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誌》魏書·明帝紀:生而太祖一愛一之,常令在左右。[一]年十五,封武德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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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誌》魏書·明帝紀

三國誌

魏書·明帝紀

明皇帝諱叡,字符仲,文帝太子也。

生而太祖一愛一之,常令在左右。

[一]年十五,封武德侯,黃初二年為齊公,三年為平原王。

以其母誅,故未建為嗣。

[二]七年夏五月,帝病篤,乃立為皇太子。

丁巳,即皇帝位,大赦。

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諸臣封爵各有差。

[三]癸未,追諡母甄夫人曰文昭皇后。

壬辰,立皇弟蕤為一陽一平王。

注[一]魏書曰:帝生數歲而有岐嶷之姿,武皇帝異之,曰:「我基於爾三世矣。」

每朝宴會同,與侍中近臣並列帷幄。

好學多識,特留意於法理。

注[二]魏略曰:文帝以郭後無子,詔使子養帝。

帝以母不以道終,意甚不平。

後不獲已,乃敬事郭後,旦夕因長御問起居,郭後亦自以無子,遂加慈一愛一。

文帝始以帝不悅,有意欲以他姬子京兆王為嗣,故久不拜太子。

魏末傳曰:帝常從文帝獵,見子母鹿。

文帝射殺鹿母,使帝射鹿子,帝不從,曰:「陛下已殺其母,臣不忍復殺其子。」

因涕泣。

文帝即放弓箭,以此深奇之,而樹立之意定。

注[三]世語曰:帝與朝士素不接,即位之後,腢下想聞風采。

居數日,獨見侍中劉曄,語盡日。

觿人側聽,曄既出,問「何如」?曄曰:「秦始皇、漢孝武之儔,才具微不及耳。」

八月,孫權攻一江一夏郡,太守文聘堅守。

朝議欲發兵救之,帝曰:「權一習一水戰,所以敢下船陸攻者,幾掩不備也。

今已與聘相持,夫攻守勢倍,終不敢久也。」

先時遣治書侍御史荀禹慰勞邊方,禹到,於一江一夏發所經縣兵及所從步騎千人乘山舉火,權退走。

辛巳,立皇子冏為清河王。

吳將諸葛瑾、張霸等寇襄一陽一,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討破之,斬霸,征東大將軍曹休又破其別將於尋一陽一。

論功行賞各有差。

冬十月,清河王冏薨。

十二月,以太尉鍾繇為太傅,征東大將軍曹休為大司馬,中軍大將軍曹真為大將軍,司徒華歆為太尉,司空王朗為司徒,鎮軍大將軍陳腢為司空,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為驃騎大將軍。

太和元年春正月,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

分一江一夏南部,置一江一夏南部都尉。

西平曲英反,殺臨羌令、西都長,遣將軍郝昭、鹿盤討斬之。

二月辛未,帝耕於籍田。

辛巳,立文昭皇后寢廟於鄴。

丁亥,朝日於東郊。

夏四月乙亥,行五銖錢。

甲申,初營宗廟。

秋八月,夕月於西郊。

冬十月丙寅,治兵於東郊。

焉耆王遣子入侍。

十一月,立皇后一毛一氏。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谷。

十二月,封後父一毛一嘉為列侯。

新城太守孟達反,詔驃騎將軍司馬宣王討之。

[一]注[一]三輔決錄曰:伯郎,涼州人,名不令休。

其注曰:伯郎姓孟,名他,扶風人。

靈帝時。

中常侍張讓專朝政,讓監一奴一典護家事。

他仕不遂,乃盡以家財賂監一奴一,與共結親,積年家業為之破盡。

觿一奴一皆慚,問他所欲,他曰:「欲得卿曹拜耳。」

一奴一被恩久,皆許諾。

時賓客求見讓者,門下車常數百乘,或累日不得通。

他最後到,觿一奴一伺其至,皆迎車而拜,逕將他車獨入。

觿人悉驚,謂他與讓善,爭以珍物遺他。

他得之,盡以賂讓,讓大喜。

他又以蒲桃酒一斛遺讓,即拜涼州刺史。

他生達,少入蜀。

其處蜀事多在劉封傳。

魏略曰:達以延康元年率部曲四千餘家歸魏。

文帝時初即王位,既宿知有達,聞其來,甚悅,令貴臣有識察者往觀之,還曰「將帥之才也」,或曰「卿相之器也」,王益欽達。

逆與達書曰:「近日有命,未足達旨,何者?昔伊摯背商而歸周,百里去虞而入秦,樂毅感鴟夷以蟬蛻,王遵識逆順以去就,皆審興廢之符效,知成敗之必然,故丹青畫其形容,良史載其功勳。

