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書白話文》劉師知傳:其家世代為寒族,祖父劉奚之,為齊晉安王諮議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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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白話文》劉師知傳

陳書白話文

劉師知傳

劉師知,沛國相人。

其家世代為寒族,祖父劉奚之,為齊晉安王諮議參軍、淮南太守,劉奚之善於治政,齊武帝親手寫詔多次褒賞他。

父親劉景彥,為梁尚書左丞、司農卿。

劉師知好學,有當世之才。

他博覽典籍,工於寫文章,通曉儀禮,朝廷掌故,大多詳悉,在梁朝劉師知任王府參軍。

紹泰初年,高祖輔佐朝政,任劉師知為中書舍人,掌管詔誥。

那時戰亂之後,禮儀大多散失,高祖任丞相以及加九錫連同受禪,所有的禮節制度都由劉師知制定。

高祖受天命即位,劉師知仍任舍人。

師知天一性一隨便,與周圍的人多不合,雖職位不曾陞遷,然而委任甚重,他的諍言勸諫,皆大有裨益。

高祖崩,六日後著成服,朝臣共商議大行皇帝守靈人所穿衣服的吉凶之制,博士沈文阿建議,應穿吉服,劉師知建議說:「既然稱成服,本是為喪禮準備,靈位服飾,一概為白色的。

今雖然沒有大行皇帝守靈官,據梁昭明太子薨,著成服的侍靈官,全都穿..斬,只是所穿鎧甲一樣,此即可效仿。

愚認為六日成服,守靈人需穿....。」

中書舍人蔡景歷也說:「雖然不完全準確,按葬埋山陵之禮有吉凶羽儀,而成服只有凶無吉,文武侍官,不允許隻身佩帶鳴玉珥貂,考慮到禮儀,理應著喪服。」

中書舍人江德藻、謝岐等人都贊同劉師知的建議。

文阿又建議說:「查晉、宋《山陵儀》:『靈車梓棺放置殿內,各侍中書省處理。

』又《成服儀》稱:『靈車梓棺需要設衛士官和陳放香幾。

』又查《靈輿梓宮進止儀》稱:『守靈位著吉服,在吉鹵簿中。

』又說:『守梓棺著..服,在凶鹵簿中。

』所以在殿內有著吉凶二服的俠御官。」

當時因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便啟報左丞徐陵決斷。

徐陵說:「梓棺付葬山陵,靈座付葬宗廟,有這種分別,便可以驗證有吉凶之差別。

按《山陵鹵簿》吉部伍中,公卿以下導路者,以及虎賁、鼓吹、執蓋、奉車,都著吉服,豈能容允俠御獨著喪服呢?這是很清楚的。

如果說公卿小吏都穿..苴,這與梓棺隊例有何差別呢?如果說車服旌旗儀仗類人著吉服,主管官吏穿凶服,豈能容允著..衣而持華蓋,著..衣而乘坐玉輅呢?贊同博士的建議。」

