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白話文
卷一 三生
湖南有個人,姑且稱之為湖某,能記得前生三世的事。
第一世是縣令,鄉試中作同考官,負責閱卷。
有個叫興於唐的名士,在考試中落第,冤憤而死,拿著自己的考卷到一陰一司裡狀告湖某。
興於唐的訴狀一投,和他患同一種病死去的冤鬼,成千上萬,共同推興於唐為首領,結成同夥以作響應。
湖某便被攝到一陰一司中,和眾鬼對質。
閻王問他道:「你既然負責評閱文章,為什麼革除名士而錄取平庸的人?」
湖某叫屈說:「我上面還有主試官,我不過是奉命行事罷了。」
閻王便發籤,命小表去拘拿主考官。
過了很久,將主考官拘來,閻王告訴他湖某的辯解,主考官說:「我不過最後匯總,即使有好文章,簾官不推薦,我又怎麼知道呢?」
閻王道:「這件事你們不能互相推卸責任,都算失職,按律應受笞刑。」
剛要施刑,興於唐不滿意,大聲鳴起冤來,兩階下的眾鬼,萬聲響應。
閻王問興於唐緣故,興於唐大聲說:「笞刑太輕,應該挖出他們的雙眼,以作為不識文章優劣的報應!」閻王不同意,群鬼號叫越發猛烈。
閻王說:「他們不是不想得到好文章,只是見識太鄙陋罷了。」
眾鬼又請求剖出他們的心,閻王迫不得已,只得命小表剝去考官的衣服,用刀剖胸剜心。
兩人滴著鮮血,嘶呀痛叫,眾鬼方才高興。
紛紛說:「我們終日在一陰一間裡氣憤煩悶,沒有一個能出這口氣的人。
現在多虧興先生,才消了這口怨氣!」於是哄然散去。
湖某受刑畢,被押投到陝西,托生為普通百姓的兒子。
長到二十多歲,正趕上家鄉鬧土匪,他被擄入賊寇中。
官兵前去剿捕,俘虜了很多人,湖某也夾在裡邊。
心裡還想自己不是賊,希望官府能辨認出來釋放。
等看到大堂上坐著的審判官,年齡也是二十多歲,仔細一看,卻是興於唐。
湖某大驚道:「我合該死了!」不長時間,被俘虜的人全部釋放了;最後是湖某,審判官不容他申辯,立命殺了。
湖某冤魂到一陰一司中,狀告興於唐。
閻王沒有立即拘拿興於唐,等到他官祿享盡,遲至三十年後才勾來一陰一司,兩人當面對質。
興於唐因亂殺人命,被法托生為畜牲;考察湖某生前的行為,曾打過父母,罪行和興於唐均等,也罰作畜牲。
湖某恐怕來世再遭報應,清求托生個大畜牲。
閻王便判他托生為大狗,興於唐為小狽。
大狗生在順天府的一個市場中。
一天,大狗臥在街頭,有個南方來客牽著一條金毛狗,只有狐狸那樣大。
大狗仔細一看,正是興於唐。
心裡輕視它小,一口咬住了它。
沒想到小狽反咬莊了大狗的喉嚨,吊在大狗的脖子底下,像個鈴鐺一樣。
大狗嗥叫著翻滾撲騰,市場上的人怎麼也分解不開,不一會,兩條狗都死了,又一塊到一陰一司打官司,各說各理。
閻王說:「像這樣冤冤相報,何時算了!現在我為你們和解。」
於是判興於唐來世做湖某的女婿。
此後,湖某又托生到慶雲。
二十八歲時,考中舉人,生了一個女兒,長得十分文靜漂亮。
世族大家爭著提親,湖某一概不答應。
一次他偶然經過鄰郡,正趕上學使定等公佈歲試考卷,一個姓李的列一等卷第一名,就是興於唐。
湖某將李生請到旅舍,慇勤招待。
打聽他的家庭情況,知道還沒成親,便將女兒許給了他。
人們都說湖某愛才,卻不知這是前世的姻緣。
不久,李生將湖某的女兒娶了去,兩個人感情很好。
但李生常常依仗著自己的才氣,慢待老丈人,經常一年都不到丈人門上。
湖某也忍了下來。
後來,李生中年失意,屢考不中,湖某千方百計替他夤緣,才使他科考得志,如願以償。
從此以後,翁婿和好親如父子一般。
卷一 考城隍 卷一 耳中人 卷一 屍變 卷一 噴水 卷一 瞳人語 卷一 畫壁 卷一 山魈 卷一 咬鬼 卷一 捉狐 卷一 蕎中怪 卷一 宅妖 卷一 王六郎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