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廬叢話
十一
道光朝,風尚柳誠懸書法,時稱翰林院為柳衙,南書房為深柳讀書堂,清秘堂為萬柳堂。
當時士夫猶稍知名節為重。
迨同治朝,則專取光圓。
光緒朝,尤競尚姿媚,而風骨日見銷沉。
仕途為之波靡,勿謂藝事罔關風會也。
清太廟在午門內,廟內樹木一陰一森,歷二百數十年。
不惟禁止翦伐,即損其一枝一葉,亦有罪。
樹上棲鴉,亦托芘蕃育,為數以萬億計,日飼以肉若干。
有成例:凡鴉晨出暮歸,必在開城之後、閉城之前,由禁門內經過,絕無飛越城垣之上者。
余嘗目驗之,信然。
自辛亥已還,未知鴉類亦革命否耳。
桑有寄生,葡萄、枇杷有寄生,皆入藥。
吾廣右興安、全州一帶有紅蘭,寄生古松樹上,開時香聞數里,奇矣。
此植物類之寄生也。
鰻乃寄生烏鱧鬣上,春深有細蟲即鰻,稍能游泳即脫去,銀魚亦蜆蚌口上寄生,此動物類之寄生也。
德宗某年謁東陵,帶二山羊回京,不知何所用也,以牧養之處問御前太監。
某監以社稷壇對,謂地方空曠,且多青草。
時福相為內務府大臣,以羊付之,福唯唯遵旨,牽羊至壇,一交一 九品壇官德某。
德毅然曰:「社稷壇何地,乃可牧羊乎?有上諭否?」
福以僅奉玉音對。
德不受,福無以難之,遂置羊他所,羊旋斃。
後有旨索羊,福輒購二頭以進。
此壇官殊可傳,惜其名記憶不全矣。
光緒中葉,內監李蓮英怙一寵一 滋甚。
儀鸞殿側有斗室,為大臣內直憩息之所。
一日,李在此室,於頗黎窗中見福相將至,故含余茶於口俟福至。
甫及廉,李驟揭廉,對福噴茶,若吐漱然,淋漓滿面,亟笑謝曰:「不知中堂到此,殊冒昧。」
福無可如何,徐徐拭乾而已。
李之藐視大臣,所以示威福,福尤其所狎而玩之者也。
公主尊貴,視親王有加。
京朝官遇親王於途,停車讓道而已;惟遇公主杏黃轎,則車若向東,必須勒回向西。
凡執御者知之,無庸車中人為之區別也。
相傳公主下嫁,閫闥之內禮節煩苛,絕無伉儷之樂。
惟九公主力矯此一習一 ,對於額駙,悉脫略繁文,夫唱婦隨,與尋常家庭無以異。
宮眷或嘲笑之,不以為意也。
清時雲貴兩省公一交一 車例得馳驛。
人各一車票,若二人共乘一車,則其一車票可轉售與人,得資貼補旅費,計甚得也。
道光間,有貴州王生肇桂、陳生浚明,平素一交一 情款洽,鄉闈同捷,遂同車北上,不第,仍同車南旋。
次科復同車北上,則乙巳恩科也。
甫頭場,陳忽於號捨自縊,於試卷上寫冤單,略謂:「己與王舉人肇桂一交一 誼甚深,前科北上南旋,及本科北上,皆同車,事誠有之。
詎有不逞之徒,捏造穢褻不堪之言,橫加誣蔑,至謂吾二人互相待遇,有同余桃斷袖之為。
肇桂慚憤至極,因而自縊。
其鬼有靈,來索同死。
吾二人情同膠漆,肇桂死,某原不願獨生。」
云云。
一時外簾各官莫不傳聞此異。
明日,二場點名,至貴州省,乃竟有王肇桂其人。
當事者大異之,亟舉陳事以問。
肇桂對曰:「姑無論事之有無,舉人固生存,何嘗自縊也,何庸辯?」
榜發,肇桂竟中式,旋以殿試懷挾,褫革貢士,一交一 刑部枷杖。
此事誠奇絕古今。
王、陳方同應會試,安得有王之鬼索陳之命,而陳固真死。
荒唐中之荒唐,誠百思不得其解。
曩閱某說部載有一事,某甲與某乙積憾甚深,甲之膂力強於乙。
某日向夕,相遇於某橋。