聞卿姿度純茂,器量優絕,當騁能明時,收名傳記。

今者翻然濯鱗清流,甚相嘉樂,虛心西望,依依若舊,下筆屬辭,歡心從之。

昔虞卿入趙,再見取相,陳平就漢,一覲參乘,孤今於卿,情過於往,故致所御馬物以昭忠一愛一。」

又曰:「今者海內清定,萬里一統,三垂無邊塵之警,中夏無狗吠之虞,以是弛罔闊禁,與世無疑,保官空虛,初無*(資)**[質]*任。

卿來相就,當明孤意,慎勿令家人繽紛道路,以親駭簄也。

若卿欲來相見,且當先安部曲,有所保固,然後徐徐輕騎來東。」

達既至譙,進見閑雅,才辯過人,觿莫不屬目。

又王近出,乘小輦,執達手,撫其背戲之曰:「卿得無為劉備刺客邪?」

遂與同載。

又加拜散騎常侍,領新城太守,委以西南之任。

時觿臣或以為待之太猥,又不宜委以方任。

王聞之曰:「吾保其無他,亦譬以蒿箭射蒿中耳。」

達既為文帝所一寵一,又與桓階、夏侯尚親善,及文帝崩,時桓、尚皆卒,達自以羈旅久在疆埸,心不自安。

諸葛亮聞之,一陰一欲誘達,數書招之,達與相報答。

魏興太守申儀與達有隙,密表達與蜀潛通,帝未之信也。

司馬宣王遣參軍梁幾察之,又勸其入朝。

達驚懼,遂反。

干寶晉紀曰:達初入新城,登白馬塞,歎曰:「劉封、申耽,據金城千里而失之乎!」

二年春正月,宣王攻破新城,斬達,傳其首。

[一]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巫縣為上庸郡,錫縣為錫郡。

注[一]魏略曰:宣王誘達將李輔及達甥一鄧一賢,賢等開門納軍。

達被圍旬有六日而敗,焚其首於洛一陽一四達之衢。

蜀大將諸葛亮寇邊,天水、南安、安定三郡吏民叛應亮。

[一]遣大將軍曹真都督關右,並進兵。

右將軍張一合擊亮於街亭,大破之。

亮敗走,三郡平。

丁未,行幸長安。

[二]夏四月丁酉,還洛一陽一宮。

[三]赦系囚非殊死以下。

乙巳,論討亮功,封爵增邑各有差。

五月,大旱。

六月,詔曰:「尊儒貴學,王教之本也。

自頃儒官或非其人,將何以宣明聖道?其高選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

申敕郡國,貢士以經學為先。」

秋九月,曹休率諸軍至皖,與吳將陸議戰於石亭,敗績。

乙酉,立皇子穆為繁一陽一王。

庚子,大司馬曹休薨。

冬十月,詔公卿近臣舉良將各一人。

十一月,司徒王朗薨。

十二月,諸葛亮圍陳倉,曹真遣將軍費曜等拒之。

[四]遼東太守公孫恭兄子淵,劫奪恭位,遂以淵領遼東太守。

注[一]魏書曰:是時朝臣未知計所出,帝曰:「亮阻山為固,今者自來,既合兵書致人之術;且亮貪三郡,知進而不知退,今因此時,破亮必也。」

乃部勒兵馬步騎五萬拒亮。

注[二]魏略載帝露布天下並班告益州曰:「劉備背恩,自竄巴蜀。

諸葛亮棄父母一之國,阿殘賊之一黨一,神人被毒,惡積身滅。

亮外慕立孤之名,而內貪專擅之實。

劉升之兄弟守空城而己。

亮又侮易益土,虐用其民,是以利狼、宕渠、高定、青羌莫不瓦解,為亮仇敵。

而亮反裘負薪,裡盡一毛一殫,刖趾適屨,刻肌傷骨,反更稱說,自以為能。

行兵於井底,游步於牛蹄。

自朕即位,三邊無事,猶哀憐天下數遭兵革,且欲養四海之耆老,長後生之孤幼,先移風於禮樂,次講武於農隙,置亮畫外,未以為虞。

而亮懷李熊愚勇之*(智)*[志],不思荊邯度德之戒,驅略吏民,盜利祁山。

王師方振,膽破氣奪,馬謖、高祥,望旗奔敗。

虎臣逐北,蹈一屍一涉血,亮也小子,震驚朕師。

猛銳踴躍,鹹思長驅。

朕惟率土莫非王臣,師之所處,荊棘生焉,不欲使千室之邑忠信貞良,與夫一婬一昏之一黨一,共受塗炭。

故先開示,以昭國誠,勉思變化,無滯亂邦。

巴蜀將吏士民諸為亮所劫迫,公卿已下皆聽束手。

注[三]魏略曰:是時斗言,雲帝已崩,從駕腢臣迎立雍丘王植。

京師自卞太后腢公盡懼。

及帝還,皆私察顏色。

卞太后悲喜,欲推始言者,帝曰:「天下皆言,將何所推?」

注[四]魏略曰:先是,使將軍郝昭築陳倉城;會亮至,圍昭,不能拔。

昭字伯道,太原人,為人雄壯,少入軍為部曲督,數有戰功,為雜號將軍,遂鎮守河西十餘年,民夷畏服。

亮圍陳倉,使昭鄉人靳詳於城外遙說之,昭於樓上應詳曰:「魏家科法,卿所練也;我之為人,卿所知也。

我受國恩多而門戶重,卿無可言者,但有必死耳。

卿還謝諸葛,便可攻也。」

詳以昭語告亮,亮又使詳重說昭,言人兵不敵,無為空自破滅。

昭謂詳曰:「前言已定矣。

我識卿耳,箭不識也。」

詳乃去。

亮自以有觿數萬,而昭兵才千餘人,又度東救未能便到,乃進兵攻昭,起雲梯沖車以臨城。

昭於是以火箭逆射其雲梯,梯然,梯上人皆燒死。

昭又以繩連石磨壓其沖車,沖車折。

亮乃更為井闌百尺以射城中,以土丸填塹,欲直攀城,昭又於內築重牆。

亮又為地突,欲踴出於城裡,昭又於城內穿地橫截之。

晝夜相攻拒二十餘日,亮無計,救至,引退。

詔嘉昭善守,賜爵列侯。

及還,帝引見慰勞之,顧謂中書令孫資曰:「卿鄉里乃有爾曹快人,為將灼如此,朕復何憂乎?」

仍欲大用之。

會病亡,遺令戒其子凱曰:「吾為將,知將不可為也。

吾數發塚,取其木以為攻戰具,又知厚葬無益於死者也。

汝必斂以時服。

且人生有處所耳,死復何在耶?今去本墓遠,東西南北,在汝而已。」

三年夏四月,元城王禮薨。

六月癸卯,繁一陽一王穆薨。

戊申,追尊高祖大長秋曰高皇帝,夫人吳氏曰高皇后。

秋七月,詔曰:「禮,王后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復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后,加悼考以皇號;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惑誤時朝,既尊恭皇,立廟京都,又一寵一藩妾,使比長信,□昭穆於前殿,並四位於東宮,僭差無度,人神弗佑,而非罪師丹忠正之諫,用致丁、傅焚如之禍。

自是之後,相踵行之。

昔魯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國非度,譏在華元。

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一事為戒。

後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後之義;敢為佞邪導諛時君,妄建非正之號以干正統,謂考為皇,稱妣為後,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

其書之金策,藏之宗廟,著於令典。

冬十月,改平望觀曰聽訟觀。

帝常言「獄者,天下之一性一命也」,每斷大獄,常幸觀臨聽之。

初,洛一陽一宗廟未成,神主在鄴廟。

十一月,廟始成,使太常韓暨持節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於鄴,十二月己丑至,奉安神主於廟。

