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誌》魏書·烏丸鮮卑東夷傳:秦、漢以來,匈一奴一久為邊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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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誌》魏書·烏丸鮮卑東夷傳

三國誌

魏書·烏丸鮮卑東夷傳

《書》載「蠻夷猾夏」,《詩》稱「獫狁孔熾」,久矣其為中國患也。

秦、漢以來,匈一奴一久為邊害。

孝武雖外事四夷,東平兩越、朝鮮,西討貳師、大宛,開邛苲、夜郎之道,然皆在荒服之外,不能為中國輕重。

而匈一奴一最一逼一於諸夏,一胡一騎南侵則三邊受敵,是以屢遣衛、霍之將,深入北伐,窮追單于,奪其饒衍之地。

後遂保塞稱藩,世以衰弱。

建安中,呼廚泉南單干入朝,遂留內待,使右賢王撫其國,而匈一奴一折節,過於漢舊。

然烏丸、鮮卑稍更強盛,亦因漢末之亂,中國多事,不遑外討,故得擅(漢)

[漠]南之地,寇暴城邑,殺略人民,北邊仍受其困。

會袁紹兼河北,乃撫有三郡烏丸,一寵一其名王而收其一精一騎。

其後尚、熙又逃於蹋頓。

蹋頓又驍武,邊長老皆比之冒頓,恃其阻遠,敢受亡命,以雄百蠻。

太祖潛師北伐,出其不意,一戰而定之,夷狄懾服,威振朔土。

遂引烏丸之眾服從征討,而邊民得用安息。

後鮮卑大人軻比能複製御群狄,盡收匈一奴一故地,自雲中、五原以東抵遼水,皆為鮮卑庭。

數犯塞寇邊,幽、並苦之。

田豫有馬城之圍,畢軌有陘北之敗。

青龍中,帝乃聽王雄,遣劍客刺之。

然後種落離散互相侵伐,強者遠遁,弱者請服。

由是邊陲差安,(漢)[漠]南少事,雖時頗鈔盜,不能復相扇動矣。

烏丸、鮮卑即古所謂東一胡一也。

其一習一俗前事,撰漢記者己錄而載之矣。

故但舉漢末魏初以來,以備四夷之變雲。

漢末,遼西烏丸大人丘力居,眾五千餘落,上谷烏丸大人難樓,眾九千餘落,各稱王,而遼東屬國烏丸大人蘇僕延,眾千餘落,自稱峭王,右北平烏丸大人烏延。

眾八百餘落,自稱汗魯王,皆有計策勇健。

中山太守張純叛人丘力居眾中,自號彌天安定王,為三郡烏丸元帥,寇略青、徐、幽、冀四州,殺略吏民。

靈帝末,以劉虞為幽州牧,募一胡一斬純首,北州乃定。

後丘力居死。

子樓班年小,從子蹋頓有武略,代立,總攝三王部,眾皆從其教令。

袁紹與公孫瓚連戰不決,蹋頓遣使詣紹求和親,助紹擊瓚,破之。

紹矯制賜蹋頓、難峭王、汗魯王印綬,皆以為單于。

後樓班大,峭王率其部眾奉樓班為單于,蹋頓為王。

然蹋頓多畫計策。

廣一陽一閻柔,少沒烏九、鮮卑中,為其種所歸信。

柔乃因鮮卑眾,殺烏丸校尉邢舉代之,紹因一寵一慰以安北邊。

後袁尚敗奔蹋頓,憑其勢,復圖冀州。

會太祖平河北,柔帥鮮卑、烏丸歸附,遂因以柔為校尉,猶持漢使節,治廣寧如舊。

建安十一年,太祖自征蹋頓於柳城,潛軍詭道,未至百餘里,虜乃覺。

尚與蹋頓將眾逆戰於凡城,兵馬甚盛。

太祖登高望虜陳,柳軍未進,觀其小動,乃擊破其眾,臨陳斬蹋頓首,死者被野。

速附丸、樓班、烏延等走遼東,遼東悉斬,傳送其首。

其餘遺迸皆降。

及幽州、并州柔所統烏丸萬餘落,悉徙其族居中國,帥從其侯王大人種眾與征伐。

由是三郡烏丸為天下名騎。

鮮卑步度根既立,眾稍衰弱。

中兄扶羅韓亦別擁眾數萬為大人。

建安中太祖定幽州,步度根與軻比能等因烏丸校尉閻柔上貢獻。

後代郡烏丸能臣氐等叛,求屬扶羅韓,扶羅韓將萬餘騎迎之。

到桑干,氐等議,以為扶羅韓部威禁寬緩,恐不見濟,更遣人呼軻比能。

比能即將萬餘騎到,當共盟誓。

比能便於會上殺扶羅韓,扶羅韓子洩歸泥及部眾悉屬比能。

比能自以殺歸泥父,特又善遇之。

步度根由是怨比能。

文帝踐阼,田豫為烏丸校尉,持節並護鮮卑,屯昌平;步度根遣使獻馬,帝拜為王。

後數與軻比能更相攻擊,步度根一部眾稍寡弱,將其眾萬餘落保太原、雁門郡。

步度根乃使人招呼洩歸泥曰:「汝父為比能所殺,不念報仇,反屬怨家。

今雖厚待汝,是欲殺汝計也。

不如還我,我與汝是骨肉至親,豈與仇等?」

