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石碏大義滅親(隱公三年、四年):【原文】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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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石碏大義滅親(隱公三年、四年)

左傳

石碏大義滅親(隱公三年、四年)

-----讓自然本能服從於道義

【原文】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1,曰莊姜2,美而無子,衛人所 為賦《碩人》也3。

又娶於陳1,曰厲媯(5)。

生孝伯,早死。

其娣戴 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

公於州吁,嬖人之於也1,有一寵一而好兵,公弗禁。

莊姜惡之。

石碏諫曰3;「臣聞一愛一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

驕、奢、一婬一、 泆(10),所自邪也。

四者之來,一寵一祿過也。

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 猶未也,階之為禍(11)」。

夫一寵一而不驕,驕而能降(12),降而不憾」,憾而 能昣者(14),鮮矣。

且夫*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 一婬一破義,所謂六逆也。

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一愛一,弟敬,所 謂六順也。

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15)。

君人者(16),將禍是務去,而 速之,無乃不可乎即」弗聽。

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

桓 公立,乃老(18)。

(以上隱公三年)

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而立。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於石子。

石子曰;「王覲為可(21)。」

曰:「何以得覲?」

曰。

「陳桓公方有一寵一於王。

陳、衛方睦,若朝陳 使請(22),必可得也。」

厚從州吁如陳」。

石蠟使告於陳曰:『衛國褊小 (24),老夫耄矣(25)「,無能為也。

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

陳人執之,而請蒞於衛(26).九月,衛人使右宰丑蒞殺州吁於濮、石 臘使其宰孺羊肩蒞殺石厚於陳(27).