[一]注[一]臣松之按:黃初四年,有司奏立二廟,太皇帝大長秋與文帝之高祖共一廟,特立武帝廟,百世不毀。

今此無高祖神主,蓋以親盡毀也。

此則魏初唯立親廟,祀四室而已。

至景初元年,始定七廟之制。

孫盛曰:事亡猶存,祭如神在,迎遷神主,正斯宜矣。

癸卯,大月氏王波調遣使奉獻,以調為親魏大月氏王。

四年春二月壬午,詔曰:「世之質文,隨教而變。

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謨。

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

戊子,詔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於廟門之外。

癸巳,以大將軍曹真為大司馬,驃騎將軍司馬宣王為大將軍,遼東太守公孫淵為車騎將軍。

夏四月,太傅鍾繇薨。

六月戊子,太皇太后崩。

丙申,省上庸郡。

秋七月,武宣卞後祔葬於高陵。

詔大司馬曹真、大將軍司馬宣王伐蜀。

八月辛巳,行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岳。

[一]乙未,幸許昌宮。

九月,大雨,伊、洛、河、漢水溢,詔真等班師。

冬十月乙卯,行還洛一陽一宮。

庚申,令:「罪非殊死聽贖各有差。」

十一月,太白犯歲星。

十二月辛未,改葬文昭甄後於朝一陽一陵。

丙寅,詔公卿舉賢良。

注[一]魏書曰:行過繁昌,使執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禪壇。

臣松之按:漢紀章帝元和三年,詔高邑縣祠即位壇,五成陌,比臘祠門戶。

此雖前代已行故事,然為壇以祀天,而壇非神也,今無事於上帝,而致祀於虛壇,求之義典,未詳所據。

五年春正月,帝耕於籍田。

三月,大司馬曹真薨。

諸葛亮寇天水,詔大將軍司馬宣王拒之。

自去冬十月至此月不雨,辛巳,大雩。

夏四月,鮮卑附義王軻比能率其種人及丁零大人兒禪詣幽州貢名馬。

復置護匈一奴一中郎將。

秋七月丙子,以亮退走,封爵增位各有差。

[一]乙酉,皇子殷生,大赦。

注[一]魏書曰:初,亮出,議者以為亮軍無輜重,糧必不繼,不擊自破,無為勞兵;或欲自芟上邽左右生麥以奪賊食,帝皆不從。

前後遣兵增宣王軍,又敕使護麥。

宣王與亮相持,賴得此麥以為軍糧。

八月,詔曰:「古者諸侯朝聘,所以敦睦親一親協和萬國也。

先帝著令,不欲使諸王在京都者,謂幼主在位,母后攝政,防微以漸,關諸盛衰也。

朕惟不見諸王十有二載,悠悠之懷,能不興思!其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朝。

後有少主、母后在宮者,自如先帝令,申明著於令。」

冬十一月乙酉,月犯軒轅大星。

戊戌晦,日有蝕之。

十二月甲辰,月犯鎮星。

戊午,太尉華歆薨。

六年春二月,詔曰:「古之帝王,封建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

詩不雲乎,『懷德維寧,宗子維城』。

秦、漢繼周,或強或弱,俱失厥中。

大魏創業,諸王開國,隨時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為後法也。

其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國。」

三月癸酉,行東巡,所過存問高年□寡孤獨,賜谷帛。

乙亥,月犯軒轅大星。

夏四月壬寅,行幸許昌宮。

甲子,初進新果於廟。

五月,皇子殷薨,追封謚安平哀王。

秋七月,以韂尉董昭為司徒。

九月,行幸摩陂,治許昌宮,起景福、承光殿。

冬十月,殄夷將軍田豫帥觿討吳將周賀於成山,殺賀。

十一月丙寅,太白晝見。

有星孛於翼,近太微上將星。

庚寅,陳思王植薨。

十二月,行還許昌宮。

青龍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龍見郟之摩陂井中。

二月丁酉,幸摩陂觀龍,於是改年;改摩陂為龍陂,賜男子爵人二級,□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

