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廬經略
丁壯
兵法曰:「兵無選鋒曰北」。
所謂選者,選其人於未教之先而教之,再選其人於既教之後而用之。
以材力雄健者為眾兵;仍於眾兵之中,選其武勇超群,一可當百者為選鋒。
所謂先登陷陣,勢如風雨,全恃此輩也。
善乎周世宗曰:「兵務一精一不務多,農夫百不能養甲士一,奈何取民之膏血,養此無用之物乎!且健怯不分,眾何所懲乎!」於是大簡諸軍。
其士卒一精一強,每戰必勝。
此選於既教之後者也。
未教時之所選者,或以武藝,或以強力,或以膽氣,或以雄貌。
須用鄉野壯人,無取市井游猾。
蓋野人力作而一性一樸,力作則素一習一勤勞,一性一樸則畏法奉令。
易以誠信感之,恩一愛一聯之,不難就我彀中而不測我顛倒之術。
市井游猾,不一習一勤劬,不畏法度。
其在軍中,巧為規避,潛倡邪說,引一誘群輩,故不宜用。
然市井中,果有武藝一精一熟,膂力軼眾,膽勇過人者,又不在此論,在收用之得其術耳!
國初,立領民萬戶府,諭中書省臣曰,「古者寓兵於農,有事則戰,無事則耕,暇則講武。
今兵爭之際,當因時制宜,所定郡縣,民間豈無武勇之才?其一精一加簡拔,編緝行伍,立民兵萬戶府領之。
俾農時則耕,暇則練一習一,有事則用之。
事平有功者,一體升擢,無功令還為民。
如此,則民無坐食之弊,目無不練之兵。
以戰則勝,以守則固。
庶幾寓兵於農之意也。」
此選於未教之先者也。
馬隆討樹機能,募兵限腰引弩三十六鈞,弓四鈞,立標簡試,得三千五百人。
遂西渡一溫一水,斬樹機能等。
秦王世民,選一精一銳千騎,皆皂衣玄甲,分為左右,使秦叔寶、程知節、翟長孫、尉遲敬德將之。
每戰自披玄甲,率之以為前鋒,所向摧敵。
杜伏成常選敢死之士五千人,謂之上募,一寵一遇甚厚。
有攻戰,令先擊之。
戰罷閱視,有傷在背者,謂為退怯而致,即殺之。
所獲資財,皆以賞士。
故人自為戰,所向無敵。
如安祿山之曳落河,韓世忠之背嵬軍,此皆拔其尤,選於既教之後者也。
分類:古代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