由是歸泥將其部落逃歸步度根,比能追之弗及。

至黃初五年,步度根詣闕貢獻,厚加賞賜,是後一心守邊,不為寇害,而軻比能眾遂強盛。

明帝即位,務欲綏和戎狄,以息征伐,羈縻兩部而已。

至青龍元年,比能誘步度根深結和親,於是步度根將洩歸泥及部眾悉保比能,寇鈔并州,殺略吏民。

帝遣驍騎將軍秦朗征之,歸泥叛比能,將其部眾降,拜歸義王,賜幢麾、曲蓋、鼓吹,居并州如故。

步度根為比能所殺。

軻比能本小種鮮卑,以勇健,斷法平端。

不貪財物,眾推以為大人。

部落近塞,自袁紹據河北,中國人多亡叛歸之,教作兵器鎧楯,頗學文字。

故其勒御部眾,擬則中國,出入弋獵,建立旌麾,以鼓節為進退。

建實中,因閻柔上貢獻。

太祖西征關中,田銀反河間,比能將三千餘騎隨柔擊破銀。

後代郡烏丸反,比能復助為寇害,太祖以鄢陵侯彰為驍騎將軍,北征,大破之。

比能走出塞,後復通貢獻。

延康初,比能遣使獻馬。

文帝亦立比能為附義王。

黃初二年,比能出諸魏人在鮮卑者五百餘家,還居代郡。

明年,比能帥部落大人小於代郡烏丸修武盧等三千餘騎,驅牛馬七萬餘口一交一市,遣魏人千餘家居上谷。

後與東部鮮卑大人素利及步度根三部爭鬥,更相攻擊。

田豫和合,使不得相侵。

五年,比能復擊素利,豫帥輕騎徑進掎其後。

比能使別小帥瑣一奴一拒豫,豫進討,破走之,由是懷貳。

乃與輔國將軍鮮於輔書曰:「夷狄不識文字,故校尉閻柔保我於天子。

我與素利為仇,往年攻擊之,而田校尉助素利。

我臨陳使瑣一奴一往,聞使君來,即便引軍退。

步度根數數抄盜,又殺我弟,而誣我以抄盜。

我夷狄雖不知禮義,兄弟子孫受天子印綬,牛馬尚知美水草,況我有人心邪!將軍當保明我於天子。」

輔得書以聞,帝復使豫招納安慰。

比能眾遂強盛,控弦十餘萬騎。

每鈔略得財物,均平分付,一決目前,終無所私,故得眾死力,餘部大人皆敬憚之,然猶未能及檀石槐也。

太和二年,豫遣譯夏捨詣比能女婿郁築鞬部捨為鞬所殺。

其秋,豫將西部鮮卑蒲頭、洩歸泥出塞討郁築鞬,大破之。

還至馬城,比能自將三萬騎圍豫七日。

上谷太守閻志,柔之弟也,素為鮮卑所倍。

志往解喻,即解圍去。

後幽州刺史王雄並領校尉,撫以恩信。

比能數款塞,詣州奉貢獻。

至青龍元年,比能誘納步度根,使叛并州,與結和親,自勒萬騎迎其累重於陘北。

并州刺史畢軌遣將軍蘇尚、董弼等擊之,比能遣子將騎與尚等會戰於樓煩,臨陳害尚、弼。

至三年中,雄遣勇士韓龍刺殺比能,更立其弟。

素利、彌加、厥機皆為大人,在遼西、右北平、漁一陽一塞外,道遠初不為邊患,然其種眾多於比能。

建安中,因閻柔上貢獻,通市,太祖皆表一寵一以為王。

厥機死,又立其子沙末汗為親漢王。

延康初,又各遣使獻馬。

文帝立素利、彌加為歸義王。

素利與比能更相攻擊。

太和二年,素利死。

子小,以弟成律歸為王,代攝其眾。

《書》稱: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

其九服之制,可得而言也。

然荒域之外,重譯而至,非足跡車軌所及,未有知其國俗殊方者也。

自虞暨周,西戎有白環之獻,東夷有肅慎之貢,皆曠世而至,其遐遠也如此。

及漢氏遣張騫使西域,窮河源,經歷諸園,遂置都護以總領之,然後西域之事具存,故漢宮得詳載焉。

魏興,西域雖不能盡至,其大國龜茲、於寘、康居、烏孫、疏勒、月氏、鄯善、車師之屬。

無歲不奉朝貢,略如漢氏故事。

而公孫淵仍父祖三世有遼東,天子為其絕域,委以海外之事,遂隔斷東夷,不得通於諸夏。

景初中,大興師旅,誅淵,又潛軍浮海,收樂一浪一、帶方之郡,而後海表謐然,東夷屈服。

其後高句麗背叛,又遣偏師致討,窮追極遠,逾烏丸、骨都,過沃沮,踐肅慎之庭,東臨大海。

長老說有異面之人,近日之所出,遂周觀諸國,采其法俗,小大區別,各有名號,可得詳紀。

雖夷狄之邦,而俎豆之象存。

中國失禮,求之四夷,猶信。

故撰次其國,列其同異,以接前史之所未備焉。

夫余在長城之北,去玄菟千里。

南與高句麗,東與挹婁,西與鮮卑接,北有弱水,方可二千里。

戶八萬。

其民土著,有宮室、倉庫、牢獄。

多山陵、廣澤,於東夷之域最平敝。

土地宜五穀,不生五果。

其人粗一大,一性一強勇謹厚,不寇鈔。