三月甲子,詔公卿舉賢良篤行之士各一人。

夏五月壬申,詔祀故大將軍夏侯惇、大司馬曹仁、車騎將軍程昱於太祖廟庭。

[一]戊寅,北海王蕤薨。

閏月庚寅朔,日有蝕之。

丁酉,改封宗室女非諸王女皆為邑主。

詔諸郡國山川不在祠典者勿祠。

六月,洛一陽一宮鞠室災。

注[一]魏書載詔曰:「昔先王之禮,於功臣存則顯其爵祿,沒則祭於大蒸,故漢氏功臣,祀於廟庭。

大魏元功之臣功勳優著,終始休明者,其皆依禮祀之。」

於是以惇等配饗。

保塞鮮卑大人步度根與叛鮮卑大人軻比能私通,并州刺史畢軌表,輒出軍以外威比能,內鎮步度根。

帝省表曰:「步度根以為比能所誘,有自疑心。

今軌出軍,適使二部驚合為一,何所威鎮乎?」

促敕軌,以出軍者慎勿越塞過句注也。

比詔書到,軌以進軍屯一陰一館,遣將軍蘇尚、董弼追鮮卑。

比能遣子將千餘騎迎步度根一部落,與尚、弼相遇,戰於樓煩,二將*[敗]*沒。

步度根一部落皆叛出塞,與比能合寇邊。

遣驍騎將軍秦朗將中軍討之,虜乃走漠北。

秋九月,安定保塞匈一奴一大人一胡一薄居姿職等叛,司馬宣王遣將軍一胡一遵等追討,破降之。

冬十月,步度根一部落大人戴一胡一阿狼泥等詣并州降,朗引軍還。

[一]注[一]魏氏春秋曰:朗字符明,新興人。

獻帝傳曰:朗父名宜祿,為呂布使詣袁術,術妻以漢宗室女。

其前妻杜氏留下邳。

布之被圍,關羽屢請於太祖,求以杜氏為妻,太祖疑其有色,及城陷,太祖見之,乃自納之。

宜祿歸降,以為銍長。

及劉備走小沛,張飛隨之,過謂宜祿曰:「人取汝妻,而為之長,乃蚩蚩若是邪!隨我去乎?」

宜祿從之數里,悔欲還,飛殺之。

朗隨母氏畜於公宮,太祖甚一愛一之,每坐席,謂賓客曰:「世有人一愛一假子如孤者乎?」

魏略曰:朗游遨諸侯間,歷武、文之世而無尤也。

及明帝即位,授以內官,為驍騎將軍、給事中,每車駕出入,朗常隨從。

時明帝喜發舉,數有以輕微而致大辟者,朗終不能有所諫止,又未嘗進一善人,帝亦以是親一愛一;每顧問之,多呼其小字阿穌,數加賞賜,為起大第於京城中。

四方雖知朗無能為益,猶以附近至尊,多賂遺之,富均公侯。

世語曰:朗子秀,勁厲能直言,為晉武帝博士。

魏略以朗與孔桂俱在佞幸篇。

桂字叔林,天水人也。

建安初,數為將軍楊秋使詣太祖,太祖表拜騎都尉。

桂一性一便辟,曉博弈、□鞠,故太祖一愛一之,每在左右,出入隨從。

桂察太祖意,喜樂之時,因言次曲有所陳,事多見從,數得賞賜,人多饋遺,桂由此侯服玉食。

太祖既一愛一桂,五官將及諸侯亦皆親之。

其後桂見太祖久不立太子,而有意於臨菑侯,因更親附臨菑侯而簡於五官將,將甚銜之。

及太祖薨,文帝即王位,未及致其罪。

黃初元年,隨例轉拜駙馬都尉。

而桂私受西域貨賂,許為人事。

事發,有詔收問,遂殺之。

魚豢曰:為上者不虛授,處下者不虛受,然後外無伐檀之歎,內無一屍一素之刺,雍熙之美著,太平之律顯矣。

而佞幸之徒,但姑息人主,至乃無德而榮,無功而祿,如是焉得不使中正日朘,傾邪滋多乎!以武皇帝之慎賞,明皇帝之持法,而猶有若此等人,而況下斯者乎?

十二月,公孫淵斬送孫權所遣使張彌、許晏首,以淵為大司馬樂一浪一公。

[一]注[一]世語曰:并州刺史畢軌送漢故度遼將軍范明友鮮卑一奴一,年三百五十歲,言語飲食如常人。

一奴一云:「霍顯,光後小妻。

明友妻,光前妻女。」

博物誌曰:時京邑有一人,失其姓名,食啖兼十許人,遂肥不能動。

其父曾作遠方長吏,官徙送彼縣,令故義傳供食之;一二年中,一鄉中輒為之儉。

傅子曰:時太原發頤破棺,棺中有一生婦人,將出與語,生人也。

送之京師,問其本事,不知也。

視其頤上樹木可三十歲,不知此婦人三十歲常生於地中邪?將一朝欻生,偶與發頤者會也?

二年春二月乙未,太白犯熒惑。

癸酉,詔曰:「鞭作官刑,所以糾慢怠也,而頃多以無辜死。

其減鞭杖之制,著於令。

「三月庚寅,山一陽一公薨,帝素服發哀,遣使持節典護喪事。

己酉,大赦。

夏四月,大疫。

崇華殿災。

丙寅,詔有司以太牢告祠文帝廟。

追諡山一陽一公為漢孝獻皇帝,葬以漢禮。

[一]注[一]獻帝傳曰:帝變服,率腢臣哭之,使使持節行司徒太常和洽弔祭,又使持節行大司空大司農崔林監護喪事。

詔曰:「蓋五帝之事尚矣,仲尼盛稱堯、舜巍巍蕩蕩之功者,以為禪代乃大聖之懿事也。

山一陽一公深識天祿永終之運,禪位文皇帝以順天命。

先帝命公行漢正朔,郊天祀祖以天子之禮,言事不稱臣,此舜事堯之義也。

昔放勳殂落,四海如喪考妣,遏密八音,明喪葬之禮同於王者也。

今有司奏喪禮比諸侯王,此豈古之遺制而先帝之至意哉?今謚公漢孝獻皇帝。」

使太尉具以一太牢告祠文帝廟,曰:「叡聞夫禮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厥初,是以先代之君,尊尊親一親,鹹有尚焉。

今山一陽一公寢疾棄國,有司建言喪紀之禮視諸侯王。

叡惟山一陽一公昔知天命永終於己,深觀歷數允在聖躬,傳祚禪位,尊我民一主,斯乃陶唐懿德之事也。

黃初受終,命公於國行漢正朔,郊天祀祖禮樂制度率乃漢舊,斯亦舜、禹明堂之義也。

上考遂初,皇極攸建,允熙克讓,莫朗於茲。

蓋子以繼志嗣訓為孝,臣以配命欽述為忠,故詩稱『匪棘其猶,聿追來孝』,書曰『前人受命,茲不忘大功』。

叡敢不奉承徽典,以昭皇考之神靈。

今追諡山一陽一公曰孝獻皇帝,冊贈璽紱。

命司徒、司空持節弔祭護喪,光祿、大鴻臚為副,將作大匠、復土將軍營成陵墓,及置百官腢吏,車旗服章喪葬禮儀,一如漢氏故事;喪葬所供腢官之費,皆仰大司農。

立其後嗣為山一陽一公,以通三統,永為魏賓。

「於是贈冊曰:」嗚呼,昔皇天降戾於漢,俾逆臣董卓,播厥凶虐,焚滅京都,劫遷大駕。

於時六一合雲擾,一奸一雄熛起。

帝自西京,徂唯求定,臻茲洛邑。

疇咨聖賢,聿改乘轅,又遷許昌,武皇帝是依。

歲在玄枵,皇師肇征,迄於鶉尾,十有八載,腢寇殲殄,九域鹹乂.惟帝念功,祚茲魏國,大啟土宇。

爰及文皇帝,齊聖廣淵,仁聲旁流,柔遠能邇,殊俗向義,干一精一承祚,坤靈吐曜,稽極玉衡,允膺歷數,度於軌儀,克厭帝心。

乃仰欽七政,俯察五典,弗采四岳之謀,不俟師錫之舉,幽贊神明,承天禪位。

祚*(建)**[逮]*朕躬,統承洪業。

蓋聞昔帝堯,元愷既舉,凶族未流,登舜百揆,然後百揆時序,內平外成,授位明堂,退終天祿,故能冠德百王,表功嵩岳。

自往迄今,彌歷七代,歲暨三千,而大運來復,庸命厎績,纂我民一主,作建皇極。

念重光,紹咸池,繼韶夏,超群後之遐蹤,邈商、周之慚德,可謂高朗令終,昭明洪烈之懿盛者矣。

非夫漢、魏與天地合德,與四時合信,動和民神,格於上下,其孰能至於此乎?朕惟孝獻享年不永,欽若顧命,考之典謨,恭述皇考先靈遺意,闡崇弘謚,奉成聖美,以章希世同符之隆,以傳億載不朽之榮。

