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廬叢話》三十九:除蟒公,姓氏裡居皆不傳。少年任俠,好擊刺,父為人陷死,除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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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廬叢話》三十九

眉廬叢話

三十九

第九卷

除蟒公,姓氏裡居皆不傳。

少年任俠,好擊刺,父為人陷死,除蟒公年十六七,逃去,學於少林僧,十年而成。

歸,手甚仇人,抉其首,告父墓,遁居吳會空山中。

久之,徙居松之峰泖間,築草屋兩楹,傭山民之田以自食。

郡之南,朱涇者,巨鎮也,屬華亭轄。

時天久旱,不雨者七閱月。

天馬橫畬之間,深山大澤,故有巨蟒二,數百年伏處,未嘗為人害,至是一蟒忽自山中出,至鎮之野,戕雞犬、嬰兒無算。

蟒巨甚,盤伏農人田,禾苗盡偃,鳥槍擊之不能中,反為蟒斃,官民惶窘無所計。

邑令懸千金募力者斬之。

鄰以公告,令乃具禮詣公。

公年已六十餘,發禿盡,見人不知寒暄,口訥訥若無所能者。

次日,手一杖以出,至蟒所,蟒方仰首噴毒樹間,鳥皆墮落,公伺其不備,擊其首不中,急躍至百步外,蟒已及兩肘間,肘後衣寸寸裂矣。

又回擊之,中其背,而蟒已繞公身六七匝,縛若巨ㄌ,幸一手向外,亟扼其頸。

有頃,公狂呼一聲,手足劃然開,蟒骨節皆裂,殲矣。

令具千金為壽,造其廬,而公已不知所往。

於是人始相傳誦為除蟒公雲。

後廿年,雌蟒出求其雄,復至故所,噬人畜尤多。

人爭思除蟒公,顧慮公年愈高,當不復在人間,或龍鍾非蟒敵。

會有販湖綿者,言湖州中客狀,偵之,果公,聘不至。

時涇民數百詣山中,環其居,日夕號,若申包胥之泣秦庭者。

公曰:「吾服氣煉形,無求人世,冀百齡從赤松子游。

今若此,不復歸矣。」

乃出。

手不持寸鐵,詢蟒所在,遽躍近蟒,蟒盤旋纏縛如前,仍以手握其頷,騰躍去地尋有咫,居民皆閉戶惕息不敢出,但聞砰匍跳躍一晝夜。

視之,人與蟒皆死。

居民感其德,醵金肖公像,立祠祀之,題曰「除蟒公祠」。

按:除蟒公英勇冠世,可與晉周子隱殺長橋蛟事並傳,矧得之手斃父仇之孝子,尤足增重。

據喬氏傳贊雲,稽之郡邑志皆弗翔也。

陋哉!

