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三百七十三回 施賢臣再回漕督任黃天霸初訪琥珀杯
話說施公陛見之後,當蒙聖上令他候旨。
施公便帶領黃天霸等,在京內公館中居住,專候聖旨。
當在京城時,自有許多親戚故舊,前來拜訪,並相互筵宴等事;黃天霸等也是如此。
這日元宵佳節,京城內外,大放花燈,其慶昇平之樂。
宮內自然也是大排筵宴,慶賞元宵。
這宮內所有筵宴的器皿,自然藏諸內府。
外間那裡有這等上用的寶物?即使偶然無意而得,亦斷不敢公然應用,定要敬謹入貢;不然要有了罪名。
這皆是古禮,臣子不敢僭用天子之物。
除非是欽賜物件,遇有大事,方敢請出供奉堂中,半為尊君,半為榮一寵一 。
這聖上因元宵佳節,又因四海昇平,龍心大悅。
因命內監在大內裡,將外國進貢來的一對琥珀夜光杯,取出來飲酒。
待至筵宴既畢,內監當晚未及珍藏原處。
到了次日,忽然這一對琥珀夜光杯,不知去向,當下經管內監,即各處尋找,那裡來的形影?內監見這琥珀夜光杯,忽然失卻,只嚇得膽戰心驚,卻又不敢隱瞞,只得於聖上駕臨早朝時,自己待罪奏聞,先請失察的罪名。
聖上聞奏,龍顏不悅。
卻是仁慈為懷,當下並未問著內監的處分。
便與眾大臣說道:「朕用的這一對琥珀夜光杯,原不算什麼寶物,即使丟失,卻也無關緊要。
但宮廷之內,居然有此不顧王法的人,前來盜劫,若不嚴加拿緝,何以伸國法而肅宮廷。
爾等文武功臣,著即一體明查暗訪,果為何人所盜,務要追還原物。
統限三個月,將原物進呈,不得空言塞責。
倘逾期未獲,所有值日各官,定即革職拿問。」
當下施公卻也在朝,聽了這道聖旨,隨即出班俯伏金階奏道:「據臣愚見,皇上所失的寶物,決非宮廷之內的人所盜,必有外來巨盜,將此寶物盜去。
但不知昨日御膳之後,這夜光杯擺在何處。
聖上可傳經管內監,詢問明白,便知底細。」
聖上當即傳旨,即著施公將經管內監,帶往刑部訊問。
施公領旨。
聖上退朝,施公也就朝散。
當下並不先回私第,即將經管內監,帶往刑部,訊了一堂。
方知道琥珀夜光杯,是御膳後未經收入大內,即擺在內監房中,預備明早再行珍藏。
施公問明,次日又奏明聖上,請旨踏勘失竊之處。
頒旨著照所請。
當下施公即遵旨,由經管內監帶領失竊之處,看了一遍。
施公見無什形跡,好不納悶。
當即退出,回到公館,便將上項的話,與黃天霸等說了一遍。
天霸聽說,吃驚不小。
因向施公道:「在大人意見。
這琥珀夜光杯忽然失落,還是為宮內的人所盜去,還是為宮外的人盜去呢?」
施公道:「據本部堂看來,宮內的人,斷不敢有此膽量,定然是宮外的人所盜。
但經本部堂親去察勘,毫無形跡,因此又疑惑是宮內人了。」
天霸道:「據卑鎮看來,定是宮外人所盜。
惜卑鎮不能進宮察勘,若能奉旨入宮,察勘形跡,便可知道這盜杯的人是宮內的人,抑是宮外的人。」
施公道:「且俟本部堂明日早朝,再行奏聞。
如蒙奉旨准予賢弟入宮察勘,即就有些端倪了。
但不過一層,如果察出是外人盜去,恐賢弟又不免要奉旨訪查了,那時如何推卻?」
天霸道:「大人言之差矣!為臣子者,食君之祿,當忠君之事。
今者上用之物,被人盜去,若不訪緝出來,既非慎重國寶之道,也非忠君之心;而況訪拿緝盜,是卑鎮等應有之事。
如果有旨奉行,何敢不遵呢?」
施公大喜道:「賢弟如此忠心愛國,某當代為奏明,賢弟明日可即預備,候旨遵行。」
天霸唯唯答應。
施公到了次日,果然奏明聖上。
當即奉旨,著黃天霸入宮察勘一番。
已見失落御杯那間房屋上,有一排望磚,非同他處可比。
分明是盜賊由屋面,揭去磚瓦,垂身而下,將御杯盜去。
天霸看明,也就出來,回明施公,請施公代奏,並請旨寬限。
施公答應,次日代奏聞。
聖上大喜。
這日聖旨出來,仍著施公回淮安漕督本任。
黃天霸補授一江一 南提督;所有漕標向來出力員弁,均著以本缺坐升。
其賀人傑著加恩以游擊,遇缺補用。
殷龍著賞給急公好義匾額,殷猛等兄弟四人,均以千總,發一交一 施公差遣。
殷賽花也有獎賞。
施公遵旨,便率領黃天霸等謝恩,謝訓。
就預備出京回任。
施公、天霸當殿陛召見之時,聖上又命他出京以後,沿途遇有土豪惡霸,不公不法之事,仍要隨時辦理。
並面諭黃天霸,仍隨施公前往一江一 南,沿途緝訪御杯所在,俟拿獲正盜,取出御杯,再行赴提督本缺。
施公黃天霸二人,復又遵旨謝恩退出。
三日後即行出京。
到了出京這日,自有許多官員,前來相送。
這也不必細表。
計自施公上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到京,至本年二月二十八日出京,統共兩個月。
這日出京,自然還帶了關小西、何路通、計全、李昆、李七侯、金大力、王殿臣、郭起鳳、賀人傑等人。
現在關太已坐升統鎮,計全坐升副將,李昆坐升參將,何路通坐升都司,其餘皆坐升一級。
沿途之上,大家皆為那一對琥珀夜光杯,用心察訪。
在路行程,不止一日,並未訪出一毫影響。
這日到了山東沂州府界,正是三月中旬,頗覺春一光 和煦。
當下施公就命隨從諸人等,就驛站住下。
施公因聞沂州有座琅玡山,甚是高峻。
當日齊景公曾與晏子說過:「吾欲觀於轉附、朝舞,遵海而南,放於琅玡。」
這琅舞山就在沂州府境內。
施公便想到琅舞山憑眺一回。
卻不曾與黃天霸等人說明,心中卻是暗想。
那知黃天霸等已知此心,卻不是為去遊觀,想要到琅舞山左近,訪察訪察,可有夜光杯消息。
當下施公就在館驛中住下,當晚就與黃天霸等說道:「本部堂因近日車馬勞頓,意欲此間暫歇一兩日,再行前進,不知諸位意下如何。」
黃天霸等齊道:「便是某等也想暫歇一兩日,不過不敢與大人啟齒。
今大人既有此意,某等當得遵命。」
施公大喜,一宿無話。
次日,黃天霸等也就進內稟明施公,欲往附近一帶地方訪緝訪緝夜光杯的消息。
施公當也答應。
黃天霸等大家商議就留賀人傑、金大力二人保護施公,其餘諸人皆分頭往各處而去。
施公自己也就換了便服,招呼施安看守館驛,便自出去,遊玩一番。
此一去有分教,闖出一件天翻地覆的事來。
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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