魂而有靈,嘉茲弘休。

嗚呼哀哉!「八月壬申,葬於山一陽一國,陵曰禪陵,置園邑。

葬之日,帝制錫衰弁絰,哭之慟。

適孫桂氏鄉侯康,嗣立為山一陽一公。

是月,諸葛亮出斜谷,屯渭南,司馬宣王率諸軍拒之。

詔宣王:「但堅壁拒守以挫其鋒,彼進不得志,退無與戰,久停則糧盡,虜略無所獲,則必走矣。

走而追之,以逸待勞,全勝之道也。」

[一]注[一]魏氏春秋曰:亮既屢遣使一交一書,又致巾幗婦人之飾,以怒宣王。

宣王將出戰,辛毗杖節奉詔,勒宣王及軍吏已下,乃止。

宣王見亮使,唯問其寢食及其事之煩簡,不問戎事。

使對曰:「諸葛公夙興夜寐,罰二十已上,皆親覽焉;所啖食不過數升。」

宣王曰:「亮體斃矣,其能久乎?」

五月,太白晝見。

孫權入居巢湖口,向合肥新城,又遣將陸議、孫韶各將萬餘人入淮、沔。

六月,征東將軍滿一寵一進軍拒之。

一寵一欲拔新城守,致賊壽春,帝不聽,曰:「昔漢光武遣兵縣據略一陽一,終以破隗囂,先帝東置合肥,南守襄一陽一,西固祁山,賊來輒破於三城之下者,地有所必爭也。

縱權攻新城,必不能拔。

敕諸將堅守,吾將自往征之,比至,恐權走也。」

秋七月壬寅,帝親御龍舟東征,權攻新城,將軍張穎等拒守力戰,帝軍未至數百里,權遁走,議、韶等亦退。

腢臣以為大將軍方與諸葛亮相持未解,車駕可西幸長安。

帝曰:「權走,亮膽破,大將軍以制之,吾無憂矣。」

遂進軍幸壽春,錄諸將功,封賞各有差。

八月己未,大曜兵,饗六軍,遣使者持節犒勞合肥、壽春諸軍。

辛巳,行還許昌宮。

司馬宣王與亮相持,連圍積日,亮數挑戰,宣王堅壘不應。

會亮卒,其軍退還。

冬十月乙丑,月犯鎮星及軒轅。

戊寅,月犯太白。

十一月,京都地震,從東南來,隱隱有聲,搖動屋瓦。

十二月,詔有司刪定大辟,減死罪。

三年春正月戊子,以大將軍司馬宣王為太尉。

己亥,復置朔方郡。

京都大疫。

丁巳,皇太后崩。

乙亥,隕石於壽光縣。

三月庚寅,葬文德郭後,營陵於首一陽一陵澗西,如終制。

[一]注[一]顧愷之啟蒙注曰:魏時人有開周王頤者,得殉葬女子,經數日而有氣,數月而能語;年可二十。

送詣京師,郭太后一愛一養之。

十餘年,太后崩,哀思哭泣,一年餘而死。

是時,大治洛一陽一宮,起昭一陽一、太極殿,築總章觀。

百姓失農時,直臣楊阜、高堂隆等各數切諫,雖不能聽,常優容之。

[一]注[一]魏略曰:是年起太極諸殿,築總章觀,高十餘丈,建翔鳳於其上;又於芳林園中起陂池,楫棹越歌;又於列殿之北,立八坊,諸才人以次序處其中,貴人夫人以上,轉南附焉,其秩石擬百官之數。

帝常游宴在內,乃選女子知書可付信者六人,以為女尚書,使典省外奏事,處當畫可,自貴人以下至尚保,及給掖庭灑掃,一習一伎歌者,各有千數。

通引谷水過九龍殿前,為玉井綺欄,蟾蜍含受,神龍吐出。

使博士馬均作司南車,水轉百戲。

歲首建巨獸,魚龍曼延,弄馬倒一騎,備如漢西京之制,築閶闔諸門闕外罘罳.太子舍人張茂以吳、蜀數動,諸將出征,而帝盛興宮室,留意於玩飾,賜與無度,帑藏空竭;又錄奪士女前已嫁為吏民妻者,還以配士,既聽以生口自贖,又簡選其有姿色者內之掖庭,乃上書諫曰:「臣伏見詔書,諸士女嫁非士者,一切錄奪,以配戰士,斯誠權時之宜,然非大化之善者也。

臣請論之。

陛下,天之子也,百姓吏民,亦陛下之子也。

禮,賜君子小人不同日,所以殊貴賤也。

吏屬君子,士為小人,今奪彼以與此,亦無以異於奪兄之妻妻弟也,於父母一之恩偏矣。

又詔書聽得以生口年紀、顏色與妻相當者自代,故富者則傾家盡產,貧者舉假貸貰,貴買生口以贖其妻;縣官以配士為名而實內之掖庭,其醜惡者乃出與士。

得婦者未必有歡心,而失妻者必有憂色,或窮或愁,皆不得志。

夫君有天下而不得萬姓之歡心者,寭不危殆。

且軍師在外數千萬人,一日之費非徒千金,舉天下之賦以奉此役,猶將不給,況復有宮庭非員無錄之女,椒房母后之家,賞賜橫興,內外一交一引,其費半軍。

昔漢武帝好神仙,信方士,掘地為海,封土為山,賴是時天下為一,莫敢與爭者耳。

自衰亂以來,四五十載,馬不捨鞍,士不釋甲,每一一交一戰,血流丹野,創痍號痛之一聲,於今未已。

猶強寇在疆,圖危魏室。

陛下不兢兢業業,念崇節約,思所以安天下者,而乃奢一靡一是務,中尚方純作玩一弄之物,炫耀後園,建承露之盤,斯誠快耳目之觀,然亦足以騁寇絢之心矣。

惜乎,捨堯舜之節儉,而為漢武之侈事,臣竊為陛下不取也。

願陛下沛然下詔,萬幾之事有無益而有損者悉除去之,以所除無益之費,厚賜將士父母妻子之饑寒者,問民所疾而除其所惡,實倉廩,繕甲兵,恪恭以臨天下。

如是,吳賊面縛,蜀虜輿櫬,不待誅而自服,太平之路可計日而待也。

陛下可無勞神思於海表,軍師高枕,戰士備員。

今腢公皆結舌,而臣所以不敢不獻瞽言者,臣昔上要言,散騎奏臣書,以聽諫篇為善,詔曰:「是也『,擢臣為太子舍人;且臣作書譏為人臣不能諫諍,今有可諫之事而臣不諫,此為作書虛妄而不能言也。