國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馬加、牛加、豬加、狗加、大使、大使者、使者。

邑落有豪民,名下戶皆為一奴一僕。

諸加別主四出,道大者主數千家,小者數百家。

食飲皆用俎豆。

會同、拜爵、洗爵,揖讓升降。

以殷正月祭天,國中大會,連日飲食歌舞,名曰迎鼓,於是時斷刑獄,解囚徒。

在國衣尚白,白布大袂,袍、褲,履革鞜。

出國則尚繒繡錦罽,大人加狐狸、狖白、黑貂之裘,以金銀飾帽。

譯人傳辭,皆跪,手據地竊語。

用刑嚴急,殺人者死,沒其家人為一奴一婢。

竊盜一責十二。

男一女一婬一,婦人妒,皆殺之。

尤僧妒,已殺,一屍一之國南山上,至腐爛。

女家欲得,輸牛馬乃與之。

兄死妻嫂,與匈一奴一同俗。

其國善養牲,出名馬、赤玉、貂狖、美珠。

珠大者如酸棗。

以弓矢刀矛為兵,家家自有鎧仗。

國之耆老自說古之亡人。

作城柵皆員,有似牢獄。

行道晝夜無老幼皆歌,通日聲不絕。

有軍事亦祭天,殺牛觀蹄以占吉凶,蹄解者為凶,合者為吉。

有敵,諸加自戰,下戶俱擔糧飲食之。

其死,夏月皆用冰。

殺人殉葬。

多者百數。

厚葬,有槨無棺。

夫余本屬玄菟。

漢末,公孫度雄張海東,威服外夷,夫余王尉仇台更屬遼東。

時句麗、鮮卑強,度以夫余在二虜之間,妻以宗女。

尉仇台死,簡位居立。

無適子,有孽子麻余。

位居死,諸加共立麻余。

牛加兄子名位居,為大使,輕財善施,國人附之,歲歲遣使詣京都貢獻。

正始中,幽州刺史毋丘儉討句麗,遣玄菟太守王頎詣夫余,位居遣大加郊迎,供軍糧。

季父牛加有二心,位居殺季父父子,籍沒財物,遣使簿斂送官。

舊夫余俗,水旱不調,五穀不熟,輒歸咎於王,或言當易,或言當殺。

麻余死,其子依慮年六歲,立以為王。

漢時,夫余王葬用玉匣。

常豫以付玄菟郡,王死則迎取以葬。

公孫淵伏誅,玄菟庫猶有玉匣一具。

今夫余庫有玉璧、珪、瓚數代之物,傳世以為寶,耆老言先代之所賜也。

其印文言「(歲)王之印」,國有故城名(歲)城,蓋本(歲)貊之地,而夫余王其中,自謂「亡人」,抑有似也。

高句麗在遼東之東千里。

南與朝鮮、(歲)貊,東與沃沮,北與夫余接。

都於丸都之下,方可二千里,戶三萬。

多大山深谷,無原澤。

隨山谷以為居,食澗水。

無良田,雖力佃作,不足以實口腹。

其俗節食,好治宮室,於所居之左右立大屋,祭鬼神,又祠靈星、社稷。

其人一性一凶急,喜寇抄。

其國有王,其官有相加、對盧、沛者、古雛加、主簿、優台丞、使者、皂衣先人,尊卑各有等級。

東夷舊語以為以為夫余別種,言語諸事,多與夫余同,其一性一氣、衣服有異。

本有五族,有渭一奴一都、絕一奴一部、順一奴一部、灌一奴一部、桂婁部。

本涓一奴一部為王,稍微弱,今桂婁部代之。

漢時賜鼓吹技人,常從玄菟郡受朝服,衣幘,高句麗令主其名籍。

後稍驕恣,不復詣郡,於東界築小城,置朝服衣幘其中,歲時來取之,今一胡一猶名此城為幘溝漊。

溝漊者,句麗名城也。

其置官,有對盧則不置沛者,有沛者則不置對盧。

王之宗族,其大加皆稱古雛加。

涓一奴一部本國主,今雖不為王,適統大人,得稱古雛加,亦得立宗廟,祠靈星、社稷。

絕一奴一部世與王婚,加古雛之號。

諸大加亦自置使者、皂衣先人,名皆遠於王,如卿大夫之家臣,會同坐起,不得與王家使者、阜衣先人同列。

其國中大家不佃作,坐食者萬餘口,下戶遠擔米糧魚監供給之。

其民喜歌舞,國中邑落,暮夜男一女群聚,相就歌戲。

無大倉庫,家家自有小倉,名之為桴京。

其人潔清自喜,善藏釀。

跪拜申一腳,與夫余異,行步皆走。

以十月祭天,國中大會,名曰東盟。

其公會衣服皆錦繡金銀以自飾。

大加、主簿頭著幘,如幘而無餘,其小加著折風,形如弁。

其國東有大一穴一,名隧一穴一,十月國中大會;迎隧神還於國東上祭之,置木隧於神坐。

無牢獄,有罪諸加評議,便殺之,沒人一妻子為一奴一婢。

其俗作婚姻,言語已定。

女家作小屋於大屋後,名婿屋,婿暮至女家戶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再三,女父母乃聽使就小屋中宿,傍頓錢帛,至生子已長大,乃將婦歸家。

