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廬叢話》四十:左方刻時裝門為秀小像,右近邊刻「墨琴」二字,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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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廬叢話》四十

眉廬叢話

四十

吳縣王惕甫夫人曹墨琴像印,橢圓形象牙印,直徑八分,橫徑六分強。

左方刻時裝<門為>秀小像,右近邊刻「墨琴」二字,朱文。

邊款云:「墨琴淑妹小影,菽子作。」

按:陳文述撰《王井菽傳》云:「繼娶曹,字小琴,墨琴夫人弟梧岡女。」

據此,知墨琴有弟字梧岡,而其兄不可考。

近人撰述有名《絳雲樓俊遇》者,專記河東君事,顧多所闕佚,雖載在《牧齋集》中者,亦弗能翔焉。

偶閱昭文顧虞東所撰《周翁傳》,得一事絕瑰偉,亟節錄如左,以餉世之好談河東君逸事者:

翁字伯甫,姓周氏,芝塘裡人。

形體魁碩,修八尺餘,不持寸鐵,以徒手搏人,出入千百群中,如無人也。

然翁自謂以手攫搏,非能者事。

嘗拱手鶴立,而侮之者倏忽顛躓,頭腫鼻豁,若有鬼神呵之,未知何術也。

又嘗謂以力駕人,無力者當坐受困乎,因力於敵,而我無所用其力,斯至爾。

邑中推大力者為陳氏子,能立水中以只手迎巨艦,當風急浪湧,飽帆揚舲,如矢直注,觸陳手輒止,無勇怯皆懾其力。

嫉翁之能也,欲得而甘心焉。

倉卒遇諸隘,避之弗及,陳遽躡翁,致銳前撲。

翁率繞陳左右,盤辟回舞。

陳足蹴拳舉,盡力揮斥,卒不能近。

久之,翁倏攫身空際,如疾鷹急隼倒攫凡鳥。

陳驚顧,目未承睫,翁已舉身撞其胸,陳遂不支,頹然就傾,乃匍匐稽首,願稱弟子。

大將某者,號萬人敵,聞翁名,延致之,願與角技,翁固遜。

強之,笑曰:「請以數十氍毹藉地。」

問何用,曰:「恐公僕爾。」

大將怒發,一擊不中。

翁復笑曰:「公毋再擊,再擊僕矣。」

大將者愈怒,再擊翁。

翁大呼曰:「倒!」應口伏地,然未見翁之舉手也。

由是延為上客,欲盡其技,顧弗能,乃厚贈遣之。

時錢宗伯受之負海內望,卜居紅豆莊,客翁。

翁止其莊者數歲。

河東君者,宗伯之愛姬也,才名甚噪。

宗伯故豪侈,重以文章致厚賄,投遺無虛日,所受金悉貯河東所。

會宗伯適邑居,劇盜數十輩謀劫河東,因致其資。

夜圍莊,勢張甚。

顧重畏翁,欲先制之。

翁方浴,聞變遽起,右足入褲中,左未遑也。

浴所仄,門半掩,盜數人挺槍入,翁攜尺許布擲其槍,數槍並落。

徐約衣結帶,持槍奮呼出。

盜震◇失氣,兔脫鼠竄。

翁尾之,連刺數盜中要害。

宅遼闊,盜眾,家人伏匿不敢動。

盜益猖,或抉垣毀戶,直闖其室,凡四五處所,叫囂室中,索河東急。

翁捨前所追盜,還擊室中盜,盜紛藉,殺一二人不止,後至益眾。

翁計河東倘被劫,雖強力者無能役矣。

遂排闥負河東決圍出,匿之善所,還逐盜。

盜失河東,莫能發所藏金,◇去囊衣數十篋去。

值翁還,爭棄擲道際,泅水脫命。

盜既去,徐呼其家人收┐之,迎河東還,實不失一物。

宗伯捐館,河東縊,翁去錢氏,浮沉裡間,最後客虞東大父所,年九十餘矣,兩目盡盲,猶倔強不扶杖,每飯盡升粟。

翁言初得異僧指授,積二十年乃成。

嘗屬虞東錄其法為《拳譜》一卷,後失去。

又數年卒於家。

無子,族子某嗣。

虞東論曰:「錢宗伯以文章毀譽人,顧不一及翁,或謂宗伯欲秘其盜劫之事者近是,余為表之,無使沒沒焉。」

蕙風曰:周翁誠大勇,其自謂因力於敵,而我無所用其力,未足為其至也。

其應變之識與智,不尤難能可貴耶。

翁計河東徜被劫,雖強力者無能役;負之決圍出,匿之善所,而後還逐盜。

當危機眉睫間,何輕重緩急之權衡至當也。

夫河東信非尋常巾幗者流,其於一精一徒◇央夫,必有以使之魄懾而不敢犯。

然而挺蘭玉之芳潔,萬一稍激烈而遽摧隕,則後日勸忠、殉節兩大端,不獲表見於世,詎不重可惜哉,微翁孰拯於危而成其美也。

嗟乎,歲月不居,英雄老去,翁當蔽明收視、卻杖強飯時,而回首昔年喑嗚叱詫、千人辟易之雄概,殆將何以為情耶。

又《虞東文錄》有書任三殺虎事,亦瑰偉可喜,略云:

歲壬戌,余館大台莊黎氏。

一夕,主人飲客,客皆短衣科跣,箕踞作牛飲,撞搪號呶,如沸羹焉。

有任三者,年七十許,頭禿齒缺,猶勝酒數十斗。

酒中,自言灤州殺虎事。

灤猝有虎入村舍,自晨至食,殺十九人,或折手足斷顙破腹出腸,旋棄去。

復擇人噬,咆哮籬落間。

民鍵戶竄伏,道無行者。

三適有約,將過其裡,親故鹹尼之。

三慨然曰:「虎為患若此,雖無事,猶當赴之,況與人約而更為虎避耶。」

遂挾二矢往。

遇虎,發一矢中足。

時虎方蹲大樹下,被矢怒甚,奮牙爪撲三。

三竦踞樹巔,虎昂首望樹吼,葉墮地如密雨。

三兩足帖樹枝,以手撩去其翳,徐抽矢注射,志其喉,鏃出喉間者數寸,虎掊地陷盡余斃。

三躍下樹,操空◇過所約者。

門閉不得入,亟叩之,大呼虎已斃,始啟門。

備言殺虎狀,不即信。

其鄰里數十輩,相約執械覘虎所。

見虎伏地,猶惴慄莫敢前。

一二悍者稍即之,輒反走。

已而偵其果死,因共舁至隙地,刳其皮,臠分之。

於是知三之能殺虎也。

方三言時,客共屏氣注目,屬耳於三。

三掀髯抵掌,且飲且談。

余壯之,且喜其靜客喧也,為之浮一大白。

《文錄》又有《中書舍人趙君行狀》:「趙君諱森,字再白,一字素存,籍常熟,雍、干間人。

賣文長安中,來乞者肩踵相望,新故紙積几案間以千計,歲用墨丸數斤。

有欲羅致門下者,啖以好語,笑不應。

嘗大書榜其壁云:『聖賢豪傑,是我做出來的,不干命事;功名富貴,是命生成就的,不干我事。

』」

昔人賣文托始子雲、相如。

相如得千金,售《長門賦》;子雲作《法言》,蜀富賈人繼錢千萬,願載於書,子雲不聽,曰:「夫富無仁義,猶圈中之鹿,欄中之羊也,安得妄載。」

見《論衡》。

又《潛居錄》云:「子雲以賣文自贍,文不虛美,人多惡之。

及卒,其怨家取《法言》益之曰:『周公已來,未有漢公之懿也,勤勞則過於阿衡。

』」云云。

自唐已還,賣文獲財,未有如李邕者。

邕早擅才名,尤長碑頌,雖貶職在外,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觀,多繼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後受納饋遺,多至巨萬,見《舊唐書》本傳。

杜少陵計《聞斛斯六官未歸》云:「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錢。

本賣文為活,翻令室倒懸。

荊扉深蔓草,土銼冷疏煙。」

何斛斯翁之生涯寥落,一至於此。

其無當於圈鹿欄羊,視子雲殆有甚耶。

若韓退之諛墓中人得金,則訾次如苴何難矣。

蕭山湯紀尚《◇◇◇文甲集》有書二俠,略云:俠者孫據德,蕪湖人,工畫山水,與蕭尺木為友。

少偕某客揚州,某以事系獄。

據德思脫其罪,無資,懸所畫於市,連不售,憤甚,裂焚之。

有過者於烈焰中攫一幅,委金而去,據德追還之。

徒步歸蕪湖,盡斥產,得千金,卒出某於獄。

遂焚筆硯,終身不復畫。

同時歙人周翼聖亦工畫,居蕪湖,少負技擊。

嘗獨行泰山,遇盜,行且及,周飛◇喬僕盜墮水。

縱之,投邸店。

夜剝扉急,啟門,盜也。

盜固逆旅主,周念無可逸,出勞之。

盜喜,置酒,請為弟子。

酒酣,周剌剌述生平任俠事。

盜益喜,出金為周壽。

晨熹微,周辭盜◇履去,盜尾送數十里,喜極而悲,泣請曰:「某無賴,幸遇君,不然死矣,自今願易行。」

周與指陳大義,且曰:「大豪傑無他,不諱過耳。」

盜竭誠聽受,鄭重而別。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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