臣年五十,常恐至死無以報國,是以投軀沒命,冒昧以聞,惟陛下裁察。

「書通,上顧左右曰:」張茂恃鄉里故也。

「以事付散騎而已。

茂字彥林,沛人。

秋七月,洛一陽一崇華殿災,八月庚午,立皇子芳為齊王,詢為秦王。

丁巳,行還洛一陽一宮。

命有司復崇華,改名九龍殿。

冬十月己酉,中山王兗薨。

壬申,太白晝見。

十一月丁酉,行幸許昌宮。

[一]注[一]魏氏春秋曰:是歲張掖郡刪丹縣金山玄川溢湧,寶石負圖,狀象靈龜,廣一丈六尺,長一丈七尺一寸,圍五丈八寸,立於川西。

有石馬七,其一仙人騎之,其一羈絆,其五有形而不善成。

有玉匣關蓋於前,上有玉字,玉玦二,璜一。

麒麟在東,鳳鳥在南,白虎在西,犧牛在北,馬自中布列四面,色皆蒼白。

其南有五字,曰「上上三天王」;又曰「述大金,大討曹,金但取之,金立中,大金馬一匹在中,大*(告)**[吉]*開壽,此馬甲寅述水」。

凡「中」字六,「金」字十;又有若八卦及列宿孛彗之象焉。

世語曰:又有一雞象。

搜神記曰:初,漢元、成之世,先識之士有言曰,魏年有和,當有開石於西三千餘里,系五馬,文曰「大討曹」。

及魏之初興也,張掖之柳谷,有開石焉,始見於建安,形成於黃初,文備於太和,周圍七尋,中高一仞,蒼質素章,龍馬、麟鹿、鳳皇、仙人之象,粲然鹹著,此一事者,魏、晉代興之符也。

至晉泰始三年,張掖太守焦勝上言,以留郡本國圖校今石文,文字多少不同,謹具圖上。

按其文有五馬象,其一有人平上幘,執戟而乘之,其一有若馬形而不成,其字有「金」,有「中」,有「大司馬」,有「王」,有「大吉」,有「正」,有「開壽」,其一成行,曰「金當取之」。

漢晉春秋曰:氐池縣大柳谷口夜激波湧溢,其聲如雷,曉而有蒼石立水中,長一丈六尺,高八尺,白石畫之,為十三馬,一牛,一鳥,八卦玉玦之象,皆隆一起,其文曰「大討曹,適水中,甲寅」。

帝惡其「討」

也,使鑿去為「計」,以蒼石窒之,宿昔而白石滿焉。

至晉初,其文愈明,馬象皆煥徹如玉焉。

四年春二月,太白復晝見,月犯太白,又犯軒轅一星,入太微而出。

夏四月,置崇文觀,征善屬文者以充之。

五月乙卯,司徒董昭薨。

丁巳,肅慎氏獻楛矢。

六月壬申,詔曰:「有虞氏畫像而民弗犯,周人刑錯而不用。

朕從百王之末,追望上世之風,邈乎何相去之遠?法令滋章,犯者彌多,刑罰愈觿,而一奸一不可止。

往者按大辟之條,多所蠲除,思濟生民之命,此朕之至意也。

而郡國斃獄,一歲之中尚過數百,豈朕訓導不醇,俾民輕罪,將苛法猶存,為之陷稨乎?有司其議獄緩死,務從寬簡,及乞恩者,或辭未出而獄以報斷,非所以究理盡情也。

其令廷尉及天下獄官,諸有死罪具獄以定,非謀反及手殺人,亟語其親治,有乞恩者,使與奏當文書俱上,朕將思所以全之。

其佈告天下,使明朕意。」

秋七月,高句驪王宮斬送孫權使一胡一韂等首,詣幽州。

甲寅,太白犯軒轅大星。

冬十月己卯,行還洛一陽一宮。

甲申,有星孛於大辰,乙酉,又孛於東方。

十一月己亥,彗星見,犯宦者天紀星。

十二月癸巳,司空陳腢薨。

乙未,行幸許昌宮。

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

*茌音仕狸反。

*於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丑之月為正。

三月,定歷改年為孟夏四月。

[一]服色尚黃,犧牲用白,戎事乘黑首白馬,建大赤之旗,朝會建大白之旗。

[二]改太和歷曰景初歷。

其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於郊祀、迎氣、礿祠、蒸嘗、巡狩、搜田、分至啟閉、班宣時令、中氣早晚、敬授民事,皆以正歲斗建為歷數之序。

注[一]魏書曰:初,文皇帝即位,以受禪於漢,因循漢正朔弗改。

帝在東宮著論,以為五帝三王雖同氣共祖,禮不相襲,正朔自宜改變,以明受命之運。

及即位,優遊者久之,史官復著言宜改,乃詔三公、特進、九卿、中郎將、大夫、博士、議郎、千石、六百石博議,議者或不同。

帝據古典,甲子詔曰:「夫太極運三辰五星於上,元氣轉三統五行於下,登降周旋,終則又始。

故仲尼作春秋,於三微之月,每月稱王,以明三正迭相為首。

今推三統之次,魏得地統,當以建丑之月為正月。

考之腢藝,厥義章矣。

其改青龍五年三月為景初元年四月。」

注[二]臣松之按:魏為土行,故服色尚黃。

行殷之時,以建丑為正,故犧牲旗旗一用殷禮。

禮記云:「夏後氏尚黑,故戎事乘驪,牲用玄;殷人尚白,戎事乘翰,牲用白;周人尚赤,戎事乘騵,牲用騂.」鄭玄云:「夏後氏以建寅為正,物生色黑;殷以建丑為正,物牙色白;周以建子為正,物萌色赤。

翰,白色馬也,易曰『白馬翰如』。」

周禮巾車職「建大赤以朝」,大白以即戎,此則周以正色之旗以朝,先代之旗即戎。

今魏用殷禮,變周之制,故建大白以朝,大赤即戎。

五月己巳,行還洛一陽一宮。

己丑,大赦。

六月戊申,京都地震。

己亥,以尚書令陳矯為司徒,尚書*(左)**[右]*僕射韂臻為司空。

丁未,分魏興之魏一陽一、錫郡之安富、上庸為上庸郡。

省錫郡,以錫縣屬魏興郡。

有司奏:武皇帝撥亂反正,為魏太祖,樂用武始之舞。

文皇帝應天受命,為魏高祖,樂用鹹熙之舞。

帝製作興治,為魏烈祖,樂用章*(武)**[斌]*之舞。

三祖之廟,萬世不毀。

其餘四廟,親盡迭毀,如周後稷、文、武廟祧之制。

[一]注[一]孫盛曰:夫謚以表行,廟以存容,皆於既沒然後著焉,所以原始要終,以示百世也。

未有當年而逆制祖宗,未終而豫自尊顯。

昔華樂以厚斂致譏,周人以豫凶違禮,魏之腢司,於是乎失正。

秋七月丁卯,司徒陳矯薨。

孫權遣將朱然等二萬人圍一江一夏郡,荊州刺史一胡一質等擊之,然退走。

初,權遣使浮海與高句驪通,欲襲遼東。

遣幽州刺史□丘儉率諸軍及鮮卑、烏丸屯遼東南界,璽書征公孫淵。

淵發兵反,儉進軍討之,會連雨十日,遼水大漲,詔儉引軍還。

右北平烏丸單于寇婁敦、遼西烏丸都督王護留等居遼東,率部觿隨儉內附。

己卯,詔遼東將吏士民為淵所脅略不得降者,一切赦之。

辛卯,太白晝見。

淵自儉還,遂自立為燕王,置百官,稱紹漢元年。

詔青、兗、幽、冀四州大作海船。

九月,冀、兗、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御史循行沒溺死亡及失財產者,在所開倉振救之。

