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孝經
第十:紀德行
【原文】
大家曰:「女子之事夫也,纚笄(1)〔謂束髮加簪〕而朝,則有君臣之嚴;沃盥〔澆水洗手〕饋食〔獻熟食〕,則有父子之敬;報反〔受恩思報〕而行,則有兄弟之道;受期〔接受委託〕必誠,則有朋友之信;言行無玷(2),則有理家之度(3)。
五者備矣,然後能事夫。
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4)不爭。
居上而驕則殆(5),為下而亂則辱,在丑而爭則乖(6)。
三者不除,雖和如琴瑟,猶為不婦(7)也。」
【解讀】
此章規範婦德的「五備三除」,與丈夫相處也要有如同君臣、父子、兄弟、朋友相處的道義,且要言行自律。
還要戒除居上而驕、為下而亂、在丑而爭。
【註釋】
(1)纚笄〔li jī〕:束髮加簪。
(2)無玷:沒有瑕疵;不受玷污。
(3)理家:料理家事。
度:事物所達到的境界。
(4)丑:眾。
(5)殆〔dai〕危亡,危險。
(6)乖:不順利,不和諧。
(7)不婦:不合為婦之道,違背婦德。
【翻譯】
曹大家說:「女子侍奉丈夫,束髮加簪後拜見丈夫,就有如君臣相見的莊嚴感;澆水洗手後獻上食物,就有如父子般的恭敬;懷著感恩的心常想回報夫君,就有如兄弟般的道義;接受夫君委託之事竭誠去做,就有如朋友般的誠信;言行得體沒有過失,就有料理家事的風範氣度。
這五方面具備,然後就能侍奉好丈夫。
地位尊貴而不驕慢,身居下位而不任意隨便,在大眾中禮讓不爭。
身居上一位如果驕慢無理就會有危險,身居下位如果任一性一妄為就會受侮辱,在眾人中如果與人爭鬥就常不順心。
這三方面不戒除,雖然與丈夫如琴瑟般和睦,仍舊是違背婦道啊。」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