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誌
魏書·韓崔高孫王傳
韓暨字公至,南一陽一堵一陽一人也。
同縣豪右陳茂,譖暨父兄,幾至大辟。
暨一陽一不以為言,庸賃積資,一陰一結死士,遂追呼尋禽茂,以首祭父墓,由是顯名。
舉孝廉,司空辟,皆不就。
乃變名姓,隱居避亂魯一陽一山中。
山民合一黨一,欲行寇掠。
暨散家財以供牛酒,請其渠帥,為陳安危。
山民化之,終不為害。
避袁術命召,徙居山都之山。
荊州牧劉表禮辟,遂遁逃,南居孱陵界,所在見敬一愛一,而表深恨之。
暨懼,應命,除宜城長。
太祖平荊州,闢為丞相士曹屬。
後遷樂陵太守,徙監冶謁者,舊時冶作馬排,每一熟石用馬百匹;更作人排,又費功力。
暨乃因長流為水排,計其利益,三倍於前。
在職七年,器用充實。
制書褒歎,就加司金都尉,班亞九卿。
文帝踐阼,封宜城亭侯。
黃初七年,遷太常,進封南鄉亭侯,邑二百戶。
時新都洛一陽一,制度未備,而宗廟主楊皆在鄴都,暨奏請迎鄴四廟神主,建立洛一陽一廟,四時蒸嘗,親奉粢盛。
祟明正禮,廢去一婬一祀,多所匡正。
在官八年,以疾遜位。
景初二年春,詔曰:「太中大夫韓暨,澡身浴德,志節高潔,年逾八十。
守道彌固,可謂純篤,老而益劭者也。
其以暨為司徒。」
夏四月薨,遺令斂以時服,葬為土藏。
謚曰恭侯。
子肇嗣。
肇薨,於邦嗣。
崔林字德儒,清河東武城人也。
少時晚成,宗族莫知,惟從兄琰異之。
太祖定冀州,召除鄔長,貧無車馬,單步之官。
太祖征壺關,問長吏德政最者,并州刺史張陟以林對,於是擢為冀州主簿,徙署別駕、丞相掾屬。
魏國既建,稍遷御史中丞。
文帝踐阼,拜尚書,出為幽州刺史。
北中郎將吳質統河北軍事,涿郡太守王雄謂林別駕曰:「吳中郎將,上所親重,國之貴臣也。
仗節統事,州郡莫不奉箋致敬,而崔使君初不與相聞。
若以邊塞不修斬卿,使君寧能護卿邪?」
別駕具以白林。
林曰:「刺史視去此州如脫屣,寧當相累邪?此州與一胡一虜接,宜鎮之以靜,擾之則動其逆心,特為國家生北顧憂,以此為寄。」
在官一期,寇竊寢息。
猶以不事上司,左遷河間太守,清論多為林怨也。
遷大鴻臚。
龜茲王遣侍子來朝,朝廷嘉其遠至,褒賞其王甚厚。
余國各遣子來朝,間使連屬,林恐所遺或非真的。
權取疏屬賈一胡一,因通使命,利得印綬。
而道路護送,所損滋多。
勞所養之民,資無益之事,為夷狄所笑,此囊時之所患也。
乃移書燉煌喻指,並錄前世待遇諸國豐約故事,使有恆常。
明帝即位,賜爵關內侯,轉光祿勳、司隸校尉。
屬郡皆罷非法除過員吏。
林為政推誠,簡存大體,是以去後每輒見思。
散騎常侍劉劭作《考課論》,制下百僚。
林議曰:「案《周官》考課,其文備矣,自康王以下,遂以陵遲。
此即考課之法存乎其人也。
及漢之季其失豈在乎佐吏之職不密哉?方今軍旅,或猥或卒,備之以科條。
申之以內外,增減無常,固難一矣。
且萬目不張舉其綱,眾一毛一不整振其領。
皋陶仕虞,伊尹臣殷,不仁者遠。
五帝三王未必如一,而各以治亂。
《易》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太祖隨宜設辟,以遺來今,不患不法古也。
以為今之制度,不為疏闊,惟在守一勿失而已。