庚辰,皇后一毛一氏卒。

冬十月丁未,月犯熒惑。

癸丑,葬悼一毛一後於愍陵。

乙卯,營洛一陽一南委粟山為圜丘。

[一]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

丁巳,分襄一陽一臨沮、宜城、旍一陽一、邔*邔音其己反。

*四縣,置襄一陽一南部都尉。

己未,有司奏文昭皇后立廟京都。

分襄一陽一郡之鄀葉縣屬義一陽一郡。

[二]注[一]魏書載詔曰:「蓋帝王受命,莫不恭承天地以章神明,尊祀世統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則禘郊祖宗之制備也。

昔漢氏之初,承秦滅學之後,采摭殘缺,以備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宮五畤,神祇兆位,多不見經,是以制度無常,一彼一此,四百餘年,廢無禘祀。

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闕焉。

曹氏系世,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號圜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只,以武宣後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

「至晉泰始二年,並圜丘、方丘二至之祀於南北郊。

注[二]魏略曰:是歲,徙長安諸鍾廣、駱駝、銅人、承露盤。

盤折,銅人重不可致,留於霸城。

大發銅鑄作銅人二,號曰翁仲,列坐於司馬門外。

又鑄黃龍、鳳皇各一,龍高四丈,鳳高三丈餘,置內殿前。

起土山於芳林園西北陬,使公卿腢僚皆負土成山,樹松竹雜木善草於其上,捕山禽雜獸置其中。

漢晉春秋曰:帝徙盤,盤折,聲聞數十里,金狄或泣,因留霸城。

魏略載司徒軍議掾河東董尋上書諫曰:「臣聞古之直士,盡言於國,不避死亡。

故周昌比高祖於桀、紂,劉輔譬趙後於人婢。

天生忠直,雖白刃沸湯,往而不顧者,誠為時主一愛一惜天下也。

建安以來,野戰死亡,或門殫戶盡,雖有存者,遺孤老弱。

若今宮室狹小,當廣大之,猶宜隨時,不妨農務,況乃作無益之物,黃龍、鳳皇,九龍、承露盤,土山、淵池,此皆聖明之所不興也,其功參倍於殿捨。

三公九卿侍中尚書,天下至德,皆知非道而不敢言者,以陛下春秋方剛,心畏雷霆。

今陛下既尊群臣,顯以冠冕,被以文繡,載以華輿,所以異於小人;而使穿方舉土,面目垢黑,沾體塗足,衣冠了鳥,毀國之光以崇無益,甚非謂也。

孔子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無忠無禮,國何以立!故有君不君,臣不臣,上下不通,心懷鬱結,使一陰一陽一不和,災害屢降,兇惡之徒,因間而起,誰當為陛下盡言事者乎?又誰當干萬乘以死為戲乎?臣知言出必死,而臣自比於牛之一一毛一,生既無益,死亦何損?秉筆流涕,心與世辭。

臣有八子,臣死之後,累陛下矣!「

將奏,沐浴。

既通,帝曰:「董尋不畏死邪!」主者奏收尋,有詔勿問。

後為貝丘令,清省得民心。

二年春正月,詔太尉司馬宣王帥觿討遼東。

[一]注[一]干竇晉紀曰:帝問宣王:「度公孫淵將何計以待君?」

宣王對曰:「淵棄城預走,上計也;據遼水拒大軍,其次也;坐守襄平,此為成禽耳。」

帝曰:「然則三者何出?」

對曰:「唯明智審量彼我,乃預有所割棄,此既非淵所及,又謂今往縣遠,不能持久,必先拒遼水,後守也。」

帝曰:「住還幾日?」

對曰:「往百日,攻百日;還百日,以六十日為休息,如此,一年足矣。」

魏名臣奏載散騎常侍何曾表曰:「臣聞先王製法,必於全慎,故建官授任,則置假輔,陳師命將,則立監貳,宣命遣使,則設介副,臨敵一交一刃,則參御右,蓋以盡謀思之功,防安危之變也。

