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三百十四回 未亡人明心求殉節刁族長得意代鳴官
話說揚士興聽了堂叔楊懷仁這番話,不免半信半疑。
因暗道:「不論是身死明與不明,也該去吳家送信。」
因立刻著人前去。
原來吳家也是阜寧縣的大族,在有名的吳家甸。
這吳氏之父,名喚吳有德。
他妻子李氏,膝前有兩兒一女,女兒就許配楊大富為妻。
這吳有德為人忠厚非常,實在是個有道長者。
家裡也有些薄薄的產業,在吳家甸居住,就要算他是個首富。
自女兒嫁到楊家之手,除非家中有婚喪喜事,才將女兒接回來過兩日,事完之後,又將女兒送回夫家。
雖常有旁人說道:「你女婿久不在家,就留你女兒多住一兩個月,也不算什麼事。」
吳有德聽了這些話,便與人爭論道:「女婿在家,將女兒接回來多住些時日,他翁姑自有女婿侍奉。
女婿不在家,便仗著我女兒侍奉他父母。
我若將女兒接回來,則女婿的父母又靠誰人侍奉?」
這是向旁人說的話。
及至向他女兒所說,皆是叫他善事翁姑,留心家務。
卻好吳氏也從未違背,總是唯唯聽命,所以在楊家也極其賢孝。
這日吳有德正從外面回家。
忽見楊家有人前來送信說,女婿於昨日回來,今一早不知如何便會身死,請他趕緊前去。
吳有德聽了此話,真是半天裡打下一個霹靂。
因問來人道:「究竟大富因甚病死的,你可知道嗎?」
來人道:「聽見說大富是身死不明,所以請你老人家趕緊前去商議。」
吳有德只得進內,大略告訴妻子李氏一遍,李氏也吃驚不小。
當下夫妻兩人即刻出了門,雇了一輛車子,趲趕前去。
吳家甸距楊家莊有二十餘里,不一會已至楊家。
未入大門,吳有德夫妻便一路哭了進去。
楊士興夫婦見親家已來,吳氏見父母俱到,於是大家又哭起來。
惟有吳氏哭昏了幾次,真是哭得肝腸寸斷,死去活來。
好容易慢慢勸住了哭。
吳有德先問了一遍,如何身死情形,楊士興即大略告訴了一遍。
吳有德又細細問了女兒一遍;吳氏也就細細將始末根由,哭訴了一遍。
因道:「我的爹媽呀!你女兒也不要活了,就此隨你女婿一齊兒死了,免得你女兒有冤無處申,死了丈夫還落個不美之名。
不如從此一死,也可表表心跡!」說著,就一頭向壁上撞去。
楊士興的妻子在旁看見,趕緊搶上一步,將吳氏一把拉住,說道:「我兒!你不要如此,你的心跡,為娘是知道的,是非自有公論。
奸在你爹媽俱已在此,我兒子雖說死得不明不白,總不能夠說是你害死他的。
大家商議起來看,如何代我兒子申冤!不然,你的冤枉也無處申,我的兒子也不知因何而死。」
吳氏聽了這番話,雖覺得有理,總以死了乾淨,免得隨後糾纏,口口聲聲,直是要死。
吳有德明知女兒決不能得個水落石出——女婿到底因何而死,所以存了這個心。
因道:「我的兒!你切切不可尋死覓活,雖然痛夫心切,你翁姑卻無甚他意。
但是女婿身死不明,連我也有些疑惑。
在我看來,倒是去縣裡報報案,請縣官前來相驗一回,你也可明一明心跡。
就是女婿也可弄清他是因何身死。
你若現在死了,在知道的,說你是大義殉夫;在那不知道的,還說你畏法身死。
你此時可死不得,等將來有了水落石出,你那時再死不遲。」
這一番話,說得在情在理。
吳氏本來決計殉夫,甘心死節,現在聽了父親這些話,忽然大悟。
暗道:「我此時可實在死不得,就便我沒有良心,也要代丈夫申一申冤枉,才對得起他。」
因此一悟,也就將死拋在一旁,專等報官相驗。
那楊懷仁初意說了許多唆使的話,本想吳有德暗暗買囑他,便好得些錢財,再來說項。
現在聽見這番話,這報官相驗一層,反出在吳有德之口。
因道:「我這侄孫昨日始回,今日便死,其中顯有情弊。
不怕你親家見怪,光景非鳴官不行。」
吳有德聽說也道:「你老人家言之差矣!我本來也是此意。
但是報官一層,從無母族去報之理。
親家翁是分不開身來,此外又無人可去,在我看來,莫若就煩你老人家進城一走。
好在你老人家也是楊家族長,此事也應該問的。
我等當在尊府,恭候本縣到此相驗,好見個明白。
事宜早辦,就請你老人家進城一走罷!」楊懷仁被吳有德這番話,說得頓口無言,又不好不去。
只得答應著前去報縣。
說著,當即出大門,匆匆地直往城裡而來。
進了城,到了縣門。
卻好這日是放告之期,便請人寫了一張狀詞,即刻呈遞進去。
阜寧縣接到這案,見是「謀毒親夫」重案,當即准詞,飭令:「預備一屍一場,聽候相驗。」
楊懷仁見准了詞,也就立刻出城,直奔楊家莊送信。
當有本莊地保預備一屍一場,聽候縣官前來相驗。
到了次日,約有已牌時分,阜寧縣帶同差役、仵作乘轎而來。
及到楊家門口,降輿而進,即刻升坐公案。
先提原告楊懷仁略問數語,又提被告楊吳氏至公案前,略問一遍。
吳氏便將前後的情形,哭訴了一遍。
因道:「小婦人丈夫身死不明,總要求大老爺申雪!」阜寧縣正欲下問,楊士興便跪在地下,向上說道:「兒子楊大富身死不明,求老爺從公申雪!」阜寧縣向下問道:「你是何人?」
士興道:「小人是死者的父親。」
阜寧縣道:「你叫什麼名字?」
士興道:「小人名喚士興。」
阜寧縣道:「怎麼那狀詞上不是你的名字?何以懷仁反是原告?本縣可不明白。」
士興道:「懷仁是小人的從堂叔父,小人因不能分身進城,所以請叔父懷仁前去喊冤。」
阜寧縣道:「原來如此。」
一面問話,一面察看吳氏動靜;只見吳氏跪在地下嚎啕痛哭,實在不是謀害親夫的情狀。
而且吳氏端莊誠實,哀毀之至,又非那一婬一潑一派。
阜寧縣此時已知道其中定有奸人唆使。
又將楊懷仁望了一回,覺得楊杯仁頗非善類之人。
看了一遍,因飭令仵作:「悉心檢驗,據實詳報。」
仵作答應下去。
不一刻,喝報上來:「驗得一屍一身肚腹青紫,委系中毒身亡,余處並無傷痕是實。」
阜寧縣據報,復走出公案,親視一周無誤。
因命填了一屍一格,飭令先行收殮。
所有原、被告帶回衙門再訊。
畢竟楊吳氏是否謀害親夫,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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