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宮之奇諫假道(僖公二年、五年)
-----唇亡齒寒的歷史教訓
【原文】
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1)。
公曰(2): 「是吾寶也。」
對曰:「若得道於虞,猶外府也。」
公曰:「宮之奇存焉(3)。」
對曰:「宮之奇為人也,懦而不能強諫。
且少長於君,君暱之。
雖諫,將不聽。」
乃使荀息假道於虞,曰:「冀不為道(4),入自顛柃(5),伐溟三門(6)。
冀之既病(7),則亦唯君故。
今虢為不道,保 於逆旅(8),以侵敝邑之南鄙。
敢請假道,以請罪於虢(9)」虞公許之, 且請先伐虢。
宮之奇諫,不聽,遂起師。
夏,晉裡克。
荀息帥師 會虞師,伐虢(10),滅下陽(11)。
(以上僖公二年)
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12)。
虢亡,虞必從之。
晉不可啟(13),寇不可玩(14)。
一之謂甚(15)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16),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 「晉,吾宗也(17),豈害我哉?」
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19),是以不嗣(20)。
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21);為文王卿士(22), 勳在王室,藏於盟府(23),將虢是滅,何一愛一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一愛一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幅乎?親以一寵一幅,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公曰:「吾享祀豐髫(24),神必據我(25)。」
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
』故《周書》曰(26): 『皇天無親(27),惟德是輔(28)。
』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29)。
』又曰: 『民不易物,惟德繁物(30)。
』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
神所 馮依(31),將在德矣。
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32),神其吐之乎(33)?」
弗從,許晉使。
宮之奇以其族行(34),曰:「虞不臘矣(35)。
在此行也, 晉不更舉矣(36)。」
冬,十二月丙於朔(37)。
晉滅虢。
虢公丑奔京師(38)。
師還,館於 虞(39),遂襲虞,滅之。
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膳秦穆姬(40),而修 虞祀(41),且歸其職貢於王(42)。
【註釋】
(1)晉:諸侯國名,姬姓,在今山西西南部。
旬息:晉國大夫。
屈:晉回 邑名。
乘:這裡指良馬。
垂棘:地名,出產美玉。
虞:諸侯國名,姬姓,在 今山西平陸東北。
虢(guo):諸侯國名,姬姓,在今山西平陸南。
假道:借 路。
(2)公:指晉獻公。
(3)宮之奇:虞國的賢臣。
存:在。
(4)冀: 諸侯國名,在今山西河津東北。
不道:無道。
(5)顛柃(ling):地名,在 今山西平陸北。
(6)溟(ming):虞國邑名,在今山西平陸東北。
三門:三 面城門。
(7)病:受損。
(8)保:同「堡」,意思是修築堡壘。
逆旅:客 捨。
(9)請罪:問罪。
(10)裡克:晉國大夫。
(11)下陽:虢國邑名,在 今山西平陸南。
(12)表:屏障。
(13)啟:啟發。
這裡的意思是助長。
(14)玩:輕視。
(15)甚:過分。
(16)輔:面頰。
車:牙一床一骨。
(17)宗: 指祖先。
(18)大伯:周太一王的長子。
虞仲:周太一王的次子。
昭:宗廟裡左 邊的位次。
(19)從:依從。
(20)嗣:繼承。
(21)穆:宗廟裡右邊的位 次。
(22)卿士:執掌國政的大臣。
(23)盟府:主管盟書的官府。
(24)享祀:指祭祀。
豐:豐盛。
繁:同「潔」。
(25)據:依附,這裡指保佑。
(26)《周書》:已經失傳。
(27)皇天:上天。
無親:不分親疏。
(28)輔: 輔佐。
(29)黍稷:泛指五穀。
馨:香。
明德:光明德行。
(30)繁(yin): 是, (31)馮:同「憑」,依附。
(32)薦:獻。
(33)吐:意思是不享用祭 品。
(34)以:率領。
(35)臘:年終的大祭,即臘祭。
(36)更:再。
舉: 舉兵。
(37)朔:每月初一。
(38)虢公丑:虢國國君,名丑。
(39)館:住 宿。
(40)膳(yin):陪嫁的人或物。
秦穆姬:晉獻公的女兒,秦穆公的夫 人。
(41)修虞祀:不廢棄虞國的祭祀。
(42)職貢:賦稅和勞役。
【譯文】
晉國大夫旬息請求用屈地出產的良馬和垂棘出產的美玉去向 虞國借路,以便攻打虢國。
晉獻公說:「這些東西是我的寶物氨 荀息回答說:「如果能向虞國借到路,這些東西就像放在國外庫房 裡一樣。」
晉獻公說:「宮之奇還在虞國。」
荀息回答說:「宮之奇 為人懦弱,不能夠堅決進諫。
況且他從小同虞君一起長大,虞君 阻他親近。
即使他進諫,虞君也不會聽從」於是,晉獻公派荀息 去虞國借路,說:「冀國無道,從顛柃入侵,攻打虞國溟邑的三面 城門。
冀國已經被削弱,這也是為了君王的緣故。
現在虢國無道, 在客舍裡修築堡壘,以侵襲敝國的南部邊邑。
我們敢請貴國借路, 以便向虢國問罪。」
虞公同意了,並且請求讓自己先去討伐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君,虞君不聽,於是起兵伐虢。
這年夏天,晉國大 夫裡克、荀息領兵會同虞軍攻打虢國,滅掉了下陽。
......