若朝臣能任仲山甫之重,式是百辟,則孰敢不肅?「
景初元年,司徒、司空並缺,散騎侍郎孟康薦林,曰:「夫宰相者,天下之所瞻效,誠宜得秉忠履正本德仗義之士,足為海內所師表者。
竊見司隸校尉崔林,稟自然之正一性一,體高雅之弘量。
論其所長以比古人,忠直不回則史魚之儔,清儉守約則季文之匹也。
牧守州郡,所在而治,及為外司,萬里肅齊,誠台輔之妙器,袞職之良才也。」
後年遂為司空,封安一陽一亭侯,邑六百戶。
三公封列侯,自林始也。
頃之,又進封安一陽一鄉侯。
魯相上言:「漢舊立孔子廟,褒成侯歲時奉嗣,辟雍行禮,必祭先師,王家出谷,春秋祭祀。
今宗聖侯奉嗣,未有命祭之禮,宜給牲牢,長吏奉祀,尊為貴神。
「制三府議,博士傅只以《春秋傳》言立在祀典,則孔於是也。
宗聖適足繼絕世,章盛德耳。
至於顯立言,崇明德,則宜如魯相所上。
林議以為」宗聖侯亦以王命祀,不為未有命也。
周武王封黃帝、堯、舜之後,及立三恪,禹、湯之世,不列於時,復特命他官祭也。
今周公已上,達於三皇,忽焉不祀,而其禮經亦存其言。
今獨祀孔子者,以世近故也。
以大夫之後,特受無疆之祀,禮過古帝,義逾湯、武,可謂祟明報德矣,無復重祀於非族也。
「
明帝又分林邑,封一子列侯。
正始五年薨,謚曰孝侯。
子述嗣。
高柔字文惠,陳留圉人也。
父靖,為蜀郡都尉。
柔留鄉里。
謂邑中曰:「今者英雄並起,陳留四戰之地也。
曹將軍雖據兗州。
本有四方之圖,未得安坐守也。
而張府君先得志於陳留,吾恐變乘間作也,欲與諸君避之。
「眾人皆以張邈與太祖善,柔又年少,不然其言。
柔從兄干,袁紹甥也。
在河北呼柔,柔舉宗從之。
會靖卒於西州,時道路艱澀,兵寇縱橫,而柔冒艱險詣蜀迎喪,辛苦荼毒、無所不嘗,三年乃還。
太祖平袁氏,以柔為管長。
縣中素聞其名,一奸一吏數人,皆自引去。
柔教曰:「昔邴吉臨政,吏嘗有非,猶尚容之。
況此諸吏,於吾未有失乎!其召復之。」
鹹還皆自勵,鹹為佳吏。
高幹既降,頃之以并州叛。
柔自歸太祖,太祖欲因事誅之,以為刺一奸一令史:處法允當,獄無留滯,闢為丞相倉曹屬。
太祖欲遣鍾繇等討張魯,柔諫,以為:今猥遣大兵,西有韓遂、馬超,謂為己舉,將相扇動作逆,宜先招集三輔,三輔苟平,漢中可傳檄而定也。
繇入關,遂、超等果反。
魏國初建,為尚書郎。
轉拜丞相理曹掾。
令曰:「夫治定之化,以禮為首。
撥亂之政,以刑為先。
是以舜流四凶族,皋陶作士。
漢祖除秦苛法,蕭何定律。
掾清識平當,明於憲典,勉恤之哉!」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
舊法,軍征士亡,考竟其妻子。
太祖患猶不息,更重其刑。
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給官,主者奏盡殺之。
柔啟曰:「士卒亡軍,誠在可疾,然竊聞其中時有悔者。
愚謂乃宜貸其妻子,一可使賊中不信,二可使誘其還心。
正如前科,固已絕其意望,而猥復重之,柔恐自今在軍之士,見一人亡逃,誅將及已,亦且相隨而走,不可復得殺也。
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
太祖曰:「善。」
即止不殺金母、弟,蒙活者甚眾。