是以在險當難,則權足相濟,隕缺不預,則才足相代,其為固防,至深至遠。

及至漢氏,亦循舊章。

韓信伐趙,張耳為貳;馬援討越,劉隆副軍。

前世之多,著在篇志。

今懿奉辭誅罪,步騎數萬,道路回阻,四千餘里,雖假天威,有征無戰,寇或潛遁,消散日月,命無常期。

人非金石,遠慮詳備,誠宜有副。

今北邊諸將及懿所督,皆為僚屬,名位不殊,素無定分,卒有變急,不相鎮攝。

存不忘亡,聖達所戒,宜選大臣名將威重宿著者,盛其禮秩,遣詣懿軍,進同謀略,退為副佐。

雖有萬一不虞之災,軍主有儲,則無患矣。」

□丘儉志記雲,時以儉為宣王副也。

二月癸卯,以大中大夫韓暨為司徒。

癸丑,月犯心距星,又犯心中央大星。

夏四月庚子,司徒韓暨薨。

壬寅,分沛國蕭、相、竹邑、符離、蘄、銍、龍亢、山桑、洨、虹*洨音一胡一交一反。

虹音絳。

*十縣為汝一陰一郡。

宋縣、陳郡苦縣皆屬譙郡。

以沛、杼秋、公丘、彭城豐國、廣戚,並五縣為沛王國。

庚戌,大赦。

五月乙亥,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大星。

[一]六月,省漁一陽一郡之狐一奴一縣,復置安樂縣。

注[一]魏書載戊子詔曰:「昔漢高祖創業,光武中興,謀除殘暴,功昭四海,而墳陵崩頹,童兒牧豎踐蹈其上,非大魏尊崇所承代之意也。

其表高祖、光武陵四面百步,不得使民耕牧樵采。」

秋八月,燒當羌王芒中、注詣等叛,涼州刺史率諸郡攻討,斬注詣首。

癸丑,有彗星見張宿。

[一]注[一]漢晉春秋曰:史官言於帝曰:「此周之分野也,洛邑惡之。」

於是大修禳禱之術以厭焉。

魏書曰:九月,蜀一陰一平太守廖惇反,攻守善羌侯宕蕈營。

雍州刺史郭淮遣廣魏太守王贇、南安太守游奕將兵討惇。

淮上書:「贇、奕等分兵夾山東西,圍落賊表,破在旦夕。」

帝曰:「兵勢惡離。」

促詔淮敕奕諸別營非要處者,還令據便地。

詔敕未到,奕軍為惇所破;贇為流矢所中死。

丙寅,司馬宣王圍公孫淵於襄平,大破之,傳淵首於京都,海東諸郡平。

冬十一月,錄討淵功,太尉宣王以下增邑封爵各有差。

初,帝議遣宣王討淵,發卒四萬人。

議臣皆以為四萬兵多,役費難供。

帝曰:「四千里征伐,雖雲用奇,亦當任力,不當稍計役費。」

遂以四萬人行。

及宣王至遼東,霖雨不得時攻,腢臣或以為淵未可卒破,宜詔宣王還。

帝曰:「司馬懿臨危制變,擒淵可計日待也。」

卒皆如所策。

壬午,以司空韂臻為司徒,司隸校尉崔林為司空。

閏月,月犯心中央大星。

十二月乙丑,帝寢疾不豫。

辛巳,立皇后。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寡孤獨谷。

以燕王宇為大將軍,甲申免,以武韂將軍曹爽代之。

[一]注[一]漢晉春秋曰:帝以燕王宇為大將軍,使與領軍將軍夏侯獻、武韂將軍曹爽、屯騎校尉曹肇、驍騎將軍秦朗等對輔政。

中書監劉放、令孫資久專權一寵一,為朗等素所不善,懼有後害,一陰一圖間之,而宇常在帝側,故未得有言。

甲申,帝氣微,宇下殿呼曹肇有所議,未還,而帝少閒,惟曹爽獨在。

放知之,呼資與謀。

資曰:「不可動也。」

放曰:「俱入鼎鑊,何不可之有?」

乃突前見帝,垂泣曰:「陛下氣微,若有不諱,將以天下付誰?」

帝曰:「卿不聞用燕王耶?」

放曰:「陛下忘先帝詔敕,藩王不得輔政。

且陛下方病,而曹肇、秦朗等便與才人侍疾者言戲。

燕王擁兵南面,不聽臣等入,此即豎刁、趙高也。

今皇太子幼弱,未能統政,外有強一暴之寇,內有勞怨之民,陛下不遠慮存亡,而近系恩舊。

委祖宗之業,付二三凡士,寢疾數日,外內壅隔,社稷危殆,而己不知,此臣等所以痛心也。

「帝得放言,大怒曰:」誰可任者?「放、資乃舉爽代宇,又白」宜詔司馬宣王使相參「,帝從之。

放、資出,曹肇入,泣涕固諫,帝使肇敕停。

肇出戶,放、資趨而往,復說止帝,帝又從其言。

放曰:「宜為手詔。」

帝曰:「我困篤,不能。」

放即上默,執帝手強作之,遂繼出,大言曰:「有詔免燕王宇等官,不得停省中。」

於是宇、肇、獻、朗相與泣而歸第。

初,青龍三年中,壽春農民妻自言為天神所下,命為登女,當營韂帝室,蠲邪納福。

飲人以水,及以洗瘡,或多愈者。

於是立館後宮,下詔稱揚,甚見優一寵一。

及帝疾,飲水無驗,於是殺焉。

三年春正月丁亥,太尉宣王還至河內,帝驛馬召到,引入臥內,執其手謂曰:「吾疾甚,以後事屬君,君其與爽輔少子。

吾得見君,無所恨!」宣王頓首流涕。

[一]即日,帝崩於嘉福殿,[二]時年三十六。

[三]癸丑,葬高平陵。

[四]注[一]魏略曰:帝既從劉放計,召司馬宣王,自力為詔,既封,顧呼宮中常所給使者曰:「辟邪來!汝持我此詔授太尉也。」

辟邪馳去。

先是,燕王為帝畫計,以為關中事重,宜便道遣宣王從河內西還,事以施行。

宣王得前詔,斯須復得後手筆,疑京師有變,乃馳到,入見帝。

勞問訖,乃召齊、秦二王以示宣王,別指齊王謂宣王曰:「此是也,君諦視之,勿誤也!」

又教齊王令前抱宣王頸。

魏氏春秋曰:時太子芳年八歲,秦王九歲,在於御側。

帝執宣王手,目太子曰:「死乃復可忍,朕忍死待君,君其與爽輔此。」

宣王曰:「陛下不見先帝屬臣以陛下乎?」

注[二]魏書曰:殯於九龍前殿。

注[三]臣松之按: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鄴,文帝始納甄後,明帝應以十年生,計至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

時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為今年正月,可強名三十五年,不得三十六也。

注[四]魏書曰:帝容止可觀,望之儼然。

自在東宮,不一交一朝臣,不問政事,唯潛思書籍而已。

即位之後,褒禮大臣,料簡功能,真偽不得相貿,務絕浮華譖毀之端,行師動觿,論決大事,謀臣將相,鹹服帝之大略。

一性一特強識,雖左右小臣官簿一性一行,名跡所履,及其父兄子弟,一經耳目,終不遺忘。

含垢藏疾,容受直言,聽受吏民士庶上書,一月之中至數十百封,雖文辭鄙陋,猶覽省究竟,意無厭倦。

孫監曰:聞之長老,魏明帝天姿秀出,立發垂地,口吃少言,而沉毅好斷。

初,諸公受遺輔導,帝皆以方任處之,政自己出。

而優禮大臣,開容善直,雖犯顏極諫,無所摧戮,其君人之量如此之偉也。

然不思建德垂風,不固維城之基,至使大權偏據,社稷無韂,悲夫!

評曰:明帝沉毅斷識,任心而行,蓋有君人之至概焉。

於時百姓雕弊,四海分崩,不先聿修顯祖,闡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漢武,宮館是營,格之遠猷,其殆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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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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