其俗一婬一。

男一女已嫁娶,便稍作送終之衣。

厚葬,金銀財幣,盡於送死,積石為封,列種松柏。

其馬皆小,便登山。

國人有氣力,一習一戰鬥,沃沮、東(歲)皆屬焉。

又有小水貊。

句麗作國,依大水而居。

西安平縣北有有小水,南流人海,句麗別種依小水作國,因名之為小水貊,出好弓,所謂貊弓是也。

王莽初發高句麗兵以伐一胡一,不欲行,強迫遣之,皆亡出塞為寇盜。

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為所殺。

州郡縣歸咎於句麗侯騊.嚴尤奏言:「貊人犯法,罪不起於騊,且宜安慰,今猥被之大罪,恐其遂反。」

莽不聽,詔尤擊之。

尤誘期句麗侯騊至而斬之,傳送其首詣長安。

莽大悅,佈告天下,更名高句麗為下句麗。

當此時為侯國,漢光武帝八年,高句麗王遣使朝貢,始見稱王。

至殤、安之間,句麗王宮數寇遼東,更屬玄菟。

遼東太守蔡風、玄菟太守姚光以宮為二郡害,興師伐之。

宮詐降請和,二郡不進。

宮密遣軍攻玄菟,焚燒候城,入遼隧,殺吏民。

後宮復犯遼東,蔡風輕將吏士追討之,軍敗沒。

宮死,於伯固立。

順、桓之間,復犯遼東,寇新安、居鄉,又攻西安平,於道上殺帶方令,略得樂一浪一太守妻子。

靈帝建寧二年,玄菟太守耿臨討之,斬首虜數百級,伯固降,屬遼東。

(嘉)[熹]平中,伯固乞屬玄菟。

公孫度之雄海東也,伯固遣大加優居、主簿然人等助度擊富山賊,破之。

伯固死,有二子,長子拔奇,小於伊夷模。

拔奇不肖,國人便共立伊夷模為王。

自伯固時,數寇遼東,又受亡一胡一五百餘家。

建安中,公孫康出軍擊之,破其國,焚燒邑落。

拔奇怒為兄而不得立,與渭一奴一加各將下戶三萬餘口詣康降,還住沸流水。

降一胡一亦叛伊夷模,伊夷模更作新國,今日所在是也。

拔奇遂往遼東,有子留句麗國,今古雛加駁位居是也。

其後復擊玄菟,玄菟與遼東合擊,大破之。

伊夷模無子,一婬一灌一奴一部,生子名位宮。

伊夷模死,立以為王,今句麗王宮是也。

其曾祖名宮,生能開目視,其國人惡之。

及長大,果凶虐,數寇抄,國見殘破。

今王生墮地,亦能開目視人,句麗呼相似為位,似其祖,故名之為位宮。

位宮有力勇,便鞍馬,善獵射。

景初二年,太尉司馬宣王率眾討公孫淵,宮遣主簿大加將數千人助軍。

正始三年,宮寇西安平,其五年,為幽州刺史毋丘儉所破。

語在《儉傳》。

東沃沮在高句麗蓋馬大山之東,濱大海而居。

其地形東北狹,西南長,可千里,北與挹婁、夫余,南與(歲)貊接。

戶五千,無大君王,世世邑落,各有長帥。

其言語與句麗大同,時時小異。

漢初,燕亡人衛滿王朝鮮,時沃沮皆屬焉。

漢武帝元封二年,伐朝鮮,殺滿孫右渠,分其地為四郡,以沃沮城為玄菟郡。

後為夷貊所侵,徙句麗西北,今所謂玄菟故府是也。

沃沮還屬樂一浪一。

漢以土地廣遠,在單單大領之東,分置東部都尉,治不耐城,別主領東七縣,時沃沮亦皆為縣。

漢光武六年,省邊郡,都尉由此罷。

其後皆以其縣中渠帥為縣侯,不耐,華麗,沃沮諸縣皆為侯國。

夷狄更相攻伐,唯不耐(歲)侯至今猶置功曹、主簿諸曹,皆(歲)民作之。

沃沮諸邑落渠帥,皆自稱三老,則故縣國之制也。

國小,迫於大國之間,遂臣屬句麗。

句麗復置其中大人為使者,使相主領,又使大加統責其租稅,貊布、魚、鹽、海中食物,千里擔負致之,又送其美一女以為婢妾,遇之如一奴一僕。

其土地肥一美,背山向海,宜五穀,善田種。

人一性一質直強勇,少牛馬,便持矛步戰。

食飲居處,衣服禮節,有似句麗。

其葬作大木槨,長十餘丈,開一頭作戶。

新死者皆假埋之,才使覆形,皮肉盡,乃取骨置槨中。

舉家皆共一槨,刻木如生形,隨死者為數。

又有瓦(歷),置米其中,編縣之於槨戶邊。

毋丘儉討句麗,句麗王宮奔沃沮,遂近師擊之。

沃沮邑落皆破之,斬獲首虜三千餘級,宮奔北沃沮。

北沃沮一名置溝婁,去南沃沮八百餘里,其俗南北皆同,與挹婁接。

挹婁喜乘船寇鈔,北沃沮畏之,夏月恆在山巖深一穴一中為守備,冬月冰凍,船道不通,乃下居村落。

王頎別遣追討宮,盡其東界。

問其耆老:「海東復有人不?」

耆老言國人常乘船捕魚,遭風見吹數十日,東得一島,上有人,言語不相曉,其俗常以七月取童女沉海。

又言有一國亦在海中,純女無男。

又說得一布衣,從海中浮出,其身如中國人衣,其兩袖長三丈。

又得一破船,隨波在海岸邊,有一人項中復有面,生得之,與語不相通,不食而死。

其域皆沃沮東大海中。

挹婁在夫余東北千餘里,濱大海。

南與北沃沮接,未知其北所極。

其土地多山險。

其人形似夫余。

言語不與夫余、句麗同。

有五穀、牛、馬、麻布。

人多勇力,無大君長,邑落各有大人。

處山林之間,常一穴一居,大家深九梯,以多為好。

土氣寒,劇於夫余。

其俗好養豬,食其肉,衣其皮。

冬以豬膏塗身,厚數分,以御風寒。

夏則一裸一袒,以尺布隱其前後,以蔽形體。

其人不潔,作溷在中央,人圍其表居,其弓長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長尺八寸,青石為鏃,古之肅慎氏之國也。

