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一百三十五回 赴淮安初經水路到靜海又接民詞
且說忠良爺拿住蔣順、侯練,枷號浮橋,單等糧船定規之後,仍然要從重治罪。
施公傳令:「在前的先過關,各按次序而行,在後的勿得逾越,違令者斬。」
一言宣出,眾人畏服,按著次序,各不敢爭強。
公館又傳出話去,說明日起行。
霎時之間文武眾官皆知,齊來至公館,俱要伺候餞行。
施公推辭不受,教地方官預備。
當時頭裡一隻小船,喝道打鑼,前站頂馬開路而行,後是太平大船,是施公與眾親隨人等。
後跟九隻小船,裝載伙食器具、行囊私用諸物不表。
且說沿河一路兩岸來往人,以及近河軍民無不誇獎,瞻雲望日一般。
各處文武官員無不畏懼。
一路該汛官兵更相護送。
行到曹家莊,又過楊莊村。
那一日到了新口,順風帆起正走得急,隱隱有人連聲喊叫:「冤枉!」頃接船近,越聽真切,乃是一婦人。
眾人早看見,不敢多言。
忽然一聲傳到艙中,驚了大人的貴耳,猛見施安跑出說:「此何地名?」
撐船人說:「前面離獨流不遠,有喊冤之人。」
施公吩咐說:「帶鳴冤之人。」
水手解開纖繩,舉竹篙撐船傍岸,招呼告狀人來見。
那婦人急忙走到河邊上船。
水手順篙搖上,立時趕上大船。
船近岸,看那婦人上了官船,俯伏跪倒。
施公上下一看:烏綾罩發,珠淚滾滾,穿一件藍布褂,下面繫著青布裙,年約四旬上下。
施公看罷,開言說:「你有什麼冤枉,來到此地!」婦人說:「小婦人是靜海縣人,特來告家主曹步雲。」
施公帶怒說:「趕下船去!以僕告主,我卻不准。」
那婦人站起,轉身說道:「只可聞名,不可會面。
人稱天上神仙一般,竟不想也是平常!可惜康熙萬歲盡用些無能之人。」
隨說隨走,到船邊將身一撲,落在水內。
嚇得眾水手齊聲說道:「不好!」施大人在船艙內聽見此言一怔,且想:「翰林院曹步雲,為人耿介自持,不肯用錢打點,故未顯達,一氣告假回家,田園自樂。
施公素知此人,旁人告他未可深信,況且是他的一奴一婢,本無告主之理,故此喝退。」
那知婦人有天大冤枉,因此那婦人聽見施公路過此處,早等數日,暗想:「此時一見施公,如見青天。」
那知推脫不准,他想:「如此清官不管,天下更無人管了。
我丈夫冤沉海底,何時得報?必然有死無活。」
苦無出路,故此跳入水內。
施公猛然驚疑,說道:「快去救他。」
何路通一聲答應,來到船頭,早只見有幾名水手已經將人托出水來,放在船頭。
控了多時,方才漸漸甦醒。
人役進艙回明。
施公說道:「帶進艙來!」人役答應一聲,二人扶著他進艙裡。
可憐那婦人渾身水淋淋的,跪倒在船板之上。
施公吩咐停船。
水手連忙將船擺岸下錨,一陣鑼響,船已穩住。
施公說道:「你莫怨本院不管。
世界上那有一奴一告主人之理?你果然有天大冤枉,要你從實訴來。」
婦人見問,口尊:「大人容稟:小婦人李氏,年四十歲;嫁夫曹必成,年四十二歲。
本是主人家中生養的,家主相待恩情非淺。
前日忽然差他縣中下書,縣官一看此書,立刻升堂,不問青紅皂白當堂夾問,嚴刑處治半死,送到監中。
小婦人前日往監中送飯,見他憔悴如鬼。
小婦人夫主言說,他受刑不過,竟畫招承認:勾一引 強盜打劫主人。
小婦人聽見人說,總漕大人代巡按,慣斷無頭案。
因此捨死忘生,拚命奔來,望求老大人施天地之恩,從公一斷,問準是何情由。
我們作一奴一婢的,雖死無怨。」
施公聽罷婦人之言暗道:「曹步雲為人,與此婦人像貌,皆不是奸邪刁惡之人,此事叫人納悶。」
猛想:「其中必有關於名節之事,不便明言,故陷之以盜賊。
此事若不審明情節,有玷我的賢名。」
想罷開言說:「鳴冤婦人暫且回家,三日後聽本院傳,必定將事與你辨明。」
那婦人望上叩頭,站起身來下船,登了岸揚長而去。
施公說道:「開船,今晚往靜海奉新驛歇馬。」
從人答應,官船要開,忽見前面一人,身穿蟒袍補褂,高擎手本,後面有幾名從人跟隨,拉著坐騎,遠遠站住。
那穿官衣的,緊跑了幾步迎著官船,跪倒岸上,拿著手本,說:「靜海縣知縣陳景隆,迎接老大人。」
官船上有人進艙回話。
大人說:「叫他公館伺候。」
將此話傳出,陳知縣起身上馬,逕奔公館去。
施公催著水手,急忙快走。
不多時來到奉新驛前。
早有本地守備帶了手本,前來伺候面諭。
吩咐傳出:「守備歸汛,陳知縣來公館。」
知縣參見大人畢,一旁侍立。
施公帶笑開言說:「貴縣,你是什麼出身?」
知縣見問,曲背躬身說:「卑職是一監生。」
施公說:「你是捐的功名,到任幾年?」
知縣說:「卑職到任一年。」
施公說:「前者有一個曹翰林的故事,你可記得否?」
知縣說:「有書來到,上寫:『家人曹必成,夤夜勾一引 強盜入宅打劫主人,故此叫他自去投首。
招認口供,立杖斃大堂,待領一屍一首。
』卑職雖然審明口供,暫行收監。」
施公帶怒說道:「你見書審問,就動大刑,屈打成招。
你曾問他勾一引 強盜是誰?共有幾名?打劫是什麼財物?」
若知大人如何發落,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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