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廬經略》教部陣:若區區依古陣法以求勝,愚將也。夫陣亦何常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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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廬經略》教部陣

草廬經略

教部陣

昔人有言:善師者不陣,善陣者不戰。

若區區依古陣法以求勝,愚將也。

夫陣亦何常之有,而可拘泥為哉!八陣、六花以前雖可考,而俱不能用。

五行陣今雖可用,而亦不可拘。

鴛鴦、奇正皆備,而迭進迭退,使力不乏,而敵難乘,此其宜於今者也。

大都陳師於野,部陣要整肅,隊伍要分明。

毋喧嘩,毋越次,毋參差不齊,毋自行自止、或縱或橫。

使目視旌旗之變,耳聽金鼓之一聲,手工擊刺之方,足一習一步趨之法。

能圓而方,能坐而起,能行而止,能左而右,能分而合,能結而解。

每變皆熟,而陣法於是乎在矣!

嘗按古史有云:孫、吳善談兵而不言陣,何也?或曰:《孫子》之「紛紛紜紜,斗亂而不可亂;渾渾沌沌,形圓而不可敗」,《吳子》之「圓、方、坐、起「數語,皆言陣也。

第孫、吳之所謂陣者,不泥法而法自在。

非如令人侈談古陣,膠柱鼓瑟也。

張睢一陽一行兵不依古法,教戰陣,令木部各以意教之。

或問其故,睢一陽一曰;「今與賊戰,雲集鳥散,變一態不恆,數武之間,勢有同異;臨敵應卒,在於呼吸之間,而動詢大將,勢不相及,非知兵之變者也。

故吾使兵識將意,將識士情;投之所往,如臂使指;兵將相一習一,人自為戰。

不亦可乎?」

睢一陽一之說,在分戰則可。

蓋睢一陽一之用兵,多分戰也。

五行陣,按金木水火土。

假令寇處高隆,我兵居下,仰而攻之,不便進退,利於防禦。

宜先為不可勝以俟之,則直陣可也。

此以虞待不虞之道。

其陣為木。

假令敵居其下,我處高一陽一,俯而臨之,勢可衝突,利以進兵,宜乘人之不及而攻之,則銳陣可也。

此進而不可御之道。

其陣為火。

假令地勢險阻,跨斜岡,便無堅守之策乎?吾為圓陣焉,俾敵不知所攻。

其陣為金。

假令我兵處高,廣平四達,得無晉剿之策乎?吾為方陣焉,俾敵不知所守。

其陣為土。

假令與敵相對,左右勢高,可以吞敵,吾為曲陣而擊之,所謂先奪其所一愛一也。

其陣為水。

五者之用,各園地形,是謂五行陣也。

戚繼光鴛鴦陣,嘗自謂殺賊必勝而屢效者。

其法:

二人執刀牌平列,狼筅各跟一牌,以防拿牌人。

後列長槍,每二支各管一牌,筅在牌後,緊隨殺賊。

短兵一支,在長槍後,以防長槍進老了,即便殺上。

一交一鋒時,刀牌乎低頭前進,如聞鼓聲而遲疑不進者,即以軍法斬首。

其餘兵仗緊緊相隨,而從刀牌之後。

大抵筅以救牌,長槍求筅,短兵救長槍,以殺為務,退後者斬。

前隊戰酣,後隊即進,輪流更換,庶兵力不衰,而可以制敵之疲。

一精一騎相機衝擊,游弩以時往來。

諸般火器,先陣俱發,俟兩陣一交一後,仍於陣後裝藥,以備再用。

十人為隊,隊長領之;四隊為哨,哨長領之:四哨為官,哨官領之;四官為營,營有將帥;五營為一大營,大將領之。

以正兵合戰,以奇兵取勝,此其大較也。

兵多則依法而漸加之,可以數萬,可以數十萬。

此步陣也。

車騎之陣,雖自不同,純宜整肅,而布列之法,詳見《六韜》。

大抵車以密固,徒以坐固,甲以重固,兵以輕勝,騎以捷勝,此常理也。

車步騎三者皆備,則有戰隊、騎隊之分。

戰隊步騎相半,騎隊兼車乘而出也,亦有純用步者。

雖各因其所長,亦各隨其地利。

惟車不可以獨用,須以步騎佐之,圓而應之,存乎其人。

凡為戰陣,先立家計。

家計既固,則可以勝,不可以敗。

否則一敗即漬,不可復支。

故大將總統萬眾,列陣向敵,須分兵先立老營,固壁壘,備炊爨。

其正陣,或用井田,或用五行,或用鴛鴦,或不拘於此隨意整列,俱宜分兩翼以待戰。

兩翼者,分敵之勢也。

中陣以耪兵衝突,餘為揚奇備伏以佐之。

揚者,挑戰之兵,即選鋒也,奇,用以出奇制勝,伏,用以襲其兩旁;備,則設伏於後,以備不虞。

斯家計固密矣。

井田大陣,非眾多不可。

敵境平廣,我欲深入,則此陣極為堅固而有節制者。

輻重糧食,悉處中軍,可免侵掠。

是為行陣,即握奇也。

其陣形體即方陣,但方陣不必列而為八,開方為九也。

李嗣源謂莊宗曰;「此去火粱至近,前無山險,方陣橫行,晝夜兼程,信宿可至,太公之四武陣者,其方陣乎(四武陣,即四武衝陣也)!」

分類:古代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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