「晉獻公再次向虞周借路去攻打虢國,宮之奇進諫說:「虢國是 虞國的屏障。
虢國滅亡了,虞國必定會跟著被滅掉。
晉國的野心 不可助長,對外敵不可忽視。
借路給晉國一次就算是過分了。
怎 麼可能有第二次?俗話說,『面頰和牙一床一骨是相互依存的,失去了 嘴唇牙齒就會受凍。
』這話說的正是虞國和虢國的關係埃」虞 公說:「晉國是我們的同宗,怎麼會謀害我們?」
宮之奇回答說: 「太伯和虞仲都是太一王的兒子,太伯不從父命,因此沒有繼承周朝 的王位。
虢仲和虢叔都是王季的兒子,當過文王的執政大臣,對 周王室立下過功勳,記載他們功績的盟書在盟府裡保存著,晉國 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能有什麼一愛一惜?再說晉國一愛一虞國,這種 一愛一比桓叔和莊伯的後人對晉國更親近嗎?桓叔和莊伯的後人有什 麼罪過,而晉獻公把他們都殺掉了,不就是因為他感到他們是一 種威脅嗎?至親的人因為恃一寵一而威脅到獻公,而且還要把他們殺 掉,何況一個國家對他的威脅呢?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潔淨, 神明一定會保枯我。」
宮之奇說:「我聽說過,鬼神不隨便親近哪 個人,只保佑有德行的人。
所以《周書》上說:『上天對人不分親 疏,只幫助有德行的人。
』還說:『五穀祭品不算芳一香,只有美德 會芳一香四溢。
』《周書》上又說:『人們的祭品沒有什麼不同,只有 有美德的人的祭品神才會享用。
』照《周書》這麼說,君主沒有德 行,民眾就不會和睦,神明也不會享用他的祭品。
神明所依憑的, 在於人的德行。
如果晉國奪取了虞國,用他的美德向神明進獻祭 品,難道神明會不享用嗎?」
虞公沒有聽從宮之奇的勸告,答應了 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
宮之奇帶領他的家族離開了虞國,並說: 「虞國不能舉行年終的臘祭了。
這一次虞國就滅亡了,晉國用不著 再發兵了。」
......
冬季的十二月初一,晉國滅掉了虢國。
虢公丑逃到京師.晉軍返回途中在虞國駐紮,趁機襲擊了虞國,把它滅掉了。
晉軍抓 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把他們作為晉獻公女兒秦穆姬的陪嫁,但 沒有廢除虞國的祭祀,並把虞國的貢物歸於周王室。
【讀解】
晉獻公吞併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於他的心狠手毒:一 方面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鉤;一方面六親不認,不顧同 宗親情,唯利是圖。
於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將兩 國逐個吞一食。
俗話說,「捨不得孩子,打不到狼。」
「將欲取之,必先予之」 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並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麼 都沒有損失。
但是,攻城掠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 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
對於重視民心和道 義的人來說,這樣做是得不償失;對於寡廉鮮恥的人來說,失去 的無所謂,得到的才是實在的。
人們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決 定取捨的。
如此說來,對於寡廉鮮恥、心狠手毒之徒不應當以仁義道德 之心去對待,最好是以強硬的態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虞國的滅亡,就滅在太相信同宗親情,對不義之徒抱著不切 實際的幻想,以為對方跟自己是一類人,以一種近乎於農夫的心腸, 去對待凶狠的毒蛇。
如果說這也是一場悲劇的話,那麼則是 由自己推波助瀾、助紂為虐而導致的。
如果滅亡的結果是自己一 時糊塗、認識不清,被披著羊皮的狼蒙蔽了,尚還可以寄予一點 同情,然而有賢臣坦誠相諫,苦口婆心地開導,在這種情況下仍 然執迷不悟,固執己見,則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點同情。
曾經是作威作福的國君,一朝變成隨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隸,這種天上、地下的巨變,不能不使人感歎。
這也應了那句老話:「天 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歷史是不應當忘記的,讀史可以使人明鑒,使人清醒。
即使 弱小而無法與強一暴抗衡,那麼弱小者之間的彼此照應、鼓勵。
安慰、 同病相憐、支持,也可以讓人在風雨之中同舟共濟,患難與共, 正所謂唇齒相依,唇亡齒寒。
這些從慘痛的歷史中總結出來 的教訓,完全可以說是千古不易的。
就連平民百姓都懂得,聽人 勸得一半。
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無 法奮起抗爭,最起碼是可以想法避開的。
既不聽勸,又不抗爭,的確算是病人膏盲,不可救藥了。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