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十六回 問老者賴親結案審土地察色問銀
且說施公方要起身去審土地,只見公差同押了啞巴的丈人,來到跪下。
青衣回話。
施公看那老人,面一皮蒼老,形容瘦弱,髮鬚皆白,色如銀絲;吁吁而喘,還帶咳嗽,二目昏花,微有淚痕;頭戴氈帽,渾身布衣、布鞋、布襪,手持枴杖,年紀花甲,面貌慈善。
施公看畢,問道:「你是啞巴什麼親戚?」
老人見問,口叫:「老爺,啞巴是小的女婿,同村居住,情好結親。
他的父母亡故,小人無奈,招他上門。
只因女兒不甚賢惠,憎夫不能言語,暗中偷逃,不見蹤跡。
啞巴心急,也出在外。
今蒙老爺傳喚進城,叩求老爺判明情由。」
施公帶笑說:「不必悲傷。
本縣問你,家住那裡,你叫什麼名字?」
老人回道:「小人住雙塔寺,名叫鮑君美。」
施公說:「有個周順,你可認得嗎?」
老人說:「周順乃是小人的內侄兒。
自從女兒逃了,至今也沒有見他。」
施公一聽大怒,把周順並那婦人提來。
青衣不敢怠慢,立刻帶來跪下。
老人一見周順、女兒,明白了八九分,不由不發怒。
施公道:「周順,快把拐騙之事說來!」周順仍不肯招,施公吩咐夾起來。
眾役發喊,一齊上前推倒,套上夾棍,將繩一收,周順昏將過去。
周順醒來,又見那婦人手也拶起,真痛徹於心。
只得把他姨妹嫌棄啞巴,二人偷一情 ,後又逃走要成夫婦之事,一一招認;施公聽他二人招供,吩咐書吏寫供,拿下與周順同那婦人畫押,呈上施公過目。
定罪已畢,吩咐把周順打了二十大板,拖起跪下。
施公說:「周順,你通姦拐騙,恕你不死,收監,傷好充軍!」施公吩咐把那婦人拉下,重責十五大板,以戒私通。
打得一婬一婦聲叫,啞巴求情。
打完,施公說:「你們翁婿聽了:此婦帶回家去,切莫招閒雜人等來,日後久而知羞,改邪歸正。
去吧!」君美、啞巴叩謝,三人出衙去。
施公吩咐直往桃杏村審土地,人役馬伕,前呼後擁,登時進村。
地保跪迎轎前報名:「東關裡地方王麻子,迎接老爺。」
門子說:「起來引路!」入村不多時,大轎到土地廟中。
施公下轎,思先看破綻,再升公座。
想罷進廟,閃目看了上面:供奉一位土地,左右侍立二位小童;供桌以下,左判官,右小鬼,並無別的陳設,只有一個大香爐。
施公看罷,心中納悶,肚中自語:「這事全無題目可做,怎麼是好?」
不得已轉身出廟,升了公座,吏役人等,左右侍立。
施公往四面看了一看:來看的男男女女,如佛頭一般,周圍環繞。
施公看罷,將臉一變,說:「要審土地!」吩咐:「叫告土地的李志順快上來。」
公差一聽,回說道:「李志順伺候多時。」
施公點頭,又叫把廟內土地抬出來聽審。
眾役答應,不敢怠慢,一個個跑入廟內,立刻把位泥土地尊神抬出。
施公故意做腔站起,帶笑把手一拱,高聲說:「施某今日驚動老兄了,請坐。」
言罷回頭,吩咐看座。
青衣答應,拿了一張椅子,放在下面,眾役把土地抬起,放在椅子上坐定。
青衣在旁站著。
施公設智推情,忙出公座,往前一溜一點,哈著腰緊行幾步,故伸雙手,倒像與人拉手的那一種款式。
又見施公把手拉了,復倒退幾步,哈著腰帶笑大聲說:「賢契請坐!」又吩咐:「把我的公座抬過來,對坐好商議事情。」
青衣答應,把椅子拿來,放在土地對面。
施公又故意哈哈腰退步坐下,眼望土地講話。
叫聲:「賢契,休要見怪,驚動尊駕,為的民情。
我是知縣,你也是一方之主。
我與你居官一樣,一陰一陽一一理,原無二致,都受皇恩,所事不過管轄百姓,公判民間冤枉,不負朝廷雨露之恩。
請問本村李志順回家,將銀子埋在爐中,老賢契就該留心照應才是,為什麼被人竊去?為何知情不舉?既為守主,賢契只管告訴與我,好拿竊銀賊人。
你我官官相護,我不礙你;若是不說,即作表文,升天參事,你莫後悔。」
施公說得正得意,忽然聽見眾人之中,有人冷笑一聲說:「真是搗鬼,是哄愚人。」
施公一聽怒道:「什麼人說話?帶他過來!」衙役即行到眾人內找尋,將說話之人帶至公案前跪下。
施公問道:「你姓什麼?名叫什麼?你笑本縣是哄愚人,想來偷銀的你必知情,從實說來!如不招認,立刻處死。」
那人叩頭,口叫:「老爺,小人叫劉二。
因見老爺審問土地,是以小人不覺失笑。
小的該死,叩求老爺施恩。」
施公問:「你如何知土地廟內有銀?」
劉二說:「小的是李志順同村之人。
那日晚間,李志順回來,酒店相遇,上前問候他,李志順不理。
小的氣忿不過,隨後即跟他去。
他夫婦敘話,方知他的銀子在香爐內。
小的即到廟中,將銀取了。
現聞李志順在老爺台下投告土地,老爺已准他狀。
今日審土地,是以帶來,分文未動。」
即將銀包呈上。
施公吩咐叫志順上來,打開銀包,看過銀子數目,跪稟:「銀數不少。」
施公大怒道:「你今銀子有了,本縣問你知罪否?可惱你不念糟糠之婦,反懷疑心,才有失銀之故,理應重處。
那劉二雖說偷銀,原是氣忿戲弄。
盜聽言語,本該重責枷號。
但本縣有好生之德,罰你二人修理土地神廟,重裝金身。」
二人叩頭謝恩。
施公吩咐打轎回衙。
此案施公審土地事,不得而已,既為民之父母,不得不為民分憂。
失銀無證,從何處追問?豈不知土地泥塑,何能說話?借審土地之名,百姓曉得奇聞之事,看者千萬,同在內中,察其形色。
不料果然劉二說出,始得結案。
可見施公為民用竭苦心,不愧民之父母。
且說施公斷銀回衙,前呼後擁,方進東關。
街道狹窄,人多擁擠,執事前行。
忽聽道旁一人,,高聲哭喊不止。
施公轎內一聽不悅,心內說:「此人膽大!知本縣過路喊叫,定有奇冤。」
施公吩咐:「住轎,把喊叫之人立刻拿來。」
該值一聽,連忙跑去,一擁上前,拉到轎前跪下。
那民渾身打戰叩頭。
施公就問:「你有什麼冤枉?快說來!」青衣又喝:「快說!」那人說:「小的住在南關以外,姓王名叫王二。」
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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