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孝經》第四:邦君妻:非禮教之法服(1),不敢服;非詩書之法言(2),不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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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孝經》第四:邦君妻

女孝經

第四:邦君妻

【原文】

非禮教之法服(1),不敢服;非詩書之法言(2),不敢道;〔道,言也。

〕非信義之德行,不敢行。

欲人不聞,勿若(3)勿言;欲人不知,勿若勿為;欲人不傳,勿若勿行。

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祭祀,蓋邦君妻之孝也。

《詩》云:「於以采蘩(4),於沼於沚(5)。

於以用之,公侯之事(6)。」

〔《詩·召南》采蘩篇〕

【解讀】

此章講貴族妻子的孝道,服飾、語言、行為都要符合禮法,言行要做百姓的榜樣,這樣才能保全家族地位。

【註釋】

(1)法服:古代根據禮法規定的不同等級的服飾。

(2)法言:合乎禮法的言論。

(3)勿若:同「莫若」,不如。

(4)於以:往哪兒,在何處。

蘩〔fan〕:白蒿。

古代常用來祭祀。

(5)沼:沼澤。

沚〔zhǐ〕:水中沙洲。

(6)事:此指祭祀。

【翻譯】

不是禮法規定的服飾,不敢穿;不合(《詩經》《尚書》中道理)的言語,不敢說;不是合乎信義的行為,不敢做。

要想不被人聽到,不如不說;要想不被人知道,不如不做;要想不讓人傳言,不如不行。

這三點都做到了之後,就能守住祭祀的宗廟了,這是貴族妻子的孝道。

《詩經》說:「哪裡可以采白蒿?那片池啊那片塘。

哪裡需要用白蒿?為了公侯要祭祀。」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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