君子曰:「石臘,純臣也。

惡州吁而厚與焉(28).『大義滅親』,其 是之謂乎!」

【註釋】

1衛:諸侯國名,姬姓,在今河南淇縣、滑縣一帶。

齊:諸侯國名,姜 姓,在今山東臨淄一帶。

東宮:指太子。

得臣:齊莊公的太子。

2莊姜: 衛莊公的妻子、莊是丈夫謚號,薑是一娘一家的姓。

3《碩人》:《詩·衛 風》中讚美莊妻的詩。

4陳:諸侯國名,媯姓,在今河南開封以東,安 徽毫縣以北。

5厲媯(gui):衛莊公夫人。

(6)娣:妹妹。

戴媯:隨歷 媯出嫁的妹妹。

(7)嬖(bi)人:低*而受一寵一的人。

這裡指一寵一妾。

(8) 石碏(que):衛國大夫。

(9)納:人。

邪:邪道。

(10)泆(yi):放縱 (11)階:階梯。

這裡的意思是引一誘。

(12)降:指地位下降。

(13)憾:恨。

(14)眕(zhen):克制。

(15)速禍:使災禍很快到來。

(16)君人者:為 人之君者。

(17)無乃:恐怕,大概。

(18)老:告老退休。

(19)和其民: 使其民眾安定和睦。

(20)定君;安定君位。

石子:指石碏。

(21)覲:諸 侯朝見天子。

(22)朝陳:朝見陳桓公。

使請:求陳鎮公向周王請求。

(23)如:往,去到。

(24)褊(biao)小:狹校(25)耄(mao):年老。

八、九十歲叫耄。

(26)蒞(li):前來。

(27)右宰:官名。

丑:人名。

濮: 陳國地名。

(28)宰:家臣。

孺(niu)羊肩:人名。

(29)與:參與,一起。

【譯文】

衛莊公娶了齊國太子得臣的妹妹為妻,名叫莊姜。

莊姜長得 很美,但沒有生孩子,衛國人給她作了一首詩叫《碩人》。

後來衛 莊公又娶了一個陳國女子,名叫厲媯。

厲媯生下孝伯,孝伯早死。

厲仍隨嫁的妹妹戴媯生了衛桓公。

莊姜把櫃公當作自己的兒子對待。

公子州吁是莊公一寵一妾的兒子,受到莊公一寵一愛一,喜好武事,莊 公子加禁止。

莊姜則討厭州吁。

大夫石碏勸莊公說:「我聽說疼一愛一 孩子應當用正道去教導他,不能使他走上邪路。

驕橫、奢侈、一婬一 亂、放縱是導致邪惡的原因。

這四種惡習的產生,是給他的一寵一愛一 和俸祿過了頭。

如果想立州吁為太子,就確定下來;如果定不下 來,就會釀成禍亂。

受一寵一而不驕橫,驕橫而能安於下位,地位在 下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

況且低*妨害高貴, 年輕欺凌年長,疏遠離間親近,新人離間舊人,弱小壓迫強大,一婬一 亂破壞道義,這是六件背離道理的事。

國君仁義,臣下恭行,為 父慈一愛一,為子孝順,為兄一愛一護,為弟恭敬,這是六件順理的事。

背 離順理的事而傚法違理的事,這就是很快會招致禍害的原因。

作 為統治民眾的君主,應當盡力除掉禍害,而現在卻加速禍害的到 來,這大概是不行的吧?」

衛莊公不聽勸告。

石碏的兒子石厚與州 吁交往,石碏禁止,但禁止不祝到衛桓公當國君時,石碏就告 老退休了。

魯隱公四年的春天,衛國的州吁殺了衛桓公,自己當上了國君。

州吁無法安定衛國的民心,於是石厚便向石碏請教安定君位 的方法。

石碏說「能朝見周天子,君位就能安定了。」

石厚問; 「怎麼才能朝見周天子呢?」

石能答道「陳桓公現在正受周天子一寵一 信,陳國和衛國的關係又和睦,如果去朝見陳桓公,求他向周天 子請命,就一定能辦到。」

石厚跟隨州吁去到陳國。

石碏派人告訴 陳國說;「衛國地方狹小,我年紀老邁,沒有什麼作為了。

來的那 兩個人正是殺害我們國君的兇手,敢請趁機設法處置他們。」

陳國 人將州吁和石厚抓住,並到衛國請人來處置。

這年九月,衛國派 遣右宰丑前去,在濮地殺了州吁。

石碏又派自己的家臣懦羊肩前 去,在陳國殺了石厚。

君子說;「石碏真是一位純粹正直的鉅子。

他痛恨州吁,把石厚也一起殺了。

『大義滅親』,大概就是說的這種事情吧!」

【讀解】

有句俗話說;「虎毒不食子。」

這意思是說,猛虎一性一情雖然凶 殘,但依然要恪守親情的界限;凶殘是對外。

而對自己的親生骨 肉,卻以慈一愛一之心相待,絕不可能將其化為腹中餐。

一愛一 老虎這樣做,是動物的天一性一,沒什麼可說的。

對人而言,人 做事也要按天一性一,親情是人之天一性一所不能免的,父母兒女之間的 親情,是自然的法則。

世上哪有不疼一愛一自己親生骨肉的父母呢?如 果說人一性一這東西也存在的話,父母兒女間的親情就應當屬於人一性一 之列;如果說人一性一是永恆的話,這種親情也是永恆的,否則,便 是喪失了人一性一,喪失了天良,就不應當再冠之以「人」這個稱呼了。

在另一方面,人作為超越了動物本能的有思想、有理一性一的存 在,又不能完全憑本一性一、天一性一、本能行一事;還得要服從社會的法 則。

道德倫理的法則,理一性一的法則。

自然的法則還得要服從社會 的、道德的、理一性一的法則。

如果沒有這一個方面,人也就與其他 動物沒有什麼區別了。

這樣一來,天一性一和自然法則往往要同社會的、道德的、理一性一 的法則發生衝突,並且經常是不可避免的;必須面對的、必須作 出選擇。

所謂「大義滅親」,正是這種衝突的體現,是選擇讓天一性一 服從社會、道德、理一性一法則的結果。

要做到這一點,要有很高的革命覺悟和革命自覺一性一;要有很 高的道德修養和很強的理一性一力量。

大多數人都難以做到,否則,大 義滅親就不是值得稱讚的一種高尚美德了。

人們大多難以割捨親 情,難以脫出天一性一這條強大的紐帶,常常寧可讓社會、道德、理 一性一法則屈從於天一性一和自然法則。

這樣,像石碏那樣的人,就顯出 了與眾不同,顯出了偉大和高尚,讓人景仰。

不過,能夠大義滅親是一回事,固然可敬,而對那個「義」還得講究。

就是說,「義」所代表的東西,要值得人們為之付出滅親 的代價。

在古時,臣軾君、子殺父、妻害夫,都是大逆不道的 「大不義」。

國君是上天之子,體現了上天和神明的意志,是小民 百姓最初的父母,怎麼可以隨隨便便冒犯甚至殺害呢?這罪過比 殺害自己的親生父母還要大,真稱得上是「彌天大罪」。

在這種情 況下的滅親是理所當然的正義之舉,可歌可頌。

「義」本身的內容是隨著時代、觀念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

過 去的為合乎「義」的東西,今天未必合乎「義」。

我們總是站在今 天的立場上來決定對「義」的取捨,從而在行動上作出選擇。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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