善射,射人者皆入因。

矢施毒,人中皆死。

出赤玉、好貂,今所謂挹婁貂是也。

自漢已來,臣屬夫余,夫餘責其租賦重,以黃初中叛之。

夫餘數伐之,其人眾雖少,所在山險,鄰國人畏其弓矢,卒不能服也。

其國便乘船寇盜,鄰國患之。

東夷飲食類皆用俎豆,唯挹婁不,法俗最無綱紀也。

(歲)南與辰韓,北與高句麗、沃沮接,東窮大海,今朝鮮之東皆其地也。

戶二萬。

昔箕子既適朝鮮,作八條之教以教之。

無門戶之閉而民不為盜。

其後四十餘世,朝鮮侯淮僭號稱王。

陳勝等起,天下叛秦,燕、齊、趙民避地朝鮮數萬口。

燕人衛滿,魋結夷服,復來王之。

漢武帝伐滅朝鮮,分其地為四郡。

自是之後,一胡一、漢稍別。

無大君長,自漢已來,其官有侯邑君、三老,統主下戶。

其耆老舊自渭與句麗同種。

其人一性一願愨,少嗜欲,有廉恥,不請句麗。

言語法俗大抵與句麗同,衣服有異。

男一女衣皆著曲領,男子系銀花廣數寸以為飾。

自單單大山領以西屬樂一浪一,自領以東七縣,都尉主之,皆以(歲)為民。

後省都尉,封其渠帥為侯,今不耐(歲)皆其種也。

漢末更屬句麗。

其俗重山川,山川各有部分,不得妄想涉入。

同姓不婚。

多忌諱,疾病死亡輒捐棄舊宅,更作新居。

有麻布,蠶桑作綿,曉候星宿,豫知年歲豐約。

不以珠玉為寶。

常用十月節祭天,晝夜飲酒歌舞,名之為舞天。

又祭虎以為神。

其邑落相侵犯,輒相罰責生口牛馬,名之為責禍。

殺人者償死。

少寇盜。

作矛長三丈,或數人共持之,能步戰。

樂一浪一擅弓出其地。

其海出班魚皮,土地饒文豹,又出果下馬,漢桓時獻之。

正始六年,樂一浪一太守劉茂、帶方太守弓遵以領東(歲)屬句麗,興師伐之,不耐侯等舉邑降。

其八年,詣闕朝貢,詔更拜不耐(歲)王。

居處雜在民間,四時詣郡朝謁。

二郡有軍徵賦調,供給役使,遇之如民。

韓在帶方之南,東西以海為限,南與倭接。

方可四千里。

有三種,一曰馬韓,二曰辰韓,三日弁韓。

辰韓者,古之辰國也。

馬韓在西。

其民土著,種植,知蠶桑,作綿布。

各有長帥,大者自名為臣智,其次為邑借,散在山海間,無城郭。

有爰襄國、牟水國、桑外國、小石索國、大石索國、優休牟涿國、臣濆沽國、伯濟國、速盧不斯國、日華國、古誕者國、古離國、怒藍國、月支國、咨離牟盧國、素謂干國、古爰國、莫盧國、卑彌國、占離卑園、臣釁國、支侵國、狗盧國、卑離國、監奚卑離國、古蒲國、致利鞠國、冉路國、兒林國、駟盧國、內卑離國、感奚國、萬盧國、辟卑離因、日斯烏旦國、一離國、不彌國、支半國、狗素國、捷盧國、牟盧卑離國、臣蘇塗國、莫盧國、古臘國、臨素半國、臣雲新國、如來卑離國、楚山塗卑離國、一難國、狗奚國、不雲國,不斯濆邪國、爰池國、干馬國、楚離國、凡五十餘國。

大國萬餘家,小國數千家,總十餘萬戶。

辰王治月支國。

臣智或加優呼臣雲遣支報安邪踧支濆臣離兒不例拘邪秦支廉之號。

其官有魏率善、邑君、歸義侯、中即將、都尉、伯長。

