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三百十八回 觀書消遣頓悟詩詞報病傳醫密詢底蘊
話說施公將阜寧縣申詳的那件公文,據詳推究,頗覺蹊蹺。
就在書架上順手抽了一本書,攜至書案上,就燈下觀看。
見書籤上寫著本草六反第三函,原來是一本藥書。
施公坐定,就翻開來從第一章看起,上面皆是說的某藥與某物相反,不能同用,某物又與某藥相仇,服下立斃。
施公看至第八頁第三行,只見上面寫著:荊芥不可與鯽魚同食,如誤食者,必然肚腹青紫,中毒而斃。
施公頗有領會,便欣然寫了一道飭知,飭令阜寧縣即日帶同楊懷仁原、被告人等來轅,候本部堂親提詳訊。
將這飭知寫畢,命施安發了出去。
自然星夜前往,可不必交代。
再說阜寧縣雖然將楊大富這一案申詳上去,但不知施公是否准駁,不免心下懸懸。
因此日盼施公那裡來文,或親提面訊,或遵諭結案,就如此急上加急,已有了一個多月。
施公的下行公事尚未見到。
顏縣令頗費躊躇。
不期看管押所的家丁,這日稟報上來,說:「楊吳氏近日嘔吐異常,不沾飲食,已是大病起來。」
顏縣令一聞此言,即刻傳到官醫,代楊吳氏診治。
官醫奉命,那敢怠慢。
也就即刻到了押所,先代吳氏將兩手脈細細按過,覺得吳氏六脈平和,並無大病。
唯細按左關,脈起如珠,卻是一派喜脈;不時嘔吐,此乃胎氣上衝所致。
官醫看畢,因暗地問明看管押所家丁,此是何案,那家丁即將原委告訴了一遍。
那官醫道:「煩你回明縣太爺,就說在下已經代這犯婦看過,無須服藥,細按該婦,六脈皆是和平;惟左關脈起如珠,卻是一派喜脈。
照此脈象看來,受孕不過一個多月,胎氣上衝,以致不時嘔吐,毫無妨礙的。」
說罷,官醫告別而去。
那家丁聽說此言,不敢隱瞞,即刻進了衙門,據情在顏縣令前陳說一遍。
顏縣令不聽此言猶可,一聽此言,心下好生驚訝,登時神沮色變。
歎道:「此事本縣見理不明,還說楊吳氏是個節婦,那裡知道他已懷孕在身;據此說來。
這楊懷仁告他謀害親夫,是未必無因了!」說罷,長歎不已。
那家丁在旁說道:「老爺不必因此一言,就委屈賢婦。
且據醫生所云,細按此脈,受孕不過一月有餘。
在小人愚見,揣度吳氏之夫,也不過死了一個多月,難保非受孕之日,即該夫回家之時。
老爺明鑒,可再參酌一番,果以家人之言為然,則該婦既有身孕,亦足為該婦可喜。
況據那醫生所說『左關脈起如珠』,家人之意左為男,右為女,說不定還是男喜。
苟能如此,將來也可為死者留存一脈,且可堅該婦守節之心。
右疑惑到不實不盡上去,在家人看來,未免冤屈該婦了。
家人還有一個主見,可以立見分曉,但不知老爺意下如何?」
顏縣令道:「你有什麼主意?不妨說出來,好待讓我斟酌。」
那家人道:「此事必須請太太將該婦之姑傳進去一問,便知虛實了。」
顏縣令聞言,已明白此話,因道:「爾之主意甚好,我即進去與太太說明。
爾便出去將該婦之姑傳來,以便太太問個明白。」
那家人答應出去。
顏縣令也就即刻回進上房,將這番話與太太說明。
顏太太亦頗樂從。
到了次日早晨,吳氏之姑王氏已傳進來,見了顏太太先磕了頭,站在一旁。
顏太太便命他坐下。
王氏道:「民婦蒙太太呼喚,有何吩咐?」
顏太太道:「我喚你進來,沒有別事。
只因你媳婦在押大病,嘔吐時作,不沾飲食。
據看管家人稟報上來,老爺即命醫生去診。
據醫生診視,你媳婦脈象,說是並非有病,是喜脈,已有了一個多月的身孕。
因此看家人,又據醫生的話稟報老爺。
我家老爺在先看你媳婦,並非謀害你兒子的人,今聞他已有身孕,老爺便疑惑起來。
說你兒子久不在家,何以你的媳婦就有孕呢?照此看來,顯系你媳婦是有外務,將你兒子害死了。
現在老爺要照謀死親夫例,治你媳婦的罪。
我因此與我老爺爭執,請老爺暫緩定罪,等我將你傳進來問個明白。
究竟你媳婦平時為人如何,是否端正賢孝?你必須從實說來,告知於我!」王氏聽罷,忙即說道:「太太的明鑒。
若論這個媳婦,平時那種孝順,民婦是更不必說了?不知道何以冤禍臨門,兒子才回來第二日,就中毒身死。
所以民婦等,也是半疑半信。
若論醫生說,我媳婦已有身孕這件事,這句話確有些憑據。
不瞞太太說,我那媳婦的天癸,兒子回來前三日,才算乾淨的。
依此看來,就是我兒子回來之日,這一夜 我媳婦受孕的。
還求太太在老爺面前,將此話說明,求老爺開恩。
但請老爺將兒子的冤枉判明,留著我媳婦不要治罪。
一來隨後讓我媳婦回家,我老兩個人有人侍奉,二來媳婦現在既已有了身孕,將來生男生女,生一個出來,兒子雖死,還有這一條根。
如果是個男的,那不必說,自然撫養成一人 ,靠他傳宗接代;若是女的,也是我兒子的一點骨血。
所以民婦總求老爺公斷,俾兒、媳兩無冤枉才好。」
顏太太聽了這番話,又誇讚王氏一番,又歎惜吳氏一回。
因道:「我知道了,將你這話告訴老爺便了。」
王氏又磕了個頭謝過,又復說道:「民婦還有一事,要求太太開恩。
媳婦現在押所,既這樣嘔吐不止,不思飲食,民婦卻是放心不下。
想求太太恩典,向老爺說知,准民婦到押所一看。」
不知情意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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