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三十二回 群寇得凶信會議江都縣
第三十二回 群寇得凶信會議一江一 都縣
差官下堂,眾官跟隨出衙,送到界外,眾官回轉一江一 都。
揚州壞官,先告辭出衙,等候一交一 任,盤查倉庫。
揚州二衙,姓王名輝,乃東昌人氏,以文才選的。
為人耿直,深服施公斷才。
王輝帶笑望施公說話,口尊:「縣令,貪一官壞任,上諭命你我二人盤查倉庫;又令下吏代理,少不得領教,一同進州。」
賢臣素聞王輝與貪一官不合,為官正大,一聞王輝之言,忙忙站起,躬身口尊:「州尊大人,卑職何敢多言,任憑尊裁。」
王輝聞聽,起身陪笑說:「賢令請坐,你我乃通家之好,何須套言。」
施公連忙回答:「恕卑職斗膽。」
王輝笑說:「下次再提卑職二字,有失體統,令人恥之。
賢令請坐,公議正事要緊。」
施公坐下,對王州尊說:「你我先攘他回州,好作手法。
如此這般,大家取便,豈不美善!」王輝聞聽,回答:「甚妙!廣二公正議之間,忽見施忠進來,跪倒回話說:「小的奉命到黃河套,水寇吃醉被擒來,營兵護送。」
賢臣聞聽,說:「事畢領賞。」
施忠站起,又叫書吏寫了回票,一交一 與班頭帶回黃河口不表。
且說賢臣即命書吏出告示,貼在十字要路口,上寫:揚州府一江一 都縣正堂施,曉諭一江一 都遠近人等知悉:今奉上文到縣,五日以後出斬九黃、七珠,並蓮花院十二寇。
內有惡人關升、豪一奴一三片,還有那些應斬之徒,盡行誅之。
傳其仇家,到法場瞧看正法,以報仇雪恨。
無論軍民人等知悉。
話說賢臣與二衙一同出衙,前呼後擁,到一江一 都城。
且言揚州、一江一 都遠近,有四名響馬,稱為南方四霸,個個武藝精通。
黃天霸改名施忠,手使金鏢三隻,已改邪歸正;一名賀天保,蘇州人氏,年三十六歲,黃一胡一 子,使得朴刀,騎紅鬢馬,第二名濮天雕,年三十二歲,黑面目,五短三長,一江一 南人氏,手使單刀,坐騎青馬;第三名武天虯,杭州人氏,二十六歲,手使亞虯槍,坐騎白頭馬。
三寇商議,要劫法場。
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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