侯准既僭號稱王。

為燕亡人衛滿所攻奪,將其左右宮人走人海。

居韓地,自號韓王。

其後絕滅,今韓人猶有奉其祭祀者。

漢時屬樂一浪一郡,四時朝謁。

桓、靈之末,韓(歲)強盛,郡縣不能制,民多流入韓國。

建安中,公孫康分屯有縣以南荒地為帶方郡,遣公孫模、張敞等收集遺民,興兵伐韓(歲),舊民稍出,是後倭、韓遂屬帶方。

景初中,明帝密遣帶方太守劉昕、樂一浪一太守鮮於嗣越海定二郡,諸韓國臣智加賜邑郡印綬,其次與邑長。

其俗好衣幘,下戶詣郡朝謁,皆假衣幘,自服印綬衣幘千餘有人。

部從事吳林以樂一浪一本統韓國,分割辰韓八國以與樂一浪一,吏譯轉有異同,臣智激韓忿,攻帶方郡崎離營。

時太守弓遵、樂一浪一太守劉茂興兵伐之,遵戰死,二郡遂滅韓。

其俗少綱紀,國邑雖有主帥,邑落雜居,不能善相制御。

無跪拜之禮。

居處作草屋土室,形如塚,其戶在上,舉家共在中,無長幼男一女之別。

其葬有槨無棺,不知乘牛馬,牛馬盡於送死。

以瓔珠為財寶。

或以綴衣為飾,或以縣頸垂耳,不以金銀錦繡為珍。

其人一性一強勇,魁頭露紒。

如靈兵,衣布袍,足履革(足喬)蹋。

其國中有所為及官家使築城郭,諸年少勇健者,皆鑿脊皮,以大繩貫之,又以丈許木鍤之,通日歡呼作力,不以為痛,既以勸作,且以為健。

常以五月下種訖,祭鬼神,群聚歌舞,飲酒晝夜無休。

其舞,數十—人懼起相隨,踏地低昂,手足相應,節奏有似鐸舞。

十月農功畢,亦復如之。

信鬼神,園邑各立一人主祭天神,名之天君。

又諸國各有別邑,名之為蘇塗。

立大木,懸鈴鼓,事鬼神。

諸亡逃至其中,皆不還之,好作賊。

其立蘇塗之義,有似浮屠,而所行善惡有異。

其北方近郡諸國差曉禮俗,其遠處直如囚徒一奴一婢相聚。

無他珍寶。

禽一獸草木略與中國同。

出大栗,大如梨。

又出細尾雞。

其尾皆長五尺餘。

其男子時時有文身。

又有州一胡一在馬韓之西海中大島上,其人差短小,言語不與韓同,皆髡頭如鮮卑,但衣韋,好養牛及豬。

其衣有上無下,略如一裸一勢。

乘船往來,市買韓中。

辰韓在馬韓之東,其耆老傳世,自言古之亡入避秦役來適韓國,馬韓割其東界地與之。

有城柵。

其言語不與馬韓同,名國為邦,弓為弧,賊為寇,行酒為行觴。

相呼皆為徒,有似秦人,非但燕、齊之名物也。

名樂一浪一人為阿殘;東方人名我為阿,謂樂一浪一人本其殘餘人。

今有名之為秦韓者。

始有六國,稍分為十二國。

弁辰亦十二國,又有諸小別邑,備有渠帥,大者名臣智。

其次有險側,次有樊(歲),次有殺奚,次有邑借。

有已柢國、不斯國、弁辰彌離彌彌凍國、並辰接塗國、勤耆國、難彌離凍國、弁辰古資彌凍國、弁辰古淳是國、冉奚國、弁辰半路國、弁辰樂一奴一園、軍彌國弁軍彌國、弁辰彌烏邪馬國、如湛國、弁辰甘路國、戶路國、州鮮國、馬延國、弁辰狗邪國,弁辰走漕馬國、弁辰安邪國、馬延國、弁辰瀆盧國、斯盧國、優由園、弁、辰韓合二十四國,大國四五千家,小國六七百家,總四五萬戶。

