兩次,後因小女子驚嚇成疾,又虧溫一家一一個姓劉的老僕婦多方防護,所幸小女子未被污。」
施公道:「這還是你的造化。
但是溫球究竟為著何事,誣害你父母兄弟?可知道嗎?」
梁玉貞又將前情申訴一遍。
施公命他退下去,帶桃源縣原差。
下面答應,將兩原差帶上。
施公問道:「你們是去捉梁世和一家四口的嗎?」
那原差道:「是小的奉了縣太爺之命去捉的。」
施公道:「你兩個喚作什麼名字?」
兩個原差回道:「小的名喚吳能。」
「小的名喚張淦。」
施公又問道:「你等前去梁家的時節,可曾見有強盜在他家嗎?」
吳能道:「小的未曾看見。」
又問張淦道:「你曾看見嗎?」
張淦道:「小的也未曾看見。」
施公又問道:「可拿著他真憑實據嗎?」
原差道:「也不曾拿著。」
施公道:「你等說不曾見他家窩留大盜,又不曾拿著實據,你等怎麼就將梁世和一家四口拿去呢?」
吳能道:「小的這日在班房閒坐,忽見溫大爺家有個小使喚作扣子,來喚小的趕緊前去,說是他家大爺有要緊的話說。
小的不知何事,就隨著扣子去了。
到了溫一家一寨,溫大爺就向小的說道:『你們這兩個月內,鬧的盜案是不少了,一件皆不曾破案。
老實告訴你,現在梁世和家窩藏大盜。
說不定這些案內,就有他家窩藏的人。
你只須將梁世和一家拿到縣裡,請官嚴訊一堂,就可以明白了。
』小的聽說,便問他道:『溫大爺,你老如何知道呢?』溫大爺說的是他親眼看見:某日有個山西人,實在形跡可疑,在他家住了兩日才走的。
小的聽說,就回去稟知。
本官聽了這話,當時就加差張淦同小的一同前去梁家,將世和夫婦父子四人,一併解到縣裡。
經本官訊了一堂。
怎奈梁世和堅不承招。
本官只得監禁,以待復訊,徹底究根。
好知他竟是個好人,那溫球竟是個萬惡一奸一刁的賊子!不但小的為他所累,連本縣太爺也因他受累不淺了。」
施公道:「你曾得溫球賄賂嗎?」
吳能道:「委實不敢受賄。」
施公聽說,忽將驚堂木一拍,怒聲喝道:「爾等還敢隱瞞?本部堂早已訪知其事。
若不用刑,爾等如何肯招?拖下去從重拷打!」手下一聲答應,將吳能、張淦兩個拖翻,重重地打了四十大板。
施公喝叫:「住了!本部堂問你,究竟受了多少賄賂?」
張淦被打不過,只得招道:「溫球先送了二十兩銀子,叫吳能將這件事辦妥,隨後再為酬謝。
吳能嫌少,溫球又加了十兩,共計三十兩。
分小的五兩,他得了二十五兩。
當由吳能進去稟明了本官,立刻就同小的前去捉拿了。」
施公聽說,又喝令將吳能打了四十,吳能受打不過,也只得一一招出。
施公又命提溫球妻子周氏。
溫周氏提取,跪到下面。
施公問道:「爾夫誣害良民,搶劫婦女,平時強霸一方,你可知道嗎?」
周氏道:「小婦人也曾勸過幾次,怎奈丈夫總不相信。
前者誣害梁世和,小婦人實在毫無知覺,就是梁玉貞被丈夫搶回,小婦人也不知道。
求大人明察。」
施公道:「你果實不知?本部堂問你,怎麼膽敢將你丈夫放走呢?」
周氏道:「大人的明鑒。
若謂小夫人暗地將丈夫放走,這可實在冤枉了。
那時小夫人已嚇得幾乎要死,自身還愁保不住,何暇再顧及丈夫?後來大人派去那兩位老爺,追問小夫人的丈夫所在,小夫人還指著他去尋。
怎奈沒有尋出,那兩位老爺又再三一逼一問,小夫人被一逼一不過,只得隨口應道是逃走了,其實真不曉得。」
施公聽了怒道:「好個刁婦!你在莊上已經對本部堂委員說過:你丈夫是趁胡知縣暫離爾莊上那個時節逃走的。
爾現在說『實不知道』,足見平時助夫為虐!拖下去先給他掌嘴四十,問他可招也不招。
如若不招,再給他拶起來問。」
手下答應一聲,即刻將周氏扭轉面孔,一五一十打了四十,只打得周氏哭叫連天,哀哀求道:「小婦人願招!」施公命手下住了,便又問道:「你丈夫究竟逃往何處?你可快快從實招來。
再若有半字虛言,定即拶起再問!」周氏道:「丈夫逃往何方,小婦人委實不知真切。
但知丈夫從前有個習武藝的師父,是個和尚,是什麼聚夾峰。
或者此次就逃往他師父那裡,也未可料。
這就是小婦人真實口供,其餘就將小婦人拶死了,也不知道。」
施公聽說,便問黃天霸道:「你可知道這聚夾峰在什麼地方?」
天霸回稱:「不知。」
施公也不追問,又將胡知縣傳上堂來,將各人的口供,先與他看了一回。
胡縣令已嚇得魂不附體。
施公便予了限期,著他購線在限內緝獲溫球到案。
如逾限未獲,定即一併嚴加處治。
又令梁世和等,安分守業。
吳能、張淦及溫周氏,一併著桃源帶回監禁,候再提訊。
胡縣令唯唯退下。
施公亦退堂。
不知如何捉拿溫球,且看下回分解。
分類:古典俠義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