劉師知又建議說:「左丞導引梓棺付葬山陵,靈位付葬宗廟,必有吉凶二部,成服不允許有吉凶之別,博士還持前斷,最終還是說葬禮。

若龍柩起駕,鑾輿兼備,吉凶之儀,歷來具備,只是以成服為準,愚覺得不夠妥。

喪禮之制,由天子頒布。

接王文憲《喪服明記》說:『官品第三,侍靈人二十。

官品第四,下至士禮,侍靈人數,都為十人。

一律著白布誇褶,戴白絹帽。

內喪女侍人數與外喪同,而且都著齊..。

有人問內外喪侍靈人數同,何以會在著..服上有差別?回答道,如若按君臣之禮,則地方官著斬服,京官著齊服。

近年來多變故,禮制隨之有所刪省。

諸侯以下,所屬官吏很少,至於侍奉,多出於義附,君臣之禮不健全,制喪服喪帽的費用實在匱乏,所以著便服,只是變帽而已。

婦人侍者,皆為卑隸,主與妾之界線很鮮明,服飾等級因而完備。

』本朝之禮,還是不一樣,以此類推,服斬很明確了。

侍靈與俠御大同小異,既然戴了白帽,理應不服彤服。

並且梁昭明《儀注》,現還保存,二文相印證,幾乎就成了標準。

況且禮出自人情,能夠增減。

普通人有喪,如果設靈位、靈帳及靈屏,就與常禮不同,用蘆席竹簾住草廬,就成凶禮。

廳堂之內,親人朋友都來,穿著齊斬麻緦,輪流哭喪,著戴玄冠不讓弔喪,除非著白色喪服。

怎麼能見役吏屬官,身著薄紗而來,左邊姬妾右邊美一女,紅紫相雜其間呢?況且皇帝崩駕,普天之下同哀,三軍縞素,著服之制要統一。

遂使千門萬戶早上開門,不是在紅門上塗白色,百官臨哭,不是變朱..為凶服,而金革玉帶、鳴玉還在,捫心自問,是不能令人滿意的,拿禮經考察,絕無前例。

豈能拿成服之儀,來與山陵之禮相比?喪葬既然有始有終,陳書所以有吉凶之禮,所謂成服,本來是為喪禮而成,朝廷內外百官,一概更變吉容,如果俠御獨獨不改,怎能稱成服呢?若說不用守靈之俠御就罷了,若有則必當著..服。」

謝岐建議說:「靈位付葬宗廟,梓棺付葬山陵,實如左丞議,只是山陵鹵簿,吉凶兼備,隨靈車者儀服不變,隨梓棺者都著苴..。

延及士禮,都同此制,只是山陵之儀禮,與成服無關。

今謂梓棺靈位,同在西室,論到成服,亦無鹵簿之載,只是上至王公,直至小吏,普天之下,必備....。

考察梁昭明太子薨,差不多算是先例,怎麼能允許凡夫俗子,一概服喪服,而侍中武衛,尤其是皇上身邊侍官,反倒佩帶鳴玉紆青,與平常吉服無差別呢?左丞既以山陵之事加以推斷,我想也許與成服有差別。

像近日所說的俠御,文武無別,只是侍靈之人,主書、宣傳、齊干、應來力,一概不變。」

蔡景歷又說:「俠御之官,數量五百,近來準備喪服住進靈廬,仍居本省,導引皇上之靈柩登殿,豈能著喪服佩帶貂玉呢?如果另外再輔助其他官吏,用來充實顯貴,則近日就有不著成服者。

山陵之禮自古就有吉凶二議,成服有凶無吉,還是同意前議,贊同劉舍人。」

德藻又說:「我認為奠祭送葬之時,有始有終,達官貴人有追贈,必需顯現受皇帝恩一寵一的榮耀,有吉鹵簿,恐怕由此義衍生而來,私家倣傚,因而成俗,變吉服為凶服,按理不應再穿紈綺。

劉舍人引王衛軍《喪儀》以及考察梁昭明舊例,此乃明證已很清楚,博士、左丞已各自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既然沒有結果,需要再行商討,咨問八座、詹事、太常、中丞及中庶諸通袁樞、張種、周弘正、弘讓、沈炯、孔奐。」

當時八座以下,一同請示:「按照群臣的意見,再考慮舊儀,梁昭明太子《喪成服儀注》,明確的文字記載現還保存,足以為準。

成服之日,侍官按理不允許還從吉禮。

其葬禮有吉制,自是山陵之時,並不是成服之日。

我認為劉舍人的意見,按實情來說最為公正。」

徐陵又回答說:「我年老病重,不能多說,古人爭議太多,多積怨恨,傅玄見責於晉代,王商受誣於漢朝,這裡最好少說為佳,恭請地服從上邊的旨命。

若萬一不死,還會陳述,希望與朝中眾賢再加以商榷。」

文阿堅持己見,眾議不能決斷,便備錄二議上奏,同意劉師知的意見。

不久遷任鴻臚卿,舍人職務不變。

天嘉元年(560),因事免職。

當初,世祖敕令劉師知撰《起居注》,他從永定二年(558)秋到天嘉元年(560)冬,共寫了十卷,又起用為中書舍人,再掌詔誥。

天康元年(566)世祖病,劉師知與尚書僕射一到仲舉等人入侍醫藥。

世祖崩,預先受遺詔。

高宗任尚書令時,劉師知輔佐朝政,光大元年(567),劉師知和到仲舉等人派舍人殷不佞偽制詔命令高宗回東府,事情洩漏,於北獄賜死。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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