其十二國屬辰王。

辰王常用馬韓人作之,世世相繼。

辰王不得自立為王。

土地肥一美,宜種五穀及稻,曉蠶桑,作縑布,乘駕牛馬。

嫁娶禮俗,男一女有別。

以大一鳥羽送死,其意欲使死者飛揚。

國出鐵,韓、(歲)、倭皆從取之。

諸市買皆用鐵,如中國用錢,又以供給二郡。

俗喜歌舞飲酒。

有瑟,其形似築,彈之亦有音曲。

兒生,便以石厭其頭,欲其褊。

今辰韓人皆褊頭。

男一女近倭,亦文身。

便步戰,兵仗與馬韓同。

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弁辰與辰韓雜居,亦有城郭。

衣服居處與辰韓同。

言語法俗相似,祠祭鬼神有異,施灶皆在戶西。

其瀆盧國與倭接界。

十二國亦有王,其人形皆大。

衣服潔清,長髮。

亦作廣幅細布。

法俗特嚴峻。

倭人在帶方東南大海之中,依山島為國邑。

舊百餘國,漢時有朝見者,今使譯所通三十國。

從郡至倭,循海岸水行,歷韓國,乍南乍東,到其北岸狗邪韓國,七千餘里,始度一海,千餘里至對馬國。

其大官曰卑狗,副曰卑一奴一母離。

所居絕島,方可四百餘里,土地山險,多深林,道路如禽鹿徑。

有千餘戶,無良田,食海物自活,乘船南北市糴。

又南渡一海千餘里,名曰渤海。

至一大國,官亦曰卑狗,副曰卑一奴一母離。

方可三百里,多竹木叢林,有三千許家,差有田地,耕田猶不足食,亦南北市糴。

又渡一海,千餘里至末盧國,有四千餘戶,濱山海居,草木茂盛,行不見前人。

好捕魚鰒,水無深淺,皆沉沒取之。

東南陸行五百里,到伊都國,官曰爾支,副曰洩漠觚、一柄一渠觚。

有千餘戶,世有王,皆統屬女王國,郡使往來常所駐。

東南至一奴一國百里,官曰兕馬觚、副曰卑一奴一母離,有二萬餘戶。

東行至不彌國百里,官曰多模,副曰卑一奴一母離,有千餘家。

南至投馬國,水行二十日,官曰彌彌,副曰彌彌那利,可五萬餘戶。

南至邪馬壹國,女王之所都,水行十日,陸行一月。

官有伊支馬,次曰彌馬升,次曰彌馬獲支,次曰一奴一佳鞮,可七萬餘戶。

自女王國以北,其戶數道裡可得略載,其餘旁國遠絕,不可得詳。

次有斯馬國,次有已百支一奴一國,次有伊邪國,次有都支國,次有彌一奴一國,次有好古都國,次有不呼國,次有姐一奴一國,次有對蘇國,次有蘇一奴一國,次有呼邑園,次有華一奴一蘇一奴一國,次有鬼國,次有為吾國,次有鬼一奴一國,次有邪馬國,次有躬臣國,次有巴利國,次有支惟國,次有烏一奴一國,次有一奴一國,此女王境界所盡。