甲四顧無人,亟擠乙墮水,惶遽而歸。
越數日,下流數里,有一屍一浮出,男也,面目已不可辨。
甲聞之殊忐忑,而人固未有疑之者。
未幾,甲忽發狂疾,時時自撾撲,甚至刀蠡錐刺,幾無完膚,並誦言其隱事,謂乙之鬼來索其命也。
乙家鄉僻寒微,本無力訴訟,鄉愚之見,謂早已罹冥罰,必不久於人世,益復姑置之,乃乙忽挾青蚨數貫歸。
蓋墮水後,被救於舟人,第委頓不遽能語。
載至二十里外某村,值農忙,遂留於彼傭工。
田事畢,始告歸,青蚨則傭資也。
聞甲病狀,亟自往見之,詢解明白,甲病亦尋愈,彼此釋夙怨焉。
此與王、陳事略相類,然較王、陳事為有因,而王、陳事尤離奇。
其殆輓近新學家所謂關涉心理者非耶?又某醫案,謂凡病人昏瞀中見神鬼,無論如何奇特,皆不可信,仍是髒府發見之疾,其消息至微,於此等事可參。
黟縣俞理初博學多通,久困膠癢,夙蜚聲譽。
道光辛巳,一江一 南鄉闈監臨蘇撫某公遍諭十六同考官,某字號試卷切須留意。
是科正主考湯金釗,副主考熊遇泰,同考某,呈薦於副主考,並面稟中丞之言,熊公大怒曰:「他人得賄,而我居其名,吾寧為是。
中丞其如我何?」
竟擯棄不閱。
同考不敢再瀆,默然而退,以為卷既薦,吾無責焉矣。
填榜日,監臨主考各官畢集至公堂,中丞問兩主考:「某字號曾中式否?」
湯公曰:「吾未之見也。」
熊公莞爾而笑曰:「此徽州卷,其殆鹽商之子耶?」
中丞曰:「鄙人誠愚陋,亦何至是。
乃黟縣俞正燮,皖省績學之士,無出其右者也。」
熊公爽然,亟於中卷中酌撤一卷,易以俞卷,未嘗閱其文字也。
凡人意氣太盛,往往誤事。
熊公誠侃侃剛直,惜乎稍未審慎出之。
向使監臨以面問為嫌,不幾屈抑真才耶?越十二年,癸巳會試,阮文達以雲貴總督入為總裁,異數也。
理初卷,同考王菽原薦於曹文正,文正素惡漢學,抑之。
文達以未得見,深為扼腕。
菽原為刻所著《葵巳類稿》十五卷,而為之序。
夫科第雖微物,信有命焉。
文達以未見理初卷為惜,就令見之,安知不為東坡之目迷五色者。
唯是當理初時,有一文達而不克遇為可惜耳。
若並無文達之可遇,不更無怨無尤哉。
在昔通人韻士未嘗以貧為諱,往往形諸楮墨,藉可考見其清德,而亦流傳為佳話。
明王雅宜借銀券文曰:「立票人王履吉,史文壽承作中,借到袁與之白銀五十兩。
按月起利二分,期至十二月,一併納還,不致有負。
恐後無憑,書此為證。
嘉靖七年四月日,立票人王履吉押,作中人文壽承押。」
錢竹汀為賦七言長篇,有云:「詩人多窮乃往例,四壁蕭然了無計。
雅宜山色難療饑,下策區區憑約契。」
朱竹垞析產券云:「竹垞老人雖曾通籍,父子只知讀書,不治生產,因而家計蕭然,但瘠田荒地八十四畝零。
今年已衰邁,會同親族分撥付桂孫、稻孫分管,辦糧收息。
至於文恪公祭田,原系公一產 ,下徐蕩續置蕩七畝,並荒地三分,均存老人處辦糧,分給管墳人飯米。
孫等須要安貧守分。
回憶老人析箸時,田無半畝,屋無寸椽,今存產雖薄,能勤儉,亦可稍供饘粥,勿以祖父無所遺,致生怨尤。
儻老人餘年再有所置,另以績析。」
此可與蘇文忠馬券,香光居士鬻田契並傳不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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