遷為穎川太守,復還為法曹掾。
時置校事盧洪、趙達等,使察群下,柔諫曰:「設官分職。
各有所司。
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達等數以憎一愛一擅作威福,宜檢治之。」
大祖曰:「卿知達等,恐不如吾也。
要能刺舉而辨眾事,使賢人君子為之,則不能也。
昔叔孫通用群盜,良有以也。」
達等後一奸一利發,太祖殺之以謝於柔。
文帝踐阼,以柔為治書侍御史,賜爵關內侯,轉加治書執法。
[時]民間數有誹謗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輒殺,而賞告者。
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告之者輒賞。
既使過誤無反善之路,又將開凶狡之群相誣罔之漸,誠非所以息一奸一省訟,緝熙治道也。
昔周公作誥,稱殷之祖宗,鹹不顧小人之怨。
在漢太宗,亦除妖言誹謗之令。
臣愚以為宜除妖謗賞告之法,以隆天父養物之仁。」
帝不即從,而相誣告者滋甚。
帝乃下詔:敢以誹謗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
於是遂絕。
校事劉慈等,自黃初初數年之間,舉吏民一奸一罪以萬數,柔皆請懲虛實;其餘小小掛法者,不過罰金。
四年,遷為廷尉。
魏初,三公無事,又希與朝政。
柔上疏曰:「天地以四時成功,元首以輔弼興治;成湯仗阿衡之佐,文、武憑旦、望之力。
逮至漢初,蕭、曹之儔並以元勳代作心膂,此皆明王聖主任臣於上,賢相良輔股肱於下也。
今公鋪之臣、皆國之棟樑、民所具瞻。
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養高,鮮有進納,誠非朝廷崇用大臣之義、大臣獻可替否之謂也。
古者刑政有疑,輒議於槐棘之下。
自今之後,朝有疑議及刑獄大事,宜數以咨訪三公。
三公朝朔望之日,又可特延入,講論得失,博盡事情,庶有裨起天聽,弘益大化。」
帝嘉納焉。
帝以宿嫌,欲枉法誅治書執法鮑勳,而柔固執不從詔命,帝怒甚,遂召柔詣台;遣使者承指至廷尉考竟勳,勳死,乃遣柔還寺。
明帝即位、封柔延壽亭侯。
時博士執經,柔上疏,曰:「臣聞遵道重學,聖人洪訓。
褒文崇儒,帝者明義。
昔漢末陵遲,禮樂崩壞,雄戰虎爭,以戰陳為務,遂使儒林之群,幽隱而不顯。
太祖初興,愍其如此,在於撥亂之際,並使郡縣立教學之官。
高祖即使,遂闡其業,興復辟雍,州立課試,於是天下之士,復聞庠序之教,親俎豆之禮焉。
陛下臨政,允迪睿哲,敷弘大猷,光濟先軌,雖夏啟之承基,周成之繼業,誠無以加也。
然今博士皆經明行修,一國清選,而使遷除限不過長,懼非所以崇顯儒術,帥勵怠惰也。
孔子稱『舉善而教,不能則勸』,故楚禮申公,學士銳一精一,漢隆卓茂,搢紳競慕。
臣以為博士者,道之淵藪,六藝所宗,宜隨學行優劣,待以不次之位。
敦崇道教,以勸學者,於化為弘。
「帝納之。
後大興殿捨,百姓勞役。
廣采眾女,充盈後宮;後宮皇子連夭,繼嗣未育。
柔上疏,曰:「二虜狡猾,潛自講肄,謀動干戈,未圖束手。
宜畜養將士,繕治甲兵,以逸待之,而頃興造殿捨,上下勞擾;若使吳、蜀知人虛實,通謀並勢,復俱送死,甚不易也。
昔漢文惜十家之資,不營小台之娛;去病慮匈一奴一之害,不遑治第之事。
況今所損者非惟百金之費,所憂者非徒北狄之患乎?可粗成見所營立,以充朝宴之儀。
乞罷作者,使得就農。
二方平定,復可徐興。
昔軒轅以二十五子,傳祚彌遠。
周室以姬國四十,歷年滋多。
陛下聰達,窮理盡一性一,而頃皇子連多夭逝,熊羆之祥又未感應。
群下之心,莫不悒戚。
《周禮》,天子后妃以下百二十人,嬪嬙之儀,既以盛矣。
竊聞後一庭之數,或復過之,聖嗣不昌,殆能由此。
臣愚以為可妙簡淑媛,以備內宮之數,其餘盡遣還家。
且以育一精一養神,專靜為寶。
如此,則螽斯之征,可庶而致矣。
「帝報曰:」知卿忠允,乃心王室,輒克昌言;他復以聞。
「時獵法甚峻。
宜一陽一典農劉龜竊於禁內射兔,其功曹張京詣校事言之。
帝匿京名,收龜付獄。
柔表請告者名,帝大怒曰:」劉龜當死,乃敢獵吾禁地。
送龜廷尉,廷尉便當考掠,何復請告者主名,吾豈妄收龜邪?「柔曰:」廷尉,天下之平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毀法乎?「重複為奏,辭指深切。
帝意寤,乃下京名。
即還訊,各當其罪。
時制,吏遭大喪者,百日後皆給役,有司徒吏解弘遭父喪,後有軍事,受敕當行,以疾病為辭。
詔怒曰:「汝非曾、閔,何言毀邪?」
促收考竟。
柔見弘信甚羸劣,奏陳其事,宜加寬貸。
帝乃詔曰:「孝哉弘也!其原之。」
初,公孫淵兄晃,為叔父恭任內侍。
先淵未反,數陳其變。
及淵謀逆,帝不忍市斬,欲就獄殺之。
柔上疏,曰:「《書》稱『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此王制之明典也。
晃及妻子,叛逆之類,誠應梟縣,勿使遺育。
而臣竊聞晃先數自歸,陳淵禍萌,雖為凶族,原心可恕。
夫仲尼亮司馬牛之憂,祁奚明叔向之過,在昔之美義也。
臣以為晃信有言,宜貸其死;苟自無言,便當市斬。
今進不赦其命,退不彰其罪,閉著囹圄,使自引分,四方觀國,或疑此舉也。
「帝不聽,竟遣使繼金屑飲晃及其妻子,賜以棺、衣,殯斂於宅。
是時,殺禁地鹿者身死。
財產沒官,有能覺告者厚加賞賜。
柔上疏曰:「聖王之御世,莫不以廣農為務,儉用為資。
夫農廣則谷積,用儉則財畜,畜財積穀而有憂患之虞者,未之有也,古者,一夫不耕,或為之饑;一婦不織,或為之寒。
中間已來,百姓供給眾役,親田者既減,加頃復有獵禁,群鹿犯暴,殘食生苗,處處為害,所傷不貲。
民雖障防,力不能御。
至如熒一陽一左右,周數百里,歲略不收,元元之命,實可矜傷。
方今天下生財者甚少,而麋鹿之損者甚多。
卒有兵戎之役,凶年之災,將無以待之。
惟陛下覽先聖之所念,愍稼穡之艱難,寬放民間,使得捕鹿,遂除其禁,則眾庶久濟,莫不悅豫矣。」
頃之,護軍營士竇禮近出不還。
營以為亡,表言逐捕,沒其妻盈及男一女為官一奴一婢。
盈連至州府,稱冤自訟,莫有省者。
乃辭詣廷尉。
柔問曰:「汝何以知夫不亡?」
盈垂泣對曰:「夫少單特,養一老嫗為母,事甚恭謹,又哀兒女,撫視不離,非是輕狡不顧室家者也。」
柔重問曰:「汝夫不與人有怨仇乎?」
對曰:「夫良善。
與人無仇。」
又曰:「汝夫不與人一交一錢財乎?」
對曰:「嘗出錢與同營士焦子文,求不得。」
時子文適坐小事系獄,柔乃見於文。
問所坐。
言次,曰:「汝頗曾舉人錢不?」
干文曰:「自以單貧,初不敢舉人錢物也。」
柔察子文色動。
遂曰:「汝昔舉竇禮錢,何言不邪?」
於文怪知事露,應對不次。
柔曰:「汝己殺禮,便宜早服。」
子文於是叩頭,具首殺禮本末,埋葬處所。
柔便遣吏卒承子文辭往掘禮,即得其一屍一。
詔書復盈母於為平民。
班下天下,以禮為戒。
在官二十三年,轉為太常,旬日遷司空,後徙司徒。
太傅司馬宣王奏免曹爽,皇太后詔召柔假節行大將軍事,據爽營。
太傅謂柔曰:「君為周勃矣。」
爽誅,進封萬歲鄉侯。
高貴鄉公即位,進封安國侯,轉為太尉。
常道鄉公即位,增邑,並前四千,前後封二子亭侯。
景元四年,年九十薨,於日元侯。
孫渾嗣。
鹹熙中,開建五等。
以柔等著勳前朝,改封渾昌陸子。
孫禮字德達,涿郡容城人也。
太祖平幽州,召為司空軍謀掾。
初喪亂時,禮與母相失,同郡馬台求得禮母,禮推家財盡以與台。
台後坐法當死,禮私導令逾獄自首,既而曰:「臣無逃亡之義。」
徑詣刺一奸一主簿一溫一恢。
恢嘉之,具白太祖,各減死一等。
後除河間郡丞,稍遷熒一陽一都尉。
魯山中賊數百人,保固險阻,為民作害。
乃徙禮為魯相。
禮至官,出俸谷,發吏民,募首級,招納降附,使還為閒,應時平泰。
歷山一陽一、平原、平昌、琅邪太守。
從大司馬曹休征吳於夾石口,禮諫以為不可深入,不從而敗。
遷一陽一平太守,入為尚書。
明帝方修宮室,而節氣不和,天下少谷。
禮固爭罷役。
詔曰:「敬納讜言,促遣民作。」
時李惠監作,復奏留一月,有所成訖。
禮徑至作所,不復重奏,稱詔罷民,帝奇其意而不責也。
帝獵於大石山,虎趨乘輿,禮便投鞭下馬,欲奮劍斫虎,詔令禮上馬。
明帝臨崩之時,以曹爽為大將軍,宜得良佐,於一床一下受遺詔。
拜禮大將軍長史,加散騎常待。
禮亮直不撓,爽弗便也,以為揚州刺史,加伏波將軍,賜爵關內侯。
吳大將軍全琮帥數萬眾來侵寇,時州兵休使,在者無幾。
禮躬勒衛兵御之,戰於芍陂,自旦及暮,將士死傷過半。
禮犯蹈白刃,馬被數創,手秉枹鼓,奮不顧身,賊眾乃退。
詔書慰勞,賜絹七百匹。
禮為死事者設祀哭臨,哀號發心,皆以絹付亡者家,無以入身。
征拜少府,出為荊州刺史,遷冀州牧。
太傅司馬宣王謂禮曰:「今清河、平原爭界八年,更二刺史,摩能決之。
虞、芮待文王而了,宜善令分明。」
禮曰:「訟者據墟墓為驗,聽者以先老為正,而老者不可加以榎楚,又墟墓或遷就高敞。
或徙避仇仇。
如今所聞,雖皋陶猶將為難。
若欲使必也無訟,當以烈祖初封平原時圖決之。
何必推古問故,以益辭訟?昔成王以桐葉戲叔虞,周公便以封之。
今圖藏在天府,便可於坐上斷也,豈待到州乎?」
宣王曰:「是也。
當別下圖。」
禮到,案圖宜屬平原。
而曹爽信清河言,下書云:「圖不可用,當參異同。」
禮上疏曰:「管仲霸者之佐,其器又小,猶能奪伯氏駢邑,使沒齒無怨言。
臣受牧伯之任,奉聖朝明圖,驗地著之界,界實以王翁河為限;而鄃以馬丹候為驗,詐以鳴犢河為界。
假虛訟訴,疑誤台閣。
竊聞眾口鑠金,浮石沉木,三人成市虎,慈母投其杼。
今二郡爭界八年,一朝決之者,緣有解書圖畫,可得尋案擿校也。
平原在兩河。
向東上,其間有爵提,爵堤在高唐西南,所爭地在高唐西北,相去二十餘里,可謂長歎息流涕者也。
案解與圖奏而鄃不受詔。
此臣軟弱不勝其任,臣亦何顏一屍一祿素餐。」
輒束帶著履,駕車待放。
爽見禮奏,大怒。
劾禮怨望,結刑五歲。
在家期年,眾人多以為言,除城門校尉。
時匈一奴一王劉靖部眾強盛,而鮮卑數寇邊,乃以禮為并州刺史,加振武將軍,使特節,護匈一奴一中郎將。
往見太傅司馬宣王,有忿色而無言。
宣王曰:「卿得并州,少邪?恚理分界失分乎?今當遠別,何不歡也!」禮曰:「何明公言之乖細也!禮雖不德,豈以官位往事為意邪?本謂明公齊蹤伊、呂,匡輔魏室,上報明帝之托,下建萬世之勳。
今社稷將危,天下凶凶,此禮之所以不悅也。」
因涕泣橫流。
宣王曰:「且止,忍不可忍。」
爽誅後,入為司隸校尉,凡臨七郡五州,皆有威信。
遷司空,封大利亭侯,邑一百戶。
禮與盧毓同郡時輩,而情好不睦。
為人雖互有長短,然名位略齊雲。
嘉平二年薨,謚曰景侯。
孫元嗣。
王觀字偉台,東郡廩丘人也。
少孤貧勵志,太祖召為丞相文學掾,出為高唐、一陽一泉、酇、任令。
所在稱治,文帝踐阼,入為尚書郎、廷尉監,出為南一陽一、源郡太守。
涿北接鮮卑,數有寇盜,觀令邊民十家已上,屯居,築京候。
時或有不願者,觀乃假遣朝吏,使歸助子弟,不與期會,但敕事訖各還。
於是吏民相率不督自勸,旬日之中,一時懼成。
守禦有備,寇鈔以息。
明帝即位,下詔書使郡縣條為劇、中、平者。
主者欲言郡為中平,觀教曰:「此郡濱近外虜,數有寇害,雲何不為劇邪?」
主者曰:「若郡為外劇,恐於明府有任子。」
觀曰:「夫君者,所以為民也。
今郡在外劇,則於役條當有降差。
豈可為太守之私而負一郡之民乎?」
遂言為外劇郡,後送任子詣鄴。
時觀但有一子而又幼弱。
其公心如此。
觀治身清素,帥下以儉,僚屬承風,莫不自勵。
明帝幸許昌,召觀為治書侍御史,典行台獄。
時多有倉卒喜怒,而觀不阿意順指。
太尉,司馬宣王請觀為從事中郎,遷為尚書,出為河南尹,徙少府。
大將軍曹爽使材官張達斫家屋材,及諸私用之物,觀聞知。
皆錄奪以沒官。
少府統三尚方御府內藏玩一弄之寶,爽等奢放,多有干求,憚觀守法,乃徙為太僕。
司馬宣王誅爽,使觀行中領軍,據爽弟羲營,賜爵關內侯,復為尚書,加駙馬都尉。
高貴鄉公即位,封中鄉亭侯。
頃之,加光祿大夫,轉為右僕射。
常道鄉公即位,進封一陽一鄉侯,增邑干戶,並前二干五百戶。
遷司空,固辭,不許,遣使即第拜授。
就官數日,上送印綬,輒自輿歸里捨。
薨於家,遺令藏足容棺,不設明器,不封不樹。
謚曰肅侯。
子悝嗣。
鹹熙中,開建五等,以觀著勳前朝,改封悝膠東子。
評曰:韓暨處以靜居行化,出以任職流稱。
崔林簡樸知能。
高柔明於法理。
孫禮剛斷伉厲。
王觀清勁貞白:鹹克致公輔。
及暨年過八十,起家就列。
柔保官二十年,元老終位:比之徐邈、常林,於茲為疚矣。
魏書·武帝紀 魏書·文帝紀 魏書·明帝紀 魏書·少帝紀 魏書·后妃傳 魏書·董二袁劉傳 魏書·呂布張邈臧洪傳 魏書·二公孫陶四張傳 魏書·諸夏侯曹傳 魏書·荀彧攸賈詡傳 魏書·袁張涼國田王邴管傳 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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