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五十二回 凶僧搶少婦鎖拿李太歲
第五十二回 凶僧搶少一婦 鎖拿李太歲
話說眾兵丁把座桃花寺圍住,只見那些進香的男女,作買賣的人等驚慌。
且言林公坐談,專候機會拿僧。
忽見兵丁進了山,至林公身旁跪倒,說:「小的回老爺:小的兵頭,見有四僧強搶良婦,命小的俱拿到。
現在寺外,請爺定奪。」
林公聞聽,故意變臉,喝道:「你等大膽,出來多事,無令擅自拿人。
本欲捆打,又恐佛地不恭,暫恕你等。
帶進寺內,問明治罪。」
小校答應站起,假裝驚慌,往外行走。
慧海和尚一旁恐懼。
且說兵丁登時帶進老者、少一婦 。
僧人跪倒下面,兵丁閃在一旁。
林公座上打量已畢,向僧人一大喝道:「爾等身在佛門,不守清規一胡一 行,何人主使?快些說來!你若不實說,解進官衙,動刑拷問。」
四僧見問,假捏虛詞。
口尊:「爺爺聽稟:小僧等均已受戒,焉敢一胡一 為?今日初開廟門,人煙稠密,山路崎嶇,老者引領少一婦 、小童與小僧上山,挨肩過來,少一婦 吵罵不休。
被老爺的巡兵聽見,鎖拿進寺。
叩求老爺,看佛憐僧,莫冤佛教弟子。」
林公用計提僧,不肯深究。
又問少一婦 :「僧人怎麼一胡一 行,快快講來。」
少一婦 見問叩頭,尊聲:「老爺,聽小婦人細稟:小婦人不敢虛詞,老叟是小婦人的父親。
母親金氏,五十三歲。
小婦人十九歲,夫主就在山下居住,姓李名輝,耕種為業。
公婆去世,卻有妯娌,小童則是侄兒。
舊歲,夫主染病,小婦人許願上山拜佛。
今親丁四人前來,下車之時算是粗心,撂下丈夫,手扶小童,進門拜佛,燒香還願。
不知夫主心急不等,竟自趕車而去。
父親找著一奴一,一同出廟。
瞧見無有車輛,心下為難。
沒法,扶父步行回家。
忽見四個凶僧,一齊上前。
父親年衰攔擋不住,侄兒呼喊,小婦人著急大嚷。
幸喜官兵跑上,鎖拿搭救。
是以同來見老爺,叩求公斷。」
林公聽罷,故意含笑說:「那老者,我問你,你偌大年紀難道還不知世路嗎?上廟燒香,古人所禁,你該攔阻才是。
我自有道理。
人來,把他父女、小童送下山去。」
兵丁答應,老者、少一婦 一齊叩頭站起,隨兵下山。
又把四個凶僧拉到僻處,每人重打二十棍。
又將光棍李太歲帶到,跪在下面。
兵頭閃過,林公觀看說:「兇徒家住何方?姓什名誰?」
那人見問,口呼:「老爺,小的住在山下李家村。
父母雙全,只生小的一人,名叫李賓。
奉公守法,不知犯了何罪,無故鎖拿進寺。
俗云:國家刀快,不斬無罪之人。」
惡棍說話,搖頭擺腦。
林公大怒,一聲斷喝:「唗!該死的一奴一才,看你光景,必是光棍!人來,掌嘴。」
兩旁兵丁答應,一擁齊上,打了二十個嘴巴。
又見一人跪在下面,說道:「老爺,今有部文到衙,限期緊急,不敢遲誤。」
雙手奉上。
林公拆開閱罷,說:「國母開恩,普濟天下庵觀寺院。
林某所轄地面,必須查明。
先將桃花寺中,共有多少僧人寫明以便造冊領賞。」
眾僧聞聽,反為歡喜。
林公同人查點,立刻寫明清單。
且說賢臣吩咐施安將行李搬出,諸事俱備。
施公告辭林公,邁步外行,出雲堂小院,在外專等消息。
且說林公見施公主仆下役出去,隨即站起,擒拿二僧,猛縱身剪步向前。
兵丁一見,不敢怠慢,一擁齊上,豈容動手。
不料二僧暗藏器械,七手八腳,鬧斗多時。
賢臣聞報,遂使關太、王殿臣、郭起鳳三人進寺,與二僧征戰。
二僧不覺慌忙,雙拐井井有法。
關太等三人,使倭刀、短拐、鐵尺、攮子。
五人躥跳蹦躍,叮噹招架。
看看天黑,林公吩咐兵丁,秉起燈燭。
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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