秀水王仲瞿孝廉倜儻負奇氣,文詞敏贍,下筆千言立就。

在京師時,法梧門祭酒重其才,與孫子瀟太史、舒鐵雲孝廉稱為三君,作《三君詠》。

適川楚教匪不靖,王之座師,南匯吳白化總憲薦王知兵,且以能作掌心雷諸不經語入告,嚴旨斥吳歸里,而王應禮部試如故,卒憔悴失意死,識者悲之。

按:錢塘陳退庵《頤道堂文鈔.王仲瞿墓誌》云:「仲瞿好談經濟,尤喜論兵。

嘉慶初,川楚不靖,總憲雲間吳公,君座主也,倚某相國。

相國怙勢敗,懼罪及,因薦君知兵,以不經語入奏,冀以微罪避位,非愛君也。」

此說直抉其隱。

某相國者,和├也。

《墓誌》又云:「君性豪逸,嘗於除夕攜眷屬,泛舟皋亭梅花下度歲。

又嘗建琵琶館於吳門,延海內善彈者,品其高下,其逸事大率類此。

舒鐵雲《瓶水齋詩集》《么妹》詩有序,略云:「水西土千總龍躍,其先以從討吳三桂有功,世襲斯職。

中苗之畔,幕府檄調領土兵來赴。

適躍臥疾,懼逗撓,乃遣其么妹率屯練二百人,馳詣軍門從征,前後凡二十餘戰,禽馘最伙。

歲除蕆事,獎以牛酒銀牌,令還本寨,而加躍軍功一級。

妹年十有八,形貌長白,結束上馬,出沒矢石間,指揮如意,亦絕徼之奇兵也。

凡苗以行第最稚者為麼雲。」

陳裴之撰《舒君行狀》云:「君客黔西觀察王朝梧幕,會南籠苗反,大將軍威勤侯勒保檄觀察從征,君為治文書,侯大賞之,數召至軍中計事。

苗女從征者曰龍么妹,欲以歸君。

君辭曰:「非所堪也。」

侯益深器之。

夫么妹誠奇女子,附鐵雲而名益顯矣。」

偶閱王仲瞿詩,自註:「南籠之役,妖巫黃囊仙旗鼓最盛,時檄調雲南土練中,有龍土官之么妹者,美麗善戰,冒其兄品服,矛槍所及,槊一斃十,黃氏所部遂不能成軍,乃至成禽。

囊仙者,蠻語謂姑娘也。」

據此,則當日么妹所獻之俘,亦一女子,尤奇。

有清一代,得三元二人。

一長洲錢湘舲,一臨桂陳蓮史,傳為科第盛事。

常熟孫子瀟以乾隆乙卯二名鄉舉,以嘉慶乙丑二名登禮榜中式,殿試二甲二名進士,舒鐵雲、王仲瞿賦詩贈之,同用「臣無第三亦復無第一」之句,竊疑三元尚有二人,若孫原湘者,殆未必有二。

嘉興沈匏廬《一交一 翠軒筆記》云:「宋何執中微時,從人筮窮達,其人云:『不第五否?』曰:『然。

』其人拊掌大笑,連稱奇絕。

因云:『公凡遇五,即有嘉慶,何以熙寧五年鄉薦,余中榜第五人及第,五十五歲隨龍,崇寧五年作宰相。

每遷官或生子,非五年即五月,或五日』。

見《梁溪漫志》及朱彧《可談》。

金田彥實,所居裡名半十,行第五,以五月五日生,小字五兒,二十五年,鄉、府、省、御四試,皆中第五,年五十五,八月十五日卒。

見《困學齋雜錄》。」

句吳錢梅溪《履園叢話》去:「有楊沂秀者,貴州定遠人,嘉慶甲戌進士,幼時應童子試,縣、府、院考俱列第五,後鄉會榜亦俱中第五,挑選陝西鄂縣知縣,制簽亦第五名,人稱為『楊第五』。

三事相符,古今如出一轍,尤奇。

清制:凡鄉試主考、會試總裁,皆硃筆親除。

乾隆末年,有滿洲京卿名八十者,每科必膺簡命。

時純廟耄期倦勤,取其名僅四畫,便於宸翰也。

吳缶廬言,十數年前有湖南廩生樂樂樂,曾囑缶廬刻印。

此印姓名三字皆同,章法殊難佈置。

今湖南巡按使劉幼丹,前於光緒中葉由翰林一麾出守,領袖益部,政號廉平。

有妾虐婢案,尤膾炙人口。

先是,州別駕某,僑寓蓉會,簉室某氏,某官執拂妓也。

官死,某納之,恃一寵一 而驕,權侔女君焉。

蓄一婢,姿首明麗,懼奪己一寵一 ,日凌虐之。

輒鞭撲以百數,火針烙之無完膚,死而密瘞諸野。

事聞於鄰,鄰白諸官,往驗之,鱗傷宛然。

太守聞之怒,將拘氏窮治之。

適氏有身,弗即讞。

既免,坐堂皇,廉得其情,摑之二十。

飭別駕領歸管束。

按:《南史》:「豫章內史劉休妻王氏甚妒,帝聞之,賜休妾,敕與王氏二十杖。」

太守執法,毋乃類是。

一時輿論所歸,謂夫五馬之威能伏六虎。

其風力得未曾有,而拄杖落手者流或感恩托庇於無形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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