其南有狗一奴一國,男子為王,其官有狗古智卑狗,不屬女王。

自郡至女王國萬二千餘里。

男子無大小皆黥面文身。

自古以來,其使詣中國,皆自稱大夫。

夏後少康之子封於會稽,斷髮文身以避蛟龍之害,今倭水人好沉沒捕魚蛤,文身亦以厭大魚一水禽,後稍以為飾。

諸國文身各異,或左或右,或大或小,尊卑有差。

計其道裡,當在會稽、東冶之東。

其風俗不一婬一,男子皆露紒,以木綿招頭。

其衣橫幅,但結束相連,略無縫。

婦人被發屈紒,作衣如單被,穿其中央,貫頭衣之。

種禾稻、紵麻、蠶桑、緝績,出細紵、縑綿。

其地無牛馬虎豹羊鵲。

兵用矛、楯、木弓。

木弓短下長上,竹箭或鐵鏃或骨簇,所有無與儋耳、朱崖同。

倭地一溫一暖,冬夏食生萊,皆徒跣。

有屋室,父母兄弟臥息異處,以朱丹徐其身一體,如中國用粉也。

食飲用籩豆,手食。

其死,有棺無槨,封土作塚。

始死停喪十餘日,當時不食肉,喪主哭泣,他人就歌舞飲酒。

已葬,舉家詣水中澡浴,以如練沐。

其行來渡海詣中國,恆使一人不梳頭,不去蟣虱,衣服垢污,不食肉,不近婦人,如喪人,名之為持衰。

若行者吉善,共頓其生口財物。

若有疾病,遭暴害,便欲殺之,謂其持衰不謹。

出真珠、青玉。

其山有丹,其木有柟、杼、豫樟、杼櫪、橿、烏號、楓香,其竹筱竿、桃支。

有姜、桔、椒、蓑荷,不知以為滋味。

有獼猴、黑雉。

其俗舉事行來,有所云為,輒灼骨而卜,以占吉凶,先告所卜,其辭如令龜法,視火坼占兆。

其會同坐起,父子男一女無別,人一性一嗜酒。

見大人所敬,但搏手以當跪拜。

其人壽考,或百年,或八九十年。

其俗,國大人皆四五婦,下戶或二三婦。

婦人不一婬一,不妨忌。

不盜竊,少諍訟。

其犯法,輕者沒其妻子,重者滅其門戶。

及宗族尊卑,備有差序,足相臣服。

收租賦。

有邸閣。

國國有市,一交一易有無,使大倭監之。

自女王國以北,特置一大率,檢察諸國,諸國畏憚之。

常治伊都國,於國中合如刺史。

王遣有詣京都、帶方郡、諸韓國,及郡使倭國,皆臨津搜露,傳送文書賜遣之物詣女王,不得差錯。

下戶與大人相逢道路,逡巡入草。

傳辭說事,或蹲或跪,兩手據地,為之恭敬。

對應聲曰噫,比如然諾。

其國本亦以男子為王,住七八十年,倭國亂,相攻伐歷年,乃共立一女子為王。

名曰卑彌呼,事鬼道能惑眾,年已長大,無夫婿,有男弟佐治國。

自為王以來,少有見者。

以婢千人自侍,唯有男子一人給飲食,傳辭出入。

居處宮室樓觀,城柵嚴設,常有人持兵守衛。

女王國東渡海千餘里,復有國,皆倭種。

又有侏儒國在其南。

人長三四尺,去女王四千餘里。

又有一裸一國、黑齒國復在其東南,船行一年可至。

參問倭地,絕在海中洲島之上,或絕或連,閡旋可五千餘里。

景初二年六月。

倭女王遣大夫難升米等詣郡,求詣天於朝獻,太守劉夏遣吏將送詣京都。

其年十二月,詔沼書報倭女王曰:「制詔親魏倭王卑彌呼:帶方守劉夏遣使送汝大夫難升米、次使都市牛利奉汝所獻男生口四人,女生口六人,班布二匹二丈,以到。

汝所在逾遠,乃遣使貢獻,是汝之忠孝,我甚哀汝。

今以汝為親魏倭王,假金印紫綬,裝封付帶方太守假授汝。

其綏撫種人,勉為孝順。

汝來使難升米,牛利涉遠,道路勒勞,今以難升米為率善中郎將,牛利為率善校尉,假銀印青綬,引見勞賜遣還。

今以絳地一交一龍錦五匹、絳地約粟罽十張、蒨絳五十匹、紺青五十匹,答汝所獻貢直。

又特賜汝紺地句文綿三匹、細班華罽五張、白絹五十匹、金八兩、五尺刀二口、銅鏡百枚、真珠、鉛丹各五十廳。

皆將封付難升米、牛利還到錄受。

悉可以示汝國中人,使知國家哀汝,故鄭重賜汝好物也。

正始元年,太守弓遵遣建中校尉梯俊等奉詔書印綬詣倭國,拜假倭王。

並繼詔賜金、帛、錦罽、刀、鏡、采物,倭王因使上表答謝恩詔。

其四年,倭王復遣使大夫伊聲耆、掖邪狗等八人,上獻生口、倭錦、絳青縑、綿衣、帛布、丹木、?狗?、短弓矢。

掖邪狗等壹拜率善中郎將印綬。

其六年,詔賜倭難升米黃幢,付郡假授。

其八年,太守王頎到官。

倭女王卑彌呼與狗一奴一國男王卑彌弓呼素不和,遣倭載斯、烏越等詣郡說相攻擊狀。

遣塞曹掾史張政等因繼詔書、黃幢,拜假難升米為檄告喻之。

卑彌呼以死,大作塚,逕百餘步,徇葬者一奴一婢百餘人。

更立男王,國中不服,更相誅殺,當時殺千餘人。

復立卑彌呼宗女壹與,年十三為王,國中遂定。

政等以檄告喻壹與,壹與遣倭大夫率善中郎將掖邪狗等二十人送政等還,因詣台,獻上男一女生口三十人,貢白殊五千孔,青大句珠二枚,異文雜錦二十匹。

評曰:《史》、《漢》著朝鮮、兩越,東京撰錄西羌。

魏世匈一奴一遂衰,更有烏丸、鮮卑,爰及東夷,使譯時通,